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的基本形式要素
音乐的形式美指的是音乐四要素(音高、音强、音值、音色)所表现出来的音响美,以及曲式结构的重复、变化所造成的矛盾、冲突和有机统一的美。音乐的形式要素很多,其中与音乐审美特征联系最为紧密的有节奏、旋律、音色、力度、曲式等几个基本的音乐形式要素。
1.节奏
音乐的节奏是指在音乐中将时值长短和声音强弱不同的音组合在一起,音乐的节奏常被誉为音乐的“骨架”。节奏包括节拍、速度等要素,强弱、快慢、松紧是节奏的决定因素。音乐节奏的快慢可表现出不同的情感,通常快的节奏令人快乐、激动、兴奋,慢的节奏使人情绪稳定。如表现进展、激动的心情,音符时值要短,音与音之间的连接就要紧凑;而表现沉思、抒情、忧伤等情绪时,音符的时值就要长些,音与音之间的连接就要更加松弛。人对节奏的感受具有对称感,即把节奏信号归纳为对称的模式,在时程分割上是均匀对称的,如人行走时双脚交替落地以及呼吸时发“强—弱”交替的响声,这种听觉中枢的节奏对称感属于下意识的行为。在音乐中,人们有时觉得二拍子的进行曲“一强一弱”有规律地推动前进,三拍子的圆舞曲“一强两弱”有种悠扬摇荡的感觉等,这就是音乐节拍传递出来的不同感受。
2.旋律
旋律也被称为曲调,指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若干乐音的有组织、有节奏的和谐运动。构成旋律有两个基本要素,即旋律线和节奏。在连续的曲调进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种直线的或曲线的进行,这些进行类似画面中线条的伸展或起伏,故称为旋律线。旋律线可以表达音乐的情感,影响欣赏者在音乐体验中的情绪状态。如上行的旋律线暗示着紧张、激动,下行的旋律线则暗示着松弛,如果旋律线趋近平缓,则会产生宁静的气氛。观察旋律线注意从整体出发,并要结合其他音乐要素综合考虑。
3.音色
音色是指乐器或嗓音的音质。音色有着特别的表现力,是音乐中极为吸引人,并能直接触动人类感官的重要表现手段。每一种音色都有着特殊的意味,人声中的女高音嘹亮柔美,男高音挺拔高亢,女中音浑厚温暖,男中、男低音庄重坚定,童声则清脆悦耳。乐器的音色种类更为丰富,小提琴抒情歌唱,大提琴深沉醇厚,双簧管优美甘甜,小号高昂嘹亮,长笛柔和流畅等。每件乐器都有自己独特、丰富的音色,其演奏常常使听者与某种情感信号相联系。作曲家常常通过音色的对比塑造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在音乐童话《彼得与狼》中,作者运用各种乐器的特殊音色和性格化旋律的对比,成功地塑造出小鸟、小鸭、猫、大灰狼、老爷爷、彼得等艺术形象,使幼儿易于感知。
4.力度
力度是指音乐的强弱程度。力度的变化对音乐形象的塑造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力度强的音乐往往反映情绪的高涨、激动,容易使人兴奋、愉悦,弱的力度往往刻画情绪的低沉、深沉,力度轻柔的则易让人安静,而渐强、渐弱、突强、突弱等力度变化,不仅容易引人注意,更能表现音乐中的形象变化。如力度渐强,造成距离越来越近的恐惧感;力度渐弱,则意味着距离越来越远,有一种距离感。法国作曲家圣·桑的组曲《动物狂欢节》中的《引子与狮王进行曲》,运用了力度变化,两架钢琴从弱到强的和弦演奏,是百兽之王的威武先导,成功描绘了狮王由远及近的情境,给欣赏者十分直观、生动的感觉体验。[1]
5.曲式
曲式是指乐曲与歌曲的基本结构形式。曲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各种段落,根据这些段落形成的规律性,而找出具有共性的格式便是曲式。曲式有很多种,正如大的宫殿有大的结构,小的屋舍有小的形式一样。下面就介绍几种幼儿园音乐教育中常见的曲式结构。
一部曲式:是完整的曲式中规模最小的结构。可以有一个乐句、两个乐句、三个及三个以上乐句组成。一般有比较明显的终止式,能够表达一个完整或相对完整的乐思。
单二部曲式:包括两个部分,每个部分都由一个乐段组成。在一般情况下,两个部分的音乐材料上有对比并有着一定的联系,如用图示表示为:AB。
单三部曲式:由三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基本上都是一个乐段。单三部曲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又再现的单三部曲式,即第三部分是第一部分的重复或变化重复,用图示表示为:ABA;第二种是没有再现的单三部曲式,即第三部分不重复第一部分,用图示表示为:ABC。(www.daowen.com)
循环曲式: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段落组成的乐曲中,主题反复两次或两次以上,中间插入其他部分,用图示表示为:ABAB……。
回旋曲式:由在曲式中占有首要意义的主部和各个不同的插部交替出现而构成。主部至少在乐曲中出现三次,插部至少有两个。因此,回旋曲式至少必须具有五个部分。如:A(主部)B(第一插部)A(主部)C(第二插部)A(主部)…… A(主部)。
变奏曲式:由基本主题的初步陈述及其若干次变化重复或展开所构成的曲式。如:A(主题)A'(第一变奏)A"(第二变奏)A‴(第三变奏)……
(二)美术的基本形式要素[2]
美术的基本形式要素主要包括:造型、色彩、构图。
1.造型
造型是美术作品的最基本元素。造型的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来理解。广义指一切艺术形象的塑造;狭义指美术创作中对物体外部形象特征的把握与刻画,主要体现在绘画、雕塑、建筑艺术、工艺美术等艺术种类中。
艺术造型的基本要素来自生活,但不是对生活的复制。就造型的表现形式而言,可分为具象造型和抽象造型两种形式。具象造型又可分为写实造型和变形造型:写实造型指忠实客观地描绘事物真实面目的造型,客观物象基本上按照我们日常所见的样子被反映出来;变形造型则是运用夸张、省略等方法,表现人对事物的主观认识和情感。尽管变形造型反映的对象与我们日常所见不同,但我们仍可以认出它们是处于“似与不似之间”的艺术形式。
2.色彩
色彩是美术作品中情感的语言要素。在绘画造型艺术中,凡是以色彩为重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品,都必须通过色彩配置,形成一定的对比,以引起观赏者的注意;同时又必须通过作者的艺术处理,使这种对比达到调和,从而产生较好的艺术效果。对比的方式有许多种,最基本的对比可以从色彩的三要素中的任何一方单独形成,如红与绿、橙与蓝等色相的对比;黄与青黄、浅绿与深绿的明度对比;鲜蓝与灰蓝、鲜黄与灰黄的纯度对比。这些艺术处理也可以从三方面综合形成,如鲜艳的柠檬黄与橄榄绿布置,就同时兼具有色相、明度和纯度的对比。另一种对比是冷暖的对比:如红、橙、黄色因使人联想到温暖,一般称之为暖色;绿、青、紫能使人联想到凉爽和寒冷,故称之为冷色。红与绿、橙与青、黄与紫又称互补色,它们的并置可产生强烈的对比。色调在一幅画中起着色彩支配作用,它在表现作品主题和意境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3.构图
构图是美术创作不可或缺的要素,是指创作者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对自己要表现的形象进行组织安排,形成形象部分与整体之间,形象之间的特定的结构、形式。或者说,构图是艺术的形式和结构,包含全部造型因素与手段的总和。
进行美术作品构图可以分为两个步骤。首先,要确定构图的形式线和基本线,如分割画面的线条、表现画面形象主体组合的基本形状。这些形式线和基本线成为构图的主要构成形式因素。其次,要探求构图所运用的形式美法则,如对称、重复、对比、比例、节奏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