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基础责任之外,不同糖尿病保险产品涵盖的具体保障责任不尽相同。本报告选取了六种不同的糖尿病保险产品进行比较分析,包括2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2款特定疾病保险产品和2款中端医疗保险产品,具体责任对比见表4和表5。
1.重大疾病保险和特定疾病保险
表4 典型糖尿病保险产品责任对比——重大疾病保险和特定疾病保险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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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类型的糖尿病保险产品市面上还比较少,产品责任上无特别创新,仅是向糖前期及糖尿病患者提供投保重疾险的权益。但是产品A和产品C都提供了可供搭配的附加险(分别为产品B和产品D),把糖尿病并发症额外给付责任纳入到保障当中。
特定疾病险类型的糖尿病保险产品只包含糖尿病严重并发症保险责任。具体保障的病种一般包括脑中风后遗症、严重慢性肾衰竭、急性心肌梗死、双目失明、截肢、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深度昏迷这六种并发症中的4—6种。产品D的保障比较全面,产品B则不包含急性心肌梗死这一病种。
2.中端医疗险(www.daowen.com)
表5 典型糖尿病保险产品责任对比——中端医疗险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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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医疗保险产品也是向糖前期及糖尿病患者提供了投保权益。保险责任主要有一般医疗保险金责任,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等项目;部分产品也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保障重疾的数量多在100种左右,为重大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特殊门诊医疗、特殊门诊手术、住院前后门急诊等费用提供保障。此外,产品E保险计划通过搭配附加险的方式,为三种糖尿病严重并发症提供额外给付的责任;还可附加糖尿病急性并发症住院津贴责任,保障比较全面。产品F则仅包括了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责任。
总体而言,当前市面上的糖尿病保险产品差异不大,以上选取的六款产品都比较典型。重大疾病险和中端医疗险类型的糖尿病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和传统的保险产品基本保持一致,针对糖尿病并发症的额外给付责任主要通过搭配附加险的方式进行保障。特定疾病保险大多采用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方式,对2—6种糖尿病严重并发症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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