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美关系史:中国纺织品限制措施引发对抗

中美关系史:中国纺织品限制措施引发对抗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方曾多次宣布单方面限制,甚至实行卡关,对中国纺织品生产和出口造成损害,也给美国进口商造成严重损失。9月27日至10月6日,双方又在华盛顿进行了第二轮谈判,仍未达成协议。在第三轮谈判之后,美方不顾中方反对,于12月28日公布了准备对中国纺织品实行单边限制的细节,企图迫使中方作出让步。中方又提出在谈判取得正式协议前双方达成一项临时安排,这个建议又遭美方拒绝。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被迫作出反应。

中美关系史:中国纺织品限制措施引发对抗

《八·一七公报》的签订使中美关系渡过了一次危机,但中美关系并没有因此而万事大吉。1982年到1983年,中美关系中可以说是麻烦不断。其中有些是与美国对台湾的政策直接有关的,另一些是两国关系其他方面出现的摩擦。

中美第一个纺织品协议是1980年9月签订的。尽管它没有充分反映当时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已达到的水平,但中国仍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将其对美纺织品出口的增长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但美国政府在协议签署的20个月时间内曾先后4次提出协商要求,扩大中国纺织品向美国出口的限制范围。到1982年8月,美国对中国纺织品的限制品类已由原先规定的8种增加到15种,并有4种正在谈判中。美方曾多次宣布单方面限制,甚至实行卡关,对中国纺织品生产和出口造成损害,也给美国进口商造成严重损失。而美国一些报刊却还在散布“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增长太快”,扬言要削减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限额水平,扩大限制范围。(18)甚至美国官方也声称,如果达不成协议,美方将要实施单方面限制。实际上,中国对美纺织品输出虽有增长,但在美国进口总额中占的比例还是很小的。根据美国官方统计,1981年美国进口纺织品总额近100亿美元,而从中国进口的仅占5.9亿美元,不到美国总进口的6%。和一些美国纺织品的主要供应国相比,不到它们水平的1/3。再者,在整个中美贸易中,中国处于逆差。1981年的逆差达29亿美元。中美之间包括纤维在内的纺织品贸易中国也处于严重的逆差。

第一个纺织品协议应于1982年年底到期。8月,中美两国在北京开始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的谈判。在第一轮谈判(8月13日至16日)中,美方代表提出要扩大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限制范围,压低限额水平,取消某些灵活条款,把年增长降到平均不到1%,并要求修改协商条款,使美方拥有任意行动的自由。中方代表团团长李登山在谈判中批驳了美方论点,指出,中国对美纺织品的增长几乎从零开始,1981年中国对美的全部纺织品出口,按中国的统计为4.2亿美元;按美国的统计也不到6亿美元。与一些对美主要供应国相比,差额甚大。而且中国的出口产品中相当大部分是坯布,是供美国印染、服装业做原料用的。中国对美的服装出口只占美国纺织品进口总额的3.1%。同时,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的类别和产品范围也是有限的。1981年中国对美出口只有54个类别,只占美国全部进口类别的一半。因此,说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给美国发展工业生产就业市场造成了困难,干扰了市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中方要求,新的协议应当体现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的各项原则,给中国纺织品输美一个公平合理的、不受歧视的待遇,中国在纺织品输美的增长率、配额类别等方面的状况应有明显改善。(19)美国要求把中国纺织品输美的增长率限制在1%,中国要求6%,双方立场差距甚大,谈判一开始就陷入僵局。9月27日至10月6日,双方又在华盛顿进行了第二轮谈判,仍未达成协议。以后,双方又举行了两轮谈判,均未取得成果。在第三轮谈判之后,美方不顾中方反对,于12月28日公布了准备对中国纺织品实行单边限制的细节,企图迫使中方作出让步。在1983年1月6日至13日举行的第四轮谈判中,中方作出了很大让步,如同意美方要求将限制范围从原来的21类增加到28类,在限额水平、年增长率等方面也作出了较大让步,但并未得到美方响应。中方又提出在谈判取得正式协议前双方达成一项临时安排,这个建议又遭美方拒绝。(20)

1983年1月13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休斯宣布,由于美中两国第一个纺织品协议于1982年12月31日到期,新的协议谈判至今未达成协议,美国决定对中国纺织品进口实行单方面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被迫作出反应。1月19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外贸管理局负责人授权正式宣布,鉴于美国决定对32类中国纺织品实行单方面限制,中国决定立即停止批准今年从美国进口棉花化学纤维大豆的新合同,并削减从美国进口其他农产品的计划。(21)中美之间爆发了建交以来的第一次贸易战。其结果,中美贸易在经过了1978年至1981年的增长之后,1982年、1983年两年连续下降。(22)

在中美经贸领域,除了上述争议,1979年美国进出口银行承诺的对华20亿美元贷款也一直没有兑现。直到1983年5月,进出口银行才向中国提供了5700万美元的贷款。美国对华实际投资仍然几乎等于零。

1971—1989年中美贸易(美方统计数字) 单位:百万美元

(续表)

资料来源:Fragile Relationship, p.364.表中一些数字显系近似值。

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在清政府行将寿终正寝的1911年,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经过一再争夺和妥协,于5月达成协议,并迫使清政府在《湖广铁路借款合同》上签字。在清末,列强在华势力范围和让与权的争夺中,特别注意争夺铁路借款权,因为铁路借款权带来一连串的特权和利益,争夺铁路成为扩展经济利益和政治势力的重要手段。西方学者也指出,争夺铁路的策略就是争夺在华势力范围的策略……铁路的让与权现在具有国家和政治的性质,它是用以划分[在中国]政治利益区域的。(23)《湖广铁路借款合同》与其他一系列的铁路借款合同一样,也有种种掠夺性的规定。第一,合同规定,借款额为6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40年,95折扣。这样,不算通货膨胀的因素,借款到期后(1951年),债务国需偿还1470多万英镑,而实际得到的借款却是570万英镑,列强财团通过折扣和高额利息就榨取了高额利润。第二,合同还规定,借款除以铁路产业本身及其收入作为担保外,还以湖北湖南两省厘金、湖北省川淮盐局江防经费等项收入作为担保,这样,列强就通过它们把持的海关,控制了两省的财权。合同甚至称,中国政府如要修改海关税则,也要先与银行商明,这真是对中国内政肆无忌惮的干涉。第三,合同原规定将贷款一半存于两家中国银行,但不过3年,四国银行团以中国银行“信用未孚”为借口,拒绝将贷款存于这两家银行,这样,它们一边向债务国收取利息,一边又把贷款放在自己银行,坐吃利息,实行双重剥削。第四,合同规定,各段铁路总工程师分别由四个贷款国国民担任,铁路财务由各银行审核,这样列强就控制了铁路的部分人事和经营权。第五,合同虽然规定所需铁路器材由汉阳铁厂自行制造供用,但又说,倘汉阳铁厂不及按时供应,则由经理人员由外洋购买,从而使债权国又得到了供应铁路器材的特权。这样,债权国的投资者将得到利润,债权国的工厂将得到订货。(24)所有这些规定在清末的众多铁路合同中是相当典型的。十分明显,《湖广铁路借款合同》属于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之列,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理所当然属于恶性债务。惟其如此,合同签订之初,就受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湖北、湖南、四川各省人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成为清政府覆灭的导火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即昭告全世界,对旧中国政府订立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予以废除。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新政府对于旧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全面继承”的问题,对于像湖广铁路借款这样的恶性债务,任何主权国家都是不予继承的。

以这个合同为根据的债券从1938年起即已停付利息,1951年本金到期时也未付,在市场上早已成为一张废纸。但在美国却有人用微不足道的低价收购这种债券,企图牟取暴利。1979年11月起,美国公民杰克逊竟在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控告中国,要求偿还债券本利上亿美元。该法院受理此案,荒唐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被告”,并于1979年11月13日向中国外长黄华发出传票,要求他于收到传票后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

这个法院的做法是违反国际法的。按照国际法,主权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一个国家不受另一国家的法律和法院管辖,这就是所谓“国家主权豁免”的制度。中国政府曾多次照会美国政府,声明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不受外国法院管辖。(25)但美国政府以三权分立、不能干涉司法判决为由,表示无能为力。1982年9月1日,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缺席判决”,要求中国政府偿还原告4100多万美元,并称,如果中国政府对这一判决置之不理,美国法院将依据原告的请求强制执行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

1983年2月上旬,美国国务卿舒尔茨访问中国。吴学谦外长在同他会谈时坚决拒绝美国法院的无理判决,并向他提出了一份备忘录,阐明了中国政府对此事的立场。备忘录指出:“中国政府对于历届旧政府的外债,一概不予承认,也不承担偿还的义务……恶债不予继承是国际法久已公认的一项原则”;美国地方法院的判决“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如果美方无视国际法,强制执行上述判决,扣押中国在美国的财产,中国政府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备忘录最后“希望美国政府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际法原则行事,采取积极步骤,制止事态发展,妥善处理此案,不使它给中美关系以及两国间正常的经济贸易往来造成损害”。(26)2月5日,邓小平会见舒尔茨,就中美关系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重要谈话。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他斩钉截铁地说:

湖广铁路债券问题,我们外长已交一份备忘录给你,这是我们的最后态度,不会有什么改变了。如果中国承认了这件事,就等于承认了你们的治外法权,你们的法庭就要管着我们。中国不受任何外国政府、法庭、议会的干涉,不管后果如何,我们都不能接受。这些问题还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为好……如果跟你们一样利用法庭,我们可以举出一百多年来中国被侵略、被奴役的历史,那不是什么都谈不成了?我正式告诉阁下,美国法庭对中国没有用处。(27)(www.daowen.com)

2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为美国地方法院的无理判决和美国政府的立场进行辩护。声明一方面说,美国法律承认,“在发生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诉讼时外国享有主权豁免的概念”,但又说,这不是“绝对的”,“可以因为其商业方面的行为对其提出诉讼”。声明还说,国务院“对这起诉讼的是非曲直没有表态”,“从未直接卷入这类案件”,并要求“中国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解决这一问题”。(28)国务院一方面推卸责任,一方面还要把美国法律强加给中国,中国政府当然不能接受。

胡娜是中国青年女子网球选手。1982年7月她随中国网球队到美国旧金山参加国际网球比赛。7月20日,她在一些人的引诱下离队出走,26日,又由别人宣布她要求在美国政治避难。1983年4月4日,美国政府宣布给胡娜“政治庇护”,由此造成中美关系中的又一纠纷。

胡娜出生于四川省的一个体育世家,她是在家庭的鼓励和中国体育部门的长期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她处处受到信任、重视和关怀,而从未受过什么“政治迫害”。1979年至1982年3年中,她曾10次出国参加各种比赛,仅美国就去了3次。在国际网球比赛中,她为祖国争得了荣誉,在新兴的中国网坛上胡娜算得上是出类拔萃的。她也因此被选为四川省新长征突击手、四川省劳模、成都市劳模、成都市青联委员。1983年1月31日,中国网球协会在致舒尔茨国务卿的信中还说,如果胡娜回国,仍将选派她出席同年7月在瑞士举行的国际女子网球比赛。

胡娜出走的整个过程是美国一些人与台湾方面相勾结,对胡娜进行诱骗、胁迫的结果。胡娜年轻少识,在美国无亲无故,不通语言,也根本不懂得“政治避难”是怎么回事。在她离队的第二天,就有从台湾来加利福尼亚州的律师刘某出面替她说话。然后,又有人将她藏匿达8个月之久。美国亲台保守势力极力推波助澜,他们利用舆论工具攻击中国政府和中国的社会制度,还领着胡娜到处招摇撞骗,寻求所谓支持。美国政府对此听之任之。就连美国体育界也说,有人做了些不名誉、不道德的事骗走了胡娜。(29)刚刚访华归去的美国众议院议长奥尼尔在4月12日接见记者时也表示,他不同意美国政府给予胡娜政治庇护的决定。他认为这一决定和中国作出的反应使中美关系改善的前景变得暗淡了。美国政府必须把避免两国关系进一步恶化作为当务之急。(30)

中国领导人从维护国家尊严和发展中美关系的大局出发,对此事予以高度关注。早在1982年8月17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大使恒安石时就曾提到胡娜事件,他敦促美国政府从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认真解决这一问题,以堵塞中美关系中的“这些漏洞”。9月8日,他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再次说到:最近我们有个网球队员留在美国,你们美国报纸也说,是美国人做了一些不干不净的手脚把她挖走了。像网球运动员这样的事不解决,我们的日子也能过。但是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今后还敢派什么人去交流呢?(31)中国政府多次与美方交涉,希望美国政府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以维护中美文化、体育交流和中美关系大局。但美国政府却不顾国际惯例,为迎合亲台右派势力,一意孤行,作出给予胡娜“政治庇护”的决定,给中美关系带来了损害。

在舒尔茨访华时,邓小平于2月5日会见舒尔茨。他就胡娜事件说,为什么我们这么重视?这是个危险的先例,此例一开,就会有连锁反应,最终会形成影响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32)本来,美国政府可以有三种选择:如果顾全中美关系的大局,就应该送胡娜回国,这是上策;不然就让胡娜留在美国读书,这是中策;给予胡娜政治避难,这是下策。给予政治避难的涵义是,如果当事人回国,会受到本国政府的政治迫害。美国政府内部对于究竟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也有争议。对于国务院这一突出意识形态因素的对中国不友好的决定,连美国大使恒安石也甚感不满。(33)

1983年4月4日,中国驻美大使馆就此向美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4月5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是美方长期策划、蓄意制造的一起严重政治事件,向美国提出严正交涉。6日晚,齐怀远又在特别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外交部副部长韩叙当晚9时30分召见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向他递交了中国外交部的抗议照会。7日,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局长丁谷约见美国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傅立民,指出,美国的这一行动在政治上是对中国极不友好的,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在道义上是应受到谴责的,也从根本上违背了两国政府文化协定所规定的“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更广泛的接触以利于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宗旨,破坏了中美文化交流的正常气氛,在两国文化交流活动中设置了障碍。为此,他代表文化部郑重声明:自即日起中国政府停止执行根据中美文化协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1982和1983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中尚未执行的全部项目。(34)同时,中国体育总会决定停止1983年中美体育双边交往,并且不参加1983年在美国举行的10项体育赛事。

中国政府采取上述措施完全是被迫的。但美国政府一些人却说中国“反应过度”,辩白说“美国政府无意制造损害两国关系的事件”,说什么“美国决定给予胡娜政治庇护是一个特定的事件,应该在美中全面关系的范围内来看待这一事件”。(35)其实,恰恰因为美国没有顾全两国全面关系,背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这样一些基本原则,才一再做出伤害中国人民感情、损害两国关系的举动。4月14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胡定一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美国庇护胡娜是件坏事,如果双方都谨慎地、诚实地行事,双方文化交流计划是可以恢复的。(36)4月15日,舒尔茨国务卿在一次演讲中为胡娜事件辩护说,给予政治庇护不是由国务院或总统作出的决定,而是由移民归化局根据一定的标准作出的一个半司法的决定。他接着说,美国与别的国家不同,美国是一个移民的国家,这就是说,我们对那类问题具有一种本能。这是其他国家的人很难加以理解的。(37)1983年8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来访者时再次指出:像胡娜事件,也是观察中美关系的一个角度,这虽是个别问题,但要看得深些,其中有实质性的内容。(38)

《八·一七公报》的签订使中美关系渡过了一次危机,但问题并没有解决。美国国内的保守势力一直吵吵嚷嚷,指责行政当局对中国让步太大,不断对政府施加压力。里根政府为安抚保守势力,也在不断作出曲解公报言辞、违背公报精神的表态。尤其严重的是里根总统1983年2月接见美国《世事》周刊记者的谈话。里根在谈话中一再强调,美国把中国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与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联系在一起”,声称“提到减少武器供应的全部字句都是以在[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这方面取得进展为条件的”,他进而把公报内容归纳为:“如果有朝一日两方认为它们能够以和平方式合起来成为一个中国,那就没有任何必要向台湾出售武器了。公报就是这个意思。没有更多的意思。”他在谈话中虽也提到要同中国保持“良好的关系”,但更多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恪守”、“履行”《与台湾关系法》,还说,美国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向他们[台湾]出售武器”。里根的这番公然违反公报的表态引起中方的强烈不满。2月26日,新华社记者发表述评,指出,里根的谈话“是以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作为指导美中关系的原则,而把8月17日中美联合公报的根本原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不能不说是美国态度的一个严重倒退”。述评要求美国政府切切实实地做一些有利于促进中美关系而不是损害中美关系的事。(39)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亚洲开发银行问题上再次把台湾问题搅和在一起。国务院发言人容安澜3月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资格成为亚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国,但他又称:“驱逐台湾将会对美国继续参加亚洲开发银行和为这一银行提供资金产生严重的影响。”这是明目张胆地主张“一中一台”。美国还以向该行提供的资金作为贯彻这一主张的工具,对亚行进行威胁。29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既然容安澜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是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有资格成为亚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国,那么,以任何借口阻挠该行撤消台湾当局的资格是站不住脚的,是法理所不容的。他要求美国不是在口头上而是以实际行动表明,“美国不支持‘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40)

没过3个月,又发生了泛美航空公司重飞台湾航线的问题。根据1980年8月中美两国签订的民航协定和9月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中国政府批准泛美航空公司作为美国第一家指定空运企业飞行中国。泛美航空公司在争取开航中国的过程中,曾经向中方作出停飞台北的明确承诺。但泛美航空公司背弃承诺,重飞台湾航线;而美国政府不顾中国政府一再申述的立场,又不接受中方提出的双方主管当局就此进行磋商的建议,认为泛美航空公司申请复航台北航线完全是商业行为,符合中美建交公报,批准泛美航空公司的要求,使之于1983年6月14日开航台北。为此,外交部部长助理朱启桢6月16日约见美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傅立民,向他递交了中国外交部的抗议照会。照会驳斥了美方所谓泛美开航台北纯系私人商业行为的说法,指出,国际航空关系,尤其是开辟定期航班,必须经过有关国家政府的批准,绝非一般的商业行为;美国政府批准泛美飞行台湾航线,批准台湾的“中华航空公司”增加在美通航点,也证明“华航”和泛美的这类行为不是一般的商业行为。而美国政府不顾中国的反对,坚持批准泛美飞台,这是明显无视中国主权的表现。同日,中国民航局国际司司长李树藩约见美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卜道维,向他递交了中国民航局的一份函件,表示中国民航局停止给予泛美使用中国航路和机场的权利,要求美国政府另行指定一家不飞台湾的航空公司飞行中国航线,并提议双方航空当局根据中美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有关规定,尽早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41)

台湾设在美国及其他一些国家的代表机构直接受理、颁发前往所谓“中华民国”的签证一事也引起中国方面的关注。台湾当局在一些已同中国建交的国家设立了名目繁多的代表机构,直接受理、颁发签证,还拉拢这些国家也在台湾设立相应的机构,并在台湾直接受理颁发签证。台湾当局力图借此同这些国家建立一种实际上的“官方关系”,破坏这些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而在这些活动中,美国做得最为过分。6月29日,中国外交部就此事照会了这些国家的驻华代表机构。照会指出,颁发签证属一国政府性职能,是一项官方行为,《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二、三、五条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一贯坚决反对任何可能导致出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任何把台湾作为一个单独的政治实体的活动。照会重申:中国政府不仅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允许台湾设立,甚至与之互设带有官方性质的代表机构,进行官方性质的来往,也一贯反对任何国家允许台湾当局设立的任何机构行使领事职能或者在台湾设立任何行使领事职能的机构。(42)

里根政府的对华政策造成中美关系的动荡和倒退,遭到美国朝野有识之士的抨击。前总统卡特2月初在同《洛杉矶时报》编辑谈话时,批评里根没有提出一项明确的、清楚的对华政策。他说:“我不知道他的政策是什么。尽管里根总统大大改变了他谴责《上海公报》和说同中国关系正常化是出卖我们在台湾的真正的中国朋友的态度。”他还说,他当年刚刚当选总统而尚未就职时,国务卿基辛格曾向他介绍说:“中国人决不会欺骗你,他们是信守协议的文字和精神的。这是我的经验。在这一点上,我的看法从来没有改变过。”(43)2月28日,美国众议院外委会亚太事务小组举行上海公报签署11周年美中关系听证会。美中友协成员、波士顿东北大学东亚研究所主任霍利·卡特在听证会上说:“现政府既表示愿与中国发展安全和稳定的关系,同时又发表强烈的亲台言论,这些前后矛盾的声明很难为美中关系的发展提供一种不打笔墨官司的气氛。这清楚表明美国在美中关系问题上向中国和世界发出了一贯的双重信息。”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执行副会长、前负责亚太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帮办沙利文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如果说11年来获得了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台湾问题如不谨慎处理,就会破坏美中关系。他强调,台湾这一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必须留待中国人自己去解决。现在是台湾的那些顽固派拒绝同中国政府谈判。3月1日,前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在纽约举行的一次美国外交政策协会的聚会上指出,里根政府的行动给人的印象是“美国正在背离一个中国的政策”。里根政府的行动给人一种不同于前总统卡特、福特和尼克松的印象,那就是“一般地说并没有采取只承认一个中国的立场,至少是在暗中创造某种使人觉得有两个国家的形式”。他谴责里根政府采取的行动正在破坏美中关系。(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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