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在中国的新争夺首先是在资本输出问题上展开的。
大战前夕,美国已成为头号经济大国,欧战的爆发又给美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天赐良机,美国从债务国变成了最大的债权国,战前美国欠欧洲债务60多亿美元,战后世界上20多个国家欠美国的债,其中欧洲各国欠美国94亿美元。1919年世界黄金的40%集中在美国。由于国内资金过剩,威尔逊受到日本扩张的刺激而支持本国资本家向中国投资,1916年美国先后与中国达成4笔贷款。
1916年2—3月间,正准备实行帝制的袁世凯政府财政极为拮据,它向美国银行家商借贷款。4月3日,利益坚顺公司向袁政府支付100万美元垫款,4月7日,驻美公使顾维均代表袁政府财政部与该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合同规定,利益坚顺公司承担出售500万美元的中国金币库券,期限3年,年息6厘。不久,袁世凯迫于全国人民的反对而取消帝制,并成立了以段祺瑞为首的责任内阁。芮恩施认为这时应当立即给北京政府以财政援助,他鼓励实现利益坚顺公司的贷款,并认为500万美元数额太少,为了恢复中国国家银行,需要1500万,为了保持北京政府的财政平衡,应当有一项3000万美元的美国善后借款。
但芮恩施的计划只是一厢情愿,事实上连这500万美元的贷款也难以实现。日本为了破坏这笔贷款,竟大造舆论,说中国商人对贷款极为不满,对美国人非常恼怒,并打算抵制美货,且放风说,美国公司还将给中国更多的贷款。同时,日本又向袁政府挑拨说,美国人是靠不住的。主要由于日本从中作梗,也由于美国银行家的内部矛盾,库券从未发行。
1914年1月30日的导淮借款合同(见第一节)签订后,红十字会经过实地勘查,自感财力不足,就把这项工程转给了广益公司。1915年12月,广益公司代表来到北京,经与袁政府农商部谈判,决定把疏导山东、江苏境内的大运河工程作为一个独立项目,首先着手办理,同时美国公司保留淮河流域河道疏浚工程的优先权。4—5月间,公司与山东省地方政府和北京中央政府订立合同,贷款额各为300万美元,中国实得90%,年息7厘,合同并规定,包工费为整个工程的10%。连芮恩施也承认,这是“任何公司对华贷款从未取得的最优惠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于中国来说几乎是太苛刻了”。但芮恩施对这样有利可图的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现却感到信心不足,他怕重蹈“以前美国在中国可悲的财政失败”的覆辙。(67)
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9月15日,日本公使馆向中国政府递交一份照会,声称,根据1898年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享有在山东投资的优先权:两年前日本参战,把德国一切势力赶出了山东,“其结果是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条约权利转归了日本”,中国政府在《民四条约》中对此也作了承诺,因此,日本享有对山东境内运河工程投资的优先权。(68)显然,日本提出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使中国政府承认,它已在山东取代了德国的地位,并防止美国势力打进山东。
广益公司担心日本的反对将使它无法发行债券,只好邀请日本银行参加。在它与日本兴业银行签订的合同中规定,600万美元贷款中,日本得承担250万,工程的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由美国人充任,位居其次的两名助理则聘用日本人。(69)这就是说,日本不但要参加贷款,而且要参与工程的建造和管理。广益公司未经请示国务院便与兴业银行签订合同,芮恩施和国务院对此都极为不满。虽然由于美国参战,这项工程后来没有进行,但日本在交涉中的胜利不是没有意义的。
1916年5月17日,广益公司的子公司裕中公司与北京政府签订了一项铁路建筑合同。合同规定,裕中公司取得贷款1000万美元、建造1500英里(后改为1100英里)铁路的特权。拟议中的铁路有5条:衡阳到南宁,丰镇(原属山西,现属内蒙)到宁夏,宁夏到兰州,(广东)琼州到乐会,杭州到温州,如这些铁路不能建造,可另造同样距离铁路。在完成这些铁路后,如工程确较俭省,中国政府应准该公司再造1500英里。裕中公司还取得造路前和造路期间在中国设厂制造铁路器材、路成后参与经营管理和在沿线兴办工业的特权。(70)
这项借款的政治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铁路是势力范围的神经中枢。美国是想乘着欧洲各国忙于战事、又在财政上依赖它的时机,把美国势力打进各国势力范围去。远东司司长卫理不加掩饰地说:“鉴于他们需要我们提供金钱和物资,我们有力量使它们采取明智的态度。”(71)芮恩施也想利用裕中公司的活动去打垮列强在中国的坚固阵线。他对合同十分满意,认为这是“中国政府迄未给予外国人的最惠的特许权”,至于发展的前景那就更可观了,这是允许美国资本在中国铁路权益方面取得更大份额的“一个重要出发点”。(72)合同一签订,芮恩施就喜不自胜地向国务院作了这样的报告。
可惜,这不过是美国的如意算盘。合同签订后,俄、法、英等国纷纷提出抗议。俄国公使库达摄福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说,允许美国修造丰镇至宁夏的铁路违背了中国政府先前关于俄国享有修筑长城以北铁路优先权的承诺。其实,中国政府从未作过这种承诺。1899年6月1日清政府被迫向俄国政府保证,将来要修“由北京向北或向东北俄界方向”的铁路,必先商请俄国。俄国公使蓄意歪曲,北京政府却不敢据理反驳。裕中公司知难而退,告诉芮恩施,在中俄两国政府解决这一分歧之前,不准备继续进行有关该铁路的各项事宜。
法国驻华公使康悌向芮恩施、驻美公使向蓝辛同时提出抗议。他们声称,在所有关于中国铁路建筑的协定中,广西省的铁路优先权都是保留给法国的,这种权利又为1914年9月26日中国政府外交部给法国公使的照会所确认。他们抗议衡阳到南宁的铁路侵犯了法国的条约权利。
英国采取另一种方式进行干涉。它要求与美国合作:两国联合投资,但铁路企业由英国人管理,总工程师、运输主任、总会计师等均由英国人担任。广益公司自然不能接受这种喧宾夺主式的合作。英国于是向中国政府抗议,声称,根据湖广总督张之洞1905年9月9日对英国驻汉口领事的承诺,英国享有在湖北、湖南两省筑路的优先权。英国以其所作所为向美国表明,美国实业界要在中国修路,就必须同英国合作,并实际上接受英国领导。
美国指望修筑的这5条铁路都不在日本势力范围内,因此日本没有提出正面抗议,但它也没有袖手旁观。日置益向芮恩施提出,希望日美两国资本能合作造路,他还指使北京政府的亲日派反对发行美金债券。
就这样,在铁路合同签订后的一年多中,美国政府与俄、法、英、日等国进行了翻来覆去的交涉,终于未能克服它们的重重阻挠。1917年4月美国对德作战后,就只好把这些铁路权益作为已经到手的特权保留下来完事,事情至此不了了之。
1916年11月16日,中国公使顾维钧代表北京政府财政部与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达成一项5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该银行还获得提供2500万美元补充贷款的优先权。四国银行团对合同提出抗议,声称银行团享有提供任何用于善后目的借款的优先权。日本甚至提出,芝加哥大陆商业信托储蓄银行有着强烈的亲德倾向。北京政府财政部答复说,它曾于9月向银行团提出过贷款要求,但由于战争原因,银行团无法安排贷款,因此它对美国贷款的反对不能成立。美国政府这回也采取了强硬立场。12月3日,威尔逊指示国务卿蓝辛“以十分明白的语言抗议”银行团的干预。12月5日,蓝辛指示芮恩施通知各国驻华公使,对借款合同的“任何牵强附会的解释,或把美国银行家从正当参与中国事务中排除出去的任何企图,都将遭到美国政府的最坚决的抵抗”。(73)在美国政府的坚决支持下借款终于达成。
总之,由于列强,尤其是日本的蓄意破坏,美国1916年对华投资活动成果不大。但美国发动的攻势仍使日本震惊。同美国一样,日本也发了战争财,由原来的资本输入国变成资本输出国,黄金储备大增。于是从1917年开始,日本着手建立对中国的财政控制。两年之中,日本贷给中国大小贷款80多笔,总数近4亿日元。(74)日本在华扩展势力取得的效果令美国望尘莫及。
1913年3月18日,美国驻华代办卫理曾建议政府率先承认袁世凯,理由之一是美国是“共和国之母”。可是当袁世凯阴谋在中国复辟帝制时,美国政府竟荒唐地予以支持。
1915年8月3日,袁政府的喉舌《亚细亚日报》发表了袁政府的宪法顾问、美国法律教授古德诺的文章《共和与君主制》。古德诺是袁的崇拜者,他认为袁是真正要救中国,真正要给中国一个好政府的人,袁认为“只有通过一个实际上是独裁的政府才能做到这一点,而我倾向于认为他是正确的”。(75)他在文章中写道,中国由君主制变为共和制太快了,“难望有良好结果”,并断定中国将来必因总统继承问题“酿成祸乱”,以致可能危及中国的独立。于是他得出结论:“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76)古德诺的文章被广为散发、援引,竟成为帝制运动的理论根据和对外宣传的上等材料。
列强密切注视着帝制运动的发展。日本政府起先打算利用这个运动进一步控制袁世凯,后见中国内部反袁势力甚为强大,又决定干涉帝制,助长中国内乱,抛弃袁世凯另找代理人。1915年10月26日,日本政府邀请美、英、俄、法等国同它采取联合行动,要求袁世凯放弃称帝计划。10月28日日本驻华公使小幡酉吉携同英、俄公使向外交总长陆徵祥提出口头劝告,要求缓行帝制,11月3日和5日,法、意两国公使也作了同样表示。这样,先后有5国作出了同样表态。
美国对日本的真实动机极为怀疑,拒绝与日本一起干涉帝制。芮恩施要求总统采取独立行动,避免使美国政府卷入于美国利益不利的计划之中。威尔逊认定只有袁世凯才能维护中国的稳定,决定不动摇地支持袁世凯,即便他称帝也不予干涉。10月31日,他指示国务卿蓝辛向日本、中国及其他有关国家表明美国政府的立场,声称,“中国政府政体的改变尽管剧烈,但纯属内政问题”,以任何形式对此加以干涉都是侵犯中国主权。美国以“不干涉内政”相标榜,同时希望袁世凯能够“既十分坚定又极为审慎地指导”运动。袁世凯称帝之后,12月21日,蓝辛又指示芮恩施,“如果没有有组织的严重反对”,“就没有理由怀疑新秩序的永久性”,美国政府竟准备承认这个“洪宪皇帝”。(77)
袁世凯称帝毕竟是倒行逆施,不得人心。他黄袍加身不过83天,便被迫取消帝制,不久就一命归天了。
袁世凯死后,副总统黎元洪继任总统,但实权却操在国务总理段祺瑞手中。黎不想忍受这种状况,段则随着事态发展愈益加强了独裁专制,于是出现了总统府和国务院之间的“府院之争”,演出了一幕幕争权夺利的政治闹剧。府院双方都力图寻找外围大国作为靠山,这就正好与美日的争夺结合了起来。这一错综复杂的斗争主要是围绕着中国参加对德作战问题展开的。
大战以来,美国和中国都是中立国。1917年1月31日,德国外交部照会中立国政府,宣布实行无限制潜艇战,即无论交战国或中立国的船只,只要驶进德、奥敌人领海或与它们通商,均将遭到德国潜水艇的攻击。德国这一措施触犯了美国利益,2月3日,美国宣布对德断交,同时向各中立国发出通告,要求它们采取类似行动。2月4日,国务院指示芮恩施向中国政府通报情况,但并未让他建议中国参战。
芮恩施在任驻华公使的3年多中,目睹日本一再挫败美国的计划,认定日本是美国在华扩张势力的主要障碍。接到国务院的指示后,他劲头十足地展开了紧张活动,企图在对德外交上领导中国,排斥日本。2月4日到8日这短短几天中,芮恩施拜访黎元洪、段祺瑞、政府其他高级官员和国会领袖,鼓动中国与美国采取联合行动。不仅如此,总统府美籍顾问福开森、英籍顾问莫里循等对北京政府有影响的欧美人士也被他动员起来,游说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段祺瑞提出两个条件:一要财政援助,贷款1000万元,二要保证军事上不受外国控制。芮恩施于是自作主张——据说因为海底电缆故障,他无法与国务院及时联系,而情况又十分紧急——迫不及待地代表美国政府作出保证:将采取充分措施,使中国能够承担起它与美国联合后的责任,而丝毫不会损害中国的国家独立、对军队的控制以及一般的行政管理。2月9日上午,芮恩施又同段祺端进行长谈,他娓娓动听地表示,如果中国能对德采取行动,则将改善其国际地位,还将受到朋友和敌人的尊敬,并能从国际外交中得到许多好处。内阁会议经过再次讨论,当天决定就德国潜艇封锁公海对德提出抗议,并向芮恩施保证,如果美国对德作战,中国至少断绝与德国的外交关系。(78)
芮恩施的行动远远超出了国务院对他的要求,这使蓝辛感到不安。鼓励中国对德断交并帮助中国备战的结果将会如何呢?蓝辛在2月10日给威尔逊的信中写道:“如果我们鼓励这种努力,我相信我们必须准备遭到日本的反对。”(79)美国在以往与日本的竞争中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如今美国参战已在所难免,它自然更无力与日本较量了。于是蓝辛于同日指示芮恩施,在对中国政府态度表示欣赏的同时,告诉它,没有一个重要的中立国愿与美国采取联合行动,因此,中国应当严肃考虑这一情况,免得孤立。他还表示,美国现在不能对中国作出任何担保。(80)
芮恩施像是被当头浇了一盆凉水。他于是抗命不遵,没有把国务院的这份电报向中国政府转达,反而再一次要求国务院确认他向中国作出的承诺。他在2月12日的电文中一再重申应当剥夺日本对东亚事务的控制权,并称,借助美国的帮助中国是可以摆脱日本的统治的。(81)
蓝辛对芮恩施固执己见十分不满。2月26日,他再次明确指示芮恩施,美国不能向中国提供芮恩施所担保的援助,因为那会招致严重的反对,使中国遭受它所担心的侵略,而美国却无力解救它。蓝辛明令芮恩施劝中国不要参战。(82)
蓝辛的电报仍未能说服芮恩施。他在2月28日再次向国务院抗辩,声言,与美国协调一致是中国抵抗日本勒索的惟一可靠的办法。他警告说,美国若不给予援助,中国就会放弃对美国的依赖,并将作为日本的被保护国参战。3月3日,他再次重申他的理由:中国只要确信能得到美国适当的援助,是情愿与美国结盟的,而中美两国的结合“将排除外国对中国军事力量的控制”。(83)
在威尔逊和蓝辛看来,芮恩施实在是太感情用事,太理想主义了,而他们更多地是考虑日、美在东亚的力量对比,尤其是美国不能东西两面受敌。蓝辛在3月12日的指示中斩钉截铁地说,既然“协约国迄今为止都同意让日本在中国放手去干”,美国政府也“不要求中国遵循美国的行动方针”。这就是说,倘若坚持与日本为敌,就是与所有协约国为敌,美国自然是无论如何不能这样做的。13日,他进一步向芮恩施明示,中国现在参战就意味着让日本控制中国军队,他要芮恩施尽量设法维持现状。(84)至此,芮恩施无法再坚持了。
北京政府内部对于中国是否参战一直主张不一,总理段祺瑞图谋以参战扩充皖系实力,力主参战:而这正是总统黎元洪所担心的,因此他反对参战,坚持在对德外交上取谨慎态度。国会中南方派议员惧怕段祺瑞以武力消灭异己,赞同黎元洪的主张。如今,美国的立场与黎元洪的态度吻合了。
日本一直密切注视芮恩施插手中国对德外交的活动。日本从2月起鼓动中国参战,当它发现芮恩施改变态度后,就愈加起劲地怂恿北京政府对德断交。关于日本态度的转变,日本报纸有这样一段分析:过去日本反对中国参战,怕中国“将于和平会议得一席地,而获与日本对等之投票权,则会议处分青岛等问题时,日本将不利”。其实,和平会议上的“发言与投票权视国之强弱而为轻重。故中国虽获投票权,亦不足与日本抗也。即使投票以多数取决,实际上尤有借于外交术,否则仍不能贯彻主张也”。(85)当时和后来事态的发展,与这一分析完全吻合。
日本在鼓动中国参战的同时,与英、俄、法等国进行秘密交易,要求它们在战后的和会上支持日本要求,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交给日本。日本保证向中国施加压力促其参战,并在地中海为英国护航。协约国家急切盼望日本作出更多战争努力,在2—3月间先后同意了日本的要求。(86)这样,一笔出卖中国利权的肮脏勾当背着中国达成了。
日本方针既定,便对北京政府又是提供贷款进行利诱,又是施加压力。段祺瑞得到日本支持,甘当附庸,3月11日向日本表示,“此后一切进行”,均与日本政府“诚意接洽”,以收“互相联络之效”。日本外相当天答复段祺瑞,对他的这种态度极表满意,主张中德立即断交,“再进一步,加入联合战团”。(87)3月14日,北京政府宣布对德断交。
刚刚开始第2任期的威尔逊政府十分关注北京政府的动向。4月5日,国务院向中国驻美公使顾维钧表示,“为中国计,为全国计,中国宜先从容布置,待时而动”,不赞成中国立即加入协约国参战。段祺瑞依靠日本支持,笼络各省督军,逼迫国会对德宣战,遭国会拒绝。于是,督军联名呈请黎元洪解散国会,黎求助于芮恩施应付局面。5月20日,芮恩施与黎作了长谈,表示愿作黎后盾。同时,他向外交部次长陈录表示,他对各省督军不断理本省事务而干涉中央政府感到奇怪,并警告说,为了执行参战政策而发动任何推翻国会的运动都不会得到美国同情。(88)芮恩施的表态给黎元洪壮了胆,23日,他罢免了段祺瑞,各省督军于是纷纷宣布“独立”,脱离北京政府,局势一片混乱。
5月底6月初,芮恩施一再就中国事态的发展向国务院报警。6月4日,美国政府向中、日、英、法4国政府发出同文照会,其中说,中国是否参加对德作战,这是第二位的事情,“对中国主要的紧迫的问题是恢复并继续政治统一”,“美国对于中国保持一个联合的负责的中央政府深感兴趣,并衷心希望”,“各个党派和各方面人士为重建一个合作的政府而努力”,否则,中国将失去它应有的国际地位。美国要求日、英、法等国为恢复中国的联合和国内和平而与美国采取联合行动。蓝辛还特别指示芮恩施把照会内容告知反对黎元洪的督军团的众首领。(89)在黎元洪的总统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美国的这一举动不啻是一剂强心针。
美国的干涉引起日本强烈不满。6月15日,日本驻美大使佐藤爱麿向蓝辛递交一份备忘录,其中说,对当今中国局势施加任何外国影响和外国干涉都会“使中国敌对双方中的某一方产生疑惧”。佐藤爱麿还口头声明,布赖安国务卿在1915年3月13日的照会中已经承认了日本与中国具有特殊密切的关系,日本政府要求美国确认这一声明,“及其在中国问题上对日本的友好态度”。(90)日本舆论界的反美情绪也愈来愈强烈。6月11日,《朝日新闻》还杜撰了一个美国给北京政府的照会,混淆视听。《每日新闻》则造谣说,美国公使给了黎元洪25万元作为反对段祺瑞的经费,公使馆还在安排中国向摩根公司借款2500万元的谈判。在中国出版的日文报纸和旅华日人也对芮恩施的活动进行夸张宣传,甚至无中生有地散布谣言。(91)
英、法都盼望中国参战,对于美国动议也不赞成。联合行动遂作罢论。
日本标榜“不干涉”中国事态,暗地却与段祺瑞紧密勾结。从2月以来,日本首相寺内正毅的亲信西原龟三在北京政府要人中进行广泛游说,力劝他们赞成参战。段祺瑞后来要解散国会,则是袁世凯当总统时的日籍顾问有贺长雄出的点子。6—7月间,段祺瑞在天津策划督军团反对黎元洪,西原龟三一直蛰伏天津,为段出谋划策。寺内并通过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传来口信,要段坚决以武力夺回政权。张勋复辟后,日本政府支持段祺瑞组织讨逆军讨伐张勋,乘机再起,日本中将青木宣纯还直接参加指挥讨逆军,日本公使林权助并要求各国使节不干涉段的军事行动。日本还适时给予财政支援。7月12日,直隶财政厅以补助金融为名向日本三菱洋行借款100万日元,这笔钱完全充作了讨逆军的军费。林权助还为讨逆军牵线搭桥向别的日本银行借款。段祺瑞重掌政权后,对日本感恩戴德,并进一步卖身投靠。7月下旬,他托西原龟三向寺内转达口信,表示中国政局几经变化,他如今再度出任总理,“中日两国如欲加紧合作,……舍此当无更好的时机”,他将“一本至诚,为此目的而努力”。(92)
张勋复辟的闹剧从客观上帮助段祺瑞除掉了黎元洪和国会,府院之争又以日—段胜利,美—黎失败而告终。8月14日,中国正式对德宣战。
大战以来美、日在中国的争夺,尤其是1917年2月以来两国在中国参战问题上的明争暗斗,使两国关系日趋紧张。双方都考虑到了爆发战争的可能性,都认为对方在进行针对自己的战争准备,但又都不敢贸然开战。美国既已对德宣战,自然要避免两面受敌。日本经济的繁荣有赖与美国的贸易,特别是从美国进口钢材和生铁。同时日本对美、英两国关系愈来愈密切也感到担心。两国都希望能够达成—个协定,缓和关系,避免冲突。日本驻美大使佐藤爱麿1917年5月2日询问总统的智囊豪斯上校,日、美两国能否“就两国间一些突出的主要问题达成一个最后的解决办法”。12日,蓝辛答复佐藤,日本可以派一个使团访美,就东亚问题交换看法,就有关事宜进行谈判。(93)
日本政府任命前外相石井菊次郎为赴美特使。8月11日,石井使团抵旧金山,受到盛大欢迎。为了表示对石井使团的重视,并赢得日本舆论的好感,蓝辛指示有关机构为石井使团拍摄了许多新闻照片和新闻纪录片,并免费在日本全国散发。石井还在参院发表了演说,威尔逊两次接见了他。
9月6日至11月2日,蓝辛与石井举行了12次会谈。中国问题是主要议题。蓝辛所坚持的是在中国的门户开放和机会均等,石井则要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享有高于其他各国的利益(Paramount interests),否则就不同意重申上述原则。蓝辛拒绝承认日本的这种利益,但表示可以考虑日本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他表示“了解日本的人口压力和工业扩张的需要”,他“相信日本之占有朝鲜,发展满洲,主要是出于这种不可避免的需要”。双方经过一再讨价还价,于11月2日互换照会,主要内容是:(1)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尤其在与日本属地接壤的部分享有特殊利益;(2)美日两国无意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两国坚持在中国门户开放和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94)这就是《蓝辛—石井协定》。
《蓝辛—石井协定》是美国再次以牺牲中国利益向日本作出的妥协。协定的两项内容中,第二项是虚的,第一项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而且既然美国承认了日本的特殊利益,门户开放的原则也就被阉割了。从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侵略利益,得到了所有大国的承认,这使东京人士欣喜万分,称协定为“石井外交的伟大胜利”。
这一关于中国的协定是完全背着中国政府炮制出来的。石井访美引起中国政府的不安,可它不能从芮恩施那里得到任何消息,因为蓝辛根本没有把谈判进展情况告诉芮恩施。中国政府要求,直接与中国有关的谈判应及时与之商议,蓝辛却认为这一要求根本行不通而加以拒绝。中国驻美公使顾维钧一再向蓝辛谈到日本对亚洲大陆的野心,蓝辛一味敷衍搪塞,总是说,美国充分了解日本在中国问题上的谋略,他保证不会损害中国利益而使日本得利。在谈判的两个月中,愈到后来,顾维钧在华盛顿打听消息就愈困难。11月2日换文之后,美国迟至8日才把换文内容正式通知中国。对于这样一个践踏中国主权的协定,北京政府却不敢提出抗议,而只是在9日向美、日两国提出一项措词软弱的照会,声明:中国政府既定政策“不因他国文书互认,有所拘束”,各国在华利益或“因领土接壤发生国家间特殊关系,亦专以中国条约所已规定者为限”。(95)
这个日美勾结、共同侵略中国的协定理所当然地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义愤。在广州,中国人接连不断地找到美国总领事海因兹曼,众口一词地谴责美国出卖中国。中国舆论界也普遍反对这一协定。一直致力于扩大美国在华势力和影响而与日本竞争的芮恩施,不得不心灰意冷地承认,协定的签订使中国高级官员们觉得,要从美国得到积极帮助以解决国家的困难是没有什么指望了。(96)
(1) 《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等合编:《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卷,第253—254页。
(2) 《建国方略》,《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44—245页。
(3) 朱文原:《辛亥革命与列强态度》,台北1981年版,第47页。
(4) 参见朱宗震:《孙中山在民国初年的决策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第12—14页。
(5) 《在神户各团体欢迎宴会的演说》(1924年11月28日),《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11页。
(6) FRUS, 1912, p.47.
(7) James Reed,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1911—1915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3), pp.114—115.
(8)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1911—1915, pp.114—115.
(9)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1911—1915, p.121.
(10) China and America. The Story of Their Relations Since 1784, p.139.
(11) 转引自李新主编:《中华民国史》,第1编下,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88页。
(12) The Missionary Mind and American East Asia Policy,1911—1915, pp.125—126.
(13) 胡滨译:《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58页。
(14) Paul K. T. Sih,ed, Sun Yat-sen and China (New York: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Culture,1974), p.46.早在1907年,时任美国驻华公使的柔克义就说过:“袁世凯被所有中国人认为是最强有力的人物,是帝国最有才能的行政官员。”同上,第39页。
(15) FRUS, 1912, p.55.
(16) FRUS, 1912, pp.102,104—105.
(17) FRUS, 1912, pp.61—62.
(18) Frederick McCormick, The Flowery Republic (London: John Murray,1913),pp.294—295.
(19) FRUS, 1912,p.71.
(20) 李约翰著,孙瑞芹、陈泽宪译:《清帝逊位与列强(1908—1912)》,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29页。
(21) 斐尔德著、吕浦译:《美国参加中国银行团的经过》,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87—88页。
(22) FRUS, 1913, p.160.
(23) FRUS, 1913, pp.170—171.
(24) FRUS, 1913, p.98.
(25) FRUS, 1913, p.108.
(26) FRUS, 1913, pp.108—109.(www.daowen.com)
(27) 徐有朋编:《袁大总统书牍汇编》,上海广益书局1927年版,卷首第14—15页。
(28) FRUS, 1913, p.126.
(29) FRUS, 1913, p.135.
(30) Tien-yi Li, Woodrow Wilson's China Policy (New York: University of Kansas Press,1952),p.144.
(31)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760—761页。
(32) W.R. Braisted, The United States Navy in the Pacific,1909—1922(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71), pp.266—267, 272.
(33) 参见孙毓棠:《抗戈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49页。
(34) Neol H. Pugach, Paul S. Reinsch: 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 (New York: KTO Press,1979), pp.104—108; Woodrow Wilson's China Policy, p.185.
(35)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1005—1007页;Paul S. Reinsch, 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 pp.94—95.
(36) 芮恩施著、李抱宏等译:《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71—74页。
(37) 《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71页;《抗戈集》,第250页, The United States Navy in the Pacific,1909—1922, p.276.
(38) 《抗戈集》,第251页。
(39) FRUS, 1914,Supplement, p.162.
(40) 李毓澍主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台北1974年版,第6页。
(41) 《美国外交文件》,1914年补编,第FRUS, 1914,Supplement, p.163.
(42) 王芸生编:《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40页。
(43) 《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35页;参见FRUS, 1914,Supplement, p.169.
(44)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第42页。
(45) FRUS, 1914,Supplement, pp.170—177.
(46)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6卷,第43页。
(47) FRUS, 1914,Supplement, pp.173—174.
(48) 《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99—100页;FRUS, 1914,Supplement, p.113.
(49) FRUS, 1914,Supplement, p.190.
(50) R.W. Curry, Woodrow Wilson and Far Eastern Policy,1913—1921 (New York: Octagon Books,Inc.,1957),p.113.
(51) 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 p.150; Woodrow Wilson's China Policy, p.108.
(52) Madelein Chi, China Diplomacy,1914—1918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 p.39.
(53) Woodrow Wilson and Far Eastern Policy,1913—1921, p.116.
(54) Woodrow Wilson and Far Eastern Policy,1913—1921, pp.116—117;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Lansing Papers, Vol.1, pp.407—408.
(55) 第四条是,中国所需军械半数以上得由日本采办,中日合办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采买日本材料;第六条是,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船厂、海口,如需外国资本,先与日本商议。
(56) FRUS, 1915,pp.107—111.
(57) FRUS, 1915,pp.113—114.
(58) 《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110页; China Diplomacy,1914—1918, p.48.
(59) Woodrow Wilson and Far Eastern Policy,1913—1921, p.122.
(60) FRUS, 1915, pp.116—117.
(61) Woodrow Wilson and Far Eastern Policy,1913—1921, p.122; China Diplomacy,1914—1918, p.51.
(62) Open Door Diplomat in Action, pp.154—155;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Lansing Papers, Vol.2, pp.416—418.
(63)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Lansing Papers, Vol.2, p.422; FRUS, 1915, p.143.
(64) FRUS, 1915, p.144; Thomas E.LaFargue, China and the World War(New York: Howard Fertig,1973),p.74.
(65) FRUS, 1915, p.146.
(66) FRUS, 1915, pp.146—147.
(67) FRUS, 1916, pp.106—107.
(68) FRUS, 1916, pp.126—127.
(69) FRUS, 1916,pp.213—214.
(70)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1194—1198页;宓汝成:《帝国主义与中国铁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46页。
(71) 戴维斯著、李丹阳译:《隐忍的限度》,《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1期,第40页。
(72) FRUS, 1916, p.181;《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165页。
(73) FRUS, 1916,p.146;《美国参加中国银行团的经过》,第108页。
(74) 参见《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第492、 503页及以下各页。
(75) Noel Pugach, “Embarrassed Monarchist: Frank J.Goodnow and 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in China,1913—1915”,Pacific Historical Review, Vol.42, No.4(November 1973), p.507.
(76) 参见《中华民国史》,第2编第1卷下册,第569—570页。
(77) Woodrow Wilson's China Policy, p.151—152; FRUS, 1915, p.79.
(78) 《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193—195页;FRUS, 1917, Supplement I, p.407.
(79) China Diplomacy,1914—1918, p.118.
(80) FRUS, 1917, Supplement I, p.408.
(81) FRUS, 1917, Supplement I, pp.408—409.
(82) FRUS, 1917, Supplement I, p.411.
(83) FRUS, 1917, Supplement I, pp.412—413。
(84) FRUS, 1917, Supplement I, pp.419—420; China Diplomacy,1914—1918, p.119.
(85) 转引自《人文学刊》,第7卷(1936)第1期,第5页。
(86) 1917年2月16、 17日,英国驻日大使与日本外相互换谅解备忘录,双方承诺,英国政府在未来和会上支持日本关于接收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和赤道以北德国所占岛屿的要求,日本政府自然将本着同样精神对待英国关于赤道以南德国所占岛屿的要求。2月19日和3月1日,日本外相与法国驻日大使互换谅解备忘录,法国政府答应了日本的类似要求,与此同时,俄国政府也作了同样的承诺。见Treaties and Agreements with and Concerning China,1894—1919, Vol.2,pp.1167—1169. 日意之间也有同样交涉,五国谅解遂告完成。
(87)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81页。
(88) 《张勋藏札》,《近代史资料》总35号,第51页;《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04页。
(89) FRUS, 1917, pp.48—49,58—59.
(90) FRUS, 1917, pp.72—74.
(91) FRUS, 1917, pp.61—62,48.
(92) 西原龟三著、章伯峰译:《西原借款回忆》,《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146页。
(93) China Diplomacy, p.105.
(94) FRUS, 1917, pp.264—265.
(95)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107页。
(96) 《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第2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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