郑樵的古典编辑学的核心,是其独创的图书分类法。这个分类系统有两个最突出的特点:横向看,是十二分野法;纵向看,是三级分类法。分论如下:
1.十二分野法
十二分野是我国古代占星术的一套观念,以天区与地域互相对应。郑樵的图书分类恰好也是“十二”之数。他说:“十二野者,所以分天之纲……臣于是总古今有无之书,为之区别,凡十二类。”(2)所以,我们称郑樵的图书分类法为“十二分野法”。当然,郑樵的图书分类法跟占星术的十二分野观念是毫不相干的,只是二者因数目相同而聊相比譬、以便称谓而已。
郑樵所分十二类是:
经类第一,礼类第二,乐类第三,小学类第四,史类第五,诸子类第六,星数类第七,五行类第八,艺术类第九,医方类第十,类书类第十一,文类第十二。(2)
关于郑樵图书分类学的十二分野法的细密性、独创性,上文已有评述(参看一(三)2)。
2.三级分类法
除十二分野法外,郑樵在图书分类上的重要创举还有三级分类法。所谓“三级”,我们指郑樵所创设的“类”“家”“种”三级概念。这三级概念跟《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的概念,对应关系如下:
①《隋志》虽然事实上有相当于《汉志》之“种”的划分,例如“经”部分为《易》类、《书》类、《诗》类、《礼》类、《乐》类、《春秋》类、《孝经》类、《论语》等书类、《河图》等书类、小学类十种,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种”的概念。(www.daowen.com)
从层次上来看,不论六略法还是四部法,都是两级分类法。由此可见,郑樵的三级分类法是个独创。通过三级概念的划分,郑樵就构筑起文献目录的一个立体网络:
“经一类分九家,九家有八十八种书;礼一类分七家,七家有五十四种书;乐一类为一家,书十一种;小学类为一家,书八种;史一类分十三家,十三家为书九十种;诸子一类分十一家,其八家为书八种,道、释、兵三家书稍多,为四十种;星数一类分三家,三家为书十五种;五行一类分三十家,三十家为书三十三种;艺术一类为一家,书十七种;医方一类为一家,书二十六种;类书一类为一家,分上、下二种;文类一类分二十二家,书四十种[19],别集一家为十九种书,余二十一家二十一种书而已。总十二类、百家、四百三十二种。”(2)
这个分类系统在郑校《艺文略》中得以具体化,兹举数例以见一斑:
由“类”到“家”。例如,“经一类分九家”:易,书,诗,春秋,国语,孝经,论语,尔雅,经解。分得最多的是“五行一类分三十家”,最少的如“乐一类为一家”。这是上文说过的当分则分、当合则合的原则。
由“家”到“种”。例如,小学类分八种:小学,文字,音韵,音释,古文,法书,蕃书,神书。也是当分则分、当合则合,例如史类“十三家为书九十种”,而文类除别集外“余二十一家二十一种书而已”。
由“种”到“部”。到了“部”,也就到了具体个别文献。例如,史类正史一家史记一种共二十部:《史记》原著、裴骃注、许子儒注、王元感注、陈伯宣注、徐坚注、李镇注、唐韩琬撰《续史记》、宋徐广撰《史记音义》、梁邹诞注《史记音》、许子儒注《史记音》、葛洪撰《史记钞》、李镇撰《史记义林》、司马贞《史记索隐》、裴安时《史记纂训》、刘伯庄《史记地名》、唐张守节《史记正义》、窦群《史记名臣疏》、卫飒撰《史要》、张莹《史记正传》。
总起来看,郑樵这个分类体系就是:以类统家,以家统种,以种统部,以部统卷(一部书若干卷)。这个分级体系的显著特色也是细密。郑樵曾讲:“凡编书,惟细分难,非用心精微,则不能也。”(19)看来这确是他一片甘苦之言。相形之下,即使清代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分类上也显得太粗略,只有“部”“类”两级。例如经部,分到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十类为止,以下便不再细分,而直接录书。比较起来,更显示出郑樵三级分类方法的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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