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校雠略》是《通志》的一部分,有必要对《通志》其书加以介绍。
《通志》凡200卷,包括本纪18卷、世家3卷、列传108卷、载记8卷、四夷传7卷、年谱4卷、二十略52卷。此书与唐代杜佑的《通典》和元代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并称“三通”,向来为史家所推重。
首先,《通志》继承了《史记》的体制。郑樵《总序》说明:司马迁以会通之旨“勒成一书,分为五体:本纪纪年,世家传代,表以正历,书以类事,传以著人”。因此,《通志》也有本纪、世家、传、“谱”和“略”。其中,“古者纪年别系之书谓之‘谱’,太史公改而为‘表’,今复‘表’为‘谱’,率从旧也”;“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臣今……名之曰‘略’”。此外,“载记”仿自《晋书》。总之,《通志》各体均有承受。但是,郑樵对于以上各种体制又是有所创新的。在《总序》里,郑樵自我评价:
(1)“纪传者,编年纪事之实迹,自有成规,不为智而增,不为愚而减,故于纪传,即其旧文,从而损益。”但这绝非简单的照抄旧史,而是效孔子之“损益”;而这种“损益”,诚如郑樵深有感触之说:“夫学术超诣,本乎心识。”所谓“心识”,即刘知几所说的“史识”。所以,我们同意章学诚的评语:“郑氏《通志》,卓识名理,独见别裁,古人不能任其先声,后代不能出其规范,虽事实无殊旧录,而辨名正物,诸子之意寓于史裁,终为不朽之业矣!”[12]
(2)“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这是得到古今学者公认的。这《二十略》的创意,又分两种情况:(www.daowen.com)
“其五《略》(按:《礼略》《职官略》《选举略》《刑法略》《食货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凡兹五《略》,虽本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也”。
“其十五《略》(按:《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谥略》《器服略》《乐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灾祥略》《昆虫草木略》),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凡十五《略》,出臣胸臆,不涉汉唐诸儒议论”。其中尤其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八略,均非史志旧目,而由郑樵创设。
以上表明,《通志》确实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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