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实践中,教师更多的是制定具体情境下的教育活动目标。一般来说,制定具体教育活动目标的要求如下。
(一)目标内容要全面
每一个教育活动的目标原则上都应包括情感态度目标、认知目标、动作技能目标三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根据具体活动,目标会有所侧重,如有的教育活动具有强烈的情感态度倾向,就可以突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另外,三维结构目标就如同立方体的长、宽、高三个维度,是一个事物的三个方面,而不是独立的三个目标。有的是潜在的、隐性的,每一个目标也未必只含一个维度的内容。
(二)目标难度要适宜
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本班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及认识规律,要求不能太高,否则易流于形式;也不能太低,对幼儿发展没有促进作用。例如:大班活动目标是学习准确使用“谢谢”“你好”“再见”等礼貌用语,目标的要求过于简单。小班活动目标是了解有关台湾的基本知识,了解台湾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标的要求难度过高。
(三)目标主体要统一
为了使教师对教育活动的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幼儿的“学”上,放在幼儿的“发展”上,活动目标应尽量从幼儿学习的角度出发,如“初步了解自己是班里的一员”要比“让幼儿初步了解自己是班里的一员”更尊重“幼儿是学习的主人”这一理念。在同一活动,目标的行为主体要保持一致。
(四)目标要重点突出、表述明确、有可操作性
教育活动目标是以具体明确的表述方式说明幼儿完成学习任务以后要达到的“目的地”,有较强的针对性。活动中应对于幼儿基本的认知、基本的技能,培养幼儿的哪一种情感都要有较明确的说明,如果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且可测性和可比性很差,教育活动目标就失去了它的指导作用。
例:某教师为小班科学活动“有趣的围巾”设计的活动目标。(www.daowen.com)
设计一:
1.认识各种各样的围巾。
2.了解围巾的用途。
3.探索围巾的多种玩法。
设计二:
1.认识围巾的形状、颜色、花纹、质地等外形特征。
2.探索围巾不同的系法。
3.感受围巾的保暖性和装饰性。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设计二的目标更为明确具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透过目标就可以设想活动的过程,很容易检测活动目标的达成情况,对幼儿来说,可以获得比较具体清晰的认识,将平时零散的经验有效地提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