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研究者不再只聚焦于对电子书版权保护的现状及宏观市场表现进行研究,对于版权问题的产生原因及具体表现形态也有了较多的成果。黄仕杰[13]认为,版权利益矛盾是制约电子书发展的瓶颈。电子书在版权管理的对象、涉及的版权类型、版权许可使用等方面,同纸质图书相比有其特殊性;电子书版权保护的关键是平衡产业链条中各主体的利益关系,核心是解决内容资源版权的授权问题。刘静雯[14]从电子书的营销模式着手,探讨了其核心竞争力与内容版权的关系,阐述了授权障碍表象下电子书产业链上各主体利益失衡的本质,并对创新授权策略提出了建议。谭世强、高嵩[15]认为,版权保护意识薄弱、版权权利归属制度与版权保护制度缺失是电子书盗版泛滥的原因,并从技术和法律层面对电子书的保护策略提出建议。张革新[16]认为,电子书产业发展中主要涉及作品数字化使用的许可授权及其许可使用费等著作权问题。电子书经营者可以通过出版企业的转授权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获得使用许可,许可使用费应由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标准。张慧春[17]认为,第三次著作法修改表明专有出版权最终向合同权利回归,应当重新审视电子书版权许可使用合同,明确权责;最重要的是建立起适用于电子书版权许可使用的报酬机制,促进电子书版权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台湾著名出版人陈颖青[18]认为,电子书应该放弃DRM(数字版权管理),原因有二:一是自由的书才是对读者友善的书;二是电子书是数位化的档案,应该善用数位世界的力量,不应该自我封锁。朱榕[19]从电子书的竞争策略出发,阐述了著作权保护与电子书核心竞争力的关系,探讨了授权瑕疵对电子书产业价值链中相关主体权益的影响。通过分析电子书授权障碍原因,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提高保护著作权的自律性、通过多渠道取得权利人的授权、开展电子书出版资质认证工作等。王志刚[20]指出,创作者身份的不确定性、维系手段的相对薄弱、使用者在面对大量信息时存在过度限制和过分滥用的矛盾三方面原因,使得数字出版的版权利益平衡面临挑战。数字出版商将成为重构版权利益平衡的推动主体,原因有二:一是政府管理部门推动刚性有余和弹性不足;二是数字出版商的版权交易市场调节相对灵活而且自觉。汤小辉[21]指出,电子书侵权行为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后果的严重性以及手段的技术性等特征。侵权电子书的最大来源是信息技术时代的数据安全漏洞,而不是个人行为。大数据时代,应加强权利主体的数据安全意识和法律监督,强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审核义务。(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