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育包括体格生长和功能的发育。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身高、体重等逐渐增加,功能水平也不断提高,正常应该与年龄水平相当,这里主要介绍儿童功能的发育和成熟。
只有知道了什么是正常,才能发现什么是异常;了解正常儿童的发育规律和阶段,对我们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帮助。
正常儿童的功能发育遵循一定的规律,不同年龄的儿童通常会出现不同的功能表现。如果功能和年龄水平相当,说明发育正常;如果功能表现低于儿童年龄应该达到的水平,则说明可能有发育迟缓。
儿童的功能按照一定的顺序出现,根据其表现,可以推断出下一阶段应该出现的能力;因此,可以安排一些特别的活动,促进这种能力的发展。
为什么儿童的功能会发育呢?儿童发育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儿童的发育是先天和后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先天获得的完整的身体是发育的基础,后天环境的刺激是促进发育的必要条件。
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受到不良的影响,胚胎发育出现障碍,或出生早期受到损伤,儿童的身体可能会出现缺陷(有些是看不见的,如神经系统损伤),因此无论环境因素如何,儿童的某些功能发育都可能难以达到正常水平。
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生活条件、父母的生活方式及抚养态度、儿童得到的练习机会、文化习俗、社交状况等。环境中的人或物会给儿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刺激,通过感觉和探索周围的环境,儿童的生理结构日益完善,功能水平逐渐提高。如果一个婴儿被放在完全隔离的环境里,没有足够的刺激吸引其去运动,没有人与其讲话,其发育将会明显迟缓。
普通儿童出生后,生活在一个开放的、丰富的生活环境中,他们有机会接触到各种不同的刺激,使身体各个系统得以成熟,功能得到发展。生活在福利院或其他机构的儿童是什么状况呢?他们有机会经历与普通儿童相似的刺激吗?他们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吗?他们每天有足够的时间和人亲密接触和交谈吗?他们的功能发育状况如何呢?生活在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又如何呢?他们有机会到处活动吗?家人是否羞于带他们去公共场所呢?
一个儿童的发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体能、认知、语言和心理社会能力。
体能是指身体的运动和工作的能力,如翻身、坐、爬、站、走、跑跳和手的抓握、操作等能力;
认知是指对事物及其关系的理解和认识能力,如认识人和物品、使用物品、理解各种概念、学习知识等能力;
语言是指理解他人所说的话和表达的意思,并用一定的方式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
心理社会是指处理个人需要及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方面虽然不同,但密切相关,一个方面的发育会影响其他方面。儿童出生后不久,其感觉器官,如听觉和视觉,就开始接受环境中的信息和刺激,这会激发儿童通过活动身体而去探索和认识事物的欲望,通过探索和认识,儿童会对自身的动作做出调整,以更加适合达到目的的需要,通过反复尝试,儿童的动作会越来越协调,也会由此认识到事物的特性和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并开始与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发展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相反,如果一个儿童对自我及周围的认识能力降低,可能会影响其运动的欲望,使身体的运动能力降低,儿童不运动,就不会去探索和感知周围的事物,会影响其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对事物的认识不够,可能会影响语言的发育和交流的能力。
在儿童与环境相互作用而发育的过程中,感觉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儿童通过感觉感受周围的人和物,产生探索和认知的欲望,并开始主动运动。肢体开始运动时,视觉引导和监控伸手的方向,发展眼—手协调的能力,眼—手协调能力是其他功能性活动的基础。
儿童发育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可以用以下图示加以说明。
图1.1.1 儿童发育各方面相互关系示意图
基本上,儿童发育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律,因此,可以对一定年龄儿童的表现和能力做出预测:如体能发育方面,小婴儿以无规律的和反射性的动作为特征,当身体的控制能力提高后,才会出现自主动作。自主动作的出现有一定的规律:
(1)头到脚:首先是头部的控制,逐渐向脚部发展。
(2)近到远:先有身体躯干的控制,后有肢体远端的控制。
(3)不对称到对称:新生儿的动作是不对称的,到四个月左右出现对称动作,把手拿到身体中线,头和眼睛看正前方。(www.daowen.com)
(4)粗到细:由粗大、整体的动作,逐渐发展到精细、分离、选择性动作。
除了动作发育之外,儿童的其他方面也同时发育成熟。发育的具体顺序和过程见下图。
图1.1.2 儿童生理发展顺序及过程
资料来源:香港复康会。
图1.1.3 儿童心理及社交发展顺序及过程
资料来源:香港复康会。
从以上两图可以看出:
(1)新生儿:饥饿或不适时会哭闹。
(2)三个月左右:可以比较好地保持头部直立,对周围事物开始感兴趣,并试图做出反应,如伸手够物、对人微笑、转头向声音等。
(3)六个月左右:能坐得很稳,也可以转动身体,能识别不同的人、不同的声音,并能发出声音,试图与人交流。
(4)一岁左右:能站立,有的开始行走,理解人的简单指令,说出简单的词,喜欢玩玩具和与人游戏。总之,儿童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动作的目的性逐渐增强,与外界的交流也越来越多。
值得注意的是,图中所展示的发育顺序和每项能力出现的年龄是大多数儿童的平均水平;不同儿童具体能力出现的先后和时间可能不一样。某一个动作和技能的延迟,并不一定表示儿童发育迟缓或异常,要考虑儿童的整体情况。
另外还要考虑,早产儿的早期发育可能延迟。因此,对于早产6周以上的2岁以下的儿童,在评价其发育水平时,要按校准以后的年龄水平来衡量(校准年龄=实际年龄-早产时间)。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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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的发育也遵循正常儿童发育的顺序,但残疾的出现可能会影响儿童对自我及周围环境的意识,影响某个方面甚至整体的发育过程。
例如,神经系统损伤的儿童,可能不能顺利地学会控制自己的身体及完成各种动作,出现运动发育迟缓;而体能的障碍又可能使儿童难以对环境进行探索,不能很好地学习和认知事物。听力损伤的儿童,由于听不到声音,可能出现语言发育迟缓,进而影响与人交流,无法融入社会,导致儿童的心理及社会生活能力发育迟缓。视力障碍的儿童,由于无法看到或看清周围的环境,其探索和运动的欲望会降低,运动及感觉刺激的减少可能会反过来影响神经系统的发育。
因此,当我们在评价残疾儿童的发育情况时,要对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因为其各个方面并不是孤立发展的。而当发现儿童有某一方面的障碍时,我们要及时帮助儿童克服障碍,防止其他方面的继发迟缓或障碍。如由于体能障碍而不能探索周围环境的儿童,我们在提高其运动能力的同时,还要创造条件,让其有机会接触不同的环境和事物,促进认知能力的发展;视力障碍的儿童不能用视觉接受刺激,我们就要提供其他的感觉刺激,鼓励儿童运动及探索和认识周围环境,促进其功能的发展。
总之,无论是正常儿童,还是残疾儿童,他们的发育和发展都是自身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各方面发育相互促进的结果。虽然残疾儿童的身体某些部分遭受了损伤,如果在发育早期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各种刺激和活动的机会,可能会促使儿童的身体利用未受损的部分替代或补偿受损部分的功能,使儿童的功能水平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参照正常儿童的发育规律,对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的评价和干预,可以防止各种继发性发育迟缓或障碍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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