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程价值角度看,中学作文教学是公民写作素养的培养。什么叫作公民写作素养呢?即一般公民的日常写作所要求的写作素养。也就是能够达到写作的基本要求,能够做到文从字顺,言之有物,能够掌握常用的表达方式和基本的写作方法,学会常见文体的写作。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首先是由中学教育的性质决定的。中学教育,包括高中教育,仍然是基础教育,它的总体目标都是培养公民的基本素养。语文学科当然是培养学生的语文基本素养,写作也就是培养学生的写作基本素养。其次是由人的基本素质决定的。绝大多数人各方面基本的素养都是普通水平,或者说都比较接近。只有少数人在某一方面具有特别超常的天赋。数学特别好,绘画特别好,音乐特别好,跑步特别好的,都是极少数人,自然写作天赋好的,也是极少数人。再次,也是由班级授课制这样的学校教学方式决定的。班级授课,某种意义上就是工厂化生产。工厂化生产出来的只能是工艺品,而不可能是创作的艺术品。尽管我们从理念上强调教育对个性的培养,但班级授课要实现这一目标是非常困难的,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老师如果能够包容而不扼杀个性就非常不容易了。(www.daowen.com)
最主要的是由写作规律决定的。古人说:诗有别才。其实,文章写得好,都有别才。就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将围棋下到聂卫平那样的境界,不管你怎么勤奋都不行。同样,不管你用什么样神奇的教学方法,都不能培养鲁迅和莫言。我们反复强调几个“基本”,就是强调公民写作素养而不是特长培养,也不是竞赛作文,更不是作家培养。作家是学校培养出来的吗?韩寒是学校培养出来的吗?都不是。谁都知道,作家不是培养出来的,更不是学校教育培养出来的,不用说一般的中学,北大那样的大学也培养不出作家来。竞赛获奖是培养出来的吗?我们说也不是。有些老师班上有两个学生作文得奖了,他就以为是他的功劳;班级上有同学发表文章了,他也以为是他的功劳;班级上有同学出书了,他也以为是他的功劳。说和你有关系,我信。因为你没有因为要考试而扼杀了这些孩子的写作兴趣和天赋。但说是你教出来的,我就不信了。我要问,你女儿获奖了吗?你儿子发表文章出书了吗?我随便指定一个学生给你,你能保证让他获奖吗?你连自己的女儿也不能培养获奖,你自己的儿子也不能发表作品,你就能培养别人获奖。可信吗?
在杭州浙师大活动中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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