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引导式教育评估与脑瘫儿童

引导式教育评估与脑瘫儿童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引导式教育评估是评估者与儿童的共同学习,评估者的作用主要是诱发及引导儿童,发现儿童的“能”,而不是专注于儿童的“不能”。评估者要给儿童足够的时间去反应,先给予口头提示,不要急于给予触体协助。例如,针对有较复杂的言语和口肌功能障碍的儿童,在完成进阶评估后,可使用《S―S法量表》做进一步检查。

引导式教育评估与脑瘫儿童

引导式教育评估是以贯通式专业团队方式进行,并以自然情境观察为主,个别评估为辅,团队成员使用同一工具和观察方法,以达到全面的共识;注重分析儿童进行活动的方法及困难,并利用环境及互动技巧发掘儿童的强处、能力及兴趣,借以找出合适的诱导方法,以促进儿童进一步学习。

(1)先观察,等候儿童的反应。

(2)当儿童未能独立完成活动时,提示的层次为:口头提示→环境提示→触体提示→触体协助,并观察儿童在提示下如何完成活动。

(3)评估过程须保持与儿童交流,避免给予儿童挫败感。

引导式教育评估是评估者与儿童的共同学习,评估者的作用主要是诱发及引导儿童,发现儿童的“能”,而不是专注于儿童的“不能”。评估者要给儿童足够的时间去反应,先给予口头提示,不要急于给予触体协助。评估过程中影像资料的备份很关键,便于与中、后期情况进行对比,也便于团队成员共同重复观看和讨论,以使评估结论更客观、准确。

引导式教育评估范畴包括大肌能、精细动作、生活自理、语言沟通、认知及社交六大范畴,并观察儿童进行每个范畴的活动时在知、行、意三方面的表现。

引导式教育评估分两个阶段——初步评估及进阶评估。

儿童入院时进行,通过综合的观察步骤,初步了解儿童大、小肌能,认知以及语言、社交等情况,目的是作为分班的依据。进行初步评估前,必须预先准备一个能让儿童感觉安全及有趣的环境(图2.2.1)。初步评估参考《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筛查表》(即《初次综合评估记录表》)及《脑瘫儿童咨询表》(附录2.2.1)。

图2.2.1 儿童感觉安全及有趣的评估室

儿童入院后约一周,对环境和老师较熟识时才进行进阶评估,以确保儿童能自然地表现自己的能力。进阶评估完成时间在儿童入院半个月到一个月;贯通式专业团队通过个别检查和常规时段自然情境中的观察,使用《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记录表》(附录2.2.2)进行记录及分析,详细了解儿童六大范畴的能力和障碍情况,目的是为儿童制订适宜的六大范畴整合学习目标(图2.2.2)。(www.daowen.com)

图2.2.2 贯通式专业团队进行个别儿童进阶评估

(1)贯通式专业团队的成员在各自的专业范畴内已有一套评估工具,其中部分内容能补充《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记录表》的观察项目,例如,言语治疗师的《S―S法量表》(附录2.2.3)可补充《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记录表》内“语言表达能力”及“语言理解能力”的范畴,或有关口肌的详细描述。若团队的专业成员已经接受过使用此类量表的培训并且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可以根据个别儿童的特殊情况。例如,针对有较复杂的言语和口肌功能障碍的儿童,在完成进阶评估后,可使用《S―S法量表》做进一步检查。

(2)采用《脑瘫儿童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MFCS)及《4~18岁脑瘫儿童手功能分级系统》(MACS)为儿童的体能程度分级,作为概括资料(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康复中心史惟医生翻译此两个分级系统的中文版见附录2.2.4及附录2.2.5)。

(3)学习程度的分组:综合心智、年龄、体能程度三方面进行考虑。

心智:分0~6个月组、7~12个月组、1~2岁组、3~5岁组、6~8岁组。

年龄:分0~2岁母婴组、3~5岁幼儿组和6~8岁学前组。

体能:以体能程度的级别(GMFCS)分,Ⅰ级及Ⅱ级属轻度(组),Ⅲ级及Ⅳ级属重度(组),Ⅴ级属严重(组)。

(1)不按专业范畴分别记录,而是综合记录(参考《脑瘫儿童实用技能记录表》)。

(2)贯通式专业团队成员分析评估记录,以附录2.2.6《评估分析及目标制订》中现有的能力/困难作为制订学习目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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