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一种高层级的语文能力,是一种复杂的学习活动。尽管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很肤浅,但它有其自身的规律存在,是必然的。要提高写作能力,必须认识这个规律。但认识写作规律,不是或者主要不是通过老师的讲,甚至也主要不是通过所谓的练达到目的的,而主要依靠写作主体也就是学生自己的体悟。这大概就是作文教学难以见效甚至有些老师不愿意有所作为的原因之一。费了很多神,花了很多时间,未必有用,甚至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写作规律的认识,必须依靠学生自己的体悟,而这也应该是作文教学的基本内容。比如,我们必须让学生认识到写作绝不仅仅是作文课的事,也绝不仅仅是“写作文”的时候的事;我们要努力培养学生非写作状态中的写作意识。一个囿于课堂囿于考场教作文的人,是绝不可能教好写作的;一个囿于课堂学习写作的人,也是绝不可能写好文章的。
可是,不少老师把习作的评判作为作文教学的主要内容。
作文评讲自然是作文教学的一个方面,但作文评讲并不是作文教学的全部,更不等于就是习作的评判。现在不少老师的作文课,就剩下了作文评讲;而作文评讲,主要就是评判学生的习作。或者是开“表彰大会”,或者是开“批斗大会”。有时候是列出优秀习作和问题习作,进行评判;有时候是梳理出优秀习作的成功之处,和问题习作的存在问题,一一举例进行分析,正反对比。而这种评判的尺度,基本是套用高考和中考作文阅卷的标准。
看上去,这样的作文教学把着力点放在了学生的写作上。但却只是关注写作的结果,而不是关注写作的过程,更没有致力于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写作素养的提高。从学习心理学的角度看,这种二元对比的教学方法尽管有它的学习效果,但也有着显著的副作用。总是如此,对很多同学的写作心理会造成伤害。(www.daowen.com)
更为突出的是,有些初三高三的老师,把中考和高考的评分标准作为教学内容。课堂上,会花很多时间,和学生解读中考高考的评分标准,什么一类文要求做到哪几点,二类文要求做到哪几点,三类文要求做到哪几点。然后再对每条要求甚至每一个词语进行深度解读。不能体悟写作规律,没有必要的积累,这样的标准研究得再透彻,也不能把作文写好。就像知道美女的标准,并不能成为美女,就像精通乒乓球的规则,并不能把球打好一样。
新课改之后,又有一种流行的做法,就是把课程标准写作要求作为作文教学的内容,就像阅读教学把课程理念用PPT呈现给学生看一样。课程标准是写给老师看的,是老师教学的依据,不是学生学习的依据,学生是不需要看课程标准的,事实上也不一定看得懂。
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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