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贪腐问题时,雍正帝十分“无情”,任何人的情面都不给,就算贪腐分子“以死赖账”也是行不通的。为此雍正帝还规定:官员只要被查实贪污(为防止其将财产转移或藏匿),本衙署和原籍首先将其家眷严密监控,随即查封家产,等待核实索赔。
例如当时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因贪腐数额巨大,被查实后畏罪自杀,企图使案件不了了之,将贪污的巨额财产留给子孙享用。铁腕皇帝(雍正帝)并不买账,不但下令对其抄家,而且向其家人追索赔偿。就算是对皇亲国戚雍正帝也毫不手软,其十弟胤誐、十二弟胤祹,在被查实亏空钱粮、积欠甚多后,同样被勒令如数赔偿,最后胤祹在大街上变卖家中器物才得以赔补,而胤誐则是直接被抄没家产用以补足亏空。
雍正帝在追补亏空、清查侵贪方面的政绩是有目共睹的,上至八旗贵族皇亲国戚,下至内务府总管以及各个衙门,只要犯事,不分满汉,一律清查,绝不手软。因上一任皇帝康熙帝多年的姑息,致使全国各地贪赃枉法已有积重难返之势,虽说康熙帝在位61年(1661—1722),号称盛世,但官场贪腐之风愈演愈烈,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亏空严重,国家收支失衡,到康熙帝驾崩时,大清朝国库只有区区800万两库银。这就是雍正帝即位后,心急如焚,执意整肃官场的主因。(www.daowen.com)
在雍正帝的铁面无私整治下,各地官员因亏空革职、查封家产的比比皆是,仅雍正元年(1723)一年时间内,被查处的地方官就高达数百人。到了雍正二年(1724),闽浙总督满保奏称:“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参,恐至无人办事。”湖南巡抚魏廷珍也上奏称:一省官员“参劾已大半”若再题参,恐直隶全省官员所剩寥寥无几。
孝敬宪皇后(1681—1731),乌拉那拉氏,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内大臣费扬古之女,她是雍正帝的结发妻子,为雍正帝生下嫡长子弘晖,但是8岁时不幸夭折。雍正元年被册封为皇后,死后与雍正帝合葬于清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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