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主要哲学家的分类法
1.亚里士多德的分类:(1)针对理论或认识活动的理论学科,其中包括数学、物理学和形而上学;(2)针对实践活动的实践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和伦理学;(3)针对创造活动的创造性学科,其中包括诗学和修辞学。
2.斯多亚派的分类:(1)逻辑学;(2)物理学;(3)伦理学。
3.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分类:(1)物理学;(2)数学;(3)神学(形而上学)。
4.笛卡尔的分类:(1)形而上学——树根;(2)物理学——树干;(3)伦理学等各门具体学科——树枝。
5.沃尔夫的分类:(1)理论哲学(形而上学),包括本体论、宇宙论、心理学和神学;(2)实践哲学,包括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逻辑学是一切学科的导论。
6.黑格尔的分类:(1)逻辑学;(2)自然哲学;(3)精神哲学。
7.克罗齐的分类:(1)理论哲学,包括美学和逻辑学两个分支;(2)实践哲学,包含经济学和伦理学两个分支。(www.daowen.com)
(二)一般流行的分类方法
如果不细究各个具体哲学家的具体观点和与之相联系的分类,而只是综合性地概述西方哲学史上普遍流行的分类法,那么,哲学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这样三个部分:
1.“本体论”(ontology)。一般来说,在西方哲学史上,“本体论”是指关于存在本身(being as such)的理论或研究。“本体论”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包括“宇宙论”(cosmology)在内;另一种是不包括“宇宙论”。
2.“知识论”或“认识论”(epistemology)。“知识论”或“认识论”是关于人类认识的来源、能力、范围、限度和真伪标准的研究。
3.“价值论”(axiology)。“价值论”是关于事物对满足人的需要、兴趣和目的的意义的研究。
(三)张世英先生关于哲学的分类
张先生认为,哲学应以建立在万物一体基础上的诗意境界和民胞物与的精神为目标,这种境界是真、善、美三者的统一。根据这一观点,《哲学导论》被分为五篇,即将哲学分为五个类型:“本体论与认识论”“审美观”“伦理观”“历史观”“哲学发展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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