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重疾新定义和发生率修订对保险产品的影响

重疾新定义和发生率修订对保险产品的影响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疾新定义和新发生率的颁布,无疑是重疾险开发的新契机。一方面,由于甲状腺癌从严重恶性肿瘤中被拿掉,显著降低了新重疾的发生率,但新的轻症发生率远高于之前的市场报价。当前,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特别是网销产品的价格已经非常激进,据悉不少公司在用80%的老重疾表定价,而这个比例已经比新表的行业发生率低。

重疾新定义和发生率修订对保险产品的影响

自2007年首次推出重疾标准定义以来,消费者对重疾保险的认识程度有了显著的提升,消费者的权益也得到有效的保障。新定义的颁布主要基于两个考虑:第一,随着医学临床诊断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一些定义和现行的临床诊断以及医疗技术判断存在差异,为了更好地与现行的实践相结合,需要将以前重疾保险中的规范定义统一进行完善和修订,更好地平衡保险市场中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第二,如今市场变化迅速,保险市场上已经出现的重疾险中,保障的重症平均已经达到100多种,轻症平均40种,因此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的要求,2020版《规范》将“25种重疾”扩展至“28种重疾+3种轻症”。但我们认为现在的28种标准定义还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当前仅推出28种疾病一方面是由于其他疾病定义的烦琐程度[7],另一方面是为了配合新的重疾表,对于超出28种定义的疾病发病率的经验数据太少,不能合理制定行业发病率表。

虽然早在2007年标准重疾的定义就已经发布,但是行业经验表却仍然缺席。直到2013年,中国精算师协会在原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行业首次编制了《中国人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为行业重疾的发展打造了良好的数据基础。此后由于重疾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变化日新月异,本次重疾表编制间隔时间有所缩短。新版《重疾表》的推出,为新重疾定义的落地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体现了保险行业助力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和深化健康保险供给侧改革的努力。我们预期大湾区专属保险产品将成为行业热点之一,同时也期待区域差异化定价、跨境保险为中国保险市场带来更多的创新活力。

重疾新定义和新发生率的颁布,无疑是重疾险开发的新契机。在此背景下,新的重疾险产品责任会有相应的变动,费率也会做出一定调整。一方面,由于甲状腺癌从严重恶性肿瘤中被拿掉,显著降低了新重疾的发生率,但新的轻症发生率远高于之前的市场报价。如果提供轻症提前给付,这部分责任成本会大幅增加。所以总体来说,保险产品的责任风险和价格一定要相匹配。另一方面,产品价格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产品责任设计的差异,还与各保险公司的定价策略高度相关。当前,部分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特别是网销产品的价格已经非常激进,据悉不少公司在用80%的老重疾表定价,而这个比例已经比新表的行业发生率低。而且,从发生率表中可以看到,这几年疾病的恶化情况确实很严重,之前很难想象时隔不到10年,两个重疾表的形态就会有如此大的变化,如果未来还会有什么医学进步,是不是会带来同样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在偿付能力准备金计算中,要求体现2%的重疾恶化因子。由此看来,激进的保险公司虽然当前靠低价获得了市场,但是累积的长期重疾风险不容忽视,因此尽管重疾发生率有所调整,但出于风险考虑,再保险公司,特别是外资再保险公司当前的重疾报价已经比较保守,重疾险产品降价也比较难。

同时我们认为,这次定义的修改会带来再保市场报价的改变,报价将更注重公司的实际经营经验,如果想得到更低的报价,需要提供详细的过往经验,来证明公司在运营和风控上更具优势,这样的变化使得保险业能够更加正向循环发展,也是成熟市场的一个发展方向。未来只有对风险经营较好的公司才能获得更好的报价,继而开发更便宜的保险产品,吸引更多优质的客户。

此外,“保险+服务”已经成为市场的大趋势。自2019年12月1日起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鼓励“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在需求方面,保险消费者已经不满足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更希望保险也包含便捷、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等。在供给方面,目前的产品创新大多为责任的叠加与累积,市场已呈现疲态,保险公司也开始关注“互动式保单”的探索与研究。实际上,将保险与服务相结合是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并存在壁垒的。真正的“服务”不仅可以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利益,还可以良性地反馈到产品本身,达到风险控制与产品持续迭代创新的目的。

【注释】

[1]注:为便于与2007版《规范》相对应,此处疾病名称采用2007版《规范》要求。(www.daowen.com)

[2]注:通过肋间一个5至10厘米的切口进行,或通过胸壁打开几个小孔以置入特殊的手术器械于心包腔,不用劈开胸骨,减少了损伤以及术后感染的几率。

[3]数据来源:中国精算师协会重疾表培训资料。

[4]指2020年3月31日中保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同年6月1日,中保协和中医协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5]数据来源:《2018中国肿瘤登记年报》。

[6]本节数据来源:中国精算师协会重疾表培训资料。

[7]爱选科技在深度学习2020版《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爱选病种库,对没有标准化定义的病种进行定义规范化的尝试,形成《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21》(通过“爱选科技”公众号即可获得全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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