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要招收的是教育硕士研究生,所以这种面试的基本项目一直被规定为“讲课”,即十多分钟的中学语文课的微格试讲。这样的活动,对于要考教育硕士的人来说,应该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在每一次的面试中还是暴露出较多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讲课”的对象不明。讲课是一种交际行为,是一种言语活动,所以它跟别的场合的说话一样,也有个听众问题,只有做到“目中有人”把话说给特定的听讲对象,才会收到好的效果。所以不论哪种讲课,首先都得明确讲课对象,做到“在不同的场合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这也是说话“得体”的基本要求。通常情况下的讲课,是在学生的课堂上,课当然是教给学生的,所以教师必须跟学生交流互动。教育硕士招生面试中的这种所谓的“讲课”,情况则完全不同,它没有学生、没有课堂,讲课者面对的只是测试自己的考官,所以考生只能以台下的评委为听讲对象,把话说给评委听。但每次面试,总有一些考生不明白这个道理,还是按照通常上课的情景,把本来只能在真实课堂上才能呈现的教学过程直接拿过来,甚至连提问这样的环节也要拿出来。因为没有学生,又不能提问评委,于是便一个人在那里做自问自答的假惺惺的表演。如:“这位同学请回答……”“哦,你回答得很好”“先听我领读一下这首诗好吗”,等等。更有甚者,个别教过小学的在职考生,还以一种哄小孩子的口吻在那里自问自答、自我表演。由于对象错了,所以不仅考生自己别扭,我们也感到不自在。这样的讲课,其面试成绩肯定要受到影响。其实,“讲课”一词,并不一定就是“讲一节课”即在课堂上授课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讲课文”即把一篇课文讲给别人听,还可以是把所准备好的一节课或者已经上过的一节课讲说出来。如果是最后这种,则就是“说课”。
二是“讲课”的内容不精。几回面试,我们给每位考生规定的时间都是15分钟,其间还有自我介绍和接受提问两个环节,所以实际能够用于“讲课”的时间也就10分钟左右。在这样有限的时间里要将一篇课文讲好,讲得让评委听了满意,就只能讲课文的精彩、精妙之处及特色之所在,讲自己对课文真正的理解,而不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或者人人都知道已经听得厌倦了的一些常识。但有较多的考生就是做不到这一点。有位考生讲李白的《将进酒》,竟然还要从介绍作者开始,然后是“时代背景”,而关于诗歌本身则说得太少、太浅。还有一位考生讲《归园田居(其三)》,也是用了好多时间讲陶渊明“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故事”。课文最主要、最重要的东西讲不出来,评委最想听的东西一句都没有,当然不会有好成绩。还有一位考生,讲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虽然较多地讲了曲子本身,但无非还是各种参考书上那些诸如“意象叠加”之类的空话和套话;甚至还能分析出“枯藤老树昏鸦”是“从低处写到高处”“小桥流水人家”是“从近处写到远处”,但就是不能讲出这首曲子真正的好处也即历来被称为“秋思之祖”千百年被人传颂的原因。这类讲了和没讲一样的话我听得太多了,于是当他讲到“古道西风瘦马”一句时,便忍不住打断插问:“你能不能说说‘古道’是什么‘道’?‘西风’是什么‘风’”?没想到这位已经做着语文教师估计应该也教过这首曲子的考生竟然无以应对,一时显得很尴尬。(www.daowen.com)
三是“讲课”的语气不当。说话要讲究方式,同样的话,因为语气、语调等的不同,其听讲效果便很不相同。有几位考生,好像还是已经做了几年教师的在职考生,讲课后在接受提问的时候与我们交流得很好,侃侃而谈,话语方式也自然、中听,语气、语调、重音、节奏都没有问题,但在前面的讲课中却拿腔拿调、装模作样、故弄玄虚、自我陶醉,让人听着很不顺耳,以致我当时都纳闷:“这语文教师怎么当得连人话都不会说了?”语文课程标准讲“语文教学应该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阅读教学是教师、学生、文本、教科书编者之间的多重对话”,不只在中学语文的课堂上,任何时候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包括这种面试时候的讲课,讲说者与听讲者之间都要保持一种“平等对话”的状态,而做到这一点,基本要求就是讲说者的语言要自然、亲切、灵活、真实,而不是一种脱离常态的怪怪的让谁听着都难受的变态表达。
以上三种情况不只今年这次面试有,也不只某一个生源地的考生有:甘肃考生这样,外省考生也这样;应届师范生这样,在职教师也这样;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这样,其他专业的也这样;二本院校的这样,三本独立学院的也这样。报考教育硕士语文方向的考生不会“讲课”,或者大家都各行其是讲得五花八门缺乏一个大致共同的范式,这只能表明我国本科阶段教师教育在这种专门训练上的共同缺失,同时也反映出中学语文教学中的一些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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