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鼓吹一个观点,语文教师不能不写文章。
说这句话,我的底气是不足的,因为我的文章写得实在一般。虽然我曾经大言不惭地在课堂上和一些公开场合说自己几乎写过各种体类的文章:从散文到诗歌,从小说到杂文,从文学创作到领导讲话,从正经论文到随笔小品,从贺信到唁电,从悼词到碑文。当然,都是些拿不出手的东西。或许,这正是语文教师写作的特点,不求专业,不求有特别高的质量,甚至不求具有很高的文学性,但应该各种基本的文体都能写。
但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这一观点,因为这对做一个语文教师实在太重要了。虽不能说不写文章的教师就不是好的语文教师,但可以肯定地说是一个素质不全面的语文教师。
写文章是语文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听说读写,是语文的四种基本能力。四者缺其一,基本素养就有了问题。更重要的是,不敢想象自己不会写文章不肯写文章的语文教师,可以教好学生的作文。一次在某高校和未来的语文教师们表达这样的观点,一位同学认为我的观点过于绝对,并举出一位游泳冠军的教练并不会游泳的例子加以反驳。我相信他的例子是有根据的,但我并不因此改变自己的想法。个别特殊的例子,并不影响一般结论的正确。新课程标准强调语文学习的体验和语文实践,我想不仅对于学生来说是如此,对于老师也是如此。应该说,教师没有直接的写作体验,缺少必要的写作实践,是目前作文教学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www.daowen.com)
写文章,能提升我们本来属于经验型的感受,能澄清我们本来比较模糊的认识,能深化我们关于语文的思考。曾有位非常优秀的语文前辈对我说:“我的课学生很喜欢,学生考试成绩也很好。我为什么要写文章?”他说的是事实,可我告诉他,如果他多写一点关于语文教学的文章,他的课会更好,而且更多的老师会得益于他的教学。现在评职称是需要论文的,于是很多老师为了职称而不得不写文章。参加职称评审,读了一些老师的论文,常常感到心疼。那些文章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拼凑出来的,是挤出来的。读着文章,我都能感受到这些老师在拼凑这些文章时的痛苦。我常喜欢用一个比喻来说明写论文和教学以及教学研究之间的关系。我们和语文,就像一对相爱的恋人,爱情成熟到一定时候,自然会有爱情的结晶——论文的诞生。如果抱着生孩子的目的去恋爱、去结婚,实在是无趣而可悲,那滋味一点不浪漫也一点不美丽。简单地说,写论文,应该是我们和语文相爱的自然结果。它升华了我们对语文的爱,也深化了我们对语文的理解。
当然,我说语文教师要写文章,主要的并不是指写论文,而是指写一点文学类的文章和“下水”作文。文学不是语文的全部,却是语文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个语文教师不能没有一点文学素养,尤其不能没有一点诗意。我和我们班的女同学说,将来嫁人,宁可嫁一个钱不多但有一点诗意的人,千万不可嫁一个钱不少但没有一点诗意的人。俗不可耐,钱再多也没有品位;没有品位,钱越多越没有意思。一个语文教师,没有一点诗意,肯定不是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我还带点偏激地和班上同学说: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写过一首诗,精神世界是残缺的。如果对所有人都这样要求,有点苛求;而对一个语文教师来说,这恐怕是最基本的要求。对于语文教学,我不是一个追求浪漫和浮华的人,近年来我竭力鼓吹的是“本色语文”,但我依然认为一个语文教师是不可缺少诗意的,因为没有诗意的眼光和境界,是无法走进语文的世界的。
对于“下水”作文,一直是见仁见智。我不是简单化地主张教师要和学生同步地“下水”写作,因为教师在许多方面和学生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我提倡教师能够经常写一点文章,尤其是以学生的立场去写作,去体验,去思考。知道其中的甘苦,对于我们探索作文教学的规律,改进作文教学的方法,提高教学的效率,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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