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美关系史:1983年胡娜事件引发人权交锋

中美关系史:1983年胡娜事件引发人权交锋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第一次交锋是1983年的胡娜事件。美国政府和新闻界就此事大肆渲染,指责中国政府侵犯人权,限制自由,使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公开化。1990年3月,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6届会议上与英国等西方国家和日本一起,提出了关于中国人权问题的议案。美国在这一年的人权会上没有提出谴责中国的提案。金米特同中国外长钱其琛、副外长刘华秋就人权、贸易和武器扩散等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会谈。

中美关系史:1983年胡娜事件引发人权交锋

在冷战期间,美国在对外政策中强调人权问题,其矛头始终是对着苏联的,中国没有在它的视野中。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第一次交锋是1983年的胡娜事件。但与中美两国的战略利益相比,此事不足挂齿,正如邓小平在1983年4月一次接见外宾时所说,“网球运动员问题,是细枝末节问题”。(1)胡娜事件之后直到1989年,中美关系中没有出现显著的人权问题。

虽然如此,人权问题实际上只是潜伏在中美关系之中,一时没有表现出来罢了。1989年2月,美国新任总统布什访华,两国领导人就改善中美关系达成诸多共识。但就在布什离京前夕,发生了一件令人不愉快的事情。2月26日,布什在长城饭店为中国领导人举行答谢宴会。美方事先未同中国方面商量,就私自邀请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头面人物、中国科技大学教授方励之夫妇出席宴会。中国政府反对这种做法,并采取措施,阻止了方励之赴宴。美国政府新闻界就此事大肆渲染,指责中国政府侵犯人权,限制自由,使中美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公开化。

1989年6月北京的政治风波使人权问题在中美关系中凸显出来。正如有的美国学者所说:“天安门危机把人权问题带到中美关系的中心,并把它变为冲突的主题。”(2)美国媒体对事件进行了夸大其词的、甚至歪曲的报道,报刊上一边倒的文章和社论煽起了公众的情绪,人们对中国的看法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对中国有好感的人从1989年2月的72%下降到7月的32%,而认为中国是美国的敌人的比率从19%上升到39%。(3)几乎同时,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发生了急剧的变化。6个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发生强烈的“政治地震”,示威游行和罢工风潮迭起,执政数十年的共产党纷纷下台,各国争先恐后修宪更名,宣布采纳西方的民主政体和市场经济。1991年9月,有74年历史的苏联又一夜之间解体。在许多美国人看来,西方民主制度已经在全世界获胜,共产主义已经完结。这样,中国的改革也就失去了先前的值得尊敬的意义,“中国从政治和经济改革的先锋的位置移到了后排。中国现在成了少数几个集权主义力量仍然强大的国家之一”。(4)中美关系对美国的价值在许多人看来也就大成疑问。也是从这时候起,美国关于中国人权的政策,从目的到手段都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美国集中敦促中国的政治和公民权利,甚至西方式的民主,而不是鼓励中国改革和开放的广泛目标。美国的方法主要是施加压力,而不是合作。一些美国人甚至异想天开地指望,采取经济制裁的方法,如取消最惠国待遇,对国有企业和军工企业征收高额关税,取消对中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等,会对中国改善人权产生积极作用。(5)

北京政治风波后,中美关系进入了一个非常情绪化的时期,布什政府在对华决策方面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国会和舆论不断要求政府向中国施加压力,对中国实行严厉制裁,取消中国的最惠国贸易待遇地位或对这种地位附加条件。布什总统意识到中美关系的重要性,尽量限制制裁范围,奋力抵制国会的压力,保持对中国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努力避免和减少对中美关系造成实质性伤害。(6)

但美国国内批评中国人权状况的力量十分强大。这些力量促使美国国务院在1990年1月发表的《人权报告》中指责中国侵犯人权。从1977年起,美国国务院每年都发表《人权报告》,但在80年代末以前,这些报告没有太多地评论中国的情况。从1990年以后,美国国务院每年发表的《人权报告》都把中国列为重点批评对象,把中国和利比亚、古巴、伊朗、伊拉克等国一起当作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对待。

美国在国际会议中也不断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1990年3月,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6届会议上与英国等西方国家和日本一起,提出了关于中国人权问题的议案。该提案攻击中国平息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的措施,敦促中国政府采取步骤保证充分尊重人权,并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提供新的情况。在正式开始表决前,巴基斯坦和索马里提出了一项不采取行动的动议。根据联合国的有关规定,如果有代表提出对某一提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会议应优先对此动议进行表决。巴基斯坦代表在发言中指出,任何国家都难以避免出现动乱,人权委员会应该对中国1989年事态采取宽容态度。委员会43个成员国表决结果是,17票赞成、15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巴基斯坦的动议,美国等的提案遭到挫败。这次投票的界限非常分明:支持美国提案的是清一色的西方国家和接近西方的国家,亚洲、非洲是中国的坚定支持者,拉丁美洲国家除了巴拿马全都投了弃权票。

1990年12月18日至20日,美国负责人权和人道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希夫特访华,这是美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第一次对中国的访问。在北京,希夫特同中国最高法院、公安部和其他部门举行了长达16小时的会谈,讨论了1989年政治风波中被拘捕者的情况、中国的宗教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他要求中国释放在政治风波中被拘捕的人。中国有关方面认为,会谈是在良好的气氛中进行的,对改善关系是有益的。希夫特也认为,会谈是“有成果的”,“这是讨论问题,而不是迎头相撞”。美国大使李洁明甚至对会谈的广度和深度感到惊讶。(7)

希夫特在访问中之所以采取比较和解的态度,与当时海湾局势有关。1990年8月2日凌晨,伊拉克军队突然大举入侵科威特,10个小时便控制了科威特全境,国际社会为之震惊。国际社会一致谴责这一行为。美国从其战略利益考虑,立即作出强烈反应,宣布实施代号为“沙漠盾牌”的军事行动,试图迫使伊拉克从科威特撤军。围绕着海湾危机,有关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外交活动。希夫特访华期间,美国正在全力以赴地进行对伊拉克的战争准备。1991年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正值美国出兵进行海湾战争之时。美国在这一年的人权会上没有提出谴责中国的提案。

1991年5月,美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副国务卿罗伯特·金米特访问中国,他是从1989年12月以来访问中国级别最高的美国官员。金米特同中国外长钱其琛、副外长刘华秋就人权、贸易和武器扩散等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会谈。双方都认为,“中美关系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关头,我们双方都必须采取措施推进两国关系”。(8)

1991年9月初,应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邀请,美国众议院代表团一行3人来华访问。中国有关部门领导人会见了佩洛西等议员。在会见中,他们提出了准许国际组织探视中国监狱的要求。9月5日,佩洛西等违反中国法律,背着东道主,去天安门广场从事与议员身份不符的非法活动,接待单位表示强烈不满,并提出抗议。6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对中方处理此事表示遗憾,白宫发言人对此表示关切。(9)

在1992年的联合国第48届人权会议上,以美国为首的24个西方国家提出了一个所谓《中国/西藏局势》的议案。巴基斯坦驻日内瓦大使卡玛尔向大会提出,对24国联合提案不采取行动。表决结果,对“不赞成采取行动动议”赞成的27票,反对的15票,弃权的10票。美国图谋又遭挫败。

1992年的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克林顿胜出。克林顿总统上任之初,突出中美关系中的人权问题。有的中国学家担心,“这个冬春,中美关系真有可能跌入悬崖”。(10)在克林顿政府正式执政前夕,被提名为国务卿的克里斯托弗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1993年1月13日的听证会上宣称,美国需要“重新考虑对中国的政策”,美国的政策将是“谋求促进中国出现从共产主义到民主制的广泛的、和平的演变,办法是鼓励那个伟大的、非常重要的国家实行经济和政治自由化的势力”。(11)在这年的第49届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美国再次提出了中国的人权问题。2月23日,参加此次会议的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布莱克威尔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书面声明,攻击中国等国的人权状况。在人权会上,以美国为首的21个西方国家提出了题为“中国的人权状况”的反华提案。在进行实质性表决之前,中国代表提出了对西方国家提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结果,22个国家支持中国动议,17国反对,12国弃权。在1994年的第50届人权会议上,美国等22国提出了类似提案,并又一次在程序性表决中被否决。

1994年5月,克林顿政府宣布中国的最惠国待遇与人权问题脱钩,(12)同时又宣布了新的人权战略。主要内容是:第一,邀请在华有实业利益的美国企业界人士同政府一起制定一套在华活动的原则,以促进中国的人权;第二,“美国之音”将增加对中国的广播,并通过卫星向中国播送一套电视节目,以报道中国的政治局势,并开办“自由亚洲”电台;第三,努力把中国的人权问题多边化、国际化,包括把该问题引入诸多国际论坛的议程,谋求在起草联合国人权文件时注意中国问题,要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决议谴责中国的人权状况等;第四,促使美国的非政府组织鼓励和支持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表达它们的自由意见,包括对人权问题的看法。(13)其实,这些做法也不是什么新战略,而是美国政府一直都在做的。美国企业界普遍对向中国政府施压不感兴趣。关于“自由亚洲”电台,国会在1995年财政年度为该电台拨款1000万美元作为开办费。1996年国会又拨款1000万美元。1996年下半年起开始用汉语普通话广播。结果“自由亚洲”电台每天有5小时的普通话和2小时的藏语节目,“美国之音”有10小时的普通话和3个半小时的藏语节目。(14)至于多边机制,从1990年起,美国已先后4次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反华议案,但均告挫败。

在1995年的第51届联合国人权会议前,美国倾注了极大的力量,公开地、大张旗鼓地推动人权会通过反华提案。1月31日人权会议开幕,2月1日,美国和欧盟就内定了反华提案,并在发展中国家中广为散发,对它们施加压力。经过几次挫败以后,美国十分希望本届会议上出现一个突破。当时的形势也确实发生了一些对中国不利的变化。原来一直支持中国的伊朗、肯尼亚、利比亚、尼日利亚、叙利亚等国,未能当选为人权委员会成员国,而一些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如尼加拉瓜、哥伦比亚等却得以当选为会员国。美国利用这一形势,更加使劲地开展活动。对于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美国主要用最惠国待遇和欧盟联系成员国地位这两个杠杆;对于经济困难的发展中国家,他们把经济援助与是否赞成反华提案联系起来;对另一些国家则以要提出针对它们的提案进行威胁。美国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沙特克亲自两次到日内瓦,对相关的代表团进行游说。一些国家在美国的一再压力之下改变了立场。

中国在本次会上同样提出了对西方国家提案“不采取行动动议”。3月7日的表决结果是:22票赞成中国动议,22票反对,9票弃权。按照规则,通过一项提案或动议,赞成票要多于反对票。3月7日的投票意味着中国动议被否决,美国和欧盟的提案第一次进入实质性表决阶段。形势变得对中国十分严峻。

在美国和西方国家对各国进行游说的同时,中国也在积极对有关国家进行工作。最终,俄罗斯和菲律宾改变了态度。3月8日,人权委员会对美国和欧盟提案进行表决。结果20票赞成,21票反对,12票弃权,中国以1票险胜。这是历次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最激烈的一次交锋。

在1996年的第52届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在备受挫折之后都程度不同地对搞反华议案提出了异议。但美国坚持其立场。4月7日,国务院发言人伯恩斯在吹风会上说:“坦率地说,美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没有看到中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表明其会改变思想、改变做法、改变对待人民的政策。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日内瓦采取行动。”14日,助理国务卿沙特克在日内瓦对记者说,美国承认中国通过改革实现了“重大转变”,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个人选择更加广泛”。尽管如此,中国继续“违反人权,违反国际公认准则,严厉限制自由”。(15)15日,中国再次以“不采取行动动议”挫败了反华提案。

1996年7月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莱克访华,是中美关系走向改善的一个标志。随之,中美两国在人权问题上也开始出现了由对抗向对话发展的趋势。11月,克里斯托弗和沙特克访问了中国。这是克里斯托弗在国务卿任上对中国的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访问。他在同中国领导人的会见中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人权的问题,要求中国政府释放被监禁的“政治犯”。江泽民主席在会见他时指出,各国由于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背景和价值观念的不同,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中美两国间必须摈弃冷战思维,在相互尊重、平等对话、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冷静、客观、务实地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16)

经过多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交锋,及至1997年,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3月28日,法国外交部宣布,经同德国、意大利、西班牙3国政府磋商,4国一致决定不参加反华提案,这样,从1990年以来,欧盟第一次不再以一个整体作为提案发起国。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强调,3国政府的目的是愿就人权问题进行建设性对话,而不愿继续与中国对抗。随后,历年均为反华提案国的日本、澳大利亚、希腊、加拿大等国也表示不再作共同提案国。这些情况在西方阵营中引起一片混乱。由于西方国家内部的分歧,反华议案迟迟未能出笼。

4月7日,江泽民主席在北京会见来华访问的法国国防部长米永。江主席向法国客人阐述了中国政府对人权问题和联合国人权约法的态度,宣布中国将在1997年年底前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江主席的谈话表明了中国政府努力改善本国人权状况的决心,以及与联合国真诚合作的态度,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应。

面对这一新情况,美国政府进行了频繁的幕后活动。丹麦外交大臣彼德森访问了华盛顿,并得到克林顿总统的接见。他回国后立即宣布,丹麦将在人权会上挑头提出针对中国的议案。殊不知,在此之前,当他还在归途中时,美国就已经宣布丹麦政府将挑头提出反华议案。美国这次真是急不可待了。

4月10日是人权会议国别议案提交的截止日期。美国和丹麦外交官虽然努力游说,一共也才拼凑到15个国家。从10日到15日,双方在暗地里较劲,努力争取各自的支持者。15日表决的结果是:27票赞成中国的程序动议,17票反对,9票弃权。至此,美国和西方国家7次提出的针对中国的提案均告挫败。

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访问了美国,这是自1985年李先念主席访美以来中国国家主席对美国的第一次访问。中美关系出现了冷战结束以来从未有过的改善势头。10月25日,在江主席动身赴美前夕,他在北京宣布,已授权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再次表明了中国政府促进中国和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坚定决心。27日,秦华孙大使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这一公约。秦华孙大使在签字仪式上表示,中国签署这一公约是经过认真研究后采取的重要行动,它再次表明了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一道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对话和合作,为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努力。(17)

但就在江主席抵达华盛顿之前,10月26日,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还在接见全国广播公司记者时强调:“中国如不改善人权政策,美中关系永远不可能完全正常化。”以后她又一再重复了这种说法。(18)在江泽民主席访问期间,美国方面不放过各种机会提出人权问题。在欢迎仪式上,克林顿呼吁建立一个人们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并忠于自己信仰的世界;在联合记者招待会上,克林顿又用“根本的”、“深刻的”、“尖锐的”等几个形容词来表述两国在人权等方面的分歧,对中国政府对待北京政治动乱的政策提出批评。(19)他还提出了一份被拘押的“民运”分子的名单要求中国予以释放。江泽民指出,我们居住的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民主、人权、自由的观念是相对的、具体的,是由不同的具体国情决定的。在人权这类问题上,可以在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础上开展讨论。在《中美联合声明》中指出:“尽管两国未能解决在人权问题上的分歧,但双方同意本着平等和相互尊重的精神,通过在政府和非政府级别的对话讨论这一问题。两国同意就非政府人权论坛的结构和作用进行讨论。”(20)在两国关系得到改善后,大气候改变了,人权问题也变得可以讨论了。(www.daowen.com)

1997年底,中国政府允许魏京生赴美治病。1998年春又释放了王丹。同时,根据两国元首的协议,两国宗教界也破天荒地开始有了接触。中国政府又表示准备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1)3月12日,白宫和国务院都对中国政府的上述决定表示欢迎。白宫发言人麦柯里称,“美国政府欢迎中国政府这一积极的建设性的向前的步骤”。虽然众议院仍然在2月27日、参议院仍然在3月11日都通过决议,敦促总统在第54届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但美国政府决定不再这样做。国务院发言人鲁宾在3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美国将放弃支持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提出针对中国的提案。(22)

中国与美国和西方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的较量表明,在人权问题上也和别的问题一样,对抗没有出路,合作与对话才是惟一的选择。1998年2月23日,欧洲联盟外长会议决定,欧盟国家将不支持美国或别的国家在第54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上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同时,中美两国都在准备克林顿总统对中国的访问。这样,在1998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4届会议上没有再提出针对中国的议案。

1998年6月,克林顿总统对中国进行回访。在6月27日与江泽民主席会谈中,在会谈后举行的联合记者招待会上,两位领导人就中国的人权问题公开进行有礼貌的辩论。克林顿一方面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变革、扶贫、村民选举、教育和就业方面的更大自由表示赞赏,同时强调:“我们美国人坚定地相信,个人权利,包括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很重要的,不仅对于那些实施自由的人们,而且对于国家也同样是重要的,在21世纪国家的成功取决于广泛的个人知识、创造性、自由交流和企业家精神。”他在讲话中再次指责中国对北京政治风波的处理是“错误的”。江泽民指出,“中美两国间在人权问题上既有分歧,也有共同点”。两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历史传统、文化背景、经济状况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两国有不同的方式和途径来实现人权和基本的自由。我们在一些问题上有不同观点是毫不奇怪的”。关于北京政治风波,江泽民针锋相对地指出:“中国人民早已作出了历史性的结论……如果中国政府不采取果断的措施,那么我们就不可能有现在我们所享有的稳定。”(23)

1998年以后,情况又发生了变化。1998年5月,中国政府取缔了非法的“中国民主党”,其组织者和成员陆续被判刑。美国有关官员对此甚为关注,并公开予以指责,还通过外交途径作出反应。12月7日,奥尔布赖特国务卿在致唐家璇外长的信中对此表示“深切关注”。1999年1月11—13日,为落实两国元首在1998年6月达成的协议,中断了4年的中美人权对话在华盛顿重启。美方代表是主管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高洪柱,中方代表是外交部部长助理王光亚。12日,奥尔布赖特在记者招待会上说,美方代表团在会谈中对中方最近压制不同政见者一事表明了“不安”立场。13日,高洪柱向媒体透露说,美中双方立场针锋相对,没有取得共识。他声称,人权问题是美中关系的核心问题之一。同日,中国驻美大使馆公使刘晓明和王光亚在记者招待会上指出,奥尔布赖特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中方不能接受”。(24)

1999年3月初,奥尔布赖特访问中国,在与中国领导人会见中,她一再提起对“中国民主党”的取缔问题。3月26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再次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国务院发言人鲁宾对记者说,中国对民主党的处理是“美国深深关注的根源”。(25)4月15日,奥尔布赖特在参议院举行的听证会上说,迄今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在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支持美国批评中国的议案。最后,美国好不容易才找到波兰一个共同提案国。美国在提案中指责中国司法审判“不公正”,“严厉判决政治犯”,在西藏的“限制越来越多”。(26)23日,人权委员会以22票赞成、17票反对、14票弃权通过中国提出的对美国提案“不采取行动”的动议,再次使美国提案未付诸表决即告失败。尽管如此,美国也不放弃自己的立场。表决后,高洪柱和美国驻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代表南希·鲁宾发表谈话,对表决结果“深表失望”。24日,奥尔布赖特也发表声明,对表决表示“遗憾”,她自我解嘲地说:“虽然委员会选择对我们的提案不采取行动,但我们已经达到了目的。”(27)

1999年,中国政府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美国一些国会议员、人权组织抓住这一问题掀起了新一轮攻击中国人权状况的浪潮。11月8日,美国驻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代表南希·鲁宾在对人权委员会的报告中,指责中国“在过去一年中总的人权状况恶化了”。(28)2000年3月23日,奥尔布赖特赶到日内瓦,在联合国第56届人权会上指责一些国家人权状况恶化,中国也在被指责之列。她一方面承认中国在近年来在“扩展社会选择、建设新经济和使上千万人民解脱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同时认为,“中国的人权记录与它所承担的义务不相称”,“中国的官方政策总是”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相距甚远”。她特别提到了对“法轮功”的取缔。她要求与会代表支持美国提出的反华人权提案。这是美国国务卿首次亲自出马,到联合国人权会上讲话。就在当天,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决议,表示支持克林顿政府在本届人权会议上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要求政府与欧盟及其他国家“进行高层接触”,以争取支持,并要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专员重视该议案。尽管美国作了巨大努力,结果还是枉然,美国再也找不到一个国家作为共同提案国。(29)4月20日,国务院中国蒙古事务处处长史莱克在哥伦比亚大学国际事务学院的一次座谈会上承认,美国今年虽然花了很大的力气在日内瓦人权会上提出谴责中国的议案,但没有成功。他认为今后要思考怎么办,并主张恢复两国关于人权的对话。(30)

一些了解中国情况,对中美关系具有真知灼见的美国学者对美国政府在人权问题上一味施加压力的做法也不以为然,认为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何汉理写道,“美国促进中国人权的做法是失败的”,它不仅没有达到目的,“而且同样重要的是,它损害了美国在中国人——包括那些立意改革的人——眼中的威望,他们得出结论,美国在中国人权问题上的立场的依据是错误的,而且是假心假意的。这只是通过破坏中国社会稳定和政治秩序的方法来阻挠中国成为大国的一种伪装”。他建议,美国方面要对人权作更广泛的定义,不仅包括政治和公民自由,而且包括社会和经济权利,包括生存和发展权;对于民主要持一种长期的观点;中国方面应当承认,国际社会是通过关于人权的国际机制进行管理的,而中国实际上已经参加了其中的许多机制,中国也要继续进行政治改革;两国要确定,哪些领域是两国可以合作来共同促进两国的人权的,而哪些方面是还会继续存在分歧的。“目的是为了将这一问题变成合作的领域,而不是冲突的领域。”(31)这种看法是颇有见地的。

在美国对中国的人权外交中,国会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国会通过提出各种法案(虽然其中大部分法案根本没有可能成为法律)向行政部门施加压力,促使行政部门对中国采取强硬立场。国会还通过各种听证会(其中许多听证会都在电视上转播)来动员舆论,煽动公众的情绪。比如,在1994年共和党赢得中期选举后,克里斯托弗·史密斯出任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国际行动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在他当主席的第一年中,他就主持了至少5次针对中国或部分针对中国的听证会:“劳改:中国的监狱制度”、“中国的强制人口控制”、“联合国第4次妇女大会”、“吴宏达在中国监狱中当政治犯的经历”、“对魏京生的审问、判刑和拘禁:对中美关系有何影响?”等。(32)一些国会议员的活动毒化了中美关系的气氛,对行政部门的决策造成了极大的牵制。

在中美两国关于人权的交涉中,美国的人权组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组织名目繁多,大致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纯粹的人权组织,另一类则是以人权问题作为一种手段而已。第一类组织主要有:大赦国际(美国分部)(Amnesty International)、人权观察/亚洲 (Human Rights Watch/Asia)、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支持人权律师委员会(The Lawyers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等。其中有些是在西方有较高声誉的国际性的组织,并获得联合国承认的,如大赦国际、人权观察,有的则是纯粹美国的组织。另一类并非专门的人权组织,这些组织或者把人权作为其寻求目标的一部分,或认为关注人权有利于实现其利益,如美国的劳工组织、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组织和一些保守的宗教组织。这些组织也不仅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但也有一些组织,确实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策划成立的,如由臭名昭著的吴宏达主持的劳改研究基金会(Laogai Research Foundation)。(33)这些组织专门制造一些骇人听闻的事件,混淆视听,煽动美国人的感情,攻击中国政府的政策,破坏中美关系。

在中美两国关于人权问题的交涉中,有几个突出问题曾经引起轩然大波,即所谓“持不同政见者”、计划生育、“劳改产品”以及宗教信仰自由问题。

关于所谓“持不同政见者”。鼓励和支持“持不同政见者”是美国在冷战期间对苏联实施人权战略的一个重要做法。北京政治风波后,中国成了他们攻击的主要对象。美方把北京政治风波的参与者和后来对中国政府持反对立场的人统称为“政治犯”或“持不同政见者”而加以支持,或者要中国方面提供在押人员的名单,对他们的情况作出说明;或者要求允许国际有关方面探视他们,或将他们释放。美国一些反华势力还授予魏京生、王丹等各种“英雄称号”,甚至提名他们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关于这个问题的交涉持续时间长,在美国制造的噪音大,对中美关系带来相当的负面影响。风波过后,美国就盯着中国要被拘押人员的名单。1991年1月28日,美国国务院针对中国审判王丹等案犯称,美国对中国对王丹等4人的定罪表示非常失望,但对释放其他有关人员表示欢迎。(34)以后,在多个场合,包括在领导人的会晤中,美国一再提出这一问题,美国每年发表的人权报告也都就此大做文章。1995年12月13日,助理国务卿沙特克和国务院发言人就中国审判魏京生一事对中国政府进行攻击,责难中国给魏定阴谋颠覆政府罪,并判处他14年徒刑。克里斯托弗甚至称,“中国对持不同政见者的镇压”对中美关系提出了“重大的挑战”。(35)

对于那些到了国外的持不同政见者,美国国会和人权组织又多方加以鼓励,为他们的反华活动提供种种条件。1998年美国全国人权基金会将该年的民主奖授予了当时已经在美国的魏京生和尚在中国的王丹。一些国会议员出席了授奖仪式。当王丹到美国后,1998年5月5日,助理国务卿罗思会见了他。5月6日,国会民主党领袖格普哈特会见了他,他还与佩洛西主持的众议院国会“中国小组”进行了会谈。同日,美国全国人权基金会又举行仪式授予他奖金。(36)

关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中国根据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关于控制人口过度增长的总的思想以及中国的具体国情而制定的方针,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控制了人口的高速增长,利国利民,也为国际社会控制人口增长作出了贡献。在美国国内,由于价值观念的不同,关于是否允许计划生育的问题争论了几十年,分歧仍然没有解决。中国的计划生育问题本来纯属中国的内政,但美国决策者一心要把美国的外交政策建筑在美国的价值观念之上,所以对这项政策也横加指责,并且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从1985年开始,美国的一些国会议员多次攻击中国“以强迫堕胎和强迫绝育为强制推行计划生育的手段”,违反了基本人权,为此,美国国会通过了谴责中国的议案。与此相应的是,1985年9月,美国政府以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支持或参与中国强制性堕胎或节制生育的计划”为由,从它应向基金会提供的基金中扣除了1000万美元(相当于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援助中国计划的数目)。1986年,美国政府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扣除2500万美元。(37)

1990年4月11日,布什总统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问题的政策实施》的行政命令,其中竟然要求移民官员更加照顾因节育政策而提出避难申请的中国国民。但这种政策显然不现实,美国决没有能力来接受所有谎称“因计划生育而受迫害”的人,因此移民局根据他们的经验于1989年和1993年两次裁定,除出于申请人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个社会团体或其政治观点的原因可给予避难权外,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能成为避难理由。1994年8月5日,克林顿总统授予移民局各地负责人以自由处理权,如果中国国民回国以后不得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话,可以以人道主义理由停止驱逐他们出境。(38)但国会一些人则希望以更强硬的措施来对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反应。1995年5月17日,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国际行动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史密斯等人,在听证会上批评克林顿政府不但没有对中国侵犯人权、包括强制堕胎和绝育的做法采取强硬立场,而且恢复了美国对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的支持。他呼吁制定新立法,允许中国公民以受到强行堕胎和绝育为由可以在美国政治避难。(39)5月和11月,众议院两次通过决议,攻击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导致强制性堕胎和绝育,以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支持中国计划生育为由,停止为该基金会提供经费。(40)此外,在美国国务院历年发布的《人权报告》中,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总是一项被“谴责”的内容。例如1997年的《人权报告》就说:“中国政府继续实行全面的而且常常是干涉性的计划生育政策”,等等。(41)

关于所谓“劳改产品”问题。美国国会早在1930年即已通过了《斯姆特—浩里关税法》,禁止进口任何由外国定罪的劳工、强迫性的劳工所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品和商品。(42)为了给中国抹黑,同时把中国的所谓“人权问题”同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联系起来,美国一些国会议员别有用心地制造了所谓中国向美国出口“劳改产品”的问题。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参议员赫尔姆斯。他竟称,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从根本上说都是强迫劳动的产品,因为中国实行国家集中控制的经济制度,而根据美国法律,进口强迫劳动的产品是非法的。1991年3月,美国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等来中国访问。在他参观北京监狱的一所工厂时,监狱长出于好意,送给他五双袜子作为纪念品。但沃尔夫回国后,却拿着这五双袜子出席众议院外委会的听证会,说这就是中国劳改产品向美国出口的证据。(43)1991年4月22日的美国《新闻周刊》又发表了一篇关于中国劳改产品向美国出口的文章。该文利用美国对华存在贸易逆差的事实,暗指中国的顺差是由于中国使用了监狱犯人生产的廉价出口品,试图激起一些美国公众的贸易保护主义情绪。该文还不怀好意地煽动说:“被关押的天安门事件的活动分子在像奴隶一样制作销往美国的旅游鞋”。(44)几乎同时,纽约的人权组织亚洲观察发表了一个报告,报告采用移花接木、断章取义等各种手段,把有关“劳改企业”的各种材料拼凑在一起,从而在美国掀起了一股借“劳改产品”反对中国的浪潮。国会中很难在别的问题上达成相同意见的共和党的保守派议员和民主党的自由派议员,以及人权利益集团在这个问题上建立了奇特的联盟。1991年6月,亚洲观察的伯克霍尔德在国会作证,污蔑中国政府“正在极力促使劳改古拉格进行改革以生产更多的出口产品”,并称,美国对华最惠国待遇“可能恰恰补贴了这种劳改产品”。(45)

于是,劳改产品成为90年代初美国对华最惠国待遇争议中的一个重要议题。(46)参议员赫尔姆斯提出了《1991年反对强迫劳动法》。要求给美国人权组织以实施反对强迫劳动法的合法地位,要求给美国公司及工会一种私人起诉权,起诉因进口强迫劳动生产而造成的损失。美国进口商必须证明从中国进口的产品不是劳改产品,中国必须向国际人权组织开放监狱任其检查。

这类蛊惑人心的宣传在参议院赢得众多的支持。为了在最惠国待遇问题上得到参议院的支持,布什总统表示要在劳改产品问题上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他许诺要严格执行美国有关禁止劳改产品的法律,要同中国达成关于调查程序的谅解备忘录,以便迅速调查有关中国劳改产品出口的指控。对于有劳改产品嫌疑的产品,美国海关将要求中方提供证据,证明它们不是劳改产品。(47)

于是,美国行政部门介入了:美国海关开始制定防止强迫劳改产品入关方案,并培训海关雇员鉴别中国产品,海关并宣布禁止进口中国的手工工具和袜子;稍后,又宣布禁止进口中国某地生产的茶叶。美国最大的工会组织劳联—产联要求美国最大的零售商沃尔玛公司的股东发起一场特别调查,以查明该公司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中有没有劳改产品。

所谓“劳改产品”问题实际上只是美国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抹黑中国,为中国的最惠国待遇制造障碍而提出来的。中国政府一方面进行了批驳,另一方面向美国解释中国禁止劳改产品出口的法规,表示要采取措施防止把任何监狱生产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并且承诺调查美国方面提出的有劳改产品嫌疑的案例。1991年10月10日,中国外经贸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出了《关于重申禁止劳改产品出口的规定》。该规定强调,外贸公司不得购买劳改产品,监狱不得销售出口产品或者与国外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一旦发现有劳改产品出口,海关将没收这些产品,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加以惩罚。此后一年半中,美方向中方提出了16起出口劳改产品的案件,中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确认其中4起曾在过去使用劳改犯人,但现在或者已停止出口,或者已不再使用劳改犯人。在此期间,美方人员访问了3座监狱。(48)1994年3月,克里斯托弗访华时,中美两国签署了关于执行监狱劳改产品备忘录的合作声明,中国方面承诺允许美国方面检查所有可疑的工厂。(49)所谓“劳改产品”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但中美两国国情不同,在宗教信仰方面又有不同的情况。比如,美国信教者在全人口中的比例大大高于中国;中国的教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就一直实行“三自”(自立、自主、自办)的方针,拒绝外国教会的干涉。美国政府对这种情况显然十分不满。1996年11月12日,克林顿政府宣布成立“海外宗教顾问委员会”,由20人组成,归负责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沙特克领导。他称,该会宗旨是促成美国宗教界与美国政府之间的对话。(50)1997年7月22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关于78个国家宗教情况的报告,其中称,近年来中国宗教团体在迅速发展,但政府力图“把所有宗教活动限制在政府批准的宗教组织范围内”,批评中国政府“压制宗教信仰自由”,“迫害”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51)针对美国的指责,1997年10月1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白皮书专门就西藏、新疆地区的宗教状况作了详细介绍。其中说,目前,西藏有1700多个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4.6万多人,每年到拉萨朝佛进香的信教群众在百万人以上。西藏处处可见从事佛教活动的信教群众。关于新疆民族宗教问题,白皮书说,中国政府尊重和保护穆斯林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对穆斯林的朝觐,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了各种服务。11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关于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议案,要求将此作为总统对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禁止“搞过宗教迫害”的中国官员进入美国。

在1997年10月江泽民主席访美期间,双方曾就两国宗教界的接触进行了讨论。1998年2月8日至12日,由克林顿总统指定的美良知呼唤基金会创始人兼会长施耐尔、纽瓦克罗马天主教大主教麦卡里克、全国福音会会长唐·阿格(52)等3名宗教领袖应中国外交学会的邀请访问中国,这是近半个世纪来美国宗教领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次访问。行前,2月2日,克林顿总统和伯杰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在白宫接见了他们,并称,这次他们是作为朋友,而“不是作为批评家或者检查员”去访问中国的。(53)12日,江泽民主席会见了他们。江主席欢迎美国宗教界人士到中国来亲眼看一看,亲耳听一听有关情况,为增进两国宗教界的相互了解作出积极贡献。3月18日,美国宗教界代表团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了他们就中国之行提出的报告。报告认为,中国政府对人权问题的重视程度确有提高,宗教活动和教徒人数增加,政府的宗教政策更加宽松。但在某些方面仍要特别予以重视。施耐尔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十分重要的是,“作为此次访问的结果……我们与中国领导人就宗教自由在最高层建立了对话。这不是一个结束。这不是转瞬即逝的闪光。这是一个继续的过程,我们希望许多别的组织将接着来访”。(54)在美国宗教界人士访问中国的同时,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率领的中国宗教代表团应邀于1月29日至2月12日对美国西雅图、芝加哥、华盛顿和纽约等地进行了友好访问。代表团与美国政治、宗教和新闻界进行了广泛的接触,介绍了中国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55)

1998年10月,美国政府颁布了《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该法规定设立主管国际宗教自由的巡回大使,设立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由总统任命的9名成员组成,委员会每年5月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就其他国家违反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向美国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国务院就国际宗教自由问题提供年度报告,评价各国宗教自由状况;总统就违犯宗教自由的国家采取措施,等等。(56)美国政府邀请美国各主要宗教教派代表人物组成了独立的、不受政府控制的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新教、天主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巴哈伊教的代表。1999年国务院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采用了大量未经证实的传闻和消息,对中国现行宗教政策及执行情况进行肆意攻击。报告按照民间信仰,分别介绍了各宗教的现状及各宗教爱国组织与非法组织的对立,以及“呼喊派”、“门徒派”、“主神教”、特别是“法轮功”遭取缔的情况,以表明中国宗教自由存在的“问题”。报告还对中国神职人员教育、《圣经》的出版发行等问题进行了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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