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责任,即被保险人罹患合同中所列的重症疾病,得到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重症具有危及生命和花费巨大两个特点,赔付额度一般为100%基本保额。
重症责任的病种数量、病种设置、赔付次数、赔付方式等均是产品设计以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1.重症病种数量
2020年统计的重疾险产品中,重症病种数量范围在28—140种之间,平均水平由2019年的102种增长到107种。2020年重症数量在100种以上的比例为69%,2019年该比例为44%。2020年的重疾险产品病种数量仍呈缓慢上升趋势。
2.重症分组和赔付次数
2020年统计的重疾险产品中,从赔付次数看,单次赔付重疾产品比例为55%。多次分组赔付重疾产品中,以6次最多,极个别产品的重疾赔付不限次数(因比例较低故未在表3中列出)。从重疾分组看,不分组产品比例为62%,这其中包含大部分单次赔付重疾。但已出现部分产品,责任设置为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分组重疾产品中,以5组、6组居多。此外,多次赔付重疾中,不同重疾病种的赔付时间间隔大多为180天和365天,比例分别为40%和43%。
表2 重疾险产品重疾分组统计(www.daowen.com)
表3 重疾险产品重疾赔付次数统计[2]
3.重症赔付方式
2020年统计的重疾险产品的赔付方式较2019年更为分散化。约40%的产品重疾责任设置为“等待期内重疾,退还已交保费;意外或等待期后重疾,给付基本保额”。与2019年相比,这个比例再次下降约10%,体现了重疾产品赔付进一步复杂化、创新化的趋势。
重症责任设置较为复杂的产品,赔付额度会受到罹患重疾次数、保单年度、到达年龄、是否参加指定运动、重疾时间间隔等因素影响。重症责任的赔付额度可能与上述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挂钩,具体举例见表4。
表4 重症赔付方式举例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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