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方式,北方乡村农户间确实有生产互助的传统。古代北方一些农村有“锄社”组织,“其北方村落之间,多结锄社,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14]。近代陕北家庭形态以核心家庭与直系家庭为主,小家庭成为乡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这便需要各个小家庭之间联合互助以适应相应的农业耕作规模。如洛川地区有止秸的习俗,即一家农户收秋时,全村人都来充当劳动力,把草秸堆放规整后,主人盛宴款待。[15]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前,陕北乡村社会还存在着诸多传统的劳动合作形式以及畜力合作的形式。另外,还有在土地、劳力等全方位合作形式——朋伙种庄稼。该形式需要合作者间关系密切,知根知底。因此一般农户会在亲缘血缘关系范围内寻求合作,因为以宗族血缘为纽带的劳动合作的生产资料使用权具有公共性,生产活动具有组织性,生产者共同承担劳动责任与潜在风险。
陕北地区因受地理、经济条件的限制,乡村的水利修建只能局限在小面积的水地。为合理分配、利用稀缺的水资源,水权管理组织应运而生。定边县的彭家滩成立“雅尔堂”,梁家圈组成“庙尔堂”。[16]陕北民间的“请会”,是小农家庭筹措资金的流行组织。这类组织以亲缘、友缘互助为纽带,请会者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决定请会规模,并由专门的保人为介,获得向提供资金的随会者无息还款的权利。请会者要在首会、尾会时举办酒宴仪式以感谢随会者。其实“请会”是一种多人帮扶一人的无利借贷。
关于耕作技术,秦汉时期的畜力耕作已非常普遍,政府重视保护牛耕、马耕。作为西北要塞,政府专门设北地郡、安定郡,奖励移民“田宅什器”[17]。再加上减免租税、轻徭薄役的农业政策,边郡移民成为当地重要的农业劳动力,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人力。迁入的中原移民带来了相应的农业生产工具与技术,同时带动了畜牧业的发展。此时的农具主要为铁犁铧,其需要畜力牵引,因此这一时期的牛耕已经非常普遍。西汉政府为保护农业牛耕,还明文禁止屠杀耕牛。(www.daowen.com)
代田法成为当时重要的休耕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在土地内挖沟,将粮食种植其中,等到幼苗长成,进行除草、固苗等中耕工作,天热时锄平土地。这种方法使得作物根部深埋在土壤内部,可适应西北风沙、干旱自然条件下的农业生产。与此同时,二牛三人的耕作方式也颇为普遍。这种耕作方式具体是指二牛抬杠,一人牵牛,一人扶犁,一人掌辕。
秦汉时期,政府专门设立牧师苑发展畜牧业,并颁布《厩律》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西北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下,这一区域成为农牧混合区。东汉中后期,由于羌族入境,战乱频繁,再加上沉重的徭役赋税,郡县居民开始外迁,颠沛流离的状态也使得农业生产遭受破坏。羌族的迁入,增加了当地的畜牧业人口,沿长城周围的边郡逐渐从农耕业为主转变为畜牧业为主。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权更迭不断,民族关系复杂,汉族农业与少数民族畜牧业在经济发展中互相借鉴。北魏孝文帝推行均田制后,内迁的鲜卑族逐渐转向农业生产,开垦荒地,实现牧民身份向农民身份的转变。在具体的农业生产中,铁农具式样革新,铁制犁、锄、镰成为主要工具。且农民开始注重根据时令耕作,完备关于选种到施肥一系列环节的农业技术。这一时期的马莲河流域因为植被得到保护,逐渐成为畜牧区。总之,在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民族间的融合发展,陕北陇东农牧结合的生产结构得以完善。隋唐时期,在政府重农桑的政策影响下,整个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迅速。《隋书》中描述的西北地区居民“勤于稼穑,多畜牧,无复寇盗矣”[18],就反映了当地农牧兼营、勤于稼穑的生产结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资治通鉴》中也对西北地区农业经济有过形象描述:“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19]畜牧业是保证国防力量的重要物质基础,其中马匹在频繁征战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这一时期的马牧业发展迅速。陕北陇东作为半农半牧地区,是滋养战马的主要场所,不仅有官营羊牧设置都尉,还有民营饲马。因此畜牧业的发展在为国家提供战马的同时,也为农业发展提供畜力,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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