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解析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解析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震慑力,在广大农村形成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因此,树立农村妇女的独立和发展意识十分重要。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各级妇女组织,特别是乡镇妇联干部要真学真懂真用真干,用科学发展观充实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民生理念,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急妇女群众之所急,想妇女群众之所想,脚踏实地为妇女群众谋福祉。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解析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必然会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继续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方面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司法、妇联等部门联合,采取送法上门、发放明白纸、开辟法律知识专栏、组织寓教于乐的文艺演出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重复宣传,使法律、法规知识及司法程序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村人人形成知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使广大妇女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当地学校、村组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她们的学法用法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她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是要通过举办电视专栏、普法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这些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增强妇女维权意识,使全社会形成人人保护妇女、人人尊重妇女的良好局面。再次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宣传妇女的社会贡献以及妇代会的作用,从理论上给予肯定,工作上给予支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农村妇女参与和发展进步的良好氛围。最后要为农村妇女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帮助村妇代会主任不断更新知识,增长才干,将此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多选送她们到外地学习考察,开阔她们的视野,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为村妇代会成员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立法。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区别对待,提高政策倾斜、特别立法、保证立法的贴切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建立司法维权网络,充分发挥社会纠纷大调解机制和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充分利用妇女维权法庭,为受害农村妇女撑起保护伞。

(3)加大妇女素质培养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的教育水平。当前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比例在逐年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也得到了同步发展。各级政府及部门在重视农村妇女技能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她们基本文化素质的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比如对农村已成年的妇女,可以通过文化提高班提高她们的文化知识水平;通过“女性素质工程”提高她们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致富能力,帮助她们掌握几门农业新技术,让她们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治理生态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

对未成年的农村女孩,主要是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家庭贫困的女童,可通过“希望工程”、“关爱女孩”行动、“春蕾计划”和民政救助等形式保障她们顺利完成基础教育;对被迫中途辍学、退学的农村女学生,各级干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她们家长的思想工作,对那些经教育不改的家长,相关部门要动用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只有农村妇女的受教育水平、自身综合素质以及劳动技能都得到了普遍提高,她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www.daowen.com)

(4)加大农村妇女维权执法力度。对侵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对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震慑力,在广大农村形成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

大量案例表明,女性之所以被视为弱势群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女性文化素质低,缺乏自立、自强精神和敢于面对现实的勇气。当生活中出现矛盾和问题时,缺乏自信,依赖心理严重,怨天尤人,甚至悲观厌世。因此,树立农村妇女的独立和发展意识十分重要。只有唤醒妇女自身的巨大潜能,帮助其真正强大起来,用实际行动争取自身的权利和地位,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5)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要不断夯实维权组织基础,提高维权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服务实力。各级妇女组织,特别是乡镇妇联干部要真学真懂真用真干,用科学发展观充实自己的头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民生理念,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急妇女群众之所急,想妇女群众之所想,脚踏实地为妇女群众谋福祉。

(6)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对关心、爱护农村老年妇女的宣传力度、教育力度,在农村形成尊敬关爱老年妇女的社会氛围,使农村老年妇女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得到生活、精神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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