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规范》与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差异

《规范》与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差异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正式的规范发布之前,中保协与中医协先对外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从征求意见稿到终稿中看到一些关于定义制定的变化。正式《规范》与之前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二者实质差异不大,但在定义细节上做了一些优化。表42007—2020年疾病定义规范中5种疾病名称的差异

《规范》与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差异

在正式的规范发布之前,中保协与中医协先对外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从征求意见稿到终稿中看到一些关于定义制定的变化。正式《规范》与之前发布的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二者实质差异不大,但在定义细节上做了一些优化

总结有以下三点变化值得注意。

1.去掉对病种重叠和发病率极低病种需要标注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在同一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和“如果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正式稿中改为“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并合理制定相关定义”,这就改回了2007版定义的要求。这个修订点是前两次征求意见稿[4]的一个要点,但是最终没有被采纳,一方面是因为实际操作层面存在困难,另一方面有些从业者会以此作为炒作噱头,例如宣扬“不少疾病将被剔除”。

2.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定义改回第一版征求意见稿(www.daowen.com)

征求意见稿中对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没有确诊180天后的要求,显得此项轻症定义非常的宽松,正式版重新加入“在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这是把公开征求意见稿的一个重要变化取消了。

3.疾病名称更加准确

其他值得点评的修订是名字的变化,其对定义没有影响,只是把疾病的名字改得更准确。该项修订一共涉及以下几种疾病见表4。

表4 2007—2020年疾病定义规范中5种疾病名称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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