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案例故事>>>
2015 年8 月的一天清晨,北方某市的民安小区里,退休职工李大爷夫妻俩还没起床,电话突然响起来,“这么一大早,谁来的电话呀?”李大爷嘟囔着拿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女婿杨刚的哭声:“不好了,李玉她出事了,人已经不行了,你们赶紧过来看看吧。”
什么?女儿出事啦?李大爷听后就如晴天霹雳,女婿说的李玉正是李大爷的独生女。心急火燎的夫妻俩赶紧出门,打车赶到了距离小区不远的女儿所住的出租屋里。
夫妻俩一进门,只见女儿李玉趴在餐桌上,旁边还有没吃完的火锅,李大妈上前忙摸女儿的鼻子,已经完全没有了呼吸。李大妈经不住打击,“哇”的一声瘫倒在地。李大爷赶紧扶住妻子两人抱头痛哭。女婿杨刚在一旁,脸上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儿出了什么事儿?面对李大爷的质疑,杨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陈述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原来,昨晚杨刚在家做了李玉最爱吃的火锅,两人拿出一瓶红酒,边吃边喝边说笑。杨刚突然想起,有一份重要文件第二天要用,于是他告别李玉,匆忙打车返回办公室加班。他把文件整理好后,已经是深夜了,一时之间也打不到车,他就干脆在办公室旁的沙发上躺下了。
第二天一大早,杨刚回到家准备换身衣服,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气味。杨刚连忙打开窗户透气,发现妻子李玉趴在桌边已不省人事。他本来打算打急救电话,可一摸李玉的鼻子,已经彻底没气了。惊慌之下,他这才拨通了李玉父母家的电话。
听完杨刚的讲述,老两口心如刀绞,如果一切真如杨刚所说,那么这是一场意外。李玉酒醉酣睡,火锅炉子煤气泄漏,房间狭小加上窗户密闭,导致李玉煤气中毒身亡。
然而,在李大爷眼中,这场“意外”似乎并不简单,李大爷坚持报了警。面对警察,他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女儿到底是不是中毒身亡的?女婿杨刚作为唯一当事人,为何恰好不在现场?是真的突然有急事,还是故意离开呢?
那么,对于女婿杨刚的解释,李大爷为什么不相信呢?要想知道这些,得从李玉和杨刚的“闪婚”说起。
李玉从小备受父母宠爱,半年前,李大爷家得知消息,他家所在的居民区要拆迁。政策规定,拆迁房屋按家庭为单位进行补偿。李大爷夫妻就寻思着,女儿和自己住在一起,属于一个家庭,只能分得一套房。如果女儿能够赶紧结婚组建家庭,就能多分到一套房子。
在父母的催促下,李玉开始频繁地相亲。可相来相去,李玉不是嫌这个傻,就是嫌那个丑,总也找不到合适的。
就在老两口为女儿的婚事焦头烂额时,李玉突然宣布,我已经和前男友杨刚和好了,我们打算马上结婚。
老两口听后坚决反对,因为杨刚曾经狠心抛弃过李玉,让老两口觉得这个杨刚很不靠谱。那杨刚和李玉为什么会分手?这得从李玉和杨刚的校园恋情说起。
那还是6 年前,上大三的杨刚在学校迎新活动中,认识了刚刚入校的小师妹李玉。李玉天真活泼,杨刚成熟稳重,两人互生好感,并很快陷入了热恋。可是,随着交往的加深,李玉的任性、自私让杨刚有些吃不消了。
大学毕业后,杨刚应聘到一家外资公司上班,同一个办公室的陈燕引起了他的注意。陈燕文静秀美,端庄大方,杨刚觉得和任性的李玉相比,陈燕更适合做自己的女朋友。杨刚的勤奋能干也打动了陈燕,陈燕主动向杨刚靠近。没过多久,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一脚不能同时踏着两只船,可是,身边这个没毕业的小女友怎么办呢?杨刚狠狠心,干脆向李玉彻底摊牌,提出分手。李玉听后伤心欲绝,几次三番闹着要寻短见。
杨刚怕出事,找到李玉父母帮忙劝慰李玉,他还对李玉发誓:“以后只要你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一定赴汤蹈火,全力以赴。”李玉闹了好长时间,看杨刚始终不肯复合,加上父母劝慰:“女儿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一定能找到更好的男友。”李玉也只好作罢,双方就此分手。
所以,李大爷夫妻俩对这个杨刚印象非常不好,“小玉,你怎么可以和这种人旧情复燃呢?”然而,女儿李玉不管不顾,坚持说,“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现在可好啦,我是非他不嫁。”
见女儿心意已决,夫妻俩也无可奈何。一个星期后,李玉和杨刚就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书。
可是,女儿一个星期就闪婚,婚后还不到三个月,就发生了意外。老两口悲痛万分,他们回想起女儿和杨刚的感情经历,越想越觉得可疑。
那么,到底是李大爷多疑,还是李玉的死另有隐情呢?警方的调查能否证明杨刚的清白呢?
警方进行尸检时发现,李玉确实死于煤气中毒,但奇怪的是,死者后脑勺处,有一处两毫米的头皮出血。经过对头皮出血位置的进一步检验,发现死者脑干有挫伤。而这个受伤的位置,绝不可能是自己摔倒造成的,因为无论怎么摔倒,也碰不到那个创伤位置。
警方现场勘查时还注意到,李玉死亡的最后姿势是趴在饭桌上,如果脑干受伤,伤后会暂时失去行为能力,她是无法自行回到餐桌前的。所以,李玉最后的趴位,很可能是人为摆出来的。
警方调取了房屋附近的监控,发现杨刚离开后,就没人再来过,这意味着,杨刚是李玉死亡前最后接触她的人。种种迹象都表明,杨刚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传讯了杨刚,在一系列证据面前,杨刚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只好如实交代了他失手杀死李玉的经过。
李玉和杨刚已经结婚登记成为一家人,杨刚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妻子呢?他们闪婚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这一切,都和三个月前的一纸荒唐协议有关。
这天下午,杨刚快下班的时候,意外接到了李玉打来的电话:“杨刚,晚上有空吗,我有要紧事儿找你商量。”
自从和李玉分手后,双方已经断绝了联系,这前女友突然出现,还说有要紧事找自己,杨刚有些摸不着头脑。杨刚出于好奇,加上也不好拒绝,就答应了李玉见面的要求。
这天晚上,两人约在一家餐厅见了面。寒暄一番后,杨刚问道:“你说找我有急事,到底是什么事儿呀?”
“我说了,你会帮我吗?”李玉笑着回答。杨刚便说,“你放心,我以前说过,只要你有事找我,我又能办到,绝不推辞。”
李玉一听,满脸笑容:“好,这可是你亲口说的。我现在必须马上结婚,可我到现在都没有男友,所以我要你跟我结婚。”
杨刚一听蒙了:“结婚是人生大事,岂能儿戏。再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这不行,绝对不行。”杨刚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不要着急,我不要和你真结婚,我们是假结婚。”李玉解释道。
于是,李玉就把父母家里碰到拆迁安置的事情告诉了杨刚,自己四处寻找结婚对象,但一直没有遇到合适人选。眼看着期限将近,父母急得焦头烂额。这时,有朋友给她支招,可以找人假结婚,分到房后再离婚。
假结婚也得靠谱的人帮忙啊。李玉思来想去,想到了杨刚。杨刚是自己的前男友,分手的时候赌咒发誓,说对自己以后有求必应。而且杨刚有了心仪的女友,也不会对自己起什么坏心思,于是李玉才找到了杨刚。
这把杨刚难住了,他做梦都没想到,李玉所说的帮忙,居然是要自己和她假结婚。
说实在的,杨刚有了新欢抛弃旧爱,心底一直对李玉心怀愧疚。面对她的求助,自己又有誓言在先,实在不忍直接拒绝。可是,这结婚不是儿戏,万一被女友陈燕知道,恐怕无法收场。
看到杨刚面有难色,李玉早有准备:“杨刚,你不用担心,我们不过是合伙演个戏罢了。听说你女友出国了,你现在正在筹钱买婚房。这样,等我拿到房子后,我们就离婚,再给你40 万元作为补偿,你看怎么样?事成之后你什么也没损失,买婚房的钱也有了,到时候呀,你还要感谢我呢!”
李玉的这番话,一下子击中了杨刚的痛处,让他立即打消了心中的顾虑,答应了和李玉结婚的请求。
原来,杨刚的女友陈燕家境不错,而杨刚的父母只不过是普通工人,因为家庭条件的差距,两人的爱情一直遭到陈燕父母的强烈反对。可陈燕坚持要和陈刚在一起,老两口也只能妥协,但是,他们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陈刚必须先买婚房,否则绝不会将女儿嫁给他。
一年半前,女友陈燕被单位公派出国培训。临走前,两人商量,等陈燕回国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陈燕出国前,杨刚向陈燕父母承诺,等陈燕回国时,自己一定凑齐房子的首付款。陈燕走后,杨刚省吃俭用,甚至冒着被公司开除的风险在外接私活。可是,房价年年走高,没个四五十万元,根本付不起买房的首付款。杨刚拼死拼活,也只存了20 多万元。
眼见着女友还有半年就要回国,婚房首付起码得60 万元,如果筹不齐,自己和陈燕的婚事恐怕就得泡汤。杨刚正为这事儿日夜发愁呢。(www.daowen.com)
今天李玉的这个提议,让杨刚心头一亮,李玉说得对,这假结婚也只是走个过场,事成之后,就能得到40 万元酬劳,那房子的首付款问题就解决了,女友父母也不会反对两人的婚事了。
于是,杨刚答应了李玉,但前提是低调行事,万万不能让陈燕知道。李玉点头答应。
两人商量好后,签订了一份《结婚协议书》;约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房子分到手后1 个月内双方办理离婚,杨刚放弃房产,李玉给杨刚40 万元补偿。签好协议书,两人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就这样,杨刚背着在国外的女友陈燕,和前女友李玉领取了结婚证书。那么,李玉能否如愿分到房产呢?杨刚是否拿到了40 万元的酬劳呢?杨刚最后又为什么要杀死李玉呢?
虽是一纸协议下的假婚姻,但李玉却向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亲友予以隐瞒,声称两人重归于好。由于拆迁房要在3 个月后才能到手,李玉就在父母家附近暂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
因为担心工作人员突然造访调查,识破秘密,李玉要求杨刚每周至少过去住3 天,其他时间若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杨刚一一答应,他想,虽然在一个屋檐下,可是两人各住一间卧室,相安无事,只要能安然度过这3 个月,房子一到手,立刻拿钱走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事情的发展开始超出了他的想象。
自从领了结婚证后,只要杨刚在身边,李玉就会提起过去相恋的往事,甚至多次表示,自己至今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就是因为心里还放不下杨刚。杨刚担心李玉假戏真做,就称自己工作忙,尽量少和她待在一起。然而,有些事情还是注定发生了。
这天,杨刚在办公室加班,突然接到李玉的电话,说拆迁人员可能要入户摸底调查,让他晚上务必过去。
这天夜里,天气非常炎热,当杨刚打开房门的时候,身穿透明睡衣的李玉站在他面前,紧接着扑进他的怀里,女友不在身边的杨刚,一下子燃起莫名的冲动,两人拥抱着走进了卧室。
事后,李玉用手机拍下了两人在床上的合影说:“其实,我还一直那么爱你,真希望永远和你在一起。”
听到李玉这样讲,杨刚沉默不语,内心纠结万分,脑子里闪过一丝悔意,觉得自己这样做,既对不起在国外的女友陈燕,也对不起李玉。
过了1 个月,李玉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一套120 平方米的房屋合同。杨刚找到李玉,商量离婚的事。李玉说,房子还有一些手续没办理,刚刚签订合同就离婚,也太明显了,怎么着也得再等两个月。要是让人看出破绽,把房子收回去可就麻烦了。杨刚只好答应,但要求李玉两个月后必须履行离婚承诺。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杨刚私下里四处看房,想着自己手上的钱加上李玉答应的40 万元,首付是没有问题了,剩余的钱还可以用来装修,到时陈燕父母也没什么可说了。
女友陈燕回国的日期渐渐临近。可令杨刚没有想到的是,两个月后,当他再次跟李玉提出去办理离婚时,李玉却说:“我当初确实只想跟你假结婚,可我们结婚后,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我还一样爱你,我们就不要离婚了,行吗?你看,我们很快就有大房子住了,你不是一直梦想有属于自己的大房子吗?”
杨刚一听就急了:“当初我们说得很清楚,也签有协议。我现在爱的人是陈燕,跟你在一起,我已经够对不起她了,我必须得跟你离婚!”
看到杨刚如此绝情,李玉非常伤心:“难道你就对得起我吗?既然我在你眼里什么都不是,为什么又要跟我上床呢?你这样无情无义,离婚的事也得等我想想。”李玉说完,摔门而去。
这下杨刚可傻眼了,钱没到手,婚也离不成,这下可怎么办呢?女友回国前,如果不彻底摆平,他将难以收场。
于是,杨刚给李玉发短信说:感情是无法勉强的,即使我们生活下去,迟早也会分开。你要是觉得拿40 万元有困难,可以先给我一半,剩下一半,你给我打个欠条!
李玉回复道:原来,我在你眼里根本没有钱重要,你占了我的便宜,就不怕你女友知道我们的关系吗,我手上可是有证据的。
证据,什么证据?杨刚心里一惊,他突然想到李玉拍摄的那张照片,天啊,假结婚这事儿,实在不行,可以跟陈燕说清楚。可是那张照片,自己就是浑身长嘴,也是说不清楚的。
陈燕归国在即,如果被女友知道自己和李玉结了婚上过床,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想办法删掉李玉手机里的照片。于是,杨刚眉头一皱,计上心头。
这天,杨刚早早来到李玉的出租屋,做好火锅,还开了一瓶红酒。等李玉回来后,他温柔地对李玉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想通了,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吧。”李玉一听喜笑颜开,两人就着火锅喝起酒来,醉意朦胧中,两人再次拥抱到了一起。
激情过后,李玉睡着了。杨刚悄悄翻身取过李玉的手机,可手机却设了密码,他一连试了几次都没成功。杨刚正着急时,李玉突然醒了。看见杨刚摆弄自己的手机,李玉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你今晚来这儿的目的,都是为了那张相片!
杨刚非常尴尬:“是你言而无信在先,我也是被逼无奈。”
“到底是谁言而无信,喜新厌旧抛弃我,我这么爱你,也想好好待你,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玩弄我的感情,现在,我偏不如你所愿,我就是不离婚,40 万元我不会给你,相片我也要留着。等你女友回国,我就告诉她你做的丑事,让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听到李玉这样讲,杨刚急了,他一把掐住了李玉的脖子,再三逼问手机密码。两人在床上扭打起来,推搡中,李玉后脑勺“嘭”的一声,重重地撞在床边的柜角,不再动弹。
杨刚一下子就傻了,天哪,自己失手杀死了李玉,怎么办?投案自首说明情况,又害怕后果太严重;说与己无关,可是屋里只有自己和李玉两个人,李玉死了,说人不是自己杀的,有谁会相信呢?
杀人偿命,这可是掉脑袋的事儿,杨刚惊慌失措,自己该怎么办呢?看着桌上的煤气火锅,杨刚计上心头。他把李玉抱回餐桌边,摆出酒后趴在桌上睡着的姿势,将火锅的煤气阀门开到最大,关上窗户,然后跑到单位,制造出自己不在场的证据。第二天一大早,他回到出租屋里,给李玉父母打电话,撒下了弥天大谎。
然而,他万万没有料到,李玉当时只是晕过去,根本没有死,倒是杨刚布置的煤气中毒现场,因为房屋狭小,空间密闭,造成煤气浓度过高,最终造成李玉死亡。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以后,在杨刚的罪名确定上,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故意杀人罪,相反的观点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那杨刚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如何评价呢?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认识。也就是说,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并不一致。
本案中,杨刚以为是自己失手杀死了李玉,然而,造成李玉死亡的原因不是杨刚的失手,而是死于煤气中毒。而煤气中毒现场又是杨刚亲手制造的。在杨刚的主观上,他没有用煤气毒死李玉的主观故意,但客观上却造成了李玉煤气中毒死亡的后果。
所以说,杨刚主观上不具有杀害李玉的故意,客观上却实施了毒死李玉的行为,且李玉的死亡结果,也确实是由他的行为直接造成的。杨刚存在客观认识上的错误,但其主观上并没有杀死李玉的主观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以不公开形式开庭审理了本案。杨刚对李玉的父母进行了经济赔偿,并真诚认罪悔罪。人民法院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杨刚有期徒刑6 年。
消息传到国外,陈燕是既惊讶又悲伤,她做梦都想不到,短短一年半时间,男友出现如此大的变故。伤心之余,她放弃了回国的打算,留在了国外工作。
案件结束后,拆迁部门经过审查,认定李玉和杨刚签订的《结婚协议书》构成恶意串通,李玉不符合分房条件,依法收回了李玉名下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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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好比是一个套结,把人的心越套越紧,结果把理智闭塞。
李玉想通过假结婚多分一套安置房,杨刚也想借假结婚获利40 万元,这种建立在贪欲基础上的功利婚姻,从开始就注定失败和破裂。而李玉明知杨刚并不爱自己,却又不肯放手,最终两人都无法抽身而退。爱情与婚姻都是神圣的,容不下虚假与功利,最终只是作茧自缚,酿就人生悲剧。
案例的法律点很新颖,杨刚客观上实施了毒死李玉的行为,且李玉的死亡结果,也确实是由杨刚的行为直接造成的。因此,在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判断杨刚的主观故意,即他是否有要杀死李玉的故意,厘清了“因果关系认识错误”这个法律知识点,定罪量刑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这也正是法律思维的精妙和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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