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土地改革铲除了乡村社会宗族制度的物质基础,因此最终导致宗族大家庭的瓦解。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主要包括小家庭、折中家庭、大家庭。其中小家庭由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折中家庭由父母、已婚儿子、未婚子女组成;大家庭由父母、两对以上同代已婚夫妇及其子女。且这三种类型皆属于中国传统家庭的范畴[41]。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基本呈现小家庭与折中家庭为主的局面,即农村地区的家庭规模呈现渐进式缩小的趋势。20世纪三四十年代,关于全国16 省近4 万个农村家庭的抽样调查研究显示,乡村地区的大家庭、折中家庭、小家庭的比例分别为21.6%、42.5%、31.9%,而在1861年,这三类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33%、29.4%、35.5%。[42]由此可以看出,乡村家庭类型的变迁主要表现为折中家庭的增加。20世纪前半期乡村社会家庭规模的缩小趋势与农业生产力水平、土地资源、地理位置等诸多条件的局限性有关。民国时期的陕甘宁等西北农村家庭,也呈现同样趋势。陕甘宁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决定了该地乡村社会的家庭规模并不会太大。低下的农业产量无法满足农村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再加上大家庭在现实生活中面临复杂的交际关系从而时常发生家庭不和的现象。此外,民国初年的男丁多的农村家庭会在募兵或交税多出人力财力,种种因素使得民国时期乡村社会分家析产的观念更为强烈。这一时期陕北乡村社会“几世同堂的大家庭是日渐稀少了”[43],且普遍呈现家庭小型化的趋势。例如民国元年的延长县户均6.8 人。由此可见,在民国时期,陕甘宁地区的乡村社会也基本是折中家庭与小家庭为主。但是因为经济落后、灾害连年、军阀混战,乡村社会的家庭生活实为窘迫,因此男性成为创造家庭收入来源的主要农业劳动力,而妇女成为操持家庭内部劳务的劳动力,在农忙时还要到田地里劳作。总而言之,落后的经济水平以及有限的土地资源成为影响陕甘宁地区乡村社会家庭规模的主要因素。
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共除了领导乡村社会家族制度的变革外,还领导了家庭改革,号召建立新家庭、形成新家风。学者黄宗智认为中国乡村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44]中共开展的互助合作运动、移民运动、社会大生产等都是通过家庭为起点的。而恰恰是在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革命的过程中,边区乡村社会的家庭文化开始焕然一新。中共提出“巩固家庭、走出家庭”的政策,旨在培养农民的“公共”“民主”“合作”的现代公民意识。这使得传统家庭关系、家庭宗教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同时还解放了家庭生产力。家庭成员开始具备民主意识,传统的家长制得以去除。
1944年8月9日,延安《解放日报》刊载了晋察冀边区农民建设新式家庭的通讯。李来成家庭生活困窘,且家庭成员关系不和,当地乡政府便向他提出制订生产计划的意见以解决其生产、生活问题。在乡政府的建议下,李来成全家参加了劳动英雄座谈会,听取模范家庭、劳动英雄的发言,借鉴他们的民主方式举行家庭会议,由家庭成员推选出家长,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解决家庭矛盾,同时制订家庭生产计划于生活节约计划。两个月后,李来成的家庭不仅完成了生产计划,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家庭关系也得以和谐。李来成的新式家庭模式在中共革命根据地推广开来。《解放日报》认为,这种新式家庭模式反映了农民家庭从封建性质向新民主主义性质的过渡,唯有民主精神而非封建家长统治,才能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此外,分散的家庭需要被组织成互助组,不但扩大每户家庭间的合作关系,这样家庭经济才能真正发展,从而促进全村、乡、区、县乃至整个边区社会的经济发展。[45]同时,《解放日报》同期刊载了陕甘宁边区新式家庭的通讯。陇东庆阳高迎区五乡三村的农民蔡德旺属于典型的大家庭。1940年,全家响应边区政府号召,召开家庭会议,经过家庭成员的民主协商,推选出家庭负责人,明确各种劳动的分工,家中老五负责务农,家中老三负责驮盐;家中六个兄弟媳妇负责轮流做饭、磨面、纺织。年底时,按照家庭计划,给予奖励。家中形成团结、勤劳家风,形成“儿媳享有民主,长者备受尊重”的和谐局面。《解放日报》在刊发这两篇典型通讯的同时,又发出题为《发扬根据地新式家庭》的社论,提倡乡村社会的家庭改革。社论总结出新式家庭的四个特点。第一,家庭机构生活的民主化,一方面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推选家中负责人;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实行“先检讨自己、再批评别人”的原则。第二,家庭生产实行明确分工,且根据男女身体状况实行明确分工,每个成员都可量力而行、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作用,齐心协力为家庭创造物质财富。第三,培养家庭成员的节约意识,避免无节制的浪费。第四,实行分红奖励制,以此激发家庭成员的生产积极性,形成勤劳的家风。这种新式家庭因为冲破了封建家长制而使得家庭关系和谐。分工合作、民主团结的家庭文化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农民家庭的典型特征,同时也是“农村社会健全的细胞”[46]。不久,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又特意给时任解放日报社的社长秦邦宪写信,探讨关于改造边区旧式家庭过程中的问题。毛泽东从家庭与社会的关系角度阐述家庭文化改革,具体而言,就是提倡“走出家庭”与“巩固家庭”的双重政策。走出家庭,进入军队、工厂、学校,从而有了革命军队、劳动力市场、知识分子,为民主革命运动的发展、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巩固家庭,是针对留在边区的男女老幼而言,但这仍然需要社会群众运动来巩固。因为孤立单一的家庭成员无法真正通过报纸、杂志得到真正的家庭改革,而是通过实实在在的、不脱离家庭的群众运动,诸如变工队、合作社、乡议会等社会活动,使得以李来成、蔡德旺家庭为典型的无数乡村社会家庭实现从封建向民主的转变。(www.daowen.com)
时任《解放日报》副刊部主任的艾斯奇撰写《改善家庭关系,建设新家庭》一文。该文反映了边区乡村社会家庭文化的变迁。几千年来的传统家庭关系逐渐民主化,这不仅促使家庭和睦,还促使家庭经济得以发展,也就是说家庭关系的变革促进了家庭生产力的解放。以李来成、蔡德旺为代表的农村大家庭,一改传统封建家长制及其所带来的家庭纠纷矛盾、家庭生活困窘的局面,在中共家庭变革政策的影响下,实行家庭民主、合作,形成团结、和谐、勤劳、民主的家风,并且影响到全村,成为乡村社会家庭学习的优秀典型。此外,该文阐述了中共在边区乡村社会实行家庭文化变革的思路,首先便是建立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家庭关系。具体而言,便是家庭中长者主张与晚辈成员意见相结合,家庭负责人要集中家庭成员意见、保障每个成员的发言权与讨论权,通过民主家庭会议的方式做出具体的家政管理办法。但家庭中年轻成员仍要秉承尊老爱幼的传统。这种新型的民主家庭中,才能真正、自然呈现“父慈、子孝、兄爱、夫和”的家庭关系。其次,家庭成员在创造财富过程中应该坚持分工、合作的原则。家庭成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分担相应的职责,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积极完成家庭生产计划,吃苦耐劳、勤勤恳恳,灵活采取集体劳动与互助变工的形式。同时家庭账目要向全体家庭成员公开,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创造家庭财富的成员须给予奖励。最后,新型家庭在照顾自己的同时,也要积极帮助其他社会成员。不论是改造二流子,还是帮助移民难民、抗属,或是参加其他社会救助活动,都是新型家庭理念的反映。这其实是将家庭与社会视为一体,参与到社会变革活动中的家庭,无形中也在改造着自身家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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