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美性
幼儿艺术教育强调的是艺术的审美本质。3~6 岁幼儿审美能力的发展,是开展艺术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据。在艺术教育活动中,应把握幼儿的审美特点,以审美感知的培养、审美情感的激发为出发点,遵循将审美的特殊性贯穿于感受、表现和创造等活动形式之中。为了实现艺术教育的审美特点,教师应为幼儿选择富有审美趣味和意境的艺术作品和材料;在设计艺术活动时,应注意从艺术本身的审美特点出发,使内容、形式和方法相适应,唤起幼儿的审美情感和体验;同时,应营造良好的审美环境。
(二)游戏性
游戏是由幼儿的内在需要引发的愉快活动,对幼儿的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幼儿的游戏与艺术活动是统一、未分化和融为一体的,幼儿的游戏中包括了艺术的萌芽。可以说,幼儿的艺术是从幼儿的游戏里直接发展而来的。例如:一个孩子最初可能是因为生气而跺脚,但过了一会,他对自己的跺脚行为发生了兴趣,觉得好玩,于是重复这个动作,并修改它们,动作变得越来越自由和优美,渐渐转变为如舞蹈一般的音乐活动;幼儿在玩泥巴的最初阶段,只是用手感受着泥巴的自然属性,慢慢地开始拍打、抓揉,在不断的探索中偶然出现了造型,并逐步改进,最终形成了泥塑作品。这些自发的艺术活动给幼儿带来了极大的愉悦,形成了积极的艺术态度。在艺术兴趣的驱动下,幼儿主动投入到艺术活动之中。正因为游戏性使艺术活动最接近幼儿的天性,最易引发和维持生动活泼的学习气氛,所以教师应该努力将游戏和玩耍的成分自然地渗透在整个艺术教育情境之中,从而使幼儿能自觉自愿地、快乐而且不知疲倦地投身于艺术学习之中。(www.daowen.com)
(三)整合性
幼儿艺术教育的整合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早期幼儿的经验是一个尚未分化的整体。霍斯曼在《艺术与学校》一书中指出:一个不需要增加学习时间、教师数量和设备,却能扩充艺术课程的方法,就是使整个艺术教育课程一体化。就像语言教学能把听、说、读、写综合起来一样,艺术教学也可以把视觉艺术、听觉艺术和触觉艺术等融为一体。[4]
幼儿艺术教育的整合性有两层含义,即艺术领域内的整合、艺术与其他领域活动的整合。艺术领域内的整合指的是幼儿艺术教育中艺术领域内各分支学科(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等)间的整合。艺术与其他领域活动的整合指的是艺术与幼儿园其他领域教育建立联系,以促成幼儿人格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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