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的编辑,以文献的收集为前提。因此,郑樵十分重视文献的搜求。对此,他着重从四个方面加以探讨:
1.收书之多论
关于图书的收集多多益善的问题,郑樵的态度颇有几分“求全责备”的意味。他写道:
臣尝见乡人方氏望壶楼书籍颇多,问其家,乃云先人守无为军,日就一道士传之,尚不能尽其书也,如唐人文集,无不备。又尝见浮屠慧遽收古人简牍,宋朝自开国至崇观间,凡是名臣及高僧笔迹,无不备。(7)
他不禁慨叹:“以一道士能备一唐朝之文集,以一僧人能备一宋朝之笔迹,况于堂堂天府,而不能尽天下之图书乎!”(7)
郑樵认为,国家收书不多的原因在于:“患不求耳”;“求之道未至耳”。(7)于是,他着力对“求书之道”加以探寻。
2.求书之道论
郑樵精到地总结了历史经验,第一次创造性地概括出求书八法:
求书之道有八:一曰即类以求,二曰旁类以求,三曰因地以求,四曰因家以求,五曰求之公,六曰求之私,七曰因人以求,八曰因代以求。(12)
所谓“即类以求”,是说根据图书的性质而求之于相应的类属。例如:
凡星历之书,求之灵台郎(按:汉代设“灵台”以观天象,犹如今日天文台);乐律之书,求之太常乐工。灵台所无,然后访民间之知星历者;太常所无,然后访民间之知音律者。(12)
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士那里去访求;否则“找和尚借梳子”,摸门不着。
所谓“旁类以求”,是说根据图书的性质而求之于相邻的类属。例如:“凡性命道德之书,可以求之道家;小学文字之书,可以求之释氏”,因为“如《素履子》、《玄真子》、《尹子》、《鬻子》之类,道家皆有;如《仓颉篇》、《龙龛手鉴》、《郭移音诀图》、《字母》之类,释氏皆有”。(12)道家一类,兼有许多性命类的著作;佛教一类,兼有许多小学类的著作。这种现象,是求书者不可不知的。
以上两种方法,其实都是根据图书的分类:凡有独立一类的,便可“即类以求”,例如《汉书·艺文志》因有独立的《六艺略》,欲求经籍即可从中得之;凡无独立一类的,就得“旁类以求”,例如《汉书·艺文志》没有独立的“小学略”,凡小学文献,都作为经学附庸收入《六艺略》,所以,欲求小学文献,就只能由《六艺略》中求得。因此,以上两种方法可以合称为“因类以求”。
所谓“因地以求”,指根据文献所属地域而求之。例如,“《孟少主实录》蜀中必有,《王审知传》闽中必有,《零陵先贤传》零陵必有,《桂阳先贤传》桂阳必有”(12)。郑樵指出的这条求书之路,对于方志来说更是明显。
所谓“因家以求”,指根据文献所属家族而求之。例如,“徐寅《文赋》,今莆田有之,以其家在莆田;潘佑《文集》,今长乐有之,因其后居长乐”(12)。近年来日渐受到史学界重视的家谱的搜寻,可以从郑樵这里所指示的求书门径受到启发。
所谓“因人以求”,指根据与文献有关之人物而求之。例如,“乡人李氏,曾守和州,其家或有沈氏之书:前年所进禇方回《清慎帖》,蒙赐百匹两,此则沈家旧物也”(12)。这个例子是说:《清慎帖》本沈氏所有,今为李氏所有,则李氏处或许还有沈氏之书。
所谓“因代以求”,指根据文献所属时代而求之。例如,“胡旦作《演圣通论》,余靖作《三史刊误》,此等书卷帙虽多,然流行于一时”(12),循其所流行的“时”“代”而求之,有什么不可得的呢?
以上四种方法,都是郑樵的经验之谈。它们的共通之点,就是从分析相关情况中搜寻线索。沿着这条思路,我们还可以归纳出许多求书之法来。
所谓“求之公”,即求之于官府藏书。例如,“礼仪之书,祠祀之书,断狱之书,官制之书,版图之书,今官府有不经兵火处,其书必有存者”(12)。这类图书多是官方文书,官府往往藏为档案。
所谓“求之私”,即求之于私家藏书。例如,“漳州吴氏,其家甚微,其官甚卑,然一生文字间,至老不休,故所得之书,多蓬山所无者”(12)。我国古来就有私人藏书的传统,有些私人藏书甚至为官方所不及。历史上有许多珍贵的文献,都是靠私家收藏而得以流传下来的。郑樵早年游历天下的一个基本意图,就是为编著《通志》而访读藏身之家。
以上就是郑樵归纳的求书八法。收集文献的途径当然不止这些,但郑樵率先对文献收集方法加以总结论述,自有开创之功。(www.daowen.com)
3.存书之踪论
除上述求书八法外,还有几种情况有助于对文献存佚行踪的搜寻:
(1)名亡实存说
有些文献名义上是亡佚了,实际上却依然存在着。郑樵举出很多实例来说明这一点,兹举几例:
《文言略例》虽亡,而《周易》具在;《汉魏吴晋鼓吹曲》虽亡,而《乐府》具在;《三礼目录》虽亡,可取诸《三礼》;《十三代史目录》虽亡,可取诸《十三代史》。(4)
这是由于亡书或是对存书的选录,或是对存书的归纳,因而可以由存求亡,得亡于存。
当然,对郑樵此说要一分为二,如章学诚的态度:
郑樵论书,有“名亡实不亡”,其见甚卓。然亦有发言太易者,如云:“郑玄《三礼目录》虽亡,可取诸《三礼》。”则今按以《三礼正义》,其援引郑氏《目录》,多与刘向篇次不同。是当日必有说矣,而今不得见也,岂可曰“取之《三礼》”乎?[14]
但无论如何,郑樵的论点总体上是相当可取的,诚如张舜徽先生所说:“在八百年前的南宋初年学术界,诚然是一种创见!无异于替当时学者指出了一条辑佚的路。”[15]
(2)前阙后备说
关于文献的踪迹,郑樵还指出:“古之书籍,有不足于前朝而足于后世者。”(8)因此,人们可由后世之足以求前朝之失。例如,“观《唐志》所得旧书,尽《梁书》卷帙,而多于隋。盖《梁书》至隋,所失已多,而卷帙不全者又多。唐人按王俭《七志》、阮孝绪《七录》搜访图书,所以卷帙多于隋。”(8)王俭字仲实,生卒不详,南朝宋著名目录学家,所编《七志》(已佚)为目录学名著。阮孝绪(479-536),字士宗,南朝梁著名历史、文献学家,所编《七录》也是目录学名著,今仅存序目。郑樵所说的《梁书》不是今日通行的唐人姚思廉所修的《梁书》,而是南朝梁人沈约、周兴嗣、鲍行卿、谢昊等相继编修的《梁书》,时代早于隋朝,所收文献多于隋人所收。而唐人修《唐志》所据的《七志》和《七录》,时代更早于《梁书》,所以所得古籍更富。由此可见,郑樵之说确凿有据。
(3)前亡后出说
“古之书籍,有不出于当时而出于后代者。”(9)所以,求书之人不可迷信当代的目录。例如:
按萧何律令,张苍章程,汉之大典也,刘氏《七略》、班固《汉志》全不收。按晋之《故事》,即汉章程也。有《汉朝驳议》三十卷,《汉名臣奏议》三十卷,并为章程之书,至隋唐犹存,奈何阙于汉乎?(9)
这里,郑樵发现一个奇怪而又平凡的现象:当代人的目录往往不大注意收录当代人的作品;时间久远了,作品倒受注意了。这确实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而郑樵的用意则在于指示求书之人:可由后世之存书寻求前代之亡书。
(4)出于民间说
有些图书历代官方无存,后世居然出自民间。但是对待这类图书必须小心谨慎,以防伪作。即以郑樵所举的例子,也有不尽可靠的:“《三坟》自是一种古书,至熙丰间始出于野堂村校。”(10)自从《左传》昭公十二年有“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的话,人们便以为这些都是古书之名,但谁也不曾见过原书是什么模样。至宋代所出的《三坟书》,乃是宋人的伪造。当然,出于民间的也有比较可信的古代文献,例如汉代的壁中古文书,晋代的《汲冢书》。因此,郑樵指出的也不失为一条求书之道。
4.求书之官论
编书的前提是求书,求书的前提是要有求书之人。所以,郑樵指出:“求书之官,不可不遣”,“古人求书欲广,必遣官焉,然后山林薮泽,可以无遗”。(11)
遣官求书是郑樵总结出的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他举了一个著名的例子:“汉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至成帝时,遣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遂有《七略》之藏。”(11)据《汉书·艺文志·序》载:“汉兴,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刘向、刘歆父子所校辑的群书,都是像陈农这样的“求书之官”收集得来的。由此可见,对于文献编辑来说,专职的求书之人,应是一个先决条件。否则没有编辑对象,编辑就成了无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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