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我国教育部制定并颁布《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艺术领域分为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两个子领域,四方面核心经验目标,共31 条各年龄阶段目标,并对每一核心经验提出了教育建议。具体如下。
(一)感受与欣赏
【教育建议】
1.和幼儿一起感受、发现和欣赏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中美的事物。如:
●让幼儿多接触大自然,感受和欣赏美丽的景色和好听的声音。
●经常带幼儿参观园林、名胜古迹等人文景观,讲讲有关的历史故事、传说,与幼儿一起讨论和交流对美的感受。
2.和幼儿一起发现美的事物的特征,感受和欣赏美。如:
●让幼儿观察常见动植物以及其他物体,引导幼儿用自己的语言、动作等描述它们美的方面,如颜色、形状、形态等。
●让幼儿倾听和分辨各种声响,引导幼儿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对音色、强弱、快慢的感受。
●支持幼儿收集生活和自然中喜欢的物品,并和他们一起欣赏。
表2-22-2 目标2 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
【教育建议】
1.创造条件让幼儿接触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如:
●经常让幼儿接触适宜的、各种形式的音乐作品,丰富幼儿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
●和幼儿一起用图画、手工制品等装饰和美化环境。
●利用传统节日和民间庆典的机会,带幼儿观看或共同参与传统民间艺术和地方民俗文化活动,如皮影戏、剪纸和捏面人等。
●有条件的情况下,带幼儿去剧院、美术馆、博物馆等欣赏文艺表演和艺术作品。
2.尊重幼儿的兴趣和独特感受,理解他们欣赏时的行为。如:
●理解和尊重幼儿在欣赏艺术作品时的手舞足蹈、即兴模仿等行为。
●当幼儿主动介绍自己看过的或喜爱的舞蹈、戏曲、绘画或工艺品时,要耐心倾听并给予积极回应和鼓励。(www.daowen.com)
(二)表现与创造
表2-22-3 目标1 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
【教育建议】
1.创造机会和条件,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
●提供丰富的便于幼儿取放的材料、工具或物品,支持幼儿进行自主绘画、手工、唱歌、表演等艺术活动。
●经常和幼儿一起唱歌、表演、绘画、制作,共同分享艺术活动的乐趣。
2.营造安全的心理氛围,让幼儿敢于并乐于表达表现。如:
●欣赏和回应幼儿的哼哼唱唱、模仿表演等自发的艺术活动,赞赏他独特的表现方式。
●在幼儿自主表达创作过程中,不做过多干预或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幼儿,在幼儿需要时再给予具体的帮助。
●了解并倾听幼儿艺术表现的想法或感受,领会并尊重幼儿的创作意图,不简单用“像不像”“好不好”等成人标准来评价。
●展示幼儿的作品,鼓励幼儿用自己的作品或艺术品布置环境。
表2-22-4 目标2 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
【教育建议】
尊重幼儿自发的表现和创造,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如:
●鼓励幼儿在生活中仔细观察、体验,为艺术活动积累经验与素材。如观察不同树种的形态、色彩等。
●提供丰富的材料,如图书、照片、绘画或音乐作品等,让幼儿自主选择,用适宜自己表现的方式去模仿或创作,成人不做过多要求。
●根据幼儿的生活经验,与幼儿共同确定艺术表达表现的主题,引导幼儿围绕主题展开想象,进行艺术表达。
●肯定幼儿作品的优点,用表达自己感受的方式引导其提高。如“你的画用了这么多红颜色,就像过年一样喜庆”“你扮演的大灰狼声音真像,要是表情再凶一点就更好了”等。
华爱华教授在对《指南》的解读中指出:《指南》以幼儿对艺术的积极态度即艺术兴趣,和幼儿艺术能力即审美感受能力与表现和创造能力两个方面的发展为目标。“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这四个目标相辅相成,尤其强调幼儿艺术兴趣的养成。因为积极的艺术学习态度是开展艺术活动的内在动力,是艺术感受能力与表现能力的前提,而艺术感受能力和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的提高又进一步加强了幼儿对艺术的兴趣。目标中连用了三个“喜欢”词语进行表述,明确了对幼儿艺术兴趣培养的重要性。而现实误区是重技能,轻感受;重技能,轻表现。一日复一日的绘画技能训练,使得幼儿丧失了艺术兴趣。
《指南》艺术领域从感受与欣赏、表现与创造两个方面,强调让幼儿学会发现和感受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让幼儿欣赏多种艺术形式和作品,萌发对美的感受和体验;鼓励和支持幼儿自发的艺术表现和创造,培养初步的艺术表现能力与创造能力。在教育建议方面,着重强调要在日常生活中萌发幼儿对美的感受和体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的艺术想象、表现和创造,不用成人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不追求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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