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需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领导人民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创造了许多宝贵经验,最为突出的是“枫桥经验”。五十多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展现出历久弥新的时代魅力。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必须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在“十四五” 期间,发挥基层桥头堡功能,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树立强基固本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建立健全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向基层放权赋能,制定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把更多行政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权下放到乡镇街道。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职业保障、表彰奖励,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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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www.daowen.com)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五个坚持: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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