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美关系史:棉麦借款和白银协定

中美关系史:棉麦借款和白银协定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子文一行5月6日抵达华盛顿,8日会晤罗斯福,开始协商借款事宜。来自棉麦生产州的国会议员竭力促成借款,农村信贷署署长、罗斯福的密友亨利·摩根索代表了他们的意见。5月29日,宋子文与美国金融复兴公司总经理琼斯正式签订借款协定。棉麦借款的消息在中国国内引起极大震动。宋子文在签订借款协定之后即到伦敦参加世界经济会议,会后又到巴黎、罗马等地。

中美关系史:棉麦借款和白银协定

1933年3月,富兰克林·罗斯福开始了他的第一任期。在他执政的头几年,美国人对外部世界普遍表现出漠不关心,举国上下瞩目的是,迅速摆脱失业、贫困和饥饿。少数对外交事务感兴趣的人所注意的多半是欧洲国家欠美国的债务国际金融和贸易问题。新总统全力以赴推行“新政”,以实现国内的经济复兴、社会救济和政治稳定。对于中日争端,罗斯福和赫尔总的说来基本上推行了一种任随事态发展的消极的不介入、不干预的政策。他们力求避免与日本的冲突,甚至还想在某种程度上改善美日关系,而在对华关系方面,美国处处小心,事事谨慎,生怕冒犯日本。

日本侵略者得陇望蜀,霸占东北后又觊觎关内。1933年1月1日,日军在山海关挑衅,3月占领了热河省,5月又发动第二次长城以南作战,并迫使中国订立了《塘沽停战协定》。民族危机的加深使得国民政府内以宋子文(时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为代表的一部分亲英、美人士迫切希望依靠英、美力量遏制日本。正在这时,罗斯福发起在伦敦召开世界经济会议,以解决国际间关税货币问题。罗斯福邀请英、法、德、中、日等11国首脑在会议之前先到华盛顿分别讨论双边经济问题。国民政府认为这是向美国求援的好机会,便派宋子文率团出席世界经济会议,并在会前访问美国。

宋子文一行5月6日抵达华盛顿,8日会晤罗斯福,开始协商借款事宜。中国代表团起先准备向美国商借两笔各500万美元的信贷,以购买美国的小麦棉花。但美国企图乘机以高出国际市场的价格向中国倾销过剩农产品,从而使信贷总额高达5000万美元。(44)

美国政府内部对这项借款有不同意见。来自棉麦生产州的国会议员竭力促成借款,农村信贷署署长、罗斯福的密友亨利·摩根索代表了他们的意见。他认为,即使这笔款项永远不能偿还,出售这些棉花也将提高国内棉价,美国国内库存棉花将得以增值1亿美元。国务院对借款提出异议:一则,它没有足够的担保;二则,更重要的原因,他们担心,给中国贷款很可能触怒日本,而日本却是美国棉花的最大主顾。罗斯福权衡利弊,否决了国务院的意见。5月29日,宋子文与美国金融复兴公司总经理琼斯正式签订借款协定。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由美国金融复兴公司借给中国政府5000万美元,其中约4000万美元用于购买美棉,1000 万美元购买美麦(包括面粉),中国政府只在中国销售所购棉麦;借款年息5厘,5年还清;以统税和海关附加税作保;所购棉麦至少一半须由美国方面承办运输保险事宜。(45)

这笔借款对美国来说是十分有利的。美国出售的小麦、面粉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例如美麦平均每蒲式耳为0.557美元,比国际市场高出5美分;美粉价格比澳粉约高30%,较国内粉价高35%。协定规定所购棉麦一半以上须由美商承运,而美国商船的运输费用又大大高于其他国家:小麦运费美国商船每吨 3.75 美元,而别国仅为2.75美元,面粉运费美国商船每吨4.5美元,也比别国船高出1美元左右。(46)因此,借款在美国国内大受欢迎。华盛顿6月5日合众社电讯称,“5000万借款公布后,美国棉业界均表欢迎,坚信此为二年来解决过剩出产问题之最切实的办法。”(47)

棉麦借款的消息在中国国内引起极大震动。中国工商界大多表示反对。上海棉花行业同业公会、上海面粉业公会、苏浙皖内地机制粉公会、江苏全省农村协进会等团体连日电呈行政院,认为美国棉麦的大量进口必然沉重打击国内农村经济,打击民族工商业,强烈反对政府签订借款协定,甚至声称:“倘政府不加采纳,属会等将径电彼邦,誓不承认,以谋国民之自救。”(48)一些政界人士如胡汉民等也对借款提出异议。

宋子文在签订借款协定之后即到伦敦参加世界经济会议,会后又到巴黎罗马等地。他广泛接触各国金融界头面人物,从英、意、德等国多多少少得到一些贷款。他还向各国提出了建立一个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将由英、美、法、德、意和中国专家组成,对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建议,他邀请法国银行家莫内担任委员会主任。宋子文希望以这个委员会最终取代1920年建立的四国银行团,协助中国实现需要大宗财政支持的复兴建设计划。照他的设想,这个委员会与从未发挥实际效能的银行团不同,它将掌握在中国政府手中,它本身拥有足够的资金承担大规模的开发工程,并偿付中国的外债,自然,它将把日本排除在外。但宋子文的设想没有成为现实。(49)

与此同时,宋子文还于6月28日致函国联秘书长,回顾了中国自1931年来与国联的技术合作,要求国联派遣技术代表前往中国,使这种合作继续下去。7月3日,国联理事会通过了建立中国与国联技术合作委员会的建议,并确定由理事会主席和中、英、德、法、意、捷克、挪威、西班牙等国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国家(指美国)委派代表参加工作。7月14日,国联新任秘书长爱文诺致函国务卿赫尔,邀请美国政府派代表参加委员会。美国政府决定,在没有进一步弄清委员会的情况和准备实施的项目之前,暂不派代表“确定地、引人注目地参与其事”,而只派人作为观察员参加委员会会议。7月18日,美国驻法使馆参赞马里纳作为观察员参加了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委员会的一般工作原则,并同意中国政府要求,决定派遣国联卫生署署长,波兰人拉西曼作为技术联络官员前往中国。(50)

日本密切注视着宋子文的活动。起先日本认为棉麦借款只不过是美国为了解决因大衰退而引起的严重经济问题的措施,不会对中日争端有多大影响,因而不必急于加以反对。但后来日本得知宋子文不仅在欧美寻求借款,还在全面寻求西方的援助,国联还成立了专门的委员会,日本政府便公开进行干涉了。7月17日,日本外相内田康哉向驻美、英、法、德等国大使和国联帝国事务局代理局长伊藤发出训令,命他们与驻在国及有关方面交涉,不得“以购买武器或财政的援助为目的”借款给中国,并威胁说,否则,“将来中国藉此关系国之经济的援助,而敢为反满抗日方策之际,我方[日本]则有继续行使前于满洲、上海两事变曾经表示毅然的自卫行动之意向。关于为此引起的日华纷争之再发,其责任应由援助国分担”。24日,外务省再次声明,对“美国及欧洲主要国对华之借款及购买武器之契约”“公开表明绝对反对之意思”。(51)25日,日本驻美使馆参赞竹富会见美远东司司长亨贝克,就美国代表马里纳7月18日参加国联委员会会议事提出质问。他咄咄逼人地说,日本认为,“大国显然正在开始从事一项把日本排除在外的援华事业”,这种努力是“愚蠢的,不合时宜的”,对于这种努力,“日本是不会容忍的”。谈到棉麦借款,竹富说,在日本人们把它看作是“对中国的一种援助,因而是针对日本的”。他最后要求,国联与中国的技术合作应当取消,“如果国联坚持要干,美国至少不应介入”。8月10日,日本驻美大使出渊胜次向赫尔表示:“美国向中国出售小麦和棉花……可能严重影响日本,”今后美国“在采取任何可能影响日本利益的步骤之前应先同日本进行磋商”。(52)

日本的反对不仅仅是一种外交姿态。广田弘毅继任外相(1933年9月)后,明令日本在华棉纺织厂采取不合作态度,一律不得购买进口美棉;加之中国国内棉花丰收,棉纺织业萧条,造成进口美棉滞销积压,麦粉也由于价格过高,销售遇到困难。国民政府被迫请求美国政府减少债额。1934年2月,经驻美公使施肇基等与美方商议,美棉债额由4000万美元减为1000万美元,麦粉则维持原来数目,但期限予以展缓。同时,国民政府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去乞求日本纺织厂购买进口美棉。宋子文通过棉麦借款促进中美财政合作以抵制日本入侵的企图破灭,他本人也被迫于1933年11月辞职。

1933年至1934年春,中国与外国的合作还涉及军事方面,如中国政府从外国购买飞机,聘请美国人、意大利人担任飞行教练,聘请德国军事顾问,派军事考察团访问苏联,等等。日本把国际上对中国的援助和合作都看作是它实现独霸中国的目标的障碍,处心积虑地加以反对。1934年1月23日,广田外相在议会发表外交方针的演说,反对英、美在华势力,声称日本是“维持东亚和平的惟一基石”,要求各国明白理解日本的现实地位,并表示今后将推行“亚细亚门罗主义”,亦即不仅要独吞中国权益,而且要称霸亚洲。4月17日,外务省情报部部长天羽英二在接见记者时更加露骨地宣称,“如果中国采取利用其他国家排斥日本、违反东亚和平的措施,或者采取以夷制夷的排外政策,日本就不得不加以反对”;“各国对于中国想采取共同行动,即使在名义上是财政的或技术的援助,必然带有政治意义”,将给中国、东亚“甚至对日本也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日本在原则上不得不对此表示反对”。(53)显然,这是一项排斥英、美在华势力,把中国视同日本独占的殖民地的狂妄声明,它理所当然地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义愤。但国民政府却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抗议,外交部只是在4月19日发表一项声明婉转地表示,中国“与他国发生之关系,一如任何独立主权之国家间应有之关系”,并解释说,中国与他国之合作“不属政治之事项”,购买军用品聘请教官亦“大都为维持本国之秩序与安宁”,日本“不必有所过虑”。在国际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外交部发言人于26日作了第二次较为强硬的声明,表明了“中国之主权与其独立之国格,断不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稍予损害”的立场。(54)

《天羽声明》与《九国公约》的条文和精神,与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是背道而驰的,但美国的反应却十分迟钝。倒是英国于4月23日对日本提出照会,表示《九国公约》不能由任何签字国单独宣告废止,这就迫使美国表明态度。4月28日,赫尔国务卿就《天羽声明》照会日本说:“中美关系,正如美国与日本及其他国家的关系一样,是受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及美国所加入的各项条约支配的”,“在涉及其他国家的权利、义务和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不经其他有关国家的同意,而得以达到它自己的企图。”(55)这个照会只是极其一般地、甚至可以说是敷衍了事地表明了美国保护其在华利益的愿望,其中既没有具体提到《九国公约》,也没有表明美国对日本违反国际条约的行为将采取什么立场。比起史汀生的不承认主义来,赫尔的照会是一个更软弱的政策声明。赫尔在把这个照会交给新闻界发表时,还要求报界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以免刺激日本。这还不算,赫尔还要求远东司为今后避免与日本发生摩擦提出建议。远东司主张,今后美国政府不再给中国以财政援助,如要提供借款,应由国际银行团去提供,也就是与日本合作提供;应劝阻美国人充当中国政府的军事顾问;严格控制对中国的军火输出。总之,以后一切与中国有关的事项都要注意避免触犯日本。在那几年中,美国政府所执行的正是这样一种对侵略者姑息绥靖的政策。

日本显然认为美国的这种态度可以为它所用,便试图进一步拉拢美国。5月16日,日本驻美大使斋藤交给赫尔一份备忘录,建议两国政府发表一项联合声明,确认对方“没有侵略性的意图”,“重申各自尊重对方的领地、权利和利益”,并“承认,美国在东太平洋地区、日本在西太平洋地区是主要的稳定因素,两国政府将为在与各自国家地理上相邻地区建立法律与秩序的统治而竭尽全力”。(56)显而易见,日本是要通过这样一个联合声明,使美国认可它在中国的侵略,并且与美国在太平洋地区划分势力范围,从而把美国置于日本帮凶的地位。毫不奇怪,美国拒绝了这一居心叵测的建议。

美国对日本扩大在亚太地区的侵略也不是没有警觉。事实上,罗斯福上任伊始,就开始大力扩充海军。1933年6月,他从公共建设工程专款中拨出2.38亿美元,建造总计12万吨的32艘舰艇,这是1916年以来最庞大的一项海军建设计划。1934年年初,他又全力支持通过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建造和更新舰艇的数量应达到1922年华盛顿海军军备限制条约的最高限额。(57)

1934年下半年,美国政府开始实行一项对中国产生严重影响的白银政策。美国国内一心希望为美国的白银行业谋取利益的白银集团不断对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提高银价。以内华达州参议员皮特曼为首的这个集团声称,如果提高银价,“就能使中国及其他银本位国家的购买力得到提高,从而为美国商品开辟广阔的未来市场”。(58)6月,罗斯福在国会的强大压力下签署了一项白银购买法。这项法令规定,政府购买白银的数量要达到美国通货储备金的1/4,或国际银价达到1盎司1.29美元(当时是1盎司0.45美元)为止。这项法令的实施,使中国白银出口剧增,给中国币制带来严重混乱。9月22日,驻美公使施肇基奉命照会美国国务院,要求“美国政府不取可使中国白银再有流出之行动,并与中国合作……阻止银价高涨而维持平衡”。10月12日,罗斯福正式答复中国政府说,白银计划是国会确定的,政府只好“遵照该项计划之目标进行”,同时笼统表示在执行国会法令时将“竭力注意中国政府之意见,而调整购银之时间地点以及数量”。(59)但实际上,美国只是我行我素,置中国呼吁于不顾。

10月14日,国民政府宣布即日起加征7.75%的白银出口税,加上原征税共10%。此后,合法出口有所减少,但走私出口却更加猖獗。据可靠估计,仅1934年最末几个星期中就有价值2000万美元的白银走私出口,1935年一年白银走私出口估计在1.5亿至2.3亿美元之间。(60)12月上旬,孔祥熙再次商请美国政府或者宣布国外白银的收购价不高于每盎司45美分,或者与中国合作帮助中国整理币制。在沪美国金融界头面人物也警告说,如果外国不给援助,中国的经济结构过不了几个月就可能崩溃,现在针对美国白银政策的反美情绪已经相当严重,总统也许应当考虑修改这项政策。副国务卿菲利普斯12月10日把这份电报与孔祥熙的求援电一起呈送总统,他也建议总统重新考虑白银政策。(61)

美国政府内部对这个问题的意见并不一致。由回国述职的驻华大使詹森和国务院经济顾问菲斯拟就的备忘录认为,美国的白银政策正在损毁中美关系,美国先前答应援助中国的重建,如今实际做的却适得其反;没有外国帮助,中国不可能整理币制,而如果美国帮助中国整理币制,则将更深地卷入中国内政,也自然会招致日本的反对。备忘录于是建议终止收购白银,或者接受孔祥熙的建议把银价稳定在每盎司45美分。财政部却认为,鉴于国会的态度,政府必须收购白银,但美国政府可向中国发放一笔信贷用于整理币制。最后,总统主持的国务院和财政部联席会议定出一个方案:把银价稳定在每盎司55美分,按中美两国政府都同意的条件向中国政府收购白银。12月18日,美国政府把这一决定通知中国中央银行。但这则本属机密的消息却不胫而走,而且变了样子。见诸报端的新闻是:美国政府应中国政府的要求将放慢购买白银。国会中白银集团议员强烈反对政府这一措施。12月31日,代理财政部长摩根索被迫通知中国政府。终止刚刚开始实施的计划。(62)

中国政府于是提出安排宋子文在1935年1月下旬赴美商谈。但国务院认为,既然美国政府没有什么好办法,宋子文访美注定不会有结果,这样,美国就会被指责为任随中国混乱状态的发展;如果美国采取某种措施,又可能给美日关系带来麻烦。以皮特曼为首的白银集团自然更是竭力反对拟议中的宋子文之行。他们扬言,除非宋子文不提白银问题,否则不能让他来美国。罗斯福政府无奈,只好通知中国政府取消这一计划。

2月初,中国政府向美国表示,中国打算把币制改为金银双重本位制,要求美国提供1亿美元贷款;国务院主张,美国要与对中国财政问题有兴趣的其他国家(包括日本)一起向中国提供“集体援助”;财政部则认为,集体援助是行不通的,美国只能“单独干”。结果国务院的意见占了上风。2月26日美国政府给施肇基的照会说:美国政府想知道,中国政府是否考虑过把这一方案同时向在过去对中国财政问题有兴趣的那些外国政府提出。(63)这一答复最终表明,罗斯福政府在国内不敢得罪白银集团,在国际上生怕触犯日本,它对中国的一再呼吁和请求不能作出有效反应,而任随损人利己、危害中国的政策继续下去。

与此同时,中国向英国寻求贷款的努力也遭到挫折。英国政府提出了类似美国国务院的建议:由英、美、法、日4国联合向中国提供贷款。但日本政府对此置之不理,其他国家也不热心,英国转而建议派专家赴华调查,又遭日美拒绝。英国政府遂决定派其首席经济顾问李滋罗斯作为财政专员前往中国考察。英国希望实现以英国为主,得到日、美合作的对华贷款,并希望中国放弃银本位,发行与英镑相联系的纸币,从而达到控制中国金融的目的。9月21日,李滋罗斯一行抵达上海。

1935年夏,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步步深入。6月,侵华日军制造事端,先后把《何梅协定》、《秦土协定》强加给中国,使日本势力渗透到河北、察哈尔两省全省范围,国民政府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政治危机。这几年,蒋介石政权由于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共反人民的政策,积极“剿共”,每年军费支出竟高达当年财政收入的1/3以上,因而造成越来越严重的财政危机。美国白银政策的冲击更使中国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国民政府被迫考虑实行币制改革的问题。为了拥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外汇作为发行纸币的准备,国民政府再次向美国求援。

10月26日,孔祥熙在致驻美大使(64)施肇基的密电中提出了由中国政府直接向美国政府出售1亿盎司白银,而不在市场公开抛售的方案,以免刺激白银市场。财政部长摩根索本来就希望通过美国单独干预控制中国财政,可是一年多来,美国却一直左顾右盼,不断拒绝中国的求援要求,而没有采取任何实际步骤。倒是英国派遣了李滋罗斯赴华,先于美国介入了中国的币制整理。当时中国中央银行每天所开汇率都是以英镑为基准,对美元、日元的汇率都通过英镑对这些外币的汇率进行折算,这自然使摩根索怀疑英国是要把中国币制纳入英镑集团。中国的上述建议正好给美国插手中国的币改、扭转当时于美国不利的事态发展提供一个机会。于是他表示可向中国购买1亿盎司白银,条件是中国提供币改的详细方案。11月1日,孔祥熙将币改方案秘密通知摩根索,并另给施肇基发一密电:“请非常秘密地口头通知美国财长,中国政府已决定采纳今日英文电报中所述的币改计划……极盼美国政府对中国出售白银一事能作答复。……英国代表团[指李滋罗斯]赞成在上海发行债票,由英国银行和其他对此有兴趣者参加,已取得谅解,债票可在伦敦发行。……如此次借款成功,这就意味着新币将与英镑发生联系,否则,新币与其他外币或黄金发生联系将不受任何约束。”(65)这份电报对于美国来说既是一个威胁,又是一个诱饵:如果美国答应大量收购中国白银,新币可能与美元发生联系,否则,国民政府只得求助于英国,新币与英镑挂钩也就在所难免了。孔祥熙已经有言在先,只待摩根索作出抉择了。

2日,摩根索在与施肇基的谈话中再次表示同意向中国收购1亿盎司船上交货的白银,并提出购银条件如下:此项售银收入完全作为稳定中国货币之用;中国成立由3名专家组成的平准委员会,其中2名须为大通银行和花旗银行的代表;中国将售银所得存放于中央银行在纽约的代理行,该代理行应是一家美国银行:中国新币应按下列任一方式进行兑换:或从币改一开始就确定中国新币与美元之间的固定汇率,或按每盎司35美元的价格兑换一定数量的黄金,每盎司 1.29 美元的价格兑换一定数量的白银。(66)按这些条件,中国外汇储备存于美国银行,币改由美国顾问指导,新货币必须盯住美元,这样中国货币自然被纳入了美元集团,中国的金融也就落入美国掌握之中了。国民政府鉴于当时严重的金融市场恐慌,等不及再与美国磋商这些条件,就匆匆于11月3日颁布币制改革紧急令,宣布自4日起发行新货币(法币),白银收归国有,限期兑换法币。

币改令颁布后,各国反应不一。英国表示支持,日本坚决反对,美国乘机进行要挟。

英国先已派李滋罗斯等来华考察,为中国币改出谋划策,以便把中国新货币纳入英镑集团。颁发币改令的当天,他与英国驻华公使贾德干共同起草了一份题为《1935年禁付现银规例》的国王敕令,要求在华英商和侨民遵守币改令,不以现银支付债务;所有在华英商银行也表示愿意交出白银。汇丰银行并以低息(年息3厘)借给国民政府200万镑。

日本一直密切注视着中国的金融状况及有关的对外交涉。美国高价收购白银,日本乘机大肆进行走私活动。据美国商业部统计,1935年头9个月,日本运出白银总数共值1.44亿日元,而上年同期仅为700万日元,其中大部分是由中国偷运出口的。日本报纸也承认,“由日本输出之白银主要是由中国向日本走私之白银”。(67)日本怀疑中国币改是在英国策划和支持下进行的。11月4日,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气势汹汹地责问孔祥熙,为什么在币改令颁布前不与日本商量。在华日商拒绝交出白银,并采用各种手法,或继续从事白银走私出口勾当,或不准华北白银南运,给币改制造种种困难。

美国的政策比英、日要复杂一些。11月5日,施肇基对摩根索2日所提各项条件作了答复。中国政府仅同意把外汇存放于纽约,其他各项均未答应。摩根索十分不满,威胁说:中国掷的“这把骰子还没有落定”,中国休要“把我们当傻瓜来愚弄”,休想用美国的钱来实行它的计划。(68)国民政府迫于美国压力,作出让步,表示除了法币与美元联锁一条外,其他条件均可接受(对美国专家参加平准委员会一条改为:美国银行的一名代表参加该委会员)。摩根索“斩钉截铁地”说,除非法币与美元联锁,美国不能向中国政府购银,而法币反正是要与或英镑、或美元、或日元联锁的。但摩根索见一时不能压服中国,便于13日与施肇基达成协定,把购银数量减为5000万盎司。(69)

这项交易的达成并不意味着美国放弃了法币与美元联锁的要求。摩根索是不肯善罢甘休的。于是,12月9日,美国政府突然宣布停止向伦敦市场收购白银,并降低在国外的白银收购价。伦敦银价迅速下跌:12月上旬每盎司为29便士,12月21日跌至21.75便士,半月之内下跌25%,到1936年1月更跌至19便士左右。(70)伦敦这个世界最大的金融市场几乎陷于瘫痪。

美国这一招对中国币改是严重威胁,1935年12月上旬,中央银价的牌价是每盎司白银14.5便士,而伦敦的价格是29便士。国民政府搞币制改革打的就是这个算盘:在国内实行白银国有化,低价收进,到国际市场高价售出,赚取外汇。如果国际市场银价下跌,则国内银价必须随之下跌,否则政府将无利可图;降低银价等于减少了法币的准备金;且法币的稳定有赖于银价稳定,银价过低、法币汇价也无法维持,势必引起抢购外汇和黄金狂潮,币制改革将全面崩溃。国民政府向美国紧急求救。1936年1月21日、26日,孔祥熙两次电告施肇基:“现在银价跌落,又导致了新的不安,大大贬低了中国通货白银准备的价值,损害了人民的信心。”他要施肇基向摩根索说明中国币改的严峻形势,并称“极愿在白银问题上与美国政府进行合作”。(71)国民政府派孔祥熙或宋子文赴美谈判,但国务院担心引起英国猜忌和日本反对,不同意中国派政府官员前往,国民政府遂指派在美国颇有声望的银行家陈光甫前往美国。陈光甫早年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时任上海商业储备银行总经理、中国银行常务董事。行前,他被委任为财政部高等顾问。

4月7日,由陈光甫率领的中国币制代表团抵美。他与摩根索进行了40余天的艰难谈判,集中讨论了两个问题:中国保证其货币确未与英镑发生联系,中国保证在国内扩大白银的用途。谈判结果,中方在这两点上作出让步,换取美国政府新的购买白银、维持银价的承诺。

5月15日,中美两国财政部以备忘录及换文形式达成《中美白银协定》。协定主要内容为:

(1)中国保证币制独立,不与世界任何货币集团联锁。

(2)中国除外汇、黄金外,保持现金准备中的25%为白银;并取消关于艺术与工业用银的限制;铸造半元、一元银辅币。

(3)美国承购中国白银7500万盎司,另接受5000万盎司作2000万美元贷款的担保。(72)

5月17日,孔祥熙在《增加法币保障宣言》中透露了上述第二项内容,并称:“依据上项规定,我国币制,自仍保持其独立地位,而不受任何国家币制变动之牵动,法币地位,既臻稳固,国民经济,当趋繁荣”,云云。(73)孔祥熙吹嘘法币的独立地位,这是自欺欺人。第一,币改方案从原则到具体细节都是由几个英、美顾问包办拟订的。第二,法币原来在技术上与英镑联锁,后来国民政府虽声明不与任何货币集团联锁,但事实上法币汇价却与英、美套汇率相联系;美元与英镑中哪个较贵,法币就照它换算对其他外币的汇率。第三,从1934年11月到1937年7月,国民政府向美国政府售出4批白银:1934年11月1900万盎司,1935年11月5000万盎司,1936年5月7500万盎司,1937年7月6200万盎司(即作为借款抵押的5000万盎司,及额外加运的1200万盎司),4年共2.06亿盎司,价值95761570美元,(74)占了国民政府发行法币外汇准备中的主要部分。从这4年售银过程中可以看出,币制改革进程本身就表明了国民政府从财政上对美国依附的加深。第四,到1937年7月底,国民政府存在外国的黄金和外汇准备共1.35亿多美元,其中70%存于美国,其余存于伦敦和香港。这就使美国得以通过掌握中国的黄金外汇准备来控制中国的金融。

按照协定,中国要保持1/4的法币现金准备为白银,这与美国白银法令中规定的白银在美国货币的金银储备中要占1/4相一致。这样,中国就不能完全脱离银本位,更不能无限制地在国际市场出售白银。这一条款一方面适应了美国国内的政治需要,摩根索可以在白银集团面前为他的立场进行辩护,即他没有帮助中国放弃银本位,相反,中国还要新铸银元,并扩大白银的用途;另一方面,又有利于美国通过操纵银价影响中国和世界的金融市场。

从另一角度看,《中美白银协定》的订立和美国收购中国白银增加了中国货币发行的外汇准备,使法币得以暂时稳定,避免了一场行将爆发的全国性金融危机,对当时的币制改革和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起了一些积极作用。尤其是当着日本军国主义正准备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的时候,财政金融的稳定对于中国以后坚持抗战是至关重要的。抗日战争爆发后,美国继续收购中国白银,迄于太平洋战争爆发,共购银3.621亿盎司,价值1.572亿美元。(75)这有助于维持抗战初期中国政府的财政状况,客观上是对中国抗日战争的一种帮助。

30年代前半期,战争的阴云在欧洲和亚洲都越聚越浓,但在美国仍然弥漫着浓重的和平主义、孤立主义情绪。美国人普遍认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政府把数百万青年送到欧洲战场上流血,只是为了填满军火商的钱袋;美国不应把自己捆在欧洲的战车上。1935年8月,国会通过中立法,其主要内容是:对所有交战国一律实施武器、弹药和军需品禁运,但授权总统确定军需品种类和宣布禁运的时间。法令有效期至翌年2月底。1936年2月,罗斯福总统签署了新修改的中立法,它与前一个不同的一点是,总统有权决定战争状态是否存在。1937年5月,第三个中立法开始生效。这个中立法未规定有效期,具有“永久”性质;它不仅适用于交战中的国家,也适用于发生大规模内战的国家;它禁止输出武器,但不禁止一般贸易,因为那会大大损害实业界的利益并影响美国的经济复兴,美国商人可以向交战国出售除武器外的任何货物,而且不规定限额,但必须现金交易,并不得用美国船只运输。这一条款有效期两年。永久中立法严重束缚了总统和国务院的手脚,使政府在处理对外事务上的行动自由受到很大限制。

(1)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印:《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稿——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以下简称《绪编》)(一),台北1981年版,第283、 286—287页。

(2) Richard N.Current, Secretary Stimson.A Study in Statecraft (New Brunswick: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 1954), p.72 ;Henry L.Stimson: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36), pp.33—34.

(3)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pp.34—37.

(4) FRUS, Japan, 1931—1941, Vol.1, pp.5—9.

(5) FRUS, 1931, Vol.3, p.49.

(6) 《国闻周刊》,第8卷,第39页。

(7) FRUS, 1931, Vol.3, p.48; FRUS, Japan,1931—1941, Vol.1, p.10.

(8) FRUS, 1931, Vol.3, pp.50—51.

(9) FRUS, 1931, Vol.3, pp.104—105, 118.

(10) FRUS, 1931, Vol.3, pp.126, 135, 139.

(11) FRUS, Japan, 1931—1941, Vol.1, pp.20—21.

(12) Secretary Stimson.A Study in Statecraft, p.76.

(13) FRUS, 1931, Vol.3, pp.330—331; Secretary Stimson.A Study in Statecraft, p.78.

(14) FRUS, 1931, Vol.3, p.351.

(15) FRUS, 1931, Vol.3, p.363.

(16) 大战过后,史汀生在回首往事时承认,他自己也感到难以理解,“九·一八”事变时面对日本贪得无厌的侵略他竟表现得如此耐心,他后悔寄希望于币原的时间“太长了”,“美国没有在这一时期大胆地反对侵略”。见 Henry L.Stimson and Mc George Bundy,On Active Service in Peace and War (New York: Harper and Brothers, 1948), pp.231—232。

(17) Secretary Stimson.A Study in Statecraft, p.79.

(18) FRUS, Japan, 1931—1941, Vol.1, p.45.

(19) Richard N.Current, “The Stimson Doctrine and the Hoover Doctrine”,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59, No.3(April 1954), p.520.(www.daowen.com)

(20) Secretary Stimson.A Study in Statecraft, p.83.

(21) On Active Service in Peace and War, p.244.

(22) Herbert Hoover, The Memoirs of Herbert Hoover.The Cabinet and the Presidency, 1920—1930 (London: Hollisand Carter, 1952), p.369.

(23) FRUS, 1931, Vol.3, pp.534—535.

(24) FRUS, Japan, 1931—1941, Vol.1, pp.59, 69.

(25) FRUS, 1932, Vol.3, p.8.

(26) 见本卷第51页。

(27) A Diplomatic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p.697.

(28) 《革命文献》第34辑,总7798页。

(29)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p.101.

(30) 《绪编》(一),第434页。

(31) On Active Service in Peace and War, pp.241—242.

(32) FRUS, 1932, Vol.3, p.100.

(33) 《绪编》(一),第525页;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p.148.

(34) 《日本外交史》,第570页。

(35)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p.149.

(36) 张蓬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1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

(37) The Far Eastern Crisis.Recollections and Observations, p.17.

(38)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884—886页。

(39) 伪满洲国于1932年3月9日成立。

(40) League of Nations, Appeal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f Enquiry (Geneva, 1932).

(41) Robert Ferrell,American Diplomacy in the Great Depression.Hoover-Stimson Foreign Policy, 1929—1932 (New He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7), p.241.

(42) FRUS, 1933, Vol.3, pp.53—61.

(43) Westel Willoughby,The Sino-Japanese Controversy and the League of Nation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35), p.472.按照国联盟约规定,日本退出国联的决定需两年以后,即1935年3月27日方能生效。

(44) China's Nation Building Effort, p.382.

(45) 参见郑会欣:《1933年的中美棉麦借款》,《历史研究》1988年第5期。

(46) 参见《1933年的中美棉麦借款》,《历史研究》1988年第5期。

(47) 崔敬佰:《五千万美金棉麦借款问题》,《国闻周报》第10卷(1933年)第25期。

(48) 参见《1933年的中美棉麦借款》,《历史研究》1988年第5期。

(49) FRUS, 1933,Vol.3, pp.495—496;《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250页。

(50) FRUS, 1933, Vol.3, pp.498—501;《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254页。

(51) 《外交月刊》,第3卷第5期(1933年11月),第185—186页。

(52) FRUS, 1933,Vol.3, pp.502—505、 508.

(53) 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下),东京原书房1977年版,第284—285页。

(54) 《申报月刊》第3卷第5期,第127—128页。

(55) FRUS, Japan,1931—1941, Vol.1, pp.231—232.

(56) FRUS, Japan, 1931—1941, Vol.1, p.233.

(57) 罗伯特·达莱克著、伊伟等译:《罗斯福与美国对外政策(1932—1945)》,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7—108页。

(58) 同上书,第135页。

(59) 《外交日报》第4卷第1期(1935年2月),第103页。

(60) China's Nation Building Effort, p.216.

(61) Dorothy Borg,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of 1933—1938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p.122.

(62)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of 1933—1938, pp.123—124.

(63) FRUS, 1935, Vol.3, p.543.

(64) 日本一方面向华北渗透,并制造独霸中国的舆论,一方面假惺惺地放出“日华亲善”的空气。1935年5月中旬,中日外交关系由公使级升格为大使级。中国与英、德、美、法诸国的外交关系也先后升格。

(65) 中央银行英文档案,转引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法币、金圆券与黄金风潮》,文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19—20页。

(66) FRUS, 1935, Vol.3, pp.632—633.

(67) 《钱业月报》,第16卷第1号,“经济资料”第5页;《法币、金圆券与黄金风潮》,第21页。

(68) FRUS, 1935, Vol.3, p.633.

(69) FRUS, 1935, Vol.3, pp.637—638、 641—642 etc.

(70) 参见郑会欣:《中美白银协定述评》,中美关系史丛书编委会编:《中美关系史论文集》,第2辑,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283页。

(71) 转引自《法币、金圆券与黄金风潮》,第27—28页。

(72) 吴相湘:《民国百人传》,第4卷,台北传记文学社1971年版,第22页。

(73) 上海申报年鉴社编:《申报年鉴(1936)》,上海1936年6月版,第614页。

(74) China's Nation Building Effort, Appendix 15.

(75) Arthur N.Young,China's Wartime Finance and Inflation, 1939—1945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p.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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