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语言教育活动评价的主体可能是执教者本人,也可能是幼儿园领导和其他同事。无论是谁来进行评价,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实施活动评价必须采取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能主观臆断或掺杂个人的情感。这是进行活动评价的最基本的原则。实践证明,活动评价如果是客观的,就可以促进教育活动的展开与改进;反之则会产生妨碍作用,使得活动评价失去其真正意义。
要遵循客观性原则,首先,评价者要采用客观的评价方法和手段,依据由教育目标而确定的评价标准来实施评价,评价标准一旦确定,就不能任意改动。其次,制订的标准应适合于每一个评价对象,否则,就不能称为客观的标准。再次,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评价对象,不能因个人好恶而使评价结果出现偏差。如果评价者不能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保有主观成见或个人情感,则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二)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指要对语言教育活动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各个构成要素进行全面评价。这就要求评价者既要对学前儿童的语言学习进行评价,又要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既要对语言教育活动的目标进行评价,又要对语言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法进行评价;既要对教具、学具的选择与利用进行评价,又要对教师与学前儿童之间的互动情况进行评价;既要对静态的活动要素进行评价,又要对动态的活动过程进行评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语言教育活动有一个完整的把握。
拓展阅读
档案袋评价(www.daowen.com)
在幼儿园中,最常见的一种评价方式就是档案袋评价。每个幼儿都是按照自己的大纲前进发展,有着属于自己的发展水平,而教师能做的就是尊重幼儿发展的独特性。通过档案袋的方式记录幼儿的成长,还能体现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原则以及连续全面性原则。如“语言”这一领域,教师就可以事先做一张“核心项目单”,然后对照着目标将幼儿的表现记录投放到档案袋中。详细内容见下表。
表11-1 核心项目单
(资料来源谢慧琪.档案袋评价在幼儿班级中的实践探索[J].山东教育,2005(36).)
(三)参照性原则
参照性原则是指制订的评价标准要有依据。首先,要依据国家有关指导性文件,国家指导性文件确定语言教育活动评价的根本依据。其次,要依据学前儿童语言发展的基本规律。根据儿童在每个年龄阶段应有的水平做出恰当的规定,不可任意提高或降低标准。再次,要依据语言教育活动的目标。在评价过程中,脱离目标另制订标准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也是缺乏科学性的典型表现。
(四)针对性原则
教育评价的目的是改进教与学,所以对语言教育活动目标的达成既要有量的显示,也要有质的评定,这样不仅能看出达成目标的数量,还要能看出达成目标的各种具体情况,以便找到原因,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如对学前儿童普通话发音的评价,在新入园时用语音测查的方法来了解每一个孩子的发音情况,对未发准音的学前儿童做记录,分析原因,这样就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练习和个别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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