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美关系史:华沙会谈恢复成功

中美关系史:华沙会谈恢复成功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美方代表约翰逊的离职,中美日内瓦大使级会谈在经历了73次会谈后中断了。7月17日,国务院指示马丁通过日内瓦渠道通知王炳南,比姆大使被任命为谈判代表,将与他商讨恢复会谈。经过反复协商,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第七十四次会议,就是华沙会谈的首次会议于9月15日下午3时在由波兰政府提供的华沙梅希里维茨基宫举行。

中美关系史:华沙会谈恢复成功

由于美方代表约翰逊的离职,中美日内瓦大使级会谈在经历了73次会谈后中断了。为了保持两国之间的这一接触渠道,1958年1月14日,王炳南致函约翰逊,再次向美方申明:“中国政府不能同意美国政府片面改变中美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美国政府还有意继续进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政府应该尽早指派大使级的代表。”(97)几乎过了两个月,被美国政府指派接替约翰逊的马丁才回复王炳南,说美国正在仔细考虑指派大使之事。3月26日,王炳南的助理赖亚力致函马丁,表示“使会谈长此处于有名无实的境地是不能容忍的,如果美国政府还有意继续进行中美大使级会谈,美国政府就不应该再拖延指派大使级代表……中国政府既不能同意片面改变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级别,也不能同意用行政性理由使会谈长期中断,名存实亡”。(98)

美国政府对于中国政府为推动恢复大使级谈判所作的种种努力,也不能完全置若罔闻。1958年2月24日饶伯森向杜勒斯建议在两三个月内恢复大使级会谈,理由是会谈可以作为向中国施压促使中国放人的一个手段,在大使人选问题上,他认为美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艾利森比较合适,而助理国务卿帮办墨菲则建议由美驻波兰大使雅各布·比姆出任,以利于与王炳南接触,省时省力。美国政府议而不决,直到6月底,指派大使之事才有了眉目。27日,国务院中国处处长高立夫写信给在日内瓦会谈时充当翻译的美驻日内瓦总领馆官员约翰·德克斯特。高立夫在信中透露说,美方对恢复会谈没有什么热情,但还是决定恢复会谈,不过要将会谈的地点由日内瓦迁到华沙。他指示,尽快通知王炳南的翻译,美方正在考虑任命美驻波兰大使作为会谈代表,并希望尽快得到中方的反应。(99)

中国政府对美国的久拖不决已忍无可忍,6月30日发表声明,“要求美国政府在十五日以内派出大使级代表,恢复会谈,否则,中国政府就不能不认为美国已经决心破裂中美大使级会谈”(100)。中国给了美国一个十五天的最后期限,以防一拖再拖。

美国对此迅速作出反应,6月30日国务院发言人怀特发表声明,声称美国一直在积极考虑选派一位大使以及可能改变会谈地点的问题。但不打算对限期十五天的最后通牒屈服。第二天即7月1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也声称,不受“十五天限期的最后通牒的约束”,但又说如果中共接受华沙为会谈地点的话,美国将指派其驻波兰的大使举行会谈(101)。2日国务院指示德克斯特先暂缓与中共接触。

7月15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表示,美国既愿意恢复会谈,但碍于情面,不准备受十五天期限的约束,“美国要点面子,这也是可以了解的。中国提出十五天限期的目的,原本是要美国遵守协议、指派大使、恢复会谈。现在,美国既然声称愿意迅速恢复中美大使级会谈,推迟几天时间也无不可”(102),给了美国一个台阶。

7月17日,国务院指示马丁通过日内瓦渠道通知王炳南,比姆大使被任命为谈判代表,将与他商讨恢复会谈。马丁于7月28日向中国驻日内瓦总领事递交了美国国务院的信,请他转交王炳南。国务院同时也电告比姆,谈判不会早于8月的第二个星期以前恢复,因为还要做必要的准备。然后美方又在会谈地点上煞费苦心,国务院认为为了表示不承认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不能在各自使馆进行,建议在瑞士使馆或当地合适的地点进行。8月20日,国务院指示比姆,在得到王炳南回复后不要拖延,立即恢复会谈。当时台湾海峡局势趋于紧张,美国方面对中国战略意图不摸底,对台湾海峡形势也琢磨不透,所以又急于通过大使级会谈这个渠道,来摸清中国政府的底细。

9月4日,杜勒斯发表谈话,用含糊的语言提到中美会谈,暗含愿意恢复会谈。9月6日周恩来就台湾海峡地区局势发表谈话,并表示准备恢复两国大使级会谈(103)。当天,美国白宫发表声明,欢迎中国这个决定,表示美国驻波兰大使随时准备立即同中国驻那里的大使进行会晤(104)。9月8日,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即将开始的大使级谈判寄予希望,他说,“如果双方具有解决问题的诚意的话,谈判可能会取得某些成果。现在全世界人民都在注视着两国代表将要进行的谈判。”(105)王炳南9月12日刚回到华沙,比姆就通知他,美方准备进行大使级会谈,王炳南答复,愿意14日在中国使馆会见比姆。

会谈首先遇到的是地点问题,美国国务院反对在中国驻波兰使馆进行会谈,理由是这含有承认中国之嫌(106)。于是13日上午,美驻波兰使馆一秘约翰逊受比姆委派前往中国驻波兰使馆向王炳南的助手赖亚力宣读了一份信件,建议两位大使在15日上午11时在瑞士驻波兰大使馆举行首次会谈,讨论有关恢复会谈的事务性问题。将会谈地点移至第三国使馆,这是美国的一个变通办法。美方的建议遭到中方的反对,王炳南通过赖亚力向美方提议,恢复会谈后的首次会议15日10时在中国使馆举行,以后的会议轮流在两国使馆举行。约翰逊仍表示不接受轮流坐庄的方法,坚持利用瑞士使馆。双方争论不下,王炳南遂提出可否请波兰政府安排会谈地点。杜勒斯不反对由波兰政府出面安排。

经过反复协商,中美大使级会谈的第七十四次会议,就是华沙会谈的首次会议于9月15日下午3时在由波兰政府提供的华沙梅希里维茨基宫举行。

中美重开会谈,受到世界舆论的欢迎。9月12日英国外交部发言人说:“我们希望两国政府代表之间在华沙或者其他地方举行的谈判将会很快开始。”9月18日,波兰政府在关于台湾地区局势的声明中也谈到,“开始在华沙举行的中美会谈能导致台湾地区发生冲突的危险的消除并使国际紧张局势趋于缓和。”(107)

中美双方对于会谈前景都没有把握,都在琢磨对方,都在投石问路,但各自也都有自己的底牌。

中方为恢复谈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8月底王炳南奉命回国,中央政治局就中美关系问题专门召开会议,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张闻天等都出席了会议,会后外交部就根据中央的决定开始拟定中美会谈的方案。王炳南返回华沙前,毛泽东主席特意接见了他,指示说,“在同美国人的会谈中,你要多用一种劝说的方法,譬如说,你们美国是一个大国,我们中国亦不小,你们何必为了仅仅不到一千万人口的台湾岛屿与六亿中国人民为敌呢?你们现在的作法究竟对美国有什么好处呢?……在会谈中要多用脑子,谦虚谨慎,说话时不要对美国使用像板门店谈判那样过分刺激的语言,不要伤害美国民族的感情。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都是伟大的民族,应该和好”,等等(108)。这说明中国领导人愿意通过华沙会谈来缓和中美之间的紧张关系,缓和远东的局势,也比较讲究策略。周恩来则对王炳南作了更具体的指示,他说:“在第一次会谈中,如果美方急于要表示自己的意见,可让他先说;照杜勒斯今天见记者的谈话,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如美方先提出方案,而方案本身又有研究余地,你不忙提出我方方案,而将其中过分荒谬之点予以评论,其他则保留下次会议再予以全面回答。如果美方不提具体意见而又急于要知道我方意见,我方亦使用这一发言要点,并将预定方案提出。”(109)9月13日,毛泽东又致函周恩来和黄克诚,“华沙谈判,三四天或一周以内,实行侦察战,不要和盘托出”(110)。17日周恩来致电毛泽东,认为中美会谈,“在三四次会议后,可看出美方究竟有无意思要蒋军从沿海岛屿撤走,同时联大是否要讨论台湾海峡局势问题也可判明,到时看情况再考虑我方提案是否公布”。(111)

美国开始时亦重视会谈,每次会谈前杜勒斯都有指示,每次会谈一结束,驻波兰大使馆马上有会议总结电告国内,紧接着又发回详细报告。9月13日杜勒斯电告比姆,要求比姆在首次会谈中首先提出应该是“停止台湾海峡地区敌对状态”的问题,要求中共结束“挑衅行动”,缓解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14日,即会谈的前一天,杜勒斯又电告比姆,他非常看重华沙会谈,再次强调美国的基本目标是尽快消除敌对状态。

对于中美大使级会谈第七十四次会议,波兰方面做了精心准备,四张大桌子排成一个长方形,双方代表分两边相对而坐,代表团团长坐在中间,双方的顾问和译员分坐两侧。

首次会议就表明,双方立场差距太大,比姆要求中国停止对金门、马祖炮击,声称中美的共同任务是缓和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王炳南则反驳说,台湾及澎湖是中国领土,解放台湾及澎湖是中国的内政,缓和台湾紧张局势的第一步就是美军撤出台湾。王炳南还提出一个协议草案,重申中国对台、澎、金、马的主权,要求美军撤出台湾,中国收复金门、马祖后,将在适当时候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比姆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个协议草案是出于宣传目的,不过通过这次会谈他感到,如果国民党军队撤出金门、马祖时,他们是不会遭到攻击的,他还对中方重申在适当时候和平解放台湾感兴趣。

作为对王炳南提出的文本的回应,9月18日会谈时,比姆也提出了美方的协议声明,该文本是由杜勒斯及其顾问起草的,它要求中国政府对金门、马祖放弃使用武力,除非个别和集体的自卫行为,美国也保证不对大陆及其他沿海岛屿使用武力。(112)

这个文本在9月16日也发给了台湾驻美“大使”叶公超。台湾“外交部”立即表示反对,要求美国推迟下次会谈,或者推迟给出上述文本,理由是在文本中,把大陆和台湾放在同一级别上了。美国对此没有理睬。

中方当然不能同意这个文本,会谈又如以前在日内瓦时那样,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双方均态度强硬,谁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9月22日、25日两次会谈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到9月30日第七十八次会议,比姆突然推出了据说是由杜勒斯亲自起草的一份协议草案,该草案用平行的口气首先阐述了中美双方对金门、马祖的不同立场,在阐述中方的立场时特意指出了苏联支持中国的主张和行动,在阐述美方的态度时强调美国与台湾当局有共同防御条约,美国有义务与台湾当局进行集体防卫,草案要求中国停止对金门、马祖的敌对行动,寻求通过谈判、媒介、调停、仲裁及司法手段来解决上述争议(113)。同日,杜勒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如果能实现“停火”,美国主张台湾当局放弃金门、马祖。

美方草案和杜勒斯发表的谈话,是美国急于摆脱困境作出的有限的让步。美国当时面临着来自几个方面的压力

(1)苏联方面。尽管赫鲁晓夫担心台湾海峡局势会把苏联牵连进去,但苏联公开的表态还是支持中国的。赫鲁晓夫在9月7日、18日两次致艾森豪威尔的公开信中明确表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侵犯也就是对苏联的侵犯。赫鲁晓夫反对美国的核讹诈,并援引根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苏联所承担的义务。美国对此是不得不考虑的。9月18日苏联外长葛罗米柯在联大会议上再次重申了这一立场。

(2) 盟友方面。美国的盟国均不支持美国在台湾海峡危机中与中国的对抗,表示没有义务牵连进台湾海峡危机中。英国明确表示支持用谈判的方式解决危机。9月21日英国外交大臣劳埃德在罗德岛会见艾森豪威尔时说,英国政府认为不能用武力来解决争端,而是要通过谈判,他接着又向艾森豪威尔询问华沙会谈的进展以及如果会谈失败的后果。艾森豪威尔回答,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他也不能确定下一步是什么,但美国希望华沙会谈能带来好消息,尽管坦率地说,他对此并不乐观。劳埃德表示,英国公众舆论认为如果中美大使级会谈失败的话,则应该举行中美高一级会谈。艾森豪威尔表示作这样的决定很困难,因为公众舆论不会支持国务卿与周恩来坐在同一张桌子旁。劳埃德继续试探美、苏、英、中和印度五国会议的可能性,艾森豪威尔仍表示不可能(114)。英美尽管谈不拢,但英国的态度对美国决策毕竟是一种制约因素。

(3)中国政府方面。在9月15日中美恢复大使级会谈后,中方一方面提出“中国人民一定要收复金门、马祖,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美国武装力量一天不撤退,台湾海峡地区的紧张局势就一天不能消除”,同时也表示,“愿意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中美之间在台湾地区和其他远东地区的争端,而不诉诸威胁或者武力”(115)。美国终于感到,中方的上述立场,不是美国炫耀武力能使之改变的。

(4)台湾当局。中美恢复大使级谈判后,台湾一直持反对态度,害怕被“出卖”。28日蒋介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对华沙会谈,“在根本上是我们不赞成的”,如果中共“不停止其射击,不放弃其武装侵略,一切就无从谈起,则所谓各方面都愿接受的结果,更是不可想象。”(116)杜勒斯在9月30日记者招待会上暗示要求台湾放弃沿海岛屿以换取中共停火,蒋介石当即表示拒绝美国的主张。

美方的“协议声明”,就是在以上几方面的压力下而采取的步骤。在10月4日第七十九次会议上,王炳南驳斥了美方的草案,指出,这是美方为掩盖其侵略行为,使其占领台湾合法化,同时也是为了美国制造“两个中国”服务的,故中方不能接受之,而且没有讨论的余地。

中美经过了几轮谈判,没有达成任何共识,但也并不是一无所获。

通过谈判,中方进一步摸清了美国的意图。10月3日、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杜勒斯的谈话,表明美国想趁目前这个机会制造“两个中国”,要我们承担不用武力解放台湾的义务。以此为条件,美国可能要台湾放弃所谓“反攻大陆”的计划,并从金门、马祖撤退。杜勒斯这个政策,一句话就是以金门、马祖换台湾、澎湖。这同我们最近在华沙中美大使级会谈中侦察美方底牌的情况是一致的,美方在会谈中说的比杜勒斯更露骨。这样,中国通过打和谈两手,了解到美国意图,进而促使中国作出10月6日起停止对金门炮击的决定。周恩来在政治局常委会上还建议,“中美会谈以继续下去为有利,可以拖住美国人,力求避免美方或其他西方国家把台湾海峡问题提到联合国去”。(117)

华沙会谈同样成为美国了解中方意图的窗口。台湾海峡危机确实使美国陷入了困境,美国一方面对台湾承担着条约义务,另一方面它实在不愿意被拖入战争,因此恢复与中国的谈判,在谈判桌上拖住中国政府,又再次成为杜勒斯解决危机的法宝。9月20日,杜勒斯说,美国和中共分歧太大,故也不可能达成调解,华沙会谈也就没有什么成果,但会谈可以缓和紧张气氛。10月3日,国务院指示比姆使会谈继续下去,“至少在现阶段,因为它的存在可以提供某种掩护或成为中共不使进攻行动升级的理由”(118),10月6日,中国政府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宣布自6日起,停止对金门、马祖炮击,暂以7天为期。10月7日美国通过挪威了解到中方愿意使谈判进行下去的信息,8日,国务院指示比姆,在下次会议即10日的第八十次会议上,向中方表示,(一)美国暂停护航;(二)中国共产党如果恢复战事,世界舆论定会谴责中国共产党。同时国务院又想了解,中方还准备谈判下去吗?另外美国务院对《告台湾同胞书》很感兴趣,该声明说,“一个东太平洋国家,为什么跑到西太平洋来了呢?西太平洋是西太平洋人的西太平洋,正如东太平洋是东太平洋人的东太平洋。”国务院想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也让美国放弃在亚洲的其他盟国,如菲律宾?10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恢复炮击,国务院于同日指示比姆在下次会议(10月25日的第八十二次会议)一方面谴责中共恢复炮击,希望这次炮击不要持续太长时间,另一方面否认中方对美国侵入领海、领空的警告。比姆在其回忆录中写道,杜勒斯从未真心要进行华沙谈判,他只是愿意把它们(指会谈)作为避雷针。一旦他感到自己已经摆脱困境,他就会淡化会谈。比如他在10月末访问台北时声称,这些谈判也许有益于建立与“北平”的直接渠道,“但很难看出会有有用的结果”。(119)

总之,在台湾海峡危机中,中美双方自9月15日恢复会谈后,进行了频繁接触,前后在9月15日、18日、22日、25日、30日,10月4日、10日、15日、25日举行会谈,尽管双方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但毕竟保持了一个直接接触的渠道,而且中方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挫败了美国要求“停火”的计划。

随着台湾海峡紧张形势的缓和,中美大使级会谈的频率降低为一个月一次,直到1968年1月8日,第一三四次会议后中断。在此期间,双方谈判代表也有所变更,先是1961年11月28日,第一○七次会议后,雅各布·比姆大使离任,由美新任驻波兰大使约翰·卡伯特接任,随后在1965年12月16日的第一二八次会议上又改为美驻波兰大使格罗诺斯基接任,直到1968年1月8日的第一三四次会议。1964年4月8日第一二○次会议后,王炳南奉调回国,结束了担任中美大使级谈判中方代表长达9年的经历,由中国新任驻波兰大使王国权接任,一直到1967年6月14日第一三三次会议,王国权调任回国后,第一三四次会议由中国驻波兰代办陈东担任中方代表。

肯尼迪政府上台伊始,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帕森斯于 1961年2月19日向腊斯克国务卿就华沙会谈作了详细说明,他认为从谈判中至少可以得到下列政治及心理上的好处:(一)向美国及世界公众舆论表明,美国没有“忽视4.5亿人民”,而是确实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中共打交道;(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把中美关系紧张的责任推到中国身上,如被扣押在中国的美国公民,中共不允许美国记者访华等问题;(三)谈判能够起部分抑制中共军事进攻台湾的作用;(四)谈判的继续存在不需要第三国充当中间人,以免使这个地区关系更加复杂;(五)谈判能够成为美国与中国联络的直接、秘密的渠道。帕森斯最后认为,谈判对美国有着深远的政治利益。如果中共能缓和对美国的敌意及真诚寻求调整双方之间的关系,华沙会谈这种秘密渠道是使事情取得进展的恰当途径。如果美国希望知道中共对世界大事(如核控制、裁军)的态度和打算,大使级接触能够提供一个方便、快捷而可靠的渠道,所以帕森斯建议应该继续会谈下去,尽管近阶段没有取得成果,而且“不能仅仅从获得确实成果的角度来评估会谈的价值”(120)。帕森斯的建议得到副国务卿鲍尔斯的赞同,他也认为华沙会谈应该进行下去,现阶段会谈确实没有给美国提供多大好处,而在将来可能会很有用(121)。腊斯克基本上采纳了上述建议,后来,1966年3月16日,国务卿腊斯克在众议院外委会作证时谈到美国对华政策的十大要点,其中之一就是“保持在华沙的直接外交接触”。(122)

中国方面于1960年上半年确定了新的谈判原则,即鉴于“前一段会谈分别提出的种种问题难以分别解决,今后要确定‘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原则,就是说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都谈不上”(123),在以后的许多场合,中国方面也不断地重申这一原则。1960年5月26日,周恩来会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时说,“改善中美关系的先决问题是:(一)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二)美军撤出台湾和台湾海峡。如果美国承认这两个原则,自然我们愿意同美国进行谈判”(124)。同年8月30日,周恩来同斯诺谈话时说,“中美谈判总要先达成原则协议才能解决具体问题。应达成的原则协议包括两点:第一点是中美两国之间的一切争端,包括两国在台湾地区的争端,应通过和平协商求得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第二点是美国必须同意将武装力量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走。至于什么时候撤以及如何撤的具体步骤,是下一步讨论的事。”(125)

“一揽子”原则是在台湾海峡局势紧张的情况下提出,正如王炳南后来所评述的,还是十分正确的,表明了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坚定立场。但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错过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中美有可能达成谅解的机会。腊斯克就任国务卿后,在对华政策的具体做法上与他的前任略有区别,1961年8月13日他电告比姆,要求他试探中共的态度。他授权比姆声明,双方在根本问题上,是不会有什么成果的,但在细小问题上取得成果也有助于一步步改善双边关系。腊斯克提到罗森医生(126)访华的事,要求比姆用此事来试探中国的反应(127),但中方对此没有作答。

纵观华沙会谈的10年中,会谈涉及的问题主要是4个方面:台湾问题;记者互访;核问题;印度支那问题。

有关台湾问题的争论贯穿了整个华沙会谈。1958年10月下旬,在美国的压力下,在杜勒斯访台时,台湾当局实际上同意放弃用武力“反攻大陆”(128),同时美国也希望通过谈判迫使中共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

1958年11月22日美国国务院指示比姆,要求他促使中方发表一个放弃使用武力的声明。美方的要求理所当然遭到中方的拒绝,在11月25日的第八十四次会议上,王炳南发言说,是美国侵略了台湾,要中国放弃使用武力是不能接受的,台湾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中美谈判的基本议题应该是美国从台湾撤出其全部军队。

美国仍不甘心,1959年11月4日国务院又提出其协议声明草案,声明的中心内容仍是中美放弃在台湾及别的地方使用武力,除了个别及集体的自卫,这与日内瓦会谈时的协议声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加上了同年9月27日赫鲁晓夫访美时达成的美苏公报中所说的解决国际争端要通过谈判,用和平方式,而不是使用武力的提法。在11月6日的第九十三次会议上,比姆向王炳南递交了该草案;王炳南表示这个草案与过去四年中的几个草案没有什么不同,拒绝这个草案。比姆则希望中国政府考虑当时的国际气氛,不要拒绝该草案。紧接着在12月8日的会议上,比姆再次询问中方对草案的反应,王炳南仍坚持以前的立场,谴责美国用美苏公报离间中苏关系,认为赫鲁晓夫在台湾问题上是支持中国的,这个协议声明草案再次破产。

此后,台湾问题几乎在每次会议上都被提出,中方要求美方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军,美方要求中方放弃在该地区使用武力,双方立场根本分歧。正如王炳南在回忆录中说的那样,“我和比姆在互相提防和压制的气氛下,你谈你的,我谈我的”。

但这不是说会谈对双方毫无用处。1962年蒋介石集团趁大陆遭受自然灾害之际,叫嚣要“反攻大陆”,形势一度十分紧张。中国领导人要求王炳南了解美方的态度。1962年6月23日,王炳南与卡伯特在中国驻波兰使馆举行一次有关台湾海峡地区情况的非正式会谈,双方只各有一名随员参加。王炳南要求美国政府关注台湾地区的情况,询问美国是否支持蒋介石“反攻大陆”。卡伯特说,他授权声明,在现在形势下,美国政府不准备支持台湾进攻大陆,而且台湾也曾承诺如果没有美国的同意是不会发动进攻的。卡伯特还一再说明,美国不支持蒋介石进攻大陆,而且相信蒋不会这样做的。王炳南说,一旦战争爆发,华沙谈判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了。卡伯特回答,如果蒋介石发动这样的进攻是得不到美国支持的,在现阶段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似乎是将会谈继续下去,目的是维护和平(129)。得到这一重要信息,中国领导人心里就有了底。因为没有美国的支持,所谓的“反攻大陆”只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

在日内瓦会谈中,交换记者问题已经陷入僵局。华沙会谈恢复后双方注意力集中在台湾海峡危机上,故一直也未涉及该问题。杜勒斯1959年4月离任后,赫脱接任国务卿,他想在会谈上有别于其前任,而且大选年(1960年)马上就要到来了,共和党政府也不想在对华政策上交白卷。1959年4月23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声明,对33名美国新闻记者去中国访问的许可延长一年,声明还说,如果有有诚意的中国记者申请签证,国务卿准备考虑建议司法部长在法律上予以通融,以便能获得签证,但同时又重申美国法律不允许国务院答应中方要求,即事先同意对等数量中国记者访美(130)。该声明提法上与美方以前在日内瓦会谈中有所不同,在一定意义上承认了中方的对等互惠要求。但声明又强调了美国法律的规定,这样美国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对中国记者的对等待遇。

中方对这样一个模棱两可的提案反应冷淡。在1960年2月23日的第九十六次会议上,比姆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再次重复了1959年4月23日国务院发言人的说法。王炳南阐明中方的立场说,必须签订一个正式的协议,才有可能进行记者交换。比姆称,按照美国的法律是不可能达成这种协议的,会谈没有结果。

同年4月20日,美国国务院再次发表声明,声称,“根据法律,已有充分的规定允许记者可以‘平等互惠地’访问各国”,该声明又提到,中国同某些国家没有正式协议,但中国却在那里派有记者,可见中国并非必须缔结这种协议。

比姆在6月7日的第九十八次会谈中,提出了一个记者互访协议草案,强调“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宪法和美国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范围内,并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进入美国,以便能直接报道美国的情况。被接受进入美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记者,将被给予同一般给予在美国的外国记者一样的、作新闻报道的便利”(131),问题在于,根据美国现行的移民法,是不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证的,这样所谓对等互惠原则或者根本行不通,或者实施起来会障碍重重。再者,美方建议采取分别发表声明的形式,即1955年9月有关平民回国的协议的形式。中方认为这种形式对美国约束力不够,所以主张采用双方共同声明的形式。

在9月6日的第一百次会议上,王炳南拒绝了美方的草案,提出了中方的协议草案,主要内容是中美双方声明“为了设法消除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隔阂,初步改善目前两国的关系,并且进一步促使两国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和平解决美国武装部队从中国领土台湾和台湾海峡地区全部撤出的问题,两国政府协议以下各条,使双方的新闻记者得以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到对方的国家进行新闻采访。每次两国政府批准入境的对方新闻记者,必须人数相等;不以现行的或今后制定的任何法律和条例阻难被批准的对方新闻记者入境;被批准进入本国的对方新闻记者,将享受本国的新闻记者在对方国家所享受的同样的采访新闻的便利;两国政府保证,进入对方国家进行新闻采访的本国记者,将不进行违反本协议序言所述宗旨的活动”。(132)

比姆当即拒绝了中方的草案,理由是:(1)不能接受有关美国从台湾撤军及有关记者交换的提法;(2)不能接受平等数量的记者互访;(3)美国不能置现行法律和条例于不顾;(4)草案最后两条限制合法的新闻自由。(133)

1961年肯尼迪政府执政后,总的对华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但某些做法略有不同。为准备新政府上台后的第一次华沙会谈(即第一○三次),腊斯克要求比姆告诉王炳南,美国将提供一份记者的名单供中方选择,美国也邀请中方提供一份希望进入美国采访的中国记者名单,并保证将考虑发给这些人签证,只要他们申请,双方将实行对等人数的记者互访(134)。在1961年3月7日的第一○三次会议上,王炳南拒绝了美方提供的记者名单,要求美方重新考虑1960年9月6日的草案,并且表示台湾问题不解决,就很难在别的问题上取得进展。

随着美国国内要求与中国改善关系的呼声越来越高,到约翰逊政府任内,1965年年底及1966年春夏时,记者互访的问题又被提了出来,而且互访人员范围扩展到教授、医生等。

1965年12月4日,负责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威廉·邦迪向副国务卿鲍尔建议,允许中国记者访问美国,给美国记者发放去中国的有效护照,签署交换记者的正式或非正式协议;允许公共健康和医药领域的医生和科学家去中国旅行,作为互惠同样允许相同领域的中国医生和科学家来美国访问。29日,美国国务院声明,放松旅行限制,允许上述领域的医生及科学家去受旅行限制国家,从事与他们专业直接相关的工作(135)。但是在12月16日第一二八次会议,格罗诺斯基提出的记者及医生互访的建议,遭中方拒绝,理由仍然是台湾问题不解决,别的问题无从谈起。

再往后,由于中美在印度支那的对抗加剧,加之中国国内的“文化大革命”,两国实行人员互访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小了。

1963年7月25日,苏、美、英三国代表在莫斯科签订三国部分禁止核试验的条约,这个条约立即就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批评。中国政府主张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

肯尼迪政府自上台以来,对中国成为核国家的可能性深感担忧。在8月1日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肯尼迪表示,希望中国能参加条约,但他认为这是不大可能的。核问题也就成为华沙会谈的主要话题之一。

8月2日,王炳南向美驻波兰使馆递交了周恩来总理就建议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讨论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而致各国首脑的信。8月7日的第一一六次华沙会谈持续了3小时35分钟,是4年来最长的一次,中心话题就是核条约问题。中美的立场截然对立:美国试图阻止中国成为核国家,企图用苏、美、英三国条约来使中国就范。中国要打破美国的核垄断,双方没有妥协的余地。

1964年10月16日,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核试验,同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中国发展核武器,不是由于中国相信核武器的万能,要使用核武器。恰恰相反,中国发展核武器,正是为了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要消灭核武器”,中国政府还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136)

美国对中国的核爆炸十分关注,中央情报局1964年8月26日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从U-2飞机及卫星拍摄的照片分析,中国的核爆炸不会早于1964年年底,地点是在罗布泊。1964年10月15日中央情报局的一名官员还推测罗布泊的核爆炸会在今后的6—8个月内进行(137)。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华盛顿时间)约翰逊、腊斯克、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等人正在开会,其间传来中国核爆炸的报告,与会者马上起草声明,下午1时20分由约翰逊发表。18日约翰逊又发表讲话,指责中国搞核扩散,声称无核国家将面临核讹诈的危险,要求中国参加部分禁试条约。

由于中国爆炸了原子弹,核问题又成为1964年11月25日第一二三次华沙会谈的主话题。首先,王国权提出协议草案,该草案声明,两位大使代表本国政府,郑重声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自政府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两国政府建议召开世界首脑会议(138)。这个文本显然不能为美国所接受,但卡伯特没有马上表态,只同意将草案转交给政府。在1965年2月24日的第一二四次会议上,卡伯特以不能没有监督为借口表示反对,该草案不了了之。由于双方在核武器问题的立场上尖锐对立,以后的交涉也无结果。

从1964年以后,华沙会谈频率明显降低,从1964年至1968年年初,只进行了15次会议,平均每二三个月才举行一次,而在这些有限的会议上,双方的焦点是越南问题。

从美国方面看,它把华沙会谈作为一种了解中国立场的渠道。对于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战争,中国的态度是明确的,即坚决支持这场正义战争,为此中国政府多次声明,表明自己的立场。但美国政府仍然希望通过华沙会谈确认中国的立场。1964年7月23日,腊斯克在第一二一次会谈举行前夕,电告卡伯特,他想知道中国在华沙会谈上的观点与其公开声明是否相同,并且想知道中国是否主张重开日内瓦会议。(139)

8月“北部湾事件”后,8月5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汤姆逊建议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麦克乔治·邦迪,尽快召开一次华沙会谈紧急会议,向中国再次陈述,美国不希望扩大战争,但如果中国及河内的行动迫使美国这样做,美国也会这样做的(140)。即要面对面地威胁中国,企图阻止中国援助越南,尽管后来美国并没有要求召开这样一次会议。在9月24日的第一二二次会议上,王国权对美国的扩大战争的侵略行径给予强烈谴责,指出美国政府应该对东南亚现在的紧张局势负责,而卡伯特则认为王国权的声明太荒谬,没有必要再争论下去了,结果会谈不欢而散。

美国非常关注中国对越南的态度是很自然的,美国一直担心中国会像抗美援朝那样,大举出兵越南。1965年7月15日国务院一份报告中就称,如果北越政权受到威胁,如果中越边境处在危急状态,如果国民党军队卷入越战,中共就有可能参加战争(141)。1965年3月,美国地面部队进入南越,越战进一步升级。在此之前,2月9日,中国政府即发表声明,指出:“美国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侵犯就是对中国的侵犯,六亿五千万中国人民绝对不会置之不理,而且是作了准备的”。在2月24日第一二四次会议上,王国权再次向卡伯特重申,对越南的侵犯,就是对中国的侵犯,而卡伯特从王国权的声明中得出结论,中国的干涉至少在目前是不会发生的。(142)

在有关越南问题的讨论中,有两点值得注意。(1)在1964年11月25日的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王国权警告美国,美国若决定派台湾军队进入南越,把中国与越南问题联系起来之前,必须经过仔细而清醒的考虑(143)。1965年4月美国飞机侵犯海南岛上空,美国鼓动台湾当局袭击大陆,王国权在4月21日的第一二五次会议上,再次警告美国不要把中国的内战与越南战争联系在一起,否则美国将自食其果(144)。在此之后,1965年12月6日,美国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克莱因向局长麦库姆建议在越南使用台湾军队(145),但美国政府始终未敢决定使用台湾军队,这恐怕与中方在华沙表示的坚决态度有关。(2)苏联担心中国利用华沙会谈,秘密与美国交易,所以不断制造谣言,诽谤中国与美国勾结。中国政府采取的对策是:在1966年9月7日的第一三一次会议上,王国权就中美关系、越南问题发表长篇声明,会后将此声明公开发表,这是一个反常的举动。9月20日苏联驻美大使多勃雷宁询问美国巡回大使汤普森对此举动的看法,汤普森认为责任在苏联,因为苏联通过塔斯社指责中国勾结美国。汤普森的话想证明美国在越南问题上没有绕过苏联,与中国单独交易。华沙谈判中还有过一个小插曲,1965年底,格罗诺斯基发现,波兰人偷听谈话,便建议改变地点,到各自使馆举行。腊斯克却认为,让波兰人和苏联人知道当前会谈内容并无坏处。(146)

华沙会谈还涉及美国被押人员,美国飞机、军舰侵入中国领空、领水等问题。

1964年以后华沙会谈开会频率明显降低,1964年1月29日第一一九次会谈,到1968年1月8日第一三四次会谈,三年时间只进行了15次会谈。原因之一是,中国国内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正如王国权大使回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外交工作陷于混乱。我既看不到中央和外交部的指示,也无法向周总理和中央请示问题,谈判无法继续下去了”(147)。在1968年1月8日的会谈中,双方确定下次会议(即第一三五次)开会日期为5月29日,后来由于双方一再更改会期,最后确定为1969年2月20日(148)。就第一三五次中美大使级会谈会期问题,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发言人还发表谈话,将双方商谈的经过加以披露(149)。后来由于美国给予在荷兰叛逃的一名中国外交人员以政治避难权,中国方面取消了1969年2月20日这次会谈(150)。这样华沙会谈实际上到1968年的年初以后就中断了。从1958年9月开始,一直到1968年年初中断,华沙会谈总共进行了61次,与日内瓦会谈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会谈内容广泛了,不再局限于平民遣返、台湾问题,而是扩展到印度支那问题、核问题等多个领域。尽管从未达成任何协议,但双方也都愿意保持这个渠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这是中美两国间唯一直接接触的场合。

1969年对于中美两国来说都是重要的一年。美国政府更迭,尼克松总统上台,并且做出了一些改善对华关系的试探。中国方面也注意到了这些变化,也在寻求改善关系的可能性(151)。中美双方都在悄悄地进行着两国关系解冻的准备。

1969年9月,美驻波兰大使斯托塞尔回国述职时,尼克松、基辛格指示他与在华沙的中国外交人员接触。12月11日,斯托塞尔正式告诉中国代办雷阳,他奉美国国务院之命建议恢复中美华沙会谈。1970年1月8日,雷阳通知斯托塞尔,中国同意于1月20日正式举行会谈,并同意在两国使馆轮流举行的原则。同一天,美方也作了同样的宣布。

这样1970年1月20日,中断了两年之久的华沙大使级会谈恢复,这是自日内瓦会谈开始以来的第一三五次会谈。不久,2月20日,双方又举行第一三六次会谈,这也是中美大使级会谈的最后一次会议。通过这两次重要会谈,中美关系取得了两点重要进展:一是在台湾问题上,美国政府首次提到,不妨碍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达成任何和平解决”;中国政府也表示了相应的灵活态度,不再坚持台湾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一概不谈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二是两国代表第一次面对面地表明了愿意改善关系的愿望,并且都希望实现更高级别的会谈,直至美国特使访问北京。

原定的5月举行的第一三七次会谈,因中国抗议美国出兵柬埔寨而取消了。在此之后,一直未恢复,1971年7月基辛格秘密访华期间,双方确定巴黎为今后秘密联系渠道,中美华沙会谈不再恢复。这样自1955年以来断断续续坚持了16年的中美大使级会谈正式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1)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94页。

(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第619页。

(3)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1803页。

(4)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75页。

(5) FRUS, 1952—1954,Vol.14,pp.439—440.

(6) FRUS, 1952—1954,Vol.14,p.442.

(7) FRUS, 1952—1954,Vol.14,p.515.

(8)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128—2129页。

(9)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95页。

(10) 同上书,第98页。

(11)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146页。

(12)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49页。

(13) 同上书,第2241页。

(14) 同上书,第2259页。

(15) 英国虽于1950年1月6日就正式通知中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法律上之政府”,愿意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但又不愿意断绝与台湾的官方关系,建交谈判一直僵持,1954年日内瓦会议后,两国才互换了代办,故英国在北京有代办处。

(16)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2177页。

(17) 《毛泽东外交文选》,第193页。

(18) Kenneth T.Young,Negotiating with the Chinese Communists(New York:Mcgrawhill Book Co.,1968), p.43.

(19)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00页。

(20) 同上书,第102页。

(21) 同上书,第105页。

(22)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51页。

(23)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53—2259页。

(24) Negotiating with Chinese Communists, p.45.

(25) FRUS, 1955—1957,Vol.2, China, pp.532—533.黄华时任驻英国代办,王炳南任驻波兰大使。

(26) 《顾维钧回忆录》,第12册,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96—297页。

(27) FRUS, 1955—1957,Vol.2,pp.536—538.

(28) FRUS, 1955—1957,Vol.2,pp.594—595.

(29) FRUS, 1955—1957, Vol.2,pp.595—602.

(30) FRUS, 1955—1957,Vol.2,p.555.

(31) FRUS, 1955—1957, Vol.2,p.591.

(32) FRUS, 1955—1957,Vol.2,p.606.

(33) FRUS, 1955—1957,Vol.2,p.627.

(34) FRUS, 1955—1957,Vol.2,p.643.

(35)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77页。

(36) 同上书,第2287—2289页。

(37) U.Alexis Johnson,The Right Hand of Power(Englewood Cilff,New Jersey,Prentice-Hall Inc.,1984),p.238.

(38) The Right Hand of Power, p.238.

(39)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279页。

(40) FRUS, 1955—1957,Vol.2,pp.685—687.

(41) U.Alexis Johnson,The Right Hand of Power, p.242.

(42) FRUS, 1955—1957,Vol.3,p.27.

(43) FRUS, 1955—1957,Vol.3,p.34.(www.daowen.com)

(44) FRUS, 1955—1957,Vol.3,p.59.

(45) FRUS, 1955—1957, Vol.2,p.443.

(46) FRUS, 1955—1957,Vol.3,p.9.

(47) FRUS, 1955—1957,Vol.3,p.18.

(48) FRUS, 1955—1957,Vol.3,p.56.

(49) FRUS, 1955—1957,Vol.3,p.67.

(50) FRUS, 1955—1957,Vol.3,p.27.

(51) FRUS, 1955—1957,Vol.3,p.30.

(52) 王炳南:《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5页。

(53) FRUS, 1955—1957,Vol.3,p.67.

(54)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01—2302页。

(55) FRUS, 1955—1957,Vol.3,p.88.

(56) FRUS, 1955—1957,Vol.3,p.90.

(5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10页。

(58) 《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8页。

(59) FRUS, 1955—1957,Vol.3,pp.100—110.

(60) FRUS, 1955—1957,Vol.3,p.122.

(61) 《新华月报》1955年第11期,第83页。

(62) FRUS, 1955—1957, Vol.3,p.136—138.

(63) 《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59页。

(64)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28页。

(65) FRUS, 1955—1957,Vol.3,p.176.

(66) FRUS, 1955—1957,Vol.3,p.263.

(67) FRUS, 1955—1957,Vol.3,p.353.

(68)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378页。

(69) FRUS, 1955—1957,Vol.3,p.359.

(70) FRUS, 1955—1957,Vol.3,p.360.

(71)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588页。

(72) 《兰金回忆录》,第251页。

(73) 《毛泽东外交文选》,第244页。

(74) 同上书,第246页。

(75)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75页。

(76) FRUS, 1955—1957, Vol.3,p.416—417.

(7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04页。

(78) 同上书,第2437页。

(79) 同上书,第2437页。

(80)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25页。

(81) 同上书,第2464页。

(82) FRUS, 1955—1957,Vol.3,p.478.

(83)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60页。

(84) 同上书,第2521页。

(85) 美国人大会(American Assembly),艾森豪威尔1950年提议建立,设在哥伦比亚大学内,是一个全国性的教育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非党派性的会议,讨论美国的内外政策。

(86) FRUS, 1955—1957,Vol.3,p.475.

(8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481页。

(88) 《杜勒斯言论选辑》,第326页。

(89) 《杜勒斯言论选辑》,第326页。

(90)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29页。

(91) 同上书,第2530页。

(92)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12—213页。

(93) FRUS, 1955—1957,Vol.3, pp.639—641.

(94) 周恩来11月15日在外交部会见各国驻华使节时,对美国在第十九届国际红十字大会上搞“两个中国”的行为给予谴责。

(95)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199页。

(96) 同上书,第205页。

(9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597页。

(98) 同上书,第2599页。

(99) FRUS, 1958—1960,Vol.19 p.28.

(100)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27—2628页。

(101) 同上书,第2629—2630页。

(102) 同上书,第2637页。

(103) 见本卷第174页。

(104)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688页。

(105) 同上书,第2711页。

(106) Jacob D.Beam,Multiple Exposure: An American Ambassador's UniquePerspective on East-West Issues(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Inc.1978),p.122.

(107)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768页。

(108) 《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74页。

(109) 《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74页。

(110) 《周恩来与1958年炮击金门》,载《党的文献》1997年第3期。

(111) 《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171页。

(112) FRUS, 1958—1960,Vol.19,p.200.

(113) FRUS, 1958—1960,Vol.19,p.294.

(114) FRUS, 1958—1960,Vol.19,p.251.

(115) 《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下,第2782页。

(116) 《美国对华政策三十年》,第163页。

(117) 《周恩来与1958年炮击金门》,载《党的文献》1997年第3期,第68页。

(118) FRUS, 1958—1960,Vol.19,p.323.

(119) Multiple Exposure, p.131.

(120) FRUS, 1961—1963,Vol.22,pp.9—11.

(121) FRUS, 1961—1963,Vol.22,p.11.

(122) 李长久、施鲁佳主编:《中美关系二百年》,新华出版社1984年版,第207页。

(123) 《中美会谈九年回顾》,第71页。

(124) 《周恩来外交活动大事记,1949—1975》,第281页。

(125) 同上书,第287页。

(126) 罗森是美国著名的耳科医生。

(127) FRUS, 1961—1963,Vol.22,p.119.

(128) 详见本卷第182页。

(129) FRUS, 1961—1963,Vol.22,p.275.

(130) Negotiating with the Chinese Communista, p.222.

(131) 《新华半月刊》1960年第18期,第23页;FRUS, 1958—1960,Vol.19,p.666。

(132) 同上书,第23页。

(133) FRUS, 1958—1960,Vol.19,p.712.

(134) FRUS, 1960—1963,Vol.22,p.24.

(135) FRUS, 1964—1968,Vol.30,p.229.

(136) 《新华半月刊》1964年第11期,第2页。

(137) FRUS, 1964—1968,Vol.30,p.108.

(138) FRUS, 1964—1968,Vol.30,p.134.

(139) FRUS, 1964—1968,Vol.30,p.65.

(140) FRUS, 1964—1968,Vol.30, p.76.

(141) FRUS, 1964—1968,Vol.30,p.186.

(142) FRUS, 1964—1968,Vol.30,p.151.

(143) FRUS, 1964—1968,Vol.30,p.135.

(144) FRUS, 1964—1968,Vol.30,p.166.

(145) FRUS, 1964—1968,Vol.30,p.395.

(146) FRUS, 1964—1968,Vol.30, p.255.

(147) 王国权:《跟随周总理搞外交》,《研究周恩来——外交思想与实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版,第55页。

(148) FRUS, 1964—1968,Vol.30,p.677,pp.722—723.

(149) 《人民日报》1968年11月27日。

(150) 宫力:《毛泽东怎样打开中美关系的大门》,《环球同此凉热》,第272页。

(151) 详见本卷第八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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