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出版学研究进展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出版学研究进展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2010年,网络专项行动被命名为“剑网行动”。表1为2010—2014年五年来“剑网行动”的相关数据。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路还很长,需要国家的支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更需要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

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出版学研究进展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盗版时有发生并逐步呈现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的特点[156],不仅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正常秩序,而且直接威胁到相关版权产业的生存和新媒体的发展,加之我国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引入避风港原则,且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第二稿中进一步强化了避风港原则,使得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泛滥。

“安全港规则(即避风港原则)不合理地降低了网络服务商的注意义务,损害了网络服务提供商预防第三方侵权的积极性,使得打击网络盗版成了不可能的任务。”[157]在避风港制度设立之前,一旦发生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无一例外地都承担责任;避风港制度设立后,网络提供商不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表明,避风港原则的弊端也暴露无遗,它使我国网络版权秩序持续恶化[158]。为改变这种情况,一方面需从立法方面入手,如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契机,对避风港原则做出调整;另一方面需从执法方面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2005年,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后整合为工信部)为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2010年,网络专项行动被命名为“剑网行动”。2012年在原有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剑网行动”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针对网络文学音乐、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突出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剑网行动”,希望能够实现五项目标:①探索建立“先授权、后传播”的作品传播秩序,为互联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基础和版权保障;②为网络版权产业和传统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③推动实现权利人和使用人平衡发展、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④推动版权执法制度建设,推动《网络版权执法指导意见》起草出台,提高网络版权执法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⑤进一步熟悉网络侵权盗版特点、提升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能力和水平[159]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指出,“剑网行动”10年来,共查办案件4681起,依法关闭侵权盗版网站2676个,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178台,罚款人民币113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88件[160]。表1为2010—2014年五年来“剑网行动”的相关数据。

表1 2010—2014年“剑网行动”数据一览表(www.daowen.com)

数据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新华网、法制网。

2015年6月10日,“剑网2015”正式启动,这是自2005年以来第十一次网络专项行动。“剑网2015”将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侵权事实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侵权盗版网站,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办[161]

“剑网行动”以来,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起到了遏制的作用,但专项治理工作不应是一种“短平快”的行为,应该“是一次互联网版权长效保护机制的建设过程”[162]。2013年国家版权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了互联网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路还很长,需要国家的支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更需要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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