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歇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功勋卓著,声名远播,兼有军事家和政治家的才干,他一再调解许多看似无法调解的纠纷,使起先势不两立的双方握手言和。马歇尔对中国又有相当的了解。(34)杜鲁门挑选这样一位在他看来“具有独一无二的资格和罕见才干”的人使华,表明他对马歇尔的使命是极其重视的。马歇尔调处具有同赫尔利调处相同的性质,即让国民党让出一部分权力,换取共产党缴枪入阁,取消独立的军队和政府,从而把中共联合、统一到以蒋介石为首的政府之中,不战而降中共。不同的是,赫尔利匆匆来华,行前只是由罗斯福原则性地下达了指示,马歇尔出使前则与国务卿、参谋长及总统本人反复磋商斟酌,确定了他在调处中应执行的方针。
11月28日,国务院远东司司长范宣德起草了一份备忘录,其中着重指出,美国不以武装干涉支持国民党进行内战,国共双方应当实行停火,并“迅速召开全国协商会议以寻求一项和平解决中国现存纠纷的途径”。马歇尔认为这个稿本“不够清楚”,“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严重误解”,于是他自己在陆军部组织了一个起草班子。陆军部修改稿与原稿最大的区别是,明确指出要运送国民党军队去华北。其中说:“美国将继续提供军事援助,并在运输军队方面支援中国国民政府,使其重新确立对华北和东北解放区的控制。”(35)
范宣德认为这个修改稿有明显的缺陷,不能自圆其说,他指出,“在安排停火的同时把更多的国民党军队运往华北是不合逻辑的”。(36)他在11月12日给国务卿的备忘录中,已经表述过他对向国民党提供军事援助的看法,他说:“在寻求解决中国内部困难的途径时,蒋介石过去是坚决倾向于军事手段,而不是政治手段的,而他的这些手段都没有达到目的”;美国若继续给蒋以军事援助,“可能鼓励蒋沿着这条路线毫无成功希望地走下去,而不是鼓励他用和平手段实行联合”。于是,他在陆军部的修改稿中添了这样一段话:“美国将不把国民政府部队运往华北等地,如果运入这些部队将有碍于达到停火和政治谈判的目的。”(37)
但这一补充被马歇尔否定了。他认为这“大大减弱了声明的含义,并在一些地方改变了原意”。(38)
上述分歧是在12月9、 11、 14日的几次会上解决的。在12月9日由贝尔纳斯、艾奇逊、范宣德和马歇尔参加的会上,当马歇尔问到,如果国民党在谈判中表现得比较和解,而共产党不妥协该怎么办时,贝尔纳斯答道:“那就全力支持国民政府,并将其军队运往东北”。马歇尔又问道:“如果国民党拒绝作出让步呢?”贝尔纳斯说:“那就告诉中央政府,我们本来可以给予中国的种种援助,诸如贷款、军事和民用物资、建立军事顾问团等等,都不给了,我们被迫直接与共产党人打交道。”马歇尔对这一答复显然是不满的,而贝尔纳斯自己两天后也改变了主意。11日,在有杜鲁门参加的会上,马歇尔重复了9日的问题,并认为美国仍然应当“支持蒋介石把军队运往华北”,否则便会导致美国在太平洋战争中的努力前功尽弃。这时,杜鲁门和贝尔纳斯都同意这样做。14日,艾奇逊陪马歇尔去白宫见杜鲁门,马歇尔又一次重复了上述问题,并再一次得到杜鲁门肯定的答复。会见后,马歇尔用更明确的语言写道:“如果我不能使委员长采取我认为合理和必要的行动,美国政府——通过我仍然必须继续支持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总统认为这是对他的……指示的正确总结”。(39)这样就定下了马歇尔调处的基调:不管谈判结果如何,国民党在谈判中表现如何,美国支持蒋介石这一条是不变的。这是美国对华政策的基本点,是美国政府的底牌。
在马歇尔与总统、国务卿进行反复研究的同时,参谋长联席会议就运送更多国民党军队去华北和东北的问题征求远东的指挥官的意见。麦克阿瑟、魏德迈和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雷蒙德·斯普鲁恩斯一致同意继续运送国民党军队去华北和东北,并认为这种援助可以作为马歇尔进行调处,使中国两大主要的对立集团达成妥协的基础。(40)他们显然认为,美国通过援助增强蒋介石的地位,将能迫使共产党就范,从而达到他们所希望的中国的统一,殊不知这种设想与实际情况恰恰背道而驰。
12月15日,杜鲁门就马歇尔使华发表对华政策声明,宣称:国共双方应该实行停火,并尽快召开全国性的代表会议,解决纷争,实现联合;国民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但它是“一党政府”,应当扩大政府基础,实行民主改革;随着政府的改组,中共军队应整编入中国的国民军队;美国将继续支持国民政府受降和遣返日军,但这种支持将不扩展为影响中国内争的军事干涉,等等。就这样,美国决策者经过反复磋商,重新阐述了它的对华政策,但这无非是大战结束后3个多月中执行的政策的延续而已,这个政策所固有的矛盾依然存在。
尽管如此,杜鲁门的声明仍然受到渴望和平民主的中国人民的欢迎。中共对于赫尔利辞职,美国政府派马歇尔来华也是欢迎的,认为这有利于当前中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的斗争。12月上半月,周恩来在延安多次报告有关国共谈判的情况,并起草了若干文件、指示,大都涉及美国对华政策。周恩来指出,抗战时和抗战后的美国对华政策有很大区别,美国在抗战时是“扶蒋用共”,现在抗战胜利了,美国以安全需要为名,实际是要取得在华优势或独霸,现实的政策是“扶蒋压共”。要蒋介石放弃灭共企图不可能,但目前下讨伐决心,也不可能,国共关系在相当长时期内一时偏和,一时偏战,和中酝酿战,战中酝酿和,因此今后谈判应本着反内战、争民主、求和平的基本方针,进行“边谈边打的谈判”。周恩来也估计到,虽然从赫尔利到马歇尔美国政府中扶蒋压共的基本点是不会变更的,但方法上却有改变的可能,中共应“在政治上取攻势,军事上取守势,但同时又应使其在军事上知难而退”。对美国的批评要有区别:第一,把政府和人民分开;第二,把他们正确的地方与错误的地方分开;第三,把统治者中的进步分子与反动分子区别开;第四,把今天美国的政策和将来可变的美国政策区别开。(41)此外,中共认为当时的国际形势也是于中国实行和平民主有利的。12月中下旬的美、英、苏3国外长会议重申了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的政策,赞成中国停止内战,实现团结民主。美、苏并表示尽早撤离驻华军队。
马歇尔在使华的一年多当中及时(有时甚至一天两次)向杜鲁门汇报调处进展情况,他的报告不经过远东司,而由副国务卿艾奇逊直接转给杜鲁门,总统并责成艾奇逊在他收到报告的24小时之内必须发出复函;参谋长联席会议则专门派了一个小组常驻国务院负责马歇尔与五角大楼之间的联系。杜鲁门认为,在他没有亲临现场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对调处了解得更多了。他满意地认为,马歇尔做的“与他出发前夕我向他阐明的政策是完全一致的”。可见,马歇尔的调处切切实实地体现了美国对华政策。
马歇尔于1945年12月20日飞抵上海,22日抵重庆。从这时起到1947年1月7日离华,马歇尔在中国进行的调处大致可分三段:从调处开始至1946年2月底,3月至6月底,7月以后至结束。
在第一阶段,马歇尔调处下的国共谈判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2月21日,马歇尔第一次见蒋介石。他在首次谈话中强调说,美国人民不愿采取任何可能被解释为干涉别国内政的行动,美国人民现在十分希望看到中国结束敌对行动,而总统的行动权力,他提供援助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公众情绪即公众对国共两党作出的真诚让步的反应的制约的。除非他们看到确实的证据,证明目前进行的获致和平解决中国内部争论的努力取得成功,他们将不允许总统对中国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42)蒋介石当时尚不知马歇尔使华的底里,加之马歇尔来华前夕,杜鲁门命令财政部、商业部、进出口银行等几个部门,暂停一切对华财经联络,暂停各种援助(包括进出口银行正在商谈的5亿美元贷款),所有对国民政府的援助均随马歇尔使命的进展情况而定。(43)马歇尔的表态与美国政府的措施结合起来,对于若干年来须臾离不开美国援助的蒋介石无疑是有分量的压力。国民党被迫收敛其内战的锋芒,在一些问题上作出妥协。
马歇尔到重庆后,中共代表周恩来等即与之进行会谈。周主要讲了两点:第一,中国不能再有内战,中共主张立即停止冲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国内一切问题,即由政治协商会议草拟宪法,然后由改组的政府筹备国民大会,通过宪法,使中国成为宪政的国家。第二,中共所说的建国道路就是要提倡民主和科学,以建立一个独立、自由和富强的中国。在这方面,美国有许多可以值得学习的地方:华盛顿时代的民族独立精神;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和罗斯福的四大自由的精神;美国的农业改革和工业化。(44)
当时,马歇尔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停止国共内战,因为在进行武装冲突的情况下,要协商解决任何问题都是不可能的。12月27日,国共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谈。30日,国民党方面提议由马歇尔和国共双方代表各一人组成三人军事小组,商谈停战等问题。中共对此颇感担心,中共希望苏联、英国也参加调处,在莫斯科会议关于中国的协议基础上一起参与解决中国问题,但为英、苏拒绝。中共遂下决心接受美国代表的单方面调处。1946年1月5日,国共双方就此达成协议,参加三人小组的国民党方面代表是张群,中共方面代表是周恩来。三人小组的职责是处理有关停战、恢复交通和受降事宜,采取三人一致协议的原则,每方面都有否决权。三人小组的一切决议均须送国共最高当局核准后才生效。这一原则也适用于随后建立的、由三人小组领导的军事调处执行部及其属下一切机构。
在关于停战问题的讨论中,国共双方最关注的是两件事:国民党军队开入东北接收主权和国民党要求中共让出赤峰和多伦这两个战略要地的问题。最后,国共双方各自作了让步。周恩来承认东北问题的特殊性,容许为接收东北主权美国可协助国民政府运兵去东北,国民政府直接与苏联办理交接,中共不参与其事。至于赤峰和多伦,当时已由中共接收,中共反对国民党再从中共手中“接收”该两地。如果该两地由国民党占领,中共在东北与华北部队之间的联系就被切断了。三人小组会谈一度因此陷入僵局。1月9日晚,马歇尔直接找蒋介石谈,并说服后者放弃了对赤峰和多伦的要求。午夜以后,马歇尔将与蒋介石会商结果电话通知周恩来,国共双方停战协定方告完成。10日,三人小组达成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国共双方分别颁发了停战令。为了监督停战令的执行,张群、周恩来还签署了《建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协议》。协议规定由国民党、中共与美国三方各派一人,在北平成立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为叶剑英,国民党政府代表为郑介民,美方代表为饶伯森。
在达成停战令的同日,政协会议开幕。在政协会议的讨论中,矛盾的焦点是改组国府问题。国民党代表团提出的扩大政府的方案是:(1)增加国府委员名额,由原有36名增加至48名;(2)国府委员须由蒋介石提请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过,国民党的名额须“具某种特定程度多数”,以便“履行领导的责任”;(3)国府职权为议决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财政计划及预算及蒋介石交议事项;(4)蒋介石对国府决议有否决权,国府委员复议须有2/3以上多数才能维持原议;(5)蒋介石有紧急处置权。(45)可见,这一提案仍然是一个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维护蒋介石的个人独裁的方案,它理所当然引起各方代表的反感。中共中央亦明确指示代表团:必须坚持破坏独裁,改组政府必须坚持不低于杜鲁门声明与三国公报的水平(一切民主分子参加政府,并享有公平与有效的代表权)。1月16日,中共代表团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主张“各党派无党派民主分子,应广泛参加国民政府的一切部门,多数党在政府主要职位中所占的名额不得超过1/3,改组后的政府,应脱离国民党的直接领导,实行地方自治,凡已实行普选的地方政府,应承认其为合法。”(46)
马歇尔密切注视着政协会议的讨论,国民党在改组政府问题上的顽固态度引起他的不满与不安。为了推动会议的进展,马歇尔于1月22日向蒋介石提出了一份《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主要内容是:成立临时国务委员会以取代最高国防委员会,国务委员会由20人组成,其中国民党9人、中共6人、民盟1人、青年党1人、无党派人士3人,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在取舍意见同数的情况下,由主席裁决;主席有否决权,但如委员会中14名成员维持原议,则否决无效;主席有权任命五院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但其中50%为国民党派人,30%为中共人士,其余20%为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主席经委员会同意任命省长,但热、察、宁夏、鲁冀、晋、陕、豫、甘诸省和平、津、青岛3市市长由主席根据委员会下设立之特别委员会提名任命,该特别委员会由国民党和中共各2人组成;国务委员会设立由各党派和无党派代表参加的专门委员会起草宪法,在1947年1月1日前完成宪草审议、国民大会代表改选、宪草复议、新政府成立等向宪政过渡的一整套程序。马歇尔在同蒋介石讨论这一方案时强调:“有两个因素使他必须与共产党尽快达成关于联合政府和联合军队的协定。第一,在现今的形势下,中国十分容易受到俄国下层的渗透,与俄国接壤的中国西北与满洲的共产党政权将因此得到加强,国民政府在那里的地位则将不断削弱;第二,美国的陆海军力量显然不能长久呆在中国。”(47)
蒋介石对马歇尔的这一方案十分不满,但马歇尔手中握有对华经援和军援的大权,蒋不但不好发作,还必须敷衍一番,并要求马歇尔对这一方案严守秘密。由于政协会议上中共和第三方面代表的据理力争,也由于马歇尔的压力,国民党被迫在这一问题上作了让步:承认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最高国务机关;放弃委员选任须经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通过和主席有紧急处置权的要求;委员中国民党人士只占半数;委员的3/5即可否决主席之否决;一般议案以出席委员之过半数通过之,主要议案须有2/3以上委员赞成始得议决。在国民党作出让步的同时,中共方面也在政府中多数党席位、国民大会旧代表的资格及整军原则等重大问题上作出了让步。(48)1月31日,政协会议就政府组织、国民大会、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宪法草案等项达成书面协议。
停战令的发布和政协会议的胜利闭幕是两桩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它使中国人民切切实实地看到了一个和平、统一、民主的中国的曙光。政协会议刚结束,中共中央即于2月1日向全党发出《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指出,“由于这些决议的成立及其实施,国民党一党独裁专制即开始破坏”,“中国即走上了和平民主建设的新阶段”,“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到非武装的群众的与议会的斗争,国内问题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但中共没有陷入对和平民主的幻想。《指示》同时说到,“中国民主化的道路依然是曲折的,长期的”,党必须注意“阵地的保持与继续取得”,“练兵、减租与生产是目前解放区三件中心工作”。(49)
政协会议结束后,三人小组(停战协定签字后,国民党方面已由张治中接替张群)立即着手讨论整军问题。这是从1944年赫尔利调处到重庆谈判国共之间最敏感的问题。中共主张先政治民主化,而后军队国家化,蒋介石要求中共先交出军队,然后实行民主措施。在政协会议中,中共代表为了克服矛盾,提出两者“并行前进,归于一途”的说法,即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好比两条腿,是平行的、互相配合进行的,协调两腿的神经中枢是改组政府。(50)政协会议确立的整军原则是军党分立、军民分治、以政治军。马歇尔力图用西方的建军原则指导整军,以西方民主制度改变中国军队制度及军人思想,使军队从属于国家,军人不干涉政治。他还力图通过整军加强美军对中国军队的影响与控制,即在国民党军队中,由美国装备的那些师、军保留下来,其他部队予以裁减;对于中共军队,他表示可为整编后的10个师提供训练,并提供11个步兵营、11个野战炮连的机械化装备。从以上这些设想出发,马歇尔认为国共军队的比例并不是十分要紧的事。他还力主国共双方军队混编。2月8日、12日,中共中央指示周恩来,马歇尔提出的办法“有彻底破坏国民党及地方军队原来系统的一面,可以在原则上赞成他的意见”,同时又提醒说:国共军队混编的主张,对我们危险性是很大的,其目的是企图消灭至少是控制我们军队,故绝不能答应。(51)
整军谈判没有遇到很大障碍。在讨论军队整编统编协议前,马歇尔曾向蒋介石提出一个方案,其中建议,在整编后60个师的作战部队中,20个师由共产党领导,占1/3;在海、空军中共产党领导的部队至少各占30%。(52)蒋介石对这一提议大为震惊,坚决不同意。但蒋介石也被迫作了一些让步。在最后达成的协议中,国共双方的陆军作战部队的比例确定为5比1(50个师对10个师),而在重庆谈判中蒋介石连6比1都不同意。2月25日,张治中、周恩来、马歇尔达成《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方案规定,从协定签字至12个月终了时,全国陆军应为108个师,其中国民党军90个师,中共军队18个师,在此后6个月中,国民党军缩编为50个师,中共军队缩编为10个师;方案还对12个和18个月终了时各地军队的配置作了具体的规定。
整军方案签订后,马歇尔和国共双方代表到东北、华东、华中各地巡视,检查停战令执行情况,历时7天,行程1.8万公里。据张治中回忆,当时“全国各地除东北外算是大体停止冲突了”,“有时国共双方将领都在一起开会聚餐”。(53)中共对马歇尔的调处努力曾给予高度评价。2月9日,毛泽东接见美联社记者,盛赞政协会议的成就,他在谈话中两次提到马歇尔:“综观中国内部及世界大势,各种情形实利于转趋民主的新方面。推动的力量,最初出于美总统杜鲁门,继之以莫斯科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最后则是马歇尔特使及国内民主分子”,“马歇尔特使促成中国停止内战,推进团结、和平与民主,其功殊不可没”。(54)周恩来一再向马歇尔转达毛泽东对他的致意,感谢他为促进停止内战,使中国走上现代化和民主道路所作出的努力,肯定他的态度和方法是公正的,表示中共愿意在这个基础上和美国合作。(55)3月4日,三人小组到延安时受到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热烈欢迎。而蒋介石却屡屡在日记中发泄对马歇尔的不满。马歇尔1月22日提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后,蒋介石即在日记中写道:“此为共党不敢提者,要知客卿对他国政治之隔阂,若本身无定见,不仅误事,且足以召亡国之祸也。”(56)整军方案达成后,又在28日日记中写道:“与中共商定统编其所部为18个师之方案,业已签字,此为政府最大之损失。”(57)
正因为国民党方面是迫不得已作出让步而且蒋介石国民党抱着“定见”不改,因此从协定达成之日起,他就在酝酿推翻协定。政协会议还在进行,国民党顽固派就演出南京沧白堂事件,辱骂、殴打政协代表;1月30日政协会议行将闭幕时,国民党右派谷正纲、张道藩等大闹中央党部,蒋介石听之任之,半晌才说:“我对宪草也不满意,但事已至此,无法推翻原案,只有姑息通过,将来再说……等开国民大会时再说吧。”(58)实际上没有等到国民大会,蒋介石就在3月的六届二中全会上,公开号召破坏政协决议,说是应“就其荦荦大端,妥筹补救”。结果全会在改组政府问题、宪草问题、整军问题等各个方面都通过了一系列违反政协决议的议案,如议决要把各党派推选的国府委员拿到国民党中常会去选任,要把“五五宪草”而不是经政协宪草审议委员会修正的宪草、政协协议事项等一并提交国大参考,等等。中国刚刚明朗的天空中重新布满了阴霾。
蒋介石的顽固态度固然是他的既定政策,然而也与国际形势有密切关系。3月5日,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在杜鲁门总统陪同下到后者家乡密苏里州访问,在富尔敦发表演说,声称,“从波罗的海的什切青到亚得里亚海的的里雅斯特,整个欧洲大陆已经被一重大铁幕分隔为两半”,他要求“所有讲英语的民族结成兄弟联盟”,在联合国之外重新安排世界秩序。苏联认为这次讲话是对苏联、对雅尔塔体系的直接挑战。几天后,斯大林斥责丘吉尔活像希特勒,也迷信“种族主义论”,认为讲英语的民族“应该统治世界”,谴责丘吉尔是在“策划战争,……号召和苏联作战”。(59)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蒋介石就盼望美苏打第三次世界大战,从而使美国能用军事力量帮助他解决中国问题,丘吉尔的富尔敦演说对他的这种心态无疑是一种鼓励。3月18日,中共中央致电中共代表团说:“国民党二中全会是坚决反国家民主化的,他们必然坚持要修改宪草原则,国大代表名额他们又擅自增加,我与民盟在国大保持否决权将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决不能参加国大参加政府。”这是中共开始表示不能参加国大、政府。此后中共仍力争和平,但不再提实行和平民主新阶段的政策。(60)3月30日,中共代表团发表声明:鉴于国民党违反四项诺言,破坏政协决议,擅改国大代表总数,拒绝中共在国府委员及行政院政务委员中应有之名额,中共决定不提交国府委员名单,不参加改组政府。
在调处的第一阶段,东北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到1946年1月,中共在东北已有20余万军队,连同工作人员达30万人。在东北中共也力求迅速实现和平解决,在国民党承认中共在东北地位的条件下力求与国民党合作。中共方面一再提出派军调部执行小组去东北的要求,但蒋介石既有美国支持,又有中苏条约担保,硬是不承认中共在东北的地位,不承认东北有国共冲突,坚持东北只有接收主权和“剿匪”的问题。在关内实现停火的情况下,东北的战火一直没有熄灭。这就使中共下决心在东北打出地位来。1月26、27日中共中央指示东北局“击破国民党之武力解决方针”,“在我完全防御有理的条件下……给进攻之顽以坚决彻底歼灭之打击”。(61)但这种打只是为了煞下东北顽军的威风,是为了迫使蒋介石承认中共在东北的地位,打是为了和。因此,2月16日,中共提出了解决东北问题的4点主张:(1)改组东北行营及其政治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吸收东北民主人士与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2)承认东北现有抗日民主部队;(3)承认东北各县民主自治政府;(4)国民政府为恢复主权而开入东北的部队应限制在一定数量之内。(62)但蒋介石对中共的要求置若罔闻。
这时马歇尔因为调处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准备于3月11日回国述职。他急于在临行前使国共双方在东北问题上达成某种妥协,以控制那里的形势。3月9日他致函蒋介石,转述了杜鲁门总统的下述意向:不管我们对俄国在满洲的意图的估计的准确性如何,加速中国统一的进程达至成功的结局是极端重要的,不论是在政府之内还是国会面前,总统都准备尽其所能支持达到这一目的;他理解美国对中国政府在金钱、物资和人员方面慷慨援助的必要性;他感到,马歇尔在此时的美国之行“对于使国会和公众的意见与上述政策保持一致具有重大价值”。(63)马歇尔的这段话真可谓含意丰富。它至少有三层意思,第一,用对苏联意图的猜测施加压力;第二,以是否提供美援施加压力:美援将用于加速中国统一的进程,而不是相反;第三,此时蒋的态度如何,将直接影响马歇尔的回国述职之行,直接影响美国国会和公众的态度。收到马歇尔这一备忘录后,蒋介石勉强同意派执行小组去东北,但提出了5条苛刻的条件,其中包括小组仅限于处理军事问题,国民党军队在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两侧30公里的狭长地带实行单独管辖,中共军队撤离国民党为重建主权必须占领的地区,包括煤矿,不得开入苏军撤离的地区等。马歇尔对于蒋介石的上述蛮横无理的要求居然没有提出异议。3月10日,周恩来向马歇尔阐明了中共解决东北问题的原则立场:(1)外交和内政分开,中共不介入外交,内政要协商;(2)军事和政治平行解决,并希望马歇尔在解决东北问题后再回国。马歇尔向周转达了蒋的上述条件。周指出,这5条的实质是国民党军队可以接收一切地区,而要中共从任何地方撤出。马歇尔表示可再协商。但他在已经得知中共代表态度的情况下,仍然按蒋的要求草拟了对执行小组的5点指令,并将其提交给三人小组讨论。(64)这是马歇尔在调处中第一次明显地偏袒国民党。这个指令草案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共方面的反对。
在马歇尔回国期间,吉伦中将作为他的代表参加三人小组工作。3月18、 21日,马歇尔两次致电吉伦,催促派执行小组去东北,并称,如未达成派执行小组的协议,三人小组应立即亲自去东北,“继续拖延可能是灾难性的”。吉伦不敢怠慢,立即派考伊上校去延安,催促回延汇报工作的周恩来立即返回,同时即将马歇尔电文告知张治中。张治中见蒋介石后告知吉伦,蒋介石准备无条件同意执行小组去满洲。(65)3月27日,三人小组达成《调处东北停战的协议》,主要内容是:(1)小组只限于军事调处工作;(2)小组避免进入仍属苏军驻留地区;(3)小组应前往冲突地点或国共双方军队密接地点,使其停止冲突,并作必要及公平的调处。(66)签字后,周恩来声明:(1)国民党军委会说东北无内战,这完全不合事实;(2)政府军去东北接收,5个军已足够,希望政府不要破坏协议,再运兵去东北。
蒋介石勉强同意了派执行小组去东北,但他自始就毫无履行协议的诚意。在协议达成前夕,蒋介石就限令东北国民党军在4月2日前占领四平街。协议墨迹未干,他就于4月1日在国民参政会上的政治报告中狂妄宣称:“东北问题在本质上,是一个外交问题,问题的焦点,在……接收主权。”“东北九省主权的接收没有完成以前,没有什么内政问题可言”,“我们中央对于东北的职责,现在只有接收领土”,“军事冲突的调处,只在不影响政府接收主权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之下进行”;并且肆意攻击中共关于东北问题的主张是“求得其私人党派的利益,而置国家生死存亡于不顾”,是“害国殃民”,是“威胁远东和平与世界安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67)蒋介石的报告完全撕毁了刚刚达成的协议,不啻是东北内战的宣言书。4月2日,进攻中共军队的国民党军侵占海城、鞍山,4日又占昌图、法库等地。6日,蒋介石在24小时之内连发3道命令给东北行营主任熊式辉,催促集合全部军事力量北进,在四平街以南与中共军队进行一次决定性的战役,企图全歼中共军队主力。针对蒋介石的军事部署,中共中央在3月4日给林彪、彭真等的电报中,要求“尽力阻止顽军进入四平”,“不论四平能否保住,对顽军进攻,均须给以打击,比不战而退要好”。3月25日,中共中央指示东北局,在苏军撤退后一两日内控制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68)
3月底、4月初,军调部执行小组三方人员先后到沈阳。但国民党方面却一再对执行小组的工作制造障碍。4月8日吉伦又在草拟的给执行小组的补充指令中要求东北的中共军队停止调动,在中苏条约所涉及的铁路线和铁路附近的中共军队向两侧后撤至少1天的行程,以便让国民党军队通过,这样实际上就把原先蒋介石的苛刻要求重新提了出来。(69)参加8日的三人小组会议后,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说,东北情况已变,许多问题必须重新估计,陈诚透露出要安排接收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美国企图帮蒋接收长春,这样非打不足以杀其威风。(70)
4月,国民党方面以5个军11个师的兵力,南向本溪、北向四平发动猛攻。4月18日,顽强的四平保卫战开始。同日,中共军队乘势就近向驻守长春的、被国民党收编的伪军姜鹏飞部发起攻击,并占领长春。4月19、20日,中共中央指示东北局“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于四平南北地区举行数次大的战役决战”,“准备于必要时把长春变为马德里”。(71)
正是4月18日,马歇尔回到重庆。他在美国逗留的一个多月中,向总统、国会及有关各方介绍调处的情况,为向国民党政府提供援助多方奔走。回到中国后,马歇尔立即着手调处东北内战。他在4月19、23日与蒋介石的谈话中指出:“目前的许多困难国民政府早些时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国民政府阻碍了派遣执行小组进入满洲,而执行小组或许是能够控制局势的”;“鉴于中国的局势中本来存在的深刻的不信任和怀疑,政府过去的行为是致命的挑衅的,而且有时是不可原谅地愚蠢的”。蒋介石则抱怨美国对其支持不够,并称,由于苏联支持中共,东北局势已无法收拾,政府军有被歼灭的危险,也可能撤退,因此要求马歇尔答应再运两个军去东北。(72)
4月22日,马歇尔也会见了周恩来。周恩来阐明中共立场说,中共愿意执行3月27日指令,而国民党违背指令,武力占领中共7座城市,中共因而进占长春。他表示,苏军即将撤完,东北已无接收问题,他反对国民党再向东北增兵,东北应无条件停战。(73)
但马歇尔却不顾周恩来的事先警告,于4月23日采取了两项自相矛盾的措施:他决定再帮国民党运2个军到东北(连先前的共9个军),同时提出了一份东北停战令草案。草案包括4点:(1)双方军队立即停火;(2)根据2月25日整军协定确定双方军队的驻扎地点,第60军和39军继续运往东北;(3)政府军队为重建主权和保障铁路干线安全所必需的部队调动,根据三人小组的专门指令实行;(4)东北政治问题由国共协商解决,各地民选政府暂时维持现状。(74)
蒋介石提出,东北停战的先决条件是中共撤出长春并由政府军占领。他25日的东北停战方案重提由政府军占领长春铁路两侧30公里地带的要求。周恩来义正词严地批驳蒋介石的方案说,蒋介石不愿承认中共已有的地区;他凡能用武力则用武力,不得已时方谈判,他是“中央”,一切要听他的命令,他只在被迫时才让一点,因此很难协商。(75)
这时民盟提出解决东北问题的方案:中共军队退出长春;国民党只派行政人员和平接收长春,不派军队进入;同时国共重开政治谈判,依据政协决议和整军方案解决东北问题。周恩来表示可以考虑民盟建议,并立即把此方案电告延安。但蒋介石粗暴拒绝了民盟建议。
从4月上旬到5月中旬,中共集中了6个旅的兵力,保卫四平,以四平市区为中心,组成了一条东西蜿蜒百余里的防线,顶住了敌军10个师的轮番进攻。但中共军队伤亡过大,部队极度疲惫,遂于5月19日撤出四平。5月22日中共军撤离长春。国民党军随即占领该两地。
5月上旬,美陆军参谋长艾森豪威尔巡视远东各地美军来到南京。他把杜鲁门的一封信转交给马歇尔。总统在信中要求马歇尔在1946年7月左右继贝尔纳斯任国务卿。马歇尔接受这一任命,但表示他不能在9月以前离开。他希望国共双方或许能在9月达成协议。(76)
5月12日,马歇尔提出了一项关于派遣执行小组的新的命令草案。草案包括两点:(1)国民政府和中共方面的军事和行政官员皆不得滞阻执行小组的行动;(2)执行小组如对调查地区和步骤产生意见分歧时,作为小组主席的美方代表有最后决定权。(77)周恩来认为此提案破坏三人协商一致的原则,拒绝签字,并对这种做法表示遗憾。
为了就地部署东北战事,蒋介石决定亲自去东北。5月22日,他告诉马歇尔,他要于24日去沈阳,因为他已3天未得到东北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消息了。马歇尔相信了蒋介石占领长春即停战的承诺,同意把自己的座机借他使用。23日,马歇尔向周恩来转达了蒋介石关于东北停战的3项条件:(1)中共不得干涉政府修复铁路;(2)军队的改编和复员在确定的时间内实施;(3)在执行停战令、整军协议和恢复交通的协议中,国共代表有分歧时,军调部或执行小组的美方代表有决定权以及执行解释之权。蒋介石在这里把美方代表决定权的范围和内容大大扩展了。中共代表当然不能同意。周恩来表示,蒋介石在这个时候躲开谈判去东北,这表明他仍企图武力解决东北问题。周恩来要求派执行小组到长春去,阻止国民党军队的继续进攻,但遭拒绝。
5月27日,中共代表团举行会议,会议认为内战不可避免,但尚有缓和与推迟的可能,中共方针仍是避免挑衅,推延战争,积极准备反击。(78)
蒋介石到东北后,凭借国民党军队军事上的暂时优势,于5月24日由宋美龄代他两次致函马歇尔,就东北停战提出了更苛刻的条件:中共不得阻碍政府按中苏条约接收东北主权(即占领全东北);中共不得阻碍政府恢复全国交通;在执行3项协定(停战协定、整军协定及恢复交通办法)中,美方代表有公断与决定权、解释权,中共与政府代表的争执,一经美方代表裁定,“双方均应照其判决之件,切实履行”。翌日,蒋又致函宋子文要后者向马歇尔解释,“只要东北之共军主力溃败,则关内之军事必易处理”,“只要东北共军之主力消灭,则关内关外之事,皆易为力”,(79)示意马歇尔暂时不要急于调处。
26日,马歇尔把宋美龄24日信中条件向周恩来转达。周恩来提出,国民党政府军已经占领长春,如根据政府一个月前的声明,应立即实行休战,军调部应立即派人去长春制止冲突;苏军已经撤退,接收主权的手续已经完成;他建议将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改组为一个民主的东北临时行政会议。周恩来还表示,关于美国军官的决定权问题,他可以马歇尔以前的建议(即在调查的步骤方面给予决定权)为基础进行考虑。(80)
5月26、29、31日,马歇尔通过宋子文连连致函蒋介石说:“政府在东北军队之继续前进,使鄙人之调解愈趋困难”,敦促蒋介石“立即下令国军在24小时以内停止前进、攻击及追击”,并建议军调部立即派一前方小组进长春。马歇尔在27日与国民政府参军皮宗敢、28日与宋子文的谈话中,一再以一个战略家的身份提出:“东北幅员辽阔,交通线绵长,中央军数量不足,无法处处设防”,“如再由长春跟踪北进,则运输线愈长,地位愈感困难,危险亦愈甚”;并称,虽然政府军在长春获胜,但如果中共军占领山海关、锦州一带,政府“在谈判中之有利态势即大遭削弱”。王世杰和宋子文都致函蒋介石,要他顾及马歇尔的面子,认为不便断然拒绝马歇尔的建议。(81)
6月3日,蒋介石返回南京。这时国民党在东北兵力分散,已难以继续向北进攻,在中共方面和马歇尔的坚决要求下,蒋介石被迫同意了派执行小组去长春,并于6月6日发布东北停战令,宣布休战15天。中共方面也作出同样的声明。(www.daowen.com)
在15天休战期间,国共代表几经商谈,已经或正在就恢复交通、结束东北冲突等问题达成协定。蒋介石却节外生枝,又于17日提出整军方案的所谓补充办法,要求中共军队撤出热河,察哈尔,山东的烟台、威海卫,苏北和东北的哈尔滨、牡丹江、安东、通化等许多地区;国民党则要往青岛、天津各派一个军去接替美国海军陆战队。(82)
马歇尔在6月18日与徐永昌(83)、俞大维的会谈中指出,这些条件太苛刻了,如果中共同意这种建议,他们就完全处于政府的军事控制之下,中共是不会接受这些条件的,因而希望蒋介石撤回这些条件。他在20日同他们的会谈中进一步施加压力,称“美国不会支持一场中国的内战”。俞大维问,如果6月23日后中国爆发内战,美国将作何反应?马歇尔答道:“海军陆战队可能撤离,第7舰队将驶离现驻地,包括租借物资、剩余物资、借款等项在内的美国的援助将停止,美国军事顾问团的状况亦难预料。”(84)
18日,马歇尔把蒋介石的方案转交周恩来。周恩来一看就愤怒地回答:蒋介石真是逼人太甚,简直使谈判不能进行,这个方案无法接受。21日,中共代表团周恩来等7人致函蒋介石指出,内战大火有一发难收之势,要求三人会议立即宣布东北长期停战,解决恢复全国交通、整军复员及东北整军的问题。(85)
在中共代表和马歇尔的要求下,蒋介石于21日宣布东北休战期延长至6月30日,但他又提出两点附加条件:(1)胶济铁路沿线中共军于8月1日前撤退到铁路两侧30公里以外地区,(2)6月30日前修改三人小组和军调部达成协议时三方一致的原则,给予美方代表最后决定权。(86)
中共代表为争取推迟内战爆发作出让步。6月24日的三人小组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东北冲突、恢复华北华中交通的指令及解决军调部及执行小组中某些争执的条款。(87)周恩来主张立即签字,以告慰全国人民,但遭国民党代表拒绝。在整军问题上中共代表也准备作出让步。周恩来在6月26日与马歇尔的会议中表示,中共军可以撤出某些地区,但这些地区不得由政府军接防,这些地方的民政不受军队干涉,待中央政府改组后再决定。周恩来再次要求,三人小组每就一问题达成协定,即行签字,并组织实施。蒋介石非但不同意周恩来的建议,而且更提高了他的要价:中共军队在10天内撤出苏北、胶济铁路、承德、古北口、安东省的哈尔滨,这些地方由政府军在一个月内占领;中共军在一个月内从其他国民党所要求的地方撤出,政府军在两三个月内开入。(88)由于蒋介石顽固坚持他的无理要求,东北休战期间的谈判毫无结果。
在马歇尔调处东北冲突的同时,美国政府继续给予了国民党政府多方面的援助。这些援助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美国海军陆战队留驻华北。到1946年2月,驻华北美军仍有4.5万人。1946年5月1日中国战区正式撤销,驻华海军陆战队又转归第7舰队指挥,美军替国民党政府守卫矿山、桥梁、弹药库、交通线路乃至列车。
(2)建立驻华军事顾问团。美国政府自大战结束后即开始酝酿建立驻华军事顾问团,1946年2月25日杜鲁门正式批准了这一要求。这就保证了在中国战区正式撤销以后,美国对国民党军队的训练和指导不会间断。
(3)大量运送国民党部队去东北、华北。为了在苏军撤出时接收东北的主权,美国政府承诺运送5个军去东北。但到1946年3月底已经往东北运了7个军,即除了1月10日停战令下达前运送的第13军和52军外,还有新1军、新6军、71军、94军、新编27军。5—6月间,马歇尔不顾中共代表的反对,又将第60军和53军运往秦皇岛地区,转运东北扩大内战,并将第54军运往青岛地区。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是“为1月10日协定所禁止的对华北部队的全面增援”。(89)
(4)一再延长租借援助。美国1945年9月5日确定的对华租借援助为期半年,到1946年3月初止。期限未到,杜鲁门又于1946年1月19日签发命令,授权陆、海军部将对华租借援助延长到6月30日,后又延长到10月31日。到6月底,美国战后对华援助额已达7.81亿美元(其中3亿多用于空运和海运国民党军队),而大战期间租借援助的总和也不过8.45亿美元。美国战后在租借援助项下提供的军火,装备了20多个师的陆军、8⅓大队的空军。在租借援助的名义下,美国的军事院校训练着国民党军队的5000多名空军人员、数百名陆军后勤人员和军医,美国海军去青岛等地训练国民党的海军人员。根据6月14日的一项协定,国民党政府又获得价值5170万美元民用装备和物资。
美国政府根据马歇尔行前所制定的不论谈判进展如何,支持蒋介石政府的方针不变的原则所提供的上述种种援助,至少起了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这些援助为蒋介石准备了内战的物质条件,甚至直接支持了他的内战;另一方面蒋介石很快就摸到了美国政府的底牌,他认定美国政府是离不开他的,因此他很快从被迫作出让步的立场后退,在谈判中态度越来越强横,向中共漫天要价。马歇尔尽管仍然不希望国共最后破裂,但他对国民党施加的压力早已被美国援助的影响所抵消,敦促和努力变得越来越弱,越来越没效果,而助战的实际影响却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
6月26日,国民党军大举进攻鄂东、豫南地区的中原人民解放军。29日,该部主力向西北突围,越过平汉线。7月12日,国民党50万大军在安徽莱安至江苏南通长达数百里的战线上向苏皖解放区大举进攻,全面内战爆发。作好全面内战部署后,蒋介石于7月14日上了庐山。
6月30日,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说,蒋是边打边谈,他在东北一时不敢有大动作,建议在政治上揭露蒋大打内战,在军事上各个击破。7月2日,中共中央通知各中央局:“加紧准备粉碎国民党进攻,同时对执行部及小组工作,仍取积极态度,适应边打边谈之情况。”6日又指示:对国民党军队的态度是敌打我也打,敌停我也停,对各地美军仍应避免冲突。(90)7月7日中共中央在纪念“七七事变”9周年的长篇宣言中,严厉抨击“美国反动派……在中国反动派的合作下,企图代替日本的地位,变中国为美国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抨击“美国赫尔利、魏德迈集团的武装干涉政策”,要求美国政府停止武装干涉中国内政,取消对华租借法案,停止派遣军事顾问团,立即自动撤出一切在华陆海空军。这是从1945年12月15日杜鲁门声明发表半年多以来中共第一次对美国对华政策的公开的严厉的批评。声明没有针对马歇尔本人,但指出美国政府的政策“使马歇尔和平努力事实上成了陪衬而且归于无效”。(91)翌日,周恩来将宣言转交马歇尔,并指出中国正处于历史转变时期,美国有必要作出明确选择。明智的政策是不向内战中的一方提供援助,同时继续进行调解。
7月11日,司徒雷登被任命为驻华大使。早在赫尔利卸任时魏德迈就开始觊觎驻华大使这个职位,杜鲁门让马歇尔挑选驻华大使,马歇尔最初也推荐了魏德迈。魏德迈踌躇满志,采购了夜礼服、燕尾服和当大使的一切服饰,兴高采烈地准备赴华就任新职。但中共反对魏德迈的提名。马歇尔不想使他的调处因驻华大使的任命而变得更加困难,在最后时刻否决了这项任命。魏德迈为此多年耿耿于怀。马歇尔提出的新人选是出生于杭州一个传教士家庭、长期在中国从事教会教育,时为燕京大学校务长的司徒雷登。司徒雷登堪称中国通,在中国有相当广泛的社会联系,与国民党和中共的高层领导人都有良好关系,而这正是马歇尔当时所需要的。
蒋介石与司徒雷登、马歇尔
司徒雷登在8月1日与蒋介石的谈话中,建议组织一个五人特别小组,包括国共双方代表,由司徒雷登任主席,讨论国府改组问题,获蒋同意。但蒋重提整军方案的所谓补充办法,这回的要价是:中共让出苏皖边区、胶济线、承德及其以南,在东北于10月15日前退至黑龙江、兴安、嫩江等省及延吉,其余均交出,鲁、晋两省让出6月7日后所占领地区,并以此作为停火、恢复谈判的先决条件。8月6日,司徒雷登把这些条件向周恩来转达,周指出,蒋介石要求中共撤出的地区比以前更多了,而且国民党要接管中共撤出地区的地方政府是违反政协决议的,因此中共不能接受这些条件。司徒雷登问:有没有商量余地?周恩来断然答道:“绝对不能接受,一条也不行。”周恩来还指出,美国实际上驻兵助械借款,也不能卸脱参加内战的责任。(92)司徒雷登出师不利。10日,他与马歇尔发表联合声明,称国共双方无法就制止冲突问题达成协议,实际上是承认调处失败。
为了向蒋介石施加压力,马歇尔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项是自8月起对国民党政府暂时实行武器弹药禁运。在美国要求下,它的欧洲盟国也采取了相同立场。但为了不致使这次禁运给国民党政府带来政治冲击,即不致“损害”其“合法性和威信”,美国政府对此严守秘密。在中国,除了蒋介石周围最贴身的几个人外,无人知晓此事,甚至连参谋总长陈诚也一无所知。况且当时国民党军队已经从美国得到了大批武器装备,而且缴获了日伪军的大量枪支弹药,因此短期的停运军火没有对国民党的军事进攻起到抑制作用。
另一项是马歇尔和司徒雷登代杜鲁门总统起草了一封信,并由杜鲁门于8月10日发给蒋介石。信中责备蒋“企图采取强权、军队或秘密警察,而不是民主方法,来解决主要的社会问题”,并称,如果在短期内中国国内问题的和平解决没有真正的进展,“则不能期望美国舆论对贵国仍持慷慨大度的态度,而且我将有必要对美国人民重新说明和解释美国的立场”。杜鲁门希望从蒋介石那里得到“令人鼓舞的好消息”。(93)外交部长王世杰一直对“美国舆论非常顾虑”,他于8月14日特地从巴黎给蒋介石写信说,“马歇尔为全美所信任之人望”,如果“马歇尔陷于完全失败”,“美国政府将必采取若干不利于我之措施与声明,此则可使美国舆论再度逆转”。他劝蒋介石再作“忍耐”,采取若干步骤,打开谈判僵局。(94)但蒋介石却根本没有把司徒雷登、马歇尔的声明和杜鲁门的来信放在眼里。他在8月19日写了封敷衍搪塞的回信,一味指责中共,为他的僵硬蛮横的立场辩解。该信迟至8月28日才由中国驻美大使顾维钧交给杜鲁门。杜鲁门没有等来什么“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对蒋介石的信也简直无可奈何。他于8月31日再度致电蒋介石,但语言却变得更加软弱无力。他重新提到了1945年12月15日的对华政策声明,希望“迅速消除遍及各地的中国内战的威胁”,使美国计划中的对中国工业经济和农业复兴的援助能够实现。但杜鲁门却没有敢说,如果内战不停止,美国对华援助就中止。蒋介石对此根本不予置理,杜鲁门的“对美国人民重新说明和解释美国的立场”也就不见下文,不了了之了。而且正是在8月31日,美国不顾中共的强烈反对,与国民党政府签订了《中美剩余战时财产出售协定》,将原值8亿多美元的西太平洋战时剩余物资,以1.75亿美元廉价转让,这些物资中的卡车、交通器材、军队干粮和军用被服等被国民党政府直接用于内战,其他物资则在市场上出售,货款被用作军费。
半年多来的事态发展使中共对马歇尔调处的希望变成了失望,使它认定美国政府的扶蒋反共政策是不会改变的。8—9月间,毛泽东分别接见美国记者斯特朗与斯蒂尔,强烈谴责美国援蒋内战的政策,对马歇尔的调处第一次进行公开的严厉的批评。中共通过其机关报昭告国内外:中共抱着美国执行中间政策的希望,“一年之久,试验了两次,第一次是赫尔利、魏德迈时期,第二次是马歇尔时期。经过了这两次试验,现在对于美国政府政策的帝国主义性质,是没有怀疑了”。(95)从这时起,中共对马歇尔的调处,对国内实现和平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中共没有完全与美蒋破裂,只是“为了彻底暴露美蒋反动面目,教育群众”而已。
从7月18日到9月中旬,马歇尔风尘仆仆,八上庐山,反复向蒋介石说明,国民党军事首脑们认为可以打垮中共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他们坚持这样做,一场长期而残酷的战争将不可避免,内战的结果,“可能导致共产党控制全中国”。但蒋介石却按他的既定方针,一方面继续全面进攻中共军队,一方面逼迫中共按他分配的名额指派国府代表和国民大会代表,(96)以便按他的方案“改组”政府,召开伪国大,通过宪法,表示他已“还政于民”,借此欺骗中国和世界舆论。
9月底,国民党军队向中共控制的张家口发动进攻。张家口是中共在华北的重要政治、军事中心。30日,中共代表团分别致函马歇尔及孙科等国民党政协代表并转蒋介石,严正声明:“如果政府不立即停止对张家口及其周围的一切军事行动,中共不能不认为政府业已公然宣告全面破裂,并已最后放弃政治解决的方针。”(97)在这种情况下,马歇尔在10月1日通知蒋介石,如不停止进攻张家口,他就建议杜鲁门总统将其召回。5日,马歇尔果真致电总统和国务卿,建议结束他的使命。蒋介石得知此讯,答应同意停止进攻5天(后延长为10天),条件是实行他10月2日提出的两项要求;(1)中共立即提出国府委员中共名单及国大代表名单,国府委员席位按中共8名,民盟4名,无党派人士1名由中共推荐分配;(2)迅速规定中共18个师的驻地,限期进入。中共代表表示,停战不应有限期;蒋介石提的国府委员名额仍低于1/3否决权的要求,不能保证和平建国纲领的实施;按政协决议的规定,国大代表名单应提交给改组后的政府;不应单方面确定中共军队的驻地,而应同时确定双方军队的驻地。(98)在中共拒绝蒋介石条件后,马歇尔和司徒雷登10月8日再次发表联合声明,对中共拒绝接受张家口休战谈判提出婉转指责。10月11日,国民党军队占领张家口。
10月中旬,马歇尔提出了9点建议,中心意思是以当时国共双方军队的实际控制线实行停火。发动全面内战几个月来,国民党军队已经占领了许多原属中共的地方,这一建议等于承认了国民党对中共的全面进攻为合法,它理所当然遭到中共代表的反对。
周恩来与司徒雷登
在10月和11月,第三方面也曾为调处进行奔走,提出了一些方案,但均无结果。
11月8日,蒋介石为了给他决定11月12日召开的所谓“国民大会”披上一件“和平”的外衣,发布了所谓“停战令”。马歇尔明知,这种停战令“含有以重开战事来强制推行一个政治决议的明显的威胁”,国民党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是违反政协决议的,但他仍然向周恩来进行游说,似乎既然中共盼望停战,就要抓住这个机会,而政协所规定的召开国民大会的程序以及由政协综合小组修改宪草,然后提交国民大会等项都是“细节”,没有什么“巨大的重要性”。中共代表严正表示,国民党应停止召开违反政协决议的“国大”,否则应负分裂之责。(99)11月19日,周恩来率中共代表团部分成员飞返延安。
1947年1月7日,马歇尔离华回国,结束了他一年多毫无结果的调处。马歇尔在他的离华声明中肯定“国民大会”已制定一部民主的宪法,其中主要部分均与去年1月各党派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的原则相符合,他还告诉杜鲁门,这是一部好宪法。(100)这完全是不顾事实,美化伪国大、伪宪法的欺人之谈。
总之,在调处的第三阶段,美国政府和马歇尔虽仍不希望国共彻底破裂,马歇尔对国民党却越来越偏袒。他对蒋介石的无理要求往往先有所批评,但当蒋坚持其要求时,就让步了,并转而压迫中共以这些条件为基础进行谈判。最后,在关于中共军队驻地、国府代表、伪国民大会、伪宪法等一系列关键性的问题上他都逐渐退到了与蒋介石一致的立场上。
在马歇尔结束调处前夕,蒋介石还一再希望马歇尔留下来作他的顾问。但马歇尔深知国民党并不需要他的见解,留他是为了有更多的机会取得美援。他已经被一年多的调处折腾得心力交瘁,自然拒绝了蒋介石的要求。
综观马歇尔调处的全过程,可以看出,美国政府并没有从自相矛盾的对华政策中找到一条出路。在马歇尔使华期间,这种政策表现为一边调处冲突,一边助蒋内战,马歇尔也因此具有双重的身份:他既是国共谈判的调处人,又是美国援助、支持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在调处的第二、三阶段,由于马歇尔越来越袒护国民党而丧失中立的立场,他也就越来丧失了调处人的资格。说到底,调处的失败是美国政策的失败,这是不以马歇尔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马歇尔的调处中提出的种种方案都是以美国实行的多党制、三权分立、军政分离这些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原则为基础的,他幻想建立一个以国民党为首、有共产党参加、自由主义分子起主要作用的政府。他对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无能深感不满,认为没有一个反对党,这个政府是不可能自己变得纯洁的。他把中共作为西方国家中的反对党,相信尽管中共进入政府后会“制造障碍”,但政府还是可以循着英美式的民主道路前进的,而“共产党作为正式的反对党的存在,将迫使国民党实行它急需的改革。这些改革当真实行,国民党将会变得强大很多”。他认为,这种政治上的改革是医治中国疾病的良方,只有实行这种改革,才有可能防止共产党人席卷全国的革命,防止共产主义在中国的胜利。(101)马歇尔设计的方案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这些方案既不能使国民党满意,也与中共追求的真正的联合政府的目标相去甚远。马歇尔的做法实在是两面不讨好。马歇尔使命的失败也是他力图把美国式的政治制度移植到中国尝试的失败。但马歇尔和美国决策者却没有得出这个教训。他在离华声明中依然说:“只有使政府和小党派中的自由主义分子担当领导地位才能挽救时局。”他的这个希望自然也没有实现。
1946年下半年,中美两国订立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其他一系列条约,这是战后中美关系中的大事。
早在二次大战还在进行时,美国工商界就决心抓住与中国结盟的良机,来实现上世纪留下来的开发中国市场的伟大梦想。1943年10月,美国一些曾在中国有长期经历的工业家、银行家成立了中美工商协会,它不久即发展为包括涉及60多个主要工业领域的400多家美国公司的组织。这个协会力图影响国务院的政策,为美国对华贸易及在华投资的更迅速、更有利的发展奠定一个法律基础。他们的意见受到国务院的重视。
1943年1月中美新约中规定,两国在战争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谈判,“签订一现代广泛之友好通商航海设领之条约”。新约签订后不久,中美双方都开始着手准备商约的草案。1945年4月,美国方面把一个长达58页、总计30个条款的条约草案交给国民党政府,作为谈判的基础。中方得到美方草案后,立即组织政府有关各部门进行细致研究,各部门纷纷对草案提出意见。
经济部、财政部、外交部等指出,美方草案范围之广、内容之详,为以前普通商约所未见,它们的意见集中在美方草案中要求给予对方公民“无条件和无限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问题上。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常有一些各自的保护本州利益的特殊规定,对他州银行及保险公司限制甚严,与本州注册者待遇不同,外国公民在美国得到的国民待遇只限于联邦司法规定的范围,在各州实际上只是他州待遇。这对中方极为不利,所以在条约中“不能给予漫无限制之国民待遇、金融机关的国民待遇应予删除”。(102)
美方草案的另一突出问题是,其中关于美国公司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与南京政府正在讨论中的新《公司法》不符。新《公司法》拟规定,在本国营业之外国公司,得在华设立分支公司。但美国政府却根据美商的要求,公开干涉中国的立法,认为这一规定妨碍美国人在华之投资,与对华贸易之发展,尤以对从事保险、新闻等事业的企业家打击为最大。美方的条约草案提出,一方公司社团无论其在本国“有无常设机构、分事务所或代理商”均应得到他方的法律认可。此外,中方还提出了其他十几条具体修正意见。
1946年2月5日,中美商约谈判在重庆开始。中方首席代表是外交部条约司司长王化成,美方首席代表是驻华使馆领事罗伯特·史密司。双方从重庆谈到南京,到8月底谈定约稿,艰难地进行了7个月。中方把自己拟就的条约草案搁在一边,接受美方草案作为谈判基础。谈判中主要讨论的正是上述中方提出的问题。最后的结果是,关于外国公司法律地位与国民待遇两个问题中方均被迫作出让步,接受美方要求。为此,在1946年4月公布的《公司法》中取消了有关规定,以便与正在谈判中的《中美商约》相符;关于“无条件和无限制”的最惠国待遇问题,双方最后达成妥协;中方表示在实践中贯彻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但要求在条约中改变措词,不用“最惠国待遇”的字样,以免别国效尤。美方同意。
11月4日,《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在南京签订。(103)条约内容十分广泛,林林总总,计有30条,许多条中又有若干款。但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项:第一,缔约双方在下列各方面彼此享有国民待遇:此方国民在彼方“领土全境内”居住、旅行及从事经商、制造、加工、金融、科学、教育、宗教及慈善事业,购置动产,进口商品内地税的征收,商品的销售、分配,在彼方领土内所制造商品的出口关税;第二,缔约双方在下列各方面彼此享有最惠国待遇(即所谓“不低于任何第三国国民、法人及团体所享受之待遇”):进口关税、采矿、内河及沿海行船与通商、购置不动产。
这个条约从文字上看来是平等的,所有规定都是中美双方平等互惠的,但是,中美两国经济实力如此悬殊,中国法人和团体只能实现其中的一小部分规定,两国之间实际上并无平等可言,因此这无疑是一个新的不平等条约。由于条约保障了美国在中国的广泛的片面的特权,艾奇逊在给杜鲁门的报告中称赞它“为美中两国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并说:“与早先的商务条约相比,这一条约包括了一些更宽广、更现代化的规定,以便使公司享有的权利和特权规定得更具体、更详尽。商约条款的措词反映了在起草条约方面晚近的经验,以保护美国的出口免受许多新的复杂的贸易形式和30年代初以来实施的交换控制的限制。”(104)
在此前后,国民党政府还同美国签订了其他一系列条约,如《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1946年8月)、《中美警宪联合勤务议定书》(1946年10月8日)、《中美空中运输协定》(1946年12月20日)等等。这些协定的订立,把国民党政府同美国自太平洋战争以来形成的特殊关系用条约形式固定下来了,并且保障了美国在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排他性的地位。
国民党政府是在依仗美援进行内战的情况下签订《中美商约》等条约的。毫无疑问,这时国民党政府首要的考虑是如何加强与美国的关系,从美国得到更多的援助,以增强其在内战中的地位。虽然一些政府部门对美国草案提出了诸多修改意见,但这个政府自然不可能在谈判中保卫中国的民族利益,而只能尽可能地满足美方的要求,而置民族利益的损害于不顾。正因为《中美商约》严重损害中国利益,所以在条约谈判过程中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条约公布后更受到各界的严厉批评。在谈判期间,经济学界的有识之士针对国民党政府准备修改《公司法》以满足美方要求的做法,尖锐指出:“外国人不应干涉我国的内政,更不应干涉我们的立法。中国的立法应当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可是我们的政府不重视人民的意见,而重视美国的利益……这样做法是没有良心的。”条约签订后,他们更猛烈地抨击说:“今日甚嚣尘上之《中美商约》问题,表面上是一纯粹的经济问题,内容上确是一个百分之百的政治问题”,“极少数发国难财、胜利财、接收财、内战财的富人……紧握生死予夺的大权而不肯放,甚至不惜以全国老百姓的权益向美国交换精锐的武器来杀同胞,与美国订立丧权辱国的所谓《中美友好商约》,以压倒我国民族工业,忍心害理,莫此为甚”。(105)
国民党政府不顾舆论的强烈反对,—意孤行,于条约签订后第二天即由行政院、第三天由最高国防委员会相继通过,11月9日经立法院表决而完成所谓的“立法手续”。美国方面出于某种考虑,于1948年6月才批准条约。
对于《中美商约》和其他一系列出卖国家权益以换取美援的条约、协定和换文,中共于1947年2月1日发表声明:“对于1946年1月10日以后,由国民党政府单独成立的一切对外借款,—切丧权辱国条约及一切其他上述的协定、谅解……本党在现在和将来均不承认,并决不担负任何义务。”(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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