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2001 年颁布的《纲要》中,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科学领域的总目标,其内容如下: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3.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能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到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5.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上述五条目标中,第1 条和第5 条是关于科学情感和态度方面的目标,第2 条和第3 条是科学方法和技能方面的目标,第4 条是数学教育的目标。
(一)科学情感和态度方面的目标
科学情感和态度目标是幼儿科学教育的重要目标,培养幼儿对科学、对自然的积极情感和态度,将影响其一生。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这是科学领域的第1 条目标。好奇心是幼儿认识事物的原动力、内驱力,幼儿天生就具有好奇心,他们喜欢提问,喜欢接触一切新奇的事物。但是幼儿的好奇心是自发的好奇心,而且需要后天社会环境的强化,才会保留下来,进而发展成为对科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反之,幼儿的好奇心就会慢慢地被磨灭。所以,保护和发展幼儿的好奇心,激发其求知欲是幼儿科学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任务。
和好奇心相联系的是幼儿对科学的兴趣。兴趣是科学探索和学习的强大动力。幼儿最初的科学兴趣就是对新奇事物的好奇,但这种好奇是表面的、不稳定的、容易波动的。随着幼儿在科学活动中得到满足,他们的科学兴趣也逐渐变成内在的、稳定的、持久的倾向。在科学教育中培养幼儿科学兴趣的目标,就是使幼儿对事物外在的、表面的兴趣,发展成为对科学活动过程的理智兴趣。
2.爱护动植物,关心周围环境,亲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资源,有初步的环保意识
这是科学领域目标中的第5 条,在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在世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提出这一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科学教育不仅要让幼儿形成对自然界的探究兴趣,还要萌发幼儿对自然的责任感,让幼儿从小就关爱生命,尊重自然,引导幼儿发现自然的美,学会欣赏自然的美,培养幼儿真、善、美的完整个性。
(二)科学方法和技能方面的目标
1.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
在幼儿科学教育中,科学方法的掌握比单纯知识的获得更为重要。只有掌握了科学方法,他们才可能运用这些方法去寻找尚未知晓的知识,探求各种问题的答案,才能真正成为自主、主动的科学探索者。
《纲要》“科学”领域目标第2 条强调幼儿“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正体现了科学方法方面的目标。《纲要》揭示了科学方法的实质在于探究问题。而幼儿科学探究的实质就是通过他们的各种感官、动手操作和动脑思考,来寻求问题的答案。(www.daowen.com)
(1)观察
“能运用各种感官”指的就是运用感觉器官对周围的事物进行观察。感觉器官是幼儿吸收外界信息的重要通路,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感知活动,是幼儿认识周围世界的基础。在幼儿观察的过程中,幼儿获取了各方面的信息,极大地丰富了幼儿的科学经验,为幼儿的初级科学概念的形成、思维的发展作了准备。
(2)动手操作
“能运用各种感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其中的“动手”指的就是动手操作。在幼儿的科学教育活动中,无论是科学发现活动,还是科技制作活动,都离不开幼儿的动手操作。所以这里所说的动手操作有两种类型:实验操作和技术操作。
实验操作是指在科学活动中,以行动、操作或其他方式验证其发现、推论或预测是否正确的过程和方法。技术操作则是指在科技制作活动中,运用工具或材料,对客观对象或材料进行操作加工或制作新产品的过程。
(3)动脑思考
“能运用各种器官,动手动脑,探究问题”,其中的“动脑”指的就是动脑思考解决问题。思考泛指幼儿的思维活动,它贯穿于幼儿学习科学的过程中。作为科学方法之一的思考,指的是幼儿获取科学知识所必需的思维加工技能。幼儿的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他们虽然还不能进行完全的逻辑思维,但可以在具体形象和表象基础上思考事物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甚至进行某种程度的推理。
2.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纲要》“科学”领域目标第3 条是“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表达作为一种技能,在科学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信息交流手段。在科学教育中,不仅要让幼儿学习科学,还要让幼儿学习将自己科学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表达与交流。通过探究操作,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感受、体验和发现,或者有一些处于半意识状态的东西,通过思考和适当的方式表达形成想法,通过交流梳理头脑中的信息,明晰所发现的事物特征和关系,以及自己的探究过程。幼儿通过表达和交换信息,使感知周围世界的第一印象在头脑中形成的表象,又转换为语言或其他方式表达出来。这里适当的方式包括学习用准确有效的语言及适当的表征方式(动作、表情、手势、体态)进行表达、交流(做法、想法、发现、情绪),学习运用各种手段记录与展示自己的科学活动结果等。
(三)科学知识方面的目标
虽然在《纲要》中并没有非常明确地提出知识方面的目标,但是作为科学教育的必然结果,知识经验的获得已经蕴含在科学领域的其他目标中。例如,在《纲要》“科学”领域第3 条指出“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这里所说的结果,即应该包括知识的结果。又如在《指南》“科学探究”中的目标3 提出“在探究中认识周围事物与现象”。所以关键不是给不给知识的问题,而是给幼儿什么样的知识和怎么给的问题。
1.获取广泛的科学经验
所谓的经验,是与具体的事物和现象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具体的事物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经验是指幼儿在科学探索活动中,通过他们的亲自操作,以自身的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周围世界,所获取的具体事实和第一手的经验,这些经验因其是有关自然事物与现象的,因此就命名为科学经验。幼儿的科学经验包括幼儿对事物形状特征的认识,对科学现象的理解。幼儿通过不断地与周围环境接触,在他们的脑中就储存了丰富的信息,留下了生动的表象。这些有关周围世界的信息和表象,就是幼儿获取的初始科学经验。
幼儿的初始经验是幼儿学习科学的基础,也是他们今后学习抽象的科学概念、科学定义的最初入门。通过回忆、联系已有经验,可以加深对科学概念、科学定义的理解,因此,科学经验为今后幼儿学习抽象符号和系统的科学知识作好了准备。
2.在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初级科学概念
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抽象认识,是对具体事物概括的结果。初级的科学概念是指幼儿在获得感性经验的基础上,对同类事物外在的、明显的共同特征的概括,是一种概括化的表象。它既区别于具体的经验,也区别于真正的抽象概念。幼儿对任何事物抽象的认识,都是建立在对具体事物的概括的基础上的。幼儿已形成初级的科学概念,能把他们已获得的具体、丰富的,但又是片断、孤立的科学经验归纳、概括,并以简化的方式把具体的信息转化为概念性的认知结构,储存在大脑中,因而容易保持和记忆。同时,形成初级的科学概念可以增加幼儿所学知识的适用性和迁移价值,并促进幼儿智力的发展,特别是有利于幼儿的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
要全面把握幼儿科学教育的目标关系,这三个目标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完整整体,而且相互依赖,不能截然分开,任何一方面都不可或缺。科学经验、概念是科学学习的载体,离开了科学知识而学习,科学探究也就成为不可能;科学情感态度是科学学习的动力系统,它推动着幼儿积极学习;而科学方法则是探究活动中的核心,也是幼儿终身学习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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