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反垄断法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反垄断法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维持竞争平衡并扫除对其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障碍,职业体育联盟和协会制定了各种规则和措施来协调、统一其成员的行动。但是从反垄断法的视角来看,隶属于职业体育联盟和协会的各体育俱乐部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相互之间本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上述规制和措施无疑限制甚至消除了它们之间的正常竞争,当然是应该被禁止的。正是这些在其他产业中难得一见的现象引起了反垄断法上的争论。

反垄断法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普遍的观点认为,职业体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竞争平衡(competition balance)的缺乏。所谓“竞争平衡”,指的是职业体育比赛中各参赛队伍在实力上旗鼓相当。之所以竞争平衡为职业体育界所看重,是因为整个体育产业运转所围绕的核心—体育比赛的魅力就在于比赛双方的实力相当,从而保证比赛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比赛双方实力相差悬殊,比赛毫无悬念,甚至某支球队老是输球,而另一支球队却永远是冠军,那么久而久之球迷们就会感到厌倦,从而导致比赛上座率和电视收视率下降、电视转播合同贬值、赞助商撤资等连锁反应,最终影响整个职业体育联盟的利润,甚至危及体育赛事的存亡。

运动场上竞争平衡的缺乏往往是俱乐部经济上不平衡的直接后果。球队在地方性收入上的巨大差异主要是由于球队位于不同的城市。大城市人口众多、经济发达、受到的关注度也更高,因此如果能把球队主场设在这些城市,将给投资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同时也更能吸引优秀的球员加盟,进而提高球队的竞技水平。而那些小城市由于市场容量有限,因此球队获取收入的机会和手段也相应少得多,对优秀运动员的吸引力也较小,从而影响了球队竞技水平的提高。以欧洲职业足球运动为例,竞争平衡的缺失不仅出现在一国少数富有的大俱乐部同那些财力有限的小俱乐部之间,甚至在来自欧洲五大足球联赛(意大利、西班牙、英格兰德国、法国)的豪门俱乐部同欧洲其他足球联赛中最强的俱乐部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贫富差距。经济实力上的巨大差距也导致两类俱乐部之间的关系发生着变化。一个显著的趋势是小俱乐部日益失去竞争力,逐渐在事实上沦为给大俱乐部培养优秀球员的基地;而大俱乐部则不再注重自己投资进行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更乐意从小俱乐部引进优秀球员。(www.daowen.com)

为了维持竞争平衡并扫除对其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障碍,职业体育联盟和协会制定了各种规则和措施来协调、统一其成员的行动。但是从反垄断法的视角来看,隶属于职业体育联盟和协会的各体育俱乐部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相互之间本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上述规制和措施无疑限制甚至消除了它们之间的正常竞争,当然是应该被禁止的。正是这些在其他产业中难得一见的现象引起了反垄断法上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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