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行为是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对他人或某一事件表现出来的态度、言语和行为反应。社会性行为根据其动机和目的,可以分为亲社会行为和反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对他人有益或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行为,如帮助、分享、合作、谦让等。而反社会行为(问题行为)则是指违法行为或为社会所不接受的行为,在幼儿中体现为打人、骂人、破坏物品等。
(一)亲社会行为
幼儿亲社会行为主要表现在助人、分享、合作、安慰与保护、谦让等方面。王美芳、庞维国对幼儿在幼儿园的亲社会行为进行了观察研究,结果表明:幼儿亲社会行为主要指向同伴,极少数指向教师;幼儿的亲社会行为指向同性伙伴和异性伙伴的次数存在年龄差异,小班幼儿指向同性、异性同伴的次数接近,而中班和大班幼儿的亲社会行为指向同性伙伴的次数不断增多,指向异性伙伴的次数不断减少;在幼儿的亲社会行为中,合作行为最为常见,其次为分享行为和助人行为,安慰行为和公德行为较少发生。
1.助人行为
助人就是对有困难者或急需帮助者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有的学者认为幼儿由于受自我中心倾向的影响基本上没有利他观念和利他行为,从而也就否定了幼儿助人行为的存在。但有的学者通过实验证明幼儿存在助人行为,只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如,斯陶布认为,幼儿助人行为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的,是否有他人在场对幼儿的助人行为的发生有重要影响。单独在场时,只有31.8%的幼儿表现出助人行为,而两人在场时,则上升为61.8%。这是因为另一名幼儿在场,可以增加相互沟通,从而减少由特定情境引起的紧张与恐惧,解除抑制,表现出较多的助人行为。同时,研究发现,5~8 岁期间幼儿的助人行为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的,而9~12 岁期间的助人行为则是呈下降趋势。斯陶布认为,助人行为下降的原因之一是年龄较大的幼儿更担心由于率先采取行动,而受到指责。研究还表明,与成人良好的情感联系以及成人的榜样行为会增加幼儿的助人行为,而且,成人的榜样行为可以增加幼儿对于规范和正确行为的认知理解。[3]
2.分享行为
分享是亲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是指幼儿在有他人存在的场合能将物品公正地共同享用。分享可以是物质,如食品、玩具、图书等,也可以是情感。情感的分享总是和人联系在一起,如老师、父母等。分享不只存在于幼儿之间,幼儿与成人之间也可产生分享。
有关研究表明,3~6 岁的幼儿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享行为,但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程度有时也会有不同。如有的是完全自愿的,有的是在启发下发生的。如在食物分享中,有的幼儿能主动分享,有的犹豫不决。幼儿分享食品和分享玩具的行为不同,多数幼儿在分享玩具的行为中,独占的较少;在分享食品的行为中,不易与其他幼儿分享。
3.合作行为
合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活动、协同实现活动目标的行为。合作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技能。合作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基本的互动形式,一直是个体社会化研究的重要领域。
关于幼儿合作的研究指出,在幼儿出生后的第二年合作行为开始发生并迅速发展。而研究也表明幼儿合作行为是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增加的。海(Hay,1979)研究了幼儿与父母的合作游戏,发现12个月的幼儿很少表现出合作性游戏,而绝大多数18~24 个月的幼儿产生了合作性游戏,并且在这个年龄阶段,幼儿合作性游戏发生的频率也迅速增加。还有研究发现,18~24 个月的幼儿比年幼的幼儿进行了更多的与同伴和成人交往的游戏。24 个月的幼儿在与同龄伙伴交往过程中,他们与同龄伙伴之间能够相互协调行为以达到共同的目标,而18 个月的幼儿还比较困难;24 个月以后幼儿能更有效地进行社会性交往,更经常地进行合作游戏。我国学者的研究也发现在幼儿的亲社会行为中,合作行为最为常见,同伴对幼儿的合作行为多作出积极反应。
所以,幼儿早期的合作行为的发展同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社会认知能力和自我概念有密切的关系,并且是相互影响的(Kate,Bonnie,1989)。
4.安慰与保护行为
幼儿早期就会对他人悲伤情感作出不同反应,并逐步发展出复杂的亲社会性干预意图与行为。年幼幼儿不仅有能力区分他人的需要和利益而对他人进行分享和帮助,而且还可以对周围其他人的情感性悲伤以亲社会的方式进行反应,这些亲社会性干预也随着年龄的增长变得越来越复杂。如一个69 周的幼儿把她的瓶子递给疲劳的母亲,然后躺在母亲的身边,轻拍她。而一个104 周大的幼儿对于他正在哭闹的小妹妹会说:“小妹妹哭了,我来哄哄吧,让我抱抱她……她还哭,妈妈你最好来照看下。”当然,这个时期的幼儿,其亲社会互动并不总是适当的,如幼儿把瓶子递给一个疲劳的母亲,或安慰一个因剥洋葱而流泪的母亲等,但他们的行为中明显地包含有真正关心他人的成分。[4]
(二)问题行为
幼儿的问题行为指妨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良好品德的形成,给家庭、幼儿园乃至社会带来麻烦的行为。它具有一定的经常性和扰乱性,同该年龄阶段幼儿的正常行为表现差距较大。
1.问题行为的一般表现
(1)行为不足:指人们所期望的行为很少发生或从不发生。如平时很少讲话或不愿和同伴接触、交往,不会自己吃饭和穿衣服等,都是行为不足的表现。
(2)行为过度:指某一类行为发生次数太多或持续时间过长,反应过于强烈。如上课时经常思想不集中,做小动作,随便走动;常为一点小事就大喊大叫,吵闹不休。
(3)不适当行为:指期望的行为在不适宜的情景中产生,但在适宜的条件下却不发生。如将玩具放在垃圾堆里;或在悲伤时大笑,在欢乐时大哭等。
2.幼儿常见社会性问题行为的表现(www.daowen.com)
(1)违规
在幼儿的社会化过程中,违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因为幼儿生活经验比较缺乏,还未形成稳定的规则意识,其遵守规则的行为也未能很好地表现出来。同时,他们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有时候也可能出现无意违反社会规则的现象。
(2)自私
自私是幼儿常见的问题行为。幼儿思维的自我中心特点,使他们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意识不到别人的感受,常常不愿与他人分享,从而经常表现出自私或无理行为。自私的幼儿除了具有“食物不肯给别人吃”“玩具或学习用品不愿借给别人用”的最直接特点外,还具有如下主要特征:占有欲强,不仅极力保护自己的物品,还常抢夺、拿走不属于自己的物品;缺乏同情心和集体意识;不善交际,不太合群,孤僻、多疑等。
这种行为特点是孩子发展中的一个自然阶段,它和成人的自私是不一样的。当幼儿理解他人观点的智力得到发展以后,他们的社会性发展也会提高。
(3)说谎
孩子说谎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他人的影响。如,邻居来借东西父母说没有。教师对幼儿说的话不兑现,父母和教师是幼儿心目中的权威人物,如果在孩子面前说谎,就会使孩子产生“说谎不为错”的错觉。
②幼儿自身心理发展的特点。由于年龄小,幼儿经常把想象和现实混淆起来,把想象的东西当作现实中已经发生的事进行描述。
③害怕指责批评、逃避惩罚。如,游戏活动中,有两个幼儿不小心把“听诊器”扯断了,老师询问时,两个幼儿都不肯承认,还说是对方扯坏的。
(4)偷拿
偷拿行为的背后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①强烈的占有欲。有些孩子对某一物品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望,但是通过正当的手段满足不了这种强烈的心理需要。比如,看到别人有令人羡慕的新玩具或其他物品,自己想向别人索取遭到拒绝,家长也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于是就采取了这种令人不能接受的手段,以达到心理的满足。
②缺乏关注。有的孩子由于平时缺乏别人的关注和感情,为了取得别人的注意,便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以此向其他人炫耀、吹嘘,或送给别人,以换取感情或注意。
③自制力差。四五岁的孩子之所以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归为己有,是因为他们还不懂得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还不懂得别人的东西未经许可不能随便拿的道理。即使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这样做是不对的,但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
④成人教育不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放任自流。有些父母把孩子拿别人的东西看作是小孩还不懂事,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等将来长大了以后自然会好的。二是管教过严。有些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发生了偷拿东西的行为,就大动肝火,责备、羞辱、体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反而使孩子有意通过偷窃来发泄内心的不满。
(5)攻击性行为
攻击性行为因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根据攻击性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直接身体攻击、直接言语攻击和间接攻击;根据攻击性行为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敌意性攻击和工具性攻击;根据攻击性行为的功能不同,可以分为反应性攻击和主动性攻击。
研究表明,幼儿与同伴之间的社会性冲突至少在幼儿出生后的第二年就开始了。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之间的冲突行为呈下降趋势,到2岁半,幼儿与同伴间的冲突性交往只有最初的20%。美国著名学者威拉德·W ·哈特普通过研究发现:在整个学前期幼儿的工具性侵犯呈减少趋势,敌意性、报复性侵犯呈增多趋势。李俊的调查表明幼儿园幼儿中发生频率较高的攻击性行为有:争抢玩具、争游戏角色、无意攻击、报复性攻击、为吸引老师的注意而进行的攻击。
另外,一些研究人员以言语攻击和身体攻击作为区分标准研究幼儿攻击形式的变化,发现2~4 岁幼儿攻击形式发展的总的倾向是:身体攻击逐渐减少,言语攻击相对增多,到3 岁止,幼儿的踢、踩、打等身体攻击逐渐增多。3 岁以后,身体攻击的频率降低,言语攻击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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