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员工充分授权并不是要彻底地向员工放权。企业对授权的尺度要辩证地分析,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赋予员工权力固然可以为团队带来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定的隐患,不恰当的权力分配可能会对团队发展形成阻碍。
摩托罗拉的CEo是公司创办人的第三代家族传人克里斯托·高尔文。在高尔文接任公司CEo之初,由于他性格比较随和,员工们普遍认为他将是一名好领导,可以继续带领摩托罗拉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中保持领导地位。
然而事实上,由于高尔文一心想让公司的高层领导们充分发挥他们的管理天赋,设想着如果彻底放开他们的手脚,让这些优秀的管理者们充分发挥创造性,或许能够给公司带来意想不到收益,于是他就将权力全部交给公司的管理者了。
结果,高尔文的彻底放权使他完全不了解公司现实的经营实情,直接导致公司制定的发展目标与实际情况不符。此外,管理授权过度、缺少必要的监管约束,使公司内部各团队缺少协调,各部门几近独立,员工只听从部门领导的安排,各单位全部各自为政。甚至连设计和制造出的每个产品的界限都已分不清楚,极大地滞缓了摩托罗拉公司的运营。
从2000年开始,摩托罗拉的市场占有率、股票市值、公司获利全部持续下跌。曾经手机行业的领导品牌,全年的市场占有率竟只剩下l3%,不及“老对手”诺基亚的1/3,股票市值也缩水72%。
在2003年,高尔文因反对剥离半导体业务,在股东的压力下宣布辞职。随后摩托罗拉公司倒贴2亿美元将半导体业务拆分。(www.daowen.com)
辩证地讲,高尔文对员工充分授权的行为是可取的,然而他授权后放任不管却是不可取的行为。张瑞敏说:“过度放权等于放弃权力。”在华为,有一整套完善的授权监督系统。
华为提倡“让听得见炮火的人做决策”,对员工下放的权力幅度十分大,也曾面临授权后如何监督的难题。后来,华为在各子公司分别成立了子公司董事会,专门对一线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才最终解决了这个困扰企业经营的难题。
华为的子公司董事会是一个综合性的监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股东工会的权力,通过股东工会的资本力量,全面、有效地收放权力配置。相当于将作战的指挥部向前线战场转移,达到监管前移的效果。
任正非在2014年的子公司赋能研讨会上明确指出了子公司董事会的战略意义:“我们既要及时放权,把指挥权交给一线,又要防止一线的人乱打仗,所以监控机制必须及时跟上。我们利用资本的方式跟上去,资本不是流程化的,是在流程外面的。当军队快速前进时,很多车哗哗哗就过去了,子公司董事会就在旁边看半天,如果发现问题了,就坐着直升机来追,这就是非流程化。以资本的力量来实施监督,但监控不要影响人家的操作。他的方法不对可以总结啊,事后可以去讨论呀,事前事后都可以讨论。”
相较于华为子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监督,华为的各层级主管在授权后,会通过过程控制监督下属的目标完成情况。同时,每个部门都设立了干部部,分担了部分的监督责任。此外,还通过华为的流程责任制规范各流程责任人的行为,从而达到监管的作用。总之,管理者在授权后,必须对被授权的工作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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