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服从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证券监管的总体目标
第一,统一管理各种投资或融资性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建立证券发行管理制度、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制度等。
第二,监督管理证券市场信息的传播和使用,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为证券投资者提供公平获取信息的机会,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第三,防范并查处证券市场上可能出现的欺诈客户、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投资环境和交易环境,促使证券投资活动健康发展。统一管理证券经营机构和市场中介机构,监督其合法的经营活动。
(二)证券监管的具体目标(www.daowen.com)
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所描述的,证券监管的目标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证券市场运行的公平、有效、透明原则,以及降低系统性风险。例如美国在《1933年证券法》中阐述了证券监管的两个基本目标:一是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实质性信息;二是禁止证券交易过程中的误导、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日本《1948年证券交易法》中指出:为使有价证券的发行、交易等过程的公正进行,并使有价证券顺利流通,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法;我国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综上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监管的具体目标可归纳为:克服证券市场上的种种缺陷,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促进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有序和高效率。
(三)证券监管的根本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的具体目标更多地从微观层次来阐述,而其根本目标则更多地从宏观层次来阐述。证券市场监管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现象,从而保障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而不是替代市场机制。国际证监会组织指出,证券监管应当促进资本形成与经济增长。证券市场不仅与一国的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密切联系,而且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甚至政治形势等休戚与共,任何政府的证券监管机构都必须也必然会从社会经济整体而不仅仅是证券市场本身的局部来制定和执行监管的制度、法规和政策,通过证券监管来最终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是任何政府监管机构追求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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