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是以妇女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关注3岁以前的小儿、孕期妇女和产后妇女健康,尤其是对处于健康的、非疾病状态的孕产妇和婴儿进行的健康促进服务。促进母婴健康是母婴保健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母婴健康,国家给予法律层面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我国分别于1988年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9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来保障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此外,各地方也分别通过了地方性的母婴保健办法和具体实施措施。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为母婴保健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政策支持,以确保母亲和婴儿的医疗保健服务得以充分实施。
母婴保健的基本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孕期、产后妇女保健工作和儿童保健工作两个部分。母婴保健工作目前采用的是三级预防策略。
一级预防保健又称病因预防,主要针对致病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发生。一级预防保健目前主要依靠改善生活、生产环境,加强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与卫生习惯,预防接种,营养与体育锻炼,婚前、妊娠期检查等来进行病因学的预防。
二级预防保健又称临床前预防,即发病前预防,是指个人、社区、医院等在疾病早期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早期发现疾病、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目的。二级预防保健的主要措施为:通过疾病监测制度、新生儿筛查、定期体检(如子宫颈癌普查等),尽早发现导致孕产妇和儿童身心异常的因素。(www.daowen.com)
三级预防保健又称临床预防,即发病后的治疗,是指个人、社区、医院等对患者采取的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目的是防止疾病恶化,避免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目前,三级预防保健的主要措施为临床有效治疗、家庭护理及心理治疗等。
母婴保健工作有利于推进生殖健康的发展,促进妇女身心健康,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降低胎儿和婴儿的患病率和伤残率、控制性传播疾病、降低其他疾病的发生率。同时,母婴保健工作也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提高中华民族的人口素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关系到后代健康、人民幸福及民族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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