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孩子能做的事就不要请大人帮忙

孩子能做的事就不要请大人帮忙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是溺爱,必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中国家教的传统,是主张对孩子严格要求的,与此相对应,在孩子的作息上,是决不允许睡懒觉的。这种情形在我的老家至今仍然还有所保留,那些到了上学年龄的孩子大多即使假日也得天亮后就起床,虽然并不一定要帮大人去干农活。对岳父母更大的不满意,还是第二点,即不懂得培养孩子的做事意识。

孩子能做的事就不要请大人帮忙

上午8点半前后,我从楼下锻炼回家,还在床上赖觉的妻子说,岳母刚打来电话叫我过去一下。我问有什么事,说是没有说。我和岳父母住一个院子,两楼相邻,并且我儿子因嫌家中屋子狭小这些年就住姥姥家,所以两家一般用不着打电话。因此当听到妻子的这个通知我有点纳闷:这大清早的有什么事还专门打电话来并且得我一个人过去?于是便赶紧又出门下楼过岳父母家去。到了后才知道,原来是岳父要清洗抽油烟机,老两口不好把机子从墙上卸下来,因此要我来踩着凳子帮着抬一下。就这么个活,其实我的儿子完全可以干,他早已是一个强壮的小伙子了,并且就在他们家离厨房最近的那间屋子里睡觉。当时已经是9点前后了,早就过了起床的时间了,不论晚上睡觉多迟也该起床了。但岳父母就是没有舍得推门唤醒近在身边的外孙而是打电话叫来了住在另一栋楼上的女婿。

岳父母已是八十岁上下的老人了,并且身边就我爱人一个子女,所以给他们做这么点活完全是分内之事,并且他们不叫醒熟睡中的外孙也是对我儿子的疼爱。但这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却还是让我想了好多,因为它让我看到了今天很多老人或家长在子女(孙)教育中普遍易犯的一种错误,这就是对孩子的溺爱。凡是溺爱,必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尽管对岳父母我一向很是敬重,但他们今早的做法我却并不赞成:上午9点钟还舍不得唤醒外孙,这只能助长孩子睡懒觉的习惯;终于有了一件可以让外孙来帮忙的事却没让动手,也错失了一次培养孩子为他人做事、为家庭出力的品格的机会。

这让我想起了传统的家庭教育。中国家教的传统,是主张对孩子严格要求的,与此相对应,在孩子的作息上,是决不允许睡懒觉的。《论语》记载宰予因起床迟没能赶上上课,孔子便怒不可遏:“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于予与何诛?”《朱子家训》开首便讲“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弟子规》“谨而信”章一开始也是“朝起早,夜眠迟”。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的农村。记得在我小时候,不论是成人还是孩子,都是天一亮便要起床的。谁要是太阳出来了还不起床,是要被耻笑的,说是“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 云云。所以那时的孩子,大都是早晨被大人叫醒的,很少有睡到自然醒的。这种情形在我的老家至今仍然还有所保留,那些到了上学年龄的孩子大多即使假日也得天亮后就起床,虽然并不一定要帮大人去干农活。

充足的睡眠是身体健康的重要条件,让还没有发育成熟正在生长中的孩子老早就起床,这在今天的城里人看来是很不科学甚至是残酷的,但一路这样走过来的人们却很少有人对家长埋怨、怪罪的,相反在对待父母上他们似乎更懂得感恩甚至孝顺。“日落而息,日出而作”,这种与天地运行和谐同步的生活节奏,对于一个人成长的意义是多方面的,既形成勤勉、勤奋的行为习惯,而且也有助于培养起守规矩、肯做事、能体谅以及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等人生必要的重要品质。很难想象,一个总是在别人早已起床忙着干活的时候还躺着睡大觉的人,能够对他人的劳动和付出有最充分的理解、尊重和同情。对于别人的辛苦和劳累无动于衷、心安理得,恐怕也就很难有自觉地为别人分担、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的意识。也许是受从小的经历以及所接受的教育的影响,我是一直主张应该早睡早起的,尽管电视机、网络时代和城市化越来越推迟了人们晚间入睡的时间,但我还是对早晨8点以后还不起床的人颇不以为然,包括上了小学以后的孩子,也包括周末和假日。还是那句话:“一日之计在于晨”,抓住了早晨,便抓住了一切;失去了早晨,便失去了一切。

对岳父母更大的不满意,还是第二点,即不懂得培养孩子的做事意识。人是能够做事、需要做事的动物,不论是获得生存保障还是谋求继续发展,包括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以及增进对世界的认识和责任,都要通过做事也即动手实践来实现。所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于1986年提出教育的“四大支柱”也即是教育的四大目标,其中第二个就是“学会做事”(另三个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与发展”)。学会做事,当然要在做事中进行,靠口头训导是不可能的。所以从中国的孔子到西方的杜威以及这些年流行的其他一些学习理论,都不只强调书本的学习,同时更看重实践训练。《论语》第一句话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只有既“学”且“习”,才会有获得成功的快乐。民国时期从杜威处学成归来的陶行知提出“教学做合一”的主张,认为一件事情生活中怎么“做”就让学生怎么“学”,学生怎么“学”教师就怎么“教”,将“做”看成根本,强调要在“做中学”。但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只注重知识学习的倾向以及顽固的应试教育的驱使,我们的教育实践中学生的活动只剩下了“学”而没有了“习”。包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虽然人人都知道应该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承担起必要的家庭劳动与责任,但往往也只停留在观念或道理的层面而很少付诸实施。这种情况在现在城市的独生子女家庭里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孩子成为家庭的中心,得到来自各个方面无微不至最为悉心的呵护,大家一股脑儿地什么都尽可能地给了孩子,却唯独没有给予他自己动手做事的机会。(www.daowen.com)

对孩子的教育,大致有三种方式:一种可以叫作“言传”,即直接的说教,告诉孩子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这是历来人们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但可能也是最没有效果的一种,因为道理人人都懂,并且每一个人都有自以为是的毛病,包括小孩子在内能够心悦诚服地“听话”的人并不多。所谓的“说服教育”,其实能够确实被“说服”的人很少。第二种可以叫作“身教”,即教师或家长先从自身做起,通过自己的表率、示范作用引领孩子逐渐成人、成才。与第一种相比,这一种的效果要好很多,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孔子就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近期网上也看到一篇题为《教育的本质是家长自我修行》的文章,很受人们关注。但这两种方式,不论是说教还是示范,都只是来自教师或家长的一种外在的影响,而不是源于孩子自身,是施教者的活动而非受教者的行为。所以,教育应当还有第三种方式,这就是受教育者自身的主体实践。可以叫作“践行”,即让孩子自己动起来,不只动脑,而且动手,在包括必要的劳动、劳作在内的各种具体的行动中去发现、去体验、去历练。这是一种最能促使孩子知识、认识和行为发生积极改变的教育方式。但是遗憾的是,可能是出于从孟子时代就有的对“劳力”“劳心”的区分以及对前者的偏见,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很多人的头脑中就形成了“干活就是受累”“劳动就是低贱”这样的观念,所以凡是心疼孩子、溺爱孩子、愿“为儿孙做马牛”的家长们,便都自觉地承揽了家中乃至本属于孩子应做的一切劳务,精心侍候着孩子们过一种已经规划好了的似乎舒适的生活。殊不知,这种过度和失当的关爱,不仅不能使这些活泼好动、天性未泯的孩子们快乐,因为它往往要限制他们的自由,而且更大的不幸,是制约了孩子们的发展,因为它使这些处在成长中的孩子失去了最好的教育契机和最有意义的教育方式。一次举手之劳引发我对岳父母的如此耿耿于怀,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让我庆幸的是,岳父母将抽油烟机清洗好后重新挂上厨房的墙壁,是我的儿子帮着给抬上去的。这个暑假,尽管岳母还是经常将苹果或梨桃削皮后切成小块儿盛在碗里扎在牙签上放在他的书桌上,并且还是经常给他叠被子、洗袜子,但他也是帮姥爷、姥姥干过几样活的,并且从未有过怨言。

魏书生说过,学生能做的事,老师不做。他还说,懒老师才能培养出勤学生。我殷切地希望:今后,孩子们能做的事,大人就不要再做。我也向所有的父母及老人建议,在一天天长大的孩子面前,请不妨也一天天变得懒一些。

(来源:QQ日志 发表时间: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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