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性写作”,是指教师能对作文教学产生积极意义的写作,包括教师的“下水作文”、教学论文写作以及文学创作等多种方式。
“下水作文”,是“教学性写作”的重要内容。叶圣陶先生说:“语文老师教学生作文,要是老师自己经常动动笔,或者作跟学生相同的题目,或者另外写些什么,就能更有效地帮助学生,加快学生的进步。经常动动笔,用比喻的说法说,就是‘下水’。”可见,“下水”写作不单单指与学生同题写作,还指其他“能更有效地帮助学生”写作的写作。
苏立康教授曾指出教师写“下水文”具有三方面价值:“1. 展现教师本人写作时的甘苦、得失,传送给学生写作的‘金针’。2. 教师‘下水文’作为特殊的习作样例,成为不可取代的教学资源。3. 教师主动写作,平等地参与,与学生一起构建起和谐的写作共同体。”这与叶圣陶先生对“下水文”的理解基本一致,但也有不同。叶老更侧重于教师经常写文章可达到“熟练”、“具有敏感”的境界,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改作文和提供帮助;而苏教授更侧重于“下水文”的独特的资源性价值和对构建和谐的写作共同体的意义。苏教授的观点,凸显出“下水文”的课程价值,对我们的教学实践产生了积极的指导意义。
特级教师李卫东,则以他的一则写作案例生动地演绎了“教学性写作”丰富的内涵和课程价值。李老师有次出差途中,坐在火车上,看到落日,听到《橄榄树》的音乐,莫名地感动,不禁忆起童年生活,他随即在笔记本电脑上写起来。列车到站时,他的《开往远方的列车》也基本完成。第二天,他将这篇文章署上笔名“鲁中”,发给学生讨论。并且要求学生给鲁中先生写封信,可以探讨文章写作方面的问题,也可以与鲁中分享自己的童年。收上信以后,李老师发现不少学生写得非常棒,就挑了两位学生的信打印出来,连同《开往远方的列车》(这次署了真名)一并发给学生。学生发现“真相”后,叹佩不已,有学生写:“不知为何,当我重拾起《开往远方的列车》这篇文章时,我感动了。这份感情绝对比我初读它时来得真挚、来得深刻。老师,其实您当初没有必要隐去真名而化用笔名。正是由于了解到这份经历是属于您的童年,才更增添了一份真切的感觉,因为它让我发现了平日课堂里无法发现的您的内心世界。……”李老师也深有感触:“老师要乐于和学生分享、交流。老师的文章会起到其他名家名作无法起到的效果。”
李老师的这则案例可谓“教学性写作”的经典案例,我们由此可以发现“教学性写作”的基本特点。
20世纪70年代美国在写作教学上颇有建树的大学教授叶格雷夫斯说:“写作即自身的暴露——我们英语教师都不得不成为专业上的裸体主义者。”在“教学性写作”中,暴露自己的勇气必不可少。我们要如李老师一样,勇于亮出自己的作品。学生阅读老师的作品总是较阅读名家名作来得亲切,正如李老师的学生所说:“了解到这份经历是属于您的童年,才更增添了一份真切的感觉,因为它让我发现了平日课堂里无法发现的您的内心世界。”因此,我们老师也不必惶恐于作品的青涩。
席慕蓉说:“一个人有热情才会有才情。”我说:“有了老师的写作热情,才会有学生的写作才情。”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师写作的重要意义在于鼓舞、激励。同甘共苦,总比遥控指挥更有感染力。王栋生老师有次和学生同写作文,当堂完成两篇,贴于教室。学生围观、评论,很受触动。当然,我们未必有王老师的浩浩才气,但我们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作品,比如晒晒自己的微博,而这就是对学生写作热情最有力的唤醒。
我们发现,非常出色的语文教师,几乎没有一位不与学生分享自己的作品的。但是,出示作品的动机一定要单纯。如果是为着炫耀而出示,却不能指向学生写作素养的提高,这样的写作不能算是“教学性写作”。有这样一类教师,素喜文学,笔力雄健,偶尔也有文章见诸报刊,但多属自娱,虽然也频频出示给学生,但并不能转化为“教学生产力”,学生习作水平并不见提升。
而李老师作品的出示就具有明确的教学意义:1. 他将自己的文章放在学生写作之前展示,发挥了这篇文章作为诱发学生写作动机的文本价值。2. 学生写作完成后,他还原“真相”,是为了激发学生的趣味,且与学生佳作放在一起以供写作讲评之用,并通过教师写作过程的还原,巧将“金针”相度。因此,老师应有意识地将自身作品纳入教学情境中考虑。
李老师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第一次出示文章时化用笔名,而要求学生给远方作者写信分享自己的童年,这样就消除了学生因知道作者而有可能产生的敬仰心理。如此设计,体现出李老师对学生写作主体的尊重。师生同写童年经历,真正成为“写作共同体”。李老师不仅是此次写作活动的策划者,更是平等参与者。
而我们部分语文教师依凭自己的写作优势,俯瞰学生的写作。因为俯瞰只会带来高度上的差异,所以老师的写作与学生的写作之间,总迸不出平等对接的美丽火花。为此,老师应主动参与到学生的写作中去,以平等写作者的角度,体验写作过程,并给出切实有效的指导。手牵着手,一起走向远方,才是“写作共同体”的魅力所在。
关于“教学性写作”,我想起柏拉图著名的“洞穴喻”:一群囚徒住在洞穴里,他们身体受到束缚,不能走动也不能转头,只能看着穴壁上投射的各种影像。其中有些人能解除桎梏,走出洞穴,看到太阳本身。但这些人不应留恋高处的幸福生活,必须返回洞穴,和囚徒们同吃同住,慢慢说服囚徒,带领他们一同走出洞穴。其实,“教学性写作”正是要求我们的老师,既要能“走出洞穴,看到太阳本身”——拥有深厚的写作素养,并且能经常性写作,又必须“返回洞穴,和囚徒们同吃同住”——教师应蹲下身来,和学生平等交流,赋予自身写作以教学意义。
那么,教师的写作对学生的作文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我们首先应该理性认识教师写作和学生写作的关系。
结构主义认为,世界不是由物组成的,而是由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组成的。写作即系统,系统就是一种关系。一个系统之内,具有共同的心灵密码,畅行无阻;一旦超出系统之外,就会鸡同鸭讲,处处掣肘。教师写作和学生写作就是两套不同的系统,很难兼容。
教师写作属于私人写作,学生写作属于考场作文,两者的关注点和指向性大相径庭,写作目的和阅读受众也截然不同。有一年报刊邀请一线老师参加高考作文写作,绝大多数老师得分一般,一类卷基本上没有。岂止是老师,很多作家一听说要写高考作文,也是头皮发麻,浑身发冷。《北京青年报》曾邀请五位作家在考试当天撰写同题作文,尽管没有限时,较为宽容。经高考资深阅卷专家认真批阅后,竟然有4篇文章不合格。(www.daowen.com)
其实,作家得不了高分,并不难理解。专业写作和考场作文,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比如文贵含蓄,考场作文你岂敢含蓄?非但不能含蓄,还要小心点题的。高考作文命题有一定的限制性和目的性,不可能不设定范围,让考生随意乱写。除了文字表述,还有考察判断力、价值观的内涵在内,每一道高考作文题,都有自己的价值追求,而且越来越“专业化”,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根本无从下笔。更要命的是,高考作文命题的价值追求,重感性、重审美、重抒情,常常陷入一元的、片面的抒情惯性之中,感性抒情式命题长期占据统治地位,一味强调真情实感,忽视了真知灼见,理性命题则被打入冷宫;因而难脱“小我”范畴。而作家写作则是以哲学和人生思辨为主,追求分析、批判、理性和反思,关注社会和人生等重大命题。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两种不同的价值追求,两套不同的系统,很难兼容。
很多时候,我们误以为写作是技术问题,以为解决了写作方法,学到了写作技能,学生就能下笔千言,倚马可待。但事实上,写作技巧只是一个指头的问题,甚至连一个指头都算不上。这些年,我们教授的写作技巧还少吗?为什么一到正式写作之中,独抒性灵的文字,发人深省的言论,启迪智慧的篇章,却累届而不见,学生就只能干巴巴地说一些地球人都知道的废话、套话、假话、空话呢?
道理很简单。作文即生活,素材的累积,是生命记忆的衍生。不管是真实的来自实践的记忆,还是从阅读中,从那些一代代物化的经典中得出的间接生活,都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素材和营养。材料的分析,则是对生活与生命的阐释;用我们自己的生活和生命去解读材料中的生活和生命,这是生活的交叠,也是生命的交融。每一次材料的分析,都是生活的一次丰富,生命的一次重生。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不仅是客观的河流在变,更重要的是主观的人随时在更新。所以,重要的不是材料,不是事实,而是阐释。笔墨的流淌,则是情感与思想的激荡。处于真正的情感之中,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这个时候没有观察者,只有观察。摒弃了一切前见,只有当下,只有存在,如海德格尔所言,存在不断涌现。
一个严肃生活的人,一个理解生命的人,他何须积累材料,何须分析材料,他的生活就是材料,他对生命的理解就是分析。所以,他提笔就写,他的喜怒哀乐,思考忧虑,性情气质……尽在笔端流淌。这样的文字,一定是性情文字;这样的文字,一定色香味俱全,烟火气息浓厚;这样的文字,也必定是有温度有热度有灵魂的文字。因为生命在场,灵魂在场。他写的就是生活,就是生命,他为生命和灵魂而写作。这样的写作,哪里是雕虫小技的技术写作可以比拟的呢?失去了生命的支点和价值底座,学生怎么可能写出真正的生命文字呢?
站在这样的角度之上,思考教师写作和学生写作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现,教师的生活和学生生活尽管很多时候重叠在一起,但是,教师生活就是教师生活,学生生活就是学生生活。两者根本不可相提并论,也不大可能产生多么大的共振和共鸣。
什么是常识呢?常识就是关于生活和生命最基本的认识。人首先要满足生理的需要,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其次是安全的需要,不仅是身体的安全,还有心理的安全,心灵自由发展的安全;再次是归属和爱的需要,人是群体动物,必须生活在一定的类别之中,互相辨认,彼此皈依,才会有归属感,才会有爱与被爱的温暖;最后还有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人在自我肯定中获得生命的价值。
这些需要都必须实现,这是我们生而为人的权利。每个人都一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这就是生活的辩证法。个体需要层次的提升,就是自我的不断完善。生命无非就是一个认识自我、发展自我的过程;而一个人活着,其实就是一种自我成全,并在此基础上成全他人与社会。
当这些生命常识,转化为我们的生命伦理,深入我们的骨髓,成为我们生命中的必需,我们就能趋向于严肃合理的生活。而当我们以当事者的身份参与这个世界,我们必将发现,他人的存在,正是对我们生命伦理合理性的最好检验。我们自身的生命伦理与他人的生命伦理互相验证,互为镜像,并最终互相编织。这时候,我们恍然明白,我不只是代表了人类,我还是这个物种的全部,我代表着整个人类的心智。原来我们每次相遇他人,相遇自然,相遇写作,只是相遇我们自己,是对内在自我的辨认,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照亮。这种照亮,因为具备了共同的伦理,必然掺杂着我们的生命经验与他人的生命经验,融合着不同的生命伦理,我们将因此获得对生命的深入体悟。
这就是写作的常识。但这些常识没有必需的生命历程,是很难认识到位的。这也是老师写作无法真正影响学生写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是不是说教师写作对学生作文没有意义呢?不是。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写作的标杆作用,在于教师写作揭开了文字的奥妙,撕开了写作的神秘面纱,给了学生无穷想象。现实中,很多热爱写作的老师,成为学生崇拜的偶像。这种榜样的力量会给学生极大的激励,并逐渐产生浓厚的写作兴趣。教师带领学生,重新经历自己具体文章整个的写作过程,重新经历自己创作中立意的挣扎,构思的彷徨,选材的纠结,灵感骤然获得的狂喜,还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修改的执着,学生或许就会因此敬畏写作,钟爱写作,用全部的生活和生命的积累去写作。教师如果能够和学生一起真正经历一次写作的全过程,哪怕只有一次,根据全息理论,学生或许就会学会写作了。真正的写作,只需要一次,就相对完整了。教师和学生一起写作,互相评点,或许比所谓示范更有意思。学生在批评老师的过程中,会获得很多启迪,下一次他就有了蠢蠢欲动的超过老师的愿望。这个持久的强烈的愿望,就是写作的兴趣和动力。我有一次和全班同学一起写江苏高考作文题“绿色生活”,一口气写了五种构思,被学生作为靶子批驳得一塌糊涂。但是,后来很多学生说,那一次收获最丰。
学生写作有时候不是写作的能力问题,而是对写作的理解问题。如何帮助学生界定什么是好的文章,什么是优质的写法,特别是辨析当前泥沙俱下的混乱的写作认识,是教师的责任。
比如我们总是告诉学生要贴近生活,关注生活,但关注生活什么,如何贴近生活,又语焉不详。生活是什么?对学生而言,上课、下课,上学、放学,吃喝拉撒,和同学和老师交往,和家人和朋友交流。这些叫不叫生活?应该说这些都是生活,但学生切近生活,关注生活了,却写出很多千人一面无比乏味的流水账,像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因为这里的生活,并不是你所见所闻的一切生活,而应该是被你的心灵所光照的,被你的心灵所同化的,被你的心灵所提纯的,成为你心灵一部分的独特的人生体验和生活体验,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个性的,水灵的,有生命力的,有价值的。我还告诫学生写作不要丢掉自我,应该说这个要求也是有意义的。但并不是一切自我的东西,就是独特的,个性的。因此,必须摒除自我中的共性面,在贴近生活和贴近自我中,找到两者的契合点,精神升华,题材升级,让生命焕发出个性光彩。这样的文章才是好的。而对诸如此类作文理念的理解,如果自己没有写作体验,仅仅根据课程标准根据教材根据教参书,要和学生“讲”清楚是很困难的。我常常利用自己的写作体验让学生认识这些写作理念的内涵,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作文教学的问题,一是很多教师不知道该教什么,一是一部分教师教了不该教的东西。这两者又都与不了解学生的写作困惑和学习需求有关。写作是一项复杂的学习活动和心理活动,没有直接体验和丰富写作经历的人,很难理解这其中的甘苦。我们当然可以通过观察,通过学生的习作了解学生的写作困惑和学习需求,但一个自己没有写作体验和经验的人,这种观察是肤浅的,甚至得出的结论也是偏颇的,而那些具有直接体验和丰富经历的老师则可以和学生心心相印,很容易产生共鸣。
总之,教师写作和学生写作,既无必然关联,又意义重大,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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