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当我们讨论作文教学的基本定位的时候,如果对作文教学的基本规律都有着比较准确的认识和理解,就不应该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之所以有比较大的差异,大多是由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及矛盾造成的。
我们知道,理想的写作素养,应该具有“独立思想和个性觉悟”,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应该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应该具有悲悯精神和人文情怀,具有丰富的精神世界,应该具有良好的想象能力,应该具有一定的文学创作能力,应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等等。但现实的问题是,绝大多数人是不具有甚至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素养的。这既有天赋的因素,又有后天的因素;既有环境的因素,又有教育的因素。而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不单是教育的问题,更不是语文教育的问题,尤其不是语文教师的问题。因此,理想式的中学作文教学定位即使是正确的,即使是完美的,也只能是不能成为现实的“肥皂泡”而已。
从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看,目前的语文教师能够具有以上罗列的良好写作素养的又有多少,又占多大比例?实在不敢乐观。从来不写作的教师,基本不写作的教师,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让这样的教师,去承担理想的中学作文教学的责任,去培养学生理想的写作素养,会是什么结果,大家都很清楚。基础教育的性质,决定了中小学教育都是人的基本素质的教育,都是培养公民的基本素养。那么,从社会需要的实际看,一般的劳动者和建设者,普通的公民,需要什么样的写作素养呢?或许都不会要求达到我们前面罗列的那么全面和那么理想的素养。不用说,我们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高中教育还没有普及,即使西方发达国家恐怕也不会提出这么高的要求。温儒敏先生就说过,“文笔不是作文教学的第一要义。基础教育和高中教育主要让学生学会清楚地表达,做到文从字顺”。可见,他对基础教育的语文写作教学的定位还是清醒而冷静的,“清楚地表达”应该就是一种基本的定位。(www.daowen.com)
当然,我们以为,比较合理的定位是将理想和现实相结合,怀揣理想又立足现实,心中有理想但也不脱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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