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美关系史: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发展

中美关系史: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发展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对中国的全面遏制政策是随着两国在朝鲜的军事冲突而展开的,却没有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而结束。1953年下半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多次讨论了对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使遏制中国的政策更加系统化,制度化。显然,朝鲜战争结束以后,美国不是缓和而是强化了对中国的遏制政策,使之成为美国对中国的一项基本的长期的政策。而这一地区对美国具有“超越一切的重要性”。

中美关系史:美国对华遏制政策的发展

美国对中国的全面遏制政策是随着两国在朝鲜的军事冲突而展开的,却没有随着朝鲜战争的结束而结束。1953年下半年,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多次讨论了对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使遏制中国的政策更加系统化,制度化。如1953年7月的NSC 151/1、 152/2号文件是关于美国对华经济政策的,同年10月28日的NSC 146/1号文件、11月7日的NSC 146/2号文件是关于美国对台湾政策的,文件认为台湾在政治上是美国奉行长期遏制中国政策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在经济上台湾资源丰富,工业化水平高,有望发展成“自由世界在亚洲的光彩夺目的橱窗”。在战略上,台湾“在中共手中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中共的战略地位”,否则将大大加强美国的战略地位,因此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甚至不惜冒打一场总体战争的严重危险,把台湾及澎湖包括在美国在远东的防御阵地之中”(1)。而同年10月19日、11月6日的NSC 166、 166/1号文件则全面论述了美国的对华政策。

文件开宗明义地提出,“一个强大的、有严密纪律的、革命的共产主义政权在中国大陆的出现剧烈地改变了远东的权力结构”,大大扩展了苏联的影响,而缩小了美国的影响,“美国远东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对付这种由于一个强大的敌对的共产党中国的存在及共产党中国与苏联的结盟所引起的权力结构的变化”。文件接着指出,虽然美国希望中共政权改变政策取向,或最终被一个不敌视美国的政权所取代,但试图用美国的武装力量或用台湾国民党的力量达到这一目的都是不可取的,因此美国当前的政策应当是“用除了战争以外的手段削弱共产党中国在亚洲的相对强国的地位”。这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亚洲非共产党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削弱中共力量或滞阻其发展;破坏中苏关系。文件随之提出了十项措施,诸如:保持沿海岛屿链的安全;防止中共“进一步的领土扩张”,必要时甚至不惜使用美国军事力量;帮助远东的非共产党政府“反击共产主义的颠覆活动”;在远东,尤其是在南朝鲜、台湾和印度支那扶植强有力的反共执政当局;支持日本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的发展,并有选择地支持亚洲其他非共产党国家;探索太平洋地区某种集体安排的可能性;继续对中共施加压力,“包括非常规的与隐蔽的压力,至少直到在共产党中国的周边地区实现使美国满意的安排”;继续支持台湾的国民党;“使用一切公开的与隐蔽的手段破坏中苏关系”;向其他西方国家解释美国对华政策,并劝说它们采取相应的政策(2)。文件对这十项措施一一作了详细说明。显然,朝鲜战争结束以后,美国不是缓和而是强化了对中国的遏制政策,使之成为美国对中国的一项基本的长期的政策。这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第一,强烈的复仇心理。由于中国的参战,美国未能达到预定的战争目的,未能帮助南朝鲜战胜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未能“摧毁北朝鲜的武装力量”。不仅如此,由于中国的参战,美国遭到了重大的伤亡,这对一个综合国力在全世界堪称第一、国民生产总值占了全世界三分之一以上、从未在对外战争中失败过、口口声声要“领导世界”的国家来说是难以接受的痛苦现实。朝鲜停战虽已达成,但美国对中国的敌视与复仇心理却未能稍减。

第二,作为战争中的敌国,在麦卡锡主义猖獗的年代,在反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支配着美国外交关系的年代,中国的形象在美国被极端地丑化、扭曲,美国公众及决策者中多数人只有一个念头:“对中共要强硬”。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从1950年到1953年有80%左右的美国人认为,美国在朝鲜与中国作战“是为世界的自由人民反对专制制度这一理想”而进行斗争,美国的精英人物中也有70%以上的人持上述立场;67%到78%的美国人反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3)

第三,在中国参战以前,美国决策者没有把中国放在眼中,以为中国军队是不堪一击的。战争的经历证明这种预测是何等错误。美国决策者在战争中领教了中国领导人的决心、意志、指挥能力和组织能力,领教了中国军队的战斗力,认为中国“能组织、装备、训练、供给并在战争中使用大规模的武装力量”,中国军队“勇敢、有攻击精神”,善于伪装,并在战争中积累了炮战与空战的经验。(4) 通过朝鲜战争,美国看到,一个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与美国敌视的军事强国正在出现。显然,美国要防止一个敌对的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在经济和军事上变得更加强大。

第四,朝鲜战争虽已结束,美国决策者仍然把中国看作“军事侵略者”,他们认定,中国的“目的是要控制整个东南亚”,从而“会给菲律宾、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带来严重的威胁。整个西太平洋地区,包括所谓‘大洋岛屿链’,也会在战略上陷于危险境地。”而这一地区对美国具有“超越一切的重要性”。(5) 这样,美国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具体到亚洲,就是要遏制中国。

这样,在朝鲜战争结束后,遏制中国成为美国远东战略的主要目标,作为美国对中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确定下来。在政治方面,美国继续运用其对西方国家的影响力,阻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企图孤立中国,把中国排除在国际社会之外;在经济方面,美国竭力对西方盟国和日本施加压力,继续把对中国的禁运保持在比对苏联更严厉的水平上;在战略方面,美国在中国的周边建立起了一条遏制线。但美国从来没有打算在亚洲建立如同北约一样的组织。早在1949年春夏,当蒋介石、南朝鲜的李承晚、菲律宾的季里诺鼓吹在亚洲建立类似北约的军事政治联盟性质的太平洋安全条约组织时,美国就表示,美国不会加入这样的组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亚洲国家的情况比西欧国家复杂得多,这里有坚决反共的国家,也有对中国革命抱同情态度的国家,如印度,反共性质的联盟不可能得到全体亚洲国家的支持,反而会把一些重要的亚洲国家排除在外;第二,美国与许多西欧国家有传统的关系,而与大多数亚洲国家则没有这种关系;第三,美国的战略重点在欧洲,美国不可能在亚洲投入更多的力量。遏制政策的倡导者乔治·凯南的一个主要策略思想是:“仅仅由美国自己、或主要由美国自己单独地继续作出遏制努力将是不明智的,有必要通过加强当地的独立力量来恢复均势,并使之承担大部分责任。”(6)于是,美国在亚洲采取了“化整为零”的办法,通过发展与台湾、南朝鲜、日本、印度支那和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加强这些国家与地区的经济与军事实力,构筑起一道遏制中国的半月形防线。关于台湾、印度支那、东南亚的情况分别在别的章节中叙述,本节中只叙述美国把南朝鲜、日本纳入其远东防卫体系的情况。

早在《朝鲜停战协定》签订之前,美国政府就在考虑帮助南朝鲜的经济恢复与发展,并于1953年4月上旬派出以总统特别顾问塔斯卡(Henry J.Tasca)为首的使团,对南朝鲜的经济现状、对美国“为实现美国及联合国的安全目标”发展南朝鲜经济的方式及援助数额进行调查。塔斯卡在6月15日给总统的报告中提出了一个三年计划,建议在1954、 1955、 1956财政年度分别给南朝鲜4.5亿、3.48亿、2.75亿美元援助,并称,非此则不足以使南朝鲜“在没有进一步的通货膨胀及加重其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保持现有军事实力”。国家安全委员会随之对报告进行了研究,并决定由预算局与有关机构就有效实施对南朝鲜经济援助的组织计划问题进行商讨。7月28日,预算局将商讨结果报告总统。其中建议,“联合国军”司令对美国及联合国在南朝鲜的各项活动,包括经济援助事项“全面负责”,驻南朝鲜美军应参加经济重建,美国与南朝鲜之间要有明确分工,等等。朝鲜停战协定签订的当天,7月27日,艾森豪威尔即向国会提出特别咨文,要求“从由于停战而节省下来的钱中”拨出2亿美元帮助南朝鲜复兴经济,国会立即予以批准。8月1日,杜勒斯召集英、法、加拿大、比利时等14国驻美大使,向他们通报了美国拟对南朝鲜进行经济援助、拟与南朝鲜谈判安全条约的计划,并称艾森豪威尔总统对此十分热心,“他最想做的事就是重建朝鲜”,“这对于打破共产党世界的团结所起的作用将大于我们的任何其他行动”。杜勒斯要求各国采取与美国同步的措施。次日,杜勒斯离美赴南朝鲜。经过几天谈判,双方于8月8日签订了被李承晚称之为“我们全部生活与希望之所系”的美国与南朝鲜的《共同防御条约(草案)》(7)。条约规定,美军无限期驻扎南朝鲜,如在太平洋地区发生对缔约一方的武装进攻,双方将采取共同的防卫行动。条约并含有把李承晚的统治推广到朝鲜半岛全境的内容。

根据上述条约,朝鲜停战后有6万美军留驻南朝鲜,美国还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装备训练南朝鲜20个师的计划,这样,到1954年年底,南朝鲜军队已增至65万人。从停战以后到1957年,美国在4年之内向南朝鲜提供了5.278亿美元军事援助,占同期美对远东各国军事援助总额的21.9%。从1953年到1963年的11年中,美国向南朝鲜提供的经济援助总额达26.89亿美元,占同期美国全部外援的十分之一强。1957年前的经济援助全部是无偿的,1958年后才有少数长期低息贷款,借期常常长达四五十年,或者无息,或者只有2%的低息(8)。美国为遏制中国对南朝鲜承担了长期的义务。(www.daowen.com)

重建日本是美国在亚洲遏制共产主义、遏制中国的重要步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排除苏联及其他国家,对日本实现单独占领。以麦克阿瑟为首的盟军最高统帅总司令部(简称盟总,实际上是美军最高统帅部)全面控制了日本。占领初期,盟总在日本实行了一系列民主改革。但随着美苏关系的恶化及冷战的展开,随着中国国民党政权在内战中的失败,在1947年下半年至1948年上半年,美国对日本政策开始发生变化,即由摧毁一个敌国转变为建设一个盟国,由铲除日本军国主义基础的民主化政策变为重建日本、扶植日本的政策。美国高度重视日本的战略意义。中央情报局在1948年5月的一份报告中说,无论从美国或从苏联的观点看,控制日本对控制远东都是十分重要的,美国占领日本,可威胁苏联东部,如动员日本的人力资源并保证后勤支持,就可遏制亚洲大陆的敌军(9)。1947年美国曾向远东委员会提出缔结对日和约的问题。国务院政策规划司的重要成员戴维斯在8月11日的一份备忘录中写道,“对日本媾和应促进美国在日本和太平洋地区的目的”,即促成出现一个稳定的、“对美国友好的、一旦需要随时可以成为美国可靠盟友”的日本(10)。但当时各国在对日本媾和问题上意见严重分歧,媾和没有成为事实。

随着中国革命接近取得全国胜利,日本在美国亚洲防卫体系中的地位更凸显出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甚至说:日本“这个曾是敌国的国家,对我国来说不仅是太平洋上最强大的堡垒,而且作为太平洋战争胜利的果实,是留在我们手中唯一有价值的地方。”(11)及至1949年12月,美国政府对由于中国革命成功引起的亚洲形势变化进行了通盘思考,提出了NSC 48/1、 48/2两个文件,确定要在东南亚和日本两个方面遏制共产主义在亚洲的扩张,而日本由于人口和潜在的工业能力,则更显得重要。文件规定要确保日本不参加苏联集团,确保日本继续是与美国友好的国家,并在军事上构成美国战略防线中的重要一环。(12)

美国政府起先满足于由盟总主宰一切的“事实上媾和”的局面。但不久就表明,这种局面难以为继。一方面,美国的长期占领在日本人民中引发了强烈的反美民族情绪;另一方面,日本不能以独立国家的地位与国际社会打交道,美国就必须把日本经济恢复中的种种问题,包括资源和市场短缺,都包下来,这越来越成为美国的沉重负担。1950年美国政府决定尽早缔结对日和约。在9月的NSC 60/1号文件中确定了对日媾和的基本要点与实施步骤,其中包括:和约应确保日本的天然、工业、人力资源不依赖于苏联;和约必须给予美国在日本任何地方驻军、留驻任意长时间的权利(13)。美国随之向远东委员会各国提出对日本媾和的建议,多数国家对美国方案中没有对日本重新武装加以限制,并主张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表示不满和抗议。经过一番外交折冲,有52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对日本和约大会于1951年9月4日在旧金山召开,由于美国拒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被排除在会议之外。9月8日,会议举行和约签字仪式。由于苏联提出的和约修正案被会议否决,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拒绝签字。

在准备对日本和约的同时,《日美安全条约》的谈判在同时进行。美国政府特别关心的是,必须确保日本的战略安全与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基地和战略存在。美日两国经过一再磋商,于1951年2月5日达成了一份双边协定草案亦即后来《日美安全条约》的原始稿。其中规定:在对日和约生效时,日本授予美国在日本国内及周围驻扎美国海、陆、空军的权利,以保卫日本免遭外来武装进攻,及应日本政府请求镇压日本国内大规模暴动和骚乱;未经美国同意,日本不得向任何第三国提供军事基地(14)。对日和约缔结后5个小时,《日美安全条约》签字。1952年2月,两国又签订了《日美行政协定》,规定了美国在日驻军的具体实施办法。这样,日本在形式上恢复了主权与独立,实际上被正式地纳入了美国阵营,长期处于美军半占领的状态,成为美国在亚太地区最大的军事基地。

《日美安全条约》也规定,日本应日益对它自己的防卫负责。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就不断对日本施加压力,要求日本迅速扩大重整军备规模。盟总1951年9月提出的计划是,日本国家警察预备队在1952年年底扩充为8个步兵师(15.6万人),到1953年年底扩充为10个步兵师(30万人)。日本政府坚持以经济恢复和发展为中心,认为军备建设规模不能太大。经过一再讨价还价,国务院对日本和约特别顾问杜勒斯三次访日,双方才于1952年达成妥协:日本在1952年扩军至11万人,次年达到13万人。(15)

为了遏制中国,美国还对日本采取了两项措施:压迫日本与台湾当局缔结和约,尽量切断日本与中国大陆的经贸联系。旧金山会议后,日本对台湾态度仍然冷淡。1951年10月,日本首相吉田茂在国会演说时曾表示,日本必须从一个现实主义的民主国家的立场决定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6)。美国对日本的这种态度极为担心。12月中旬,杜勒斯携两名参议员访问日本。会谈中杜勒斯向吉田茂表示,日本如果不与台湾当局进行媾和谈判,美国参议院将很难批准旧金山对日本和约。杜勒斯并为日本政府拟就一份信稿,强使吉田茂接受。吉田茂无奈,只好在文件上签字,并于12月24日寄回华盛顿,向美国保证:“日本政府准备一俟法律允许就与中国国民政府……缔结条约,以便按照多边和约中提出的原则,重建两国政府间的正常关系”,“日本政府无意与中国共产党政权缔结一个双边条约”(17)。1952年2月,日台开始媾和谈判,4月28日下午3时达成协议。日台签约后7个小时,美国宣布旧金山和约正式生效。

中国政府强烈反对美国操纵的片面的对日本媾和。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发表长篇声明,抨击美国政府“破坏国际协定,损害对日盟国利益,敌视中苏两国,威胁亚洲人民,破坏世界和平安全”的行动,指出,美国这样做是为其侵略和扩张政策服务的,并严正表示:“对日和约的拟制、准备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18)

美国政府十分清楚中国大陆与日本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美国虽然对日中贸易加以严格限制,但要想从根本上切断日本与中国的联系,就必须帮助日本从东南亚国家中寻找新的资源产地和商品市场,替代中国的地位。从1952年10月起,美国就向日本施加压力,要日本采取步骤与东南亚国家改善关系。从1954年到1957年日本先后与缅甸、菲律宾就战争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同时也谈成了日本与这些国家之间的经济援助项目。这样,日本利用赔偿问题,以经济合作的方式打入了东南亚,美国把日本的工业潜力与东南亚的资源结合起来,加强西方在亚太地区的力量的战略构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