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话剧形体表现的客观规律
在进行形体动作小品创编时,话剧表演者的思维一定要有逻辑性,在小品的动作安排上应当尽可能地遵循形体表现的客观规律,除此之外,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以及人物情节的发展上也要有一定的逻辑性,实际上,表演者情感的逻辑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动作的逻辑性。在表演的过程中,话剧演员应当把自己的智慧、灵感、形体素质与动作素养以及即兴创作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将这些因素充分融合进作品的构思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进行小品创编时,话剧表演者不能一味地沉醉在激情当中,也不能深陷在连续不断的动作中不能自拔,话剧表演者应当让自己的头脑时刻保持理智,让自己的思维合乎逻辑性,进而让自己的形体表现遵循客观规律,这一点非常重要。
(二)话剧形体动作小品要设计主题动作
所谓“主题动作”,是指最能体现人物个性、情感或小品意境的典型性动作。它在作品中可以多次重复出现并加以发展,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人物的主题动作要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征,性格是一个人的基本特点与品质的生动的总和,这些基本特点与品质决定着这个人和社会的关系,决定着其个性特征,抓住了人物的性格特征,就是抓住了形象的本质。演员应努力设计出能鲜明地表现该人物的造型手段及基调动作,并将这种性格体现在所设计的动作中。
(三)话剧形体动作小品的结构规律
动作语言与文字语言一样,也有自己的语法结构。例如,一个动作叫做一个点(或点动),相当于语言文字中的词;若干动作的连续形成线(动作线),相当于语言文字中的句子。一连串动作构成的动作线(句子)能够表情达意。(www.daowen.com)
在动作的设计上,要注意点与点之间的有机组合,既要符合情感发展、情节推进的逻辑顺序,又要让它们自由组合,具有可看性。动作设计不仅有着动作衔接的艺术性,同时也体现着节奏的快慢轻缓,这样形成的“线”才是波澜起伏的,才具有“语句感”。同时,还要注意动与静的对比,要动中有静,静中存动,有着动作与情感上的延伸性与可回味性。这也是设计主题动作的要求。
主题动作的重复是结构与发展形体动作小品的基本方法。也就是,除了主题动作之外,还要设计一些非主题动作(或称过渡性动作),非主题动作可以是叙事性的或表演性的,甚至可以是即兴的,但与主题动作要形成对比。之后,用原样重复主题动作(主题重复)、变形重复主题动作(主题变奏)或主题动作与非主题动作交替使用的方法将形体动作小品展开。
(四)话剧形体动作小品中的音乐
形体动作小品一般都使用音乐。音乐不仅为形体动作小品提供节奏、旋律与背景基础,而且有时还能提供情感、思想、性格、形象和结构。演员不仅要善于感受音乐,还要善于深入理解音乐,并从上述几方面获得灵感与启发。尤其在以音乐内容为基础的形体动作小品中,我们要使音乐的形象与形体动作小品的形象融为一体,要根据音乐的旋律创造出形体动作的旋律,要以独特的节奏产生独特性格化的形体动作。形体动作小品要伴随音乐的对比而跌宕起伏,音乐的曲式结构要体现在形体动作小品的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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