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法导论:体育赛事观众权利解析

体育法导论:体育赛事观众权利解析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营者应对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为保障观众安全观赛的权利,办赛者应恪尽安保职责,消除可能的安全隐患,合理维持观赛秩序。(二)对体育赛事的知情权观众的知情权同样是其作为消费者应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与所观看体育比赛有关的信息,观众有权获悉真实情况。赛事的举办者、运动员和其他体育从业人员都应尊重观众的人格、名誉,避免做出辱骂、嘲讽等不当行为。

体育法导论:体育赛事观众权利解析

(一)安全观赛的权利

体育比赛常常伴有激烈的对抗,这种对抗主要是场内运动员之间的对抗,但也不可避免地会蔓延到观众席甚至场外,因而对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风险。观众作为体育赛事的消费者,与办赛者之间构成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同关系。经营者应对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1985年5月欧洲冠军杯决赛之夜,发生了著名的海塞尔惨案,年久失修的看台因球迷冲突而坍塌,数十名球迷罹难。1989年4月的一场英格兰足总杯半决赛中,更因组织混乱而造成数千名球迷互相踩踏,90多名球迷罹难,这就是著名的希尔斯堡惨案。为保障观众安全观赛的权利,办赛者应恪尽安保职责,消除可能的安全隐患,合理维持观赛秩序。

(二)对体育赛事的知情权

观众的知情权同样是其作为消费者应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与所观看体育比赛有关的信息,观众有权获悉真实情况。一般来说,比赛的时间地点及其变更,门票所包含的比赛项目,比赛的出场阵容尤其是明星运动员的出场情况,等等,都是观众所关心的重要信息,应得到及时、真实的告知。比如,在网球比赛中,日间门票和夜场门票都是可以包含一定时段内的多场比赛的,并非只针对某一场比赛。对此,有的观众缺乏经验,看完一场比赛之后就退场了,对于这种常见情形,经营者就应通过门票设计进行合理的告知。当然,并非与比赛有关的所有信息都属知情权范围之内,比如在正常的篮球联赛中,某场比赛中主教练使用哪些球员,这是体育竞技层面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商业性赛事,经营者以明星球员出场作为噱头进行推广而在比赛时没有兑现的,则构成对知情权的侵犯。

(三)公平交易的权利(www.daowen.com)

体育赛事的观众,像其他消费者一样也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经营者应向观众提供价格合理、真实可靠、符合诚信的赛事产品。可以说,体育赛事观众购买的是一种服务,其主要内容是体育竞赛活动的欣赏,这与那些有“剧本”可循的文艺作品相比,更多地具有结果的悬疑性、对抗的实时性。经营者在办赛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保障赛事的真实性,从而实现交易公平。如果观众所看到的比赛是与经营者在赛事推广时所作的描述明显不符的,或者是所谓的“假球”,或者存在其他有违“真实性”的情形,则应认为其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

(四)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

体育赛事中观众也像在其他场合一样,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赛事的举办者、运动员和其他体育从业人员都应尊重观众的人格、名誉,避免做出辱骂、嘲讽等不当行为。此外,赛场外处于不同阵营的观众之间,也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名誉,不采取极端的、不理性的行为。如果有人有挂出侮辱性的横幅、旗帜等损害其他观众的人格尊严的行为,赛事的举办者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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