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保险案例:两起企财险理赔争议的裁判评析

保险案例:两起企财险理赔争议的裁判评析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3隆达纺织索赔明细(续表)2013年12月21日,保险人委托某公估公司民×公估对被保险人受损财产进行保险公估,民×公估通过勘验、估损,确定初步理算金额为60万元。以此为基数,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向昌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5月25日凌晨被保险人昌邑市亿利达纺织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3676059.67元,明细如表5所示。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保险案例:两起企财险理赔争议的裁判评析

(一)案例一:隆达纺织“2013.12.20”火灾

表1 隆达纺织投保明细

根据保单约定,被保险人为昌邑市石埠镇田家村东区和西区项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和存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保,投保金额共计8975000.00元(东区5105000.00元+西厂区3870000.00元)(表1),其中涉案地址为西厂区,投保明细如表2所示。

表2 隆达纺织西厂区投保明细

2013年12月20日22时45分,被保险人隆达纺织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1995000.00元,明细如表3所示。

表3 隆达纺织索赔明细

(续表)

2013年12月21日,保险人委托某公估公司民×公估对被保险人受损财产进行保险公估,民×公估通过勘验、估损,确定初步理算金额为60万元。以此为基数,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被保险人向昌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过摇号委托青岛荣×公估进行保险公估,最终理算金额140万元,保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诉青岛荣×公估评估程序违法,法院依照程序按照第二顺位于2014年1月委托鲁×公估进行估损,最终法院以鲁×公估出具的估损金额1280847.39元(理算金额约900000.00元)为基础,附加公估费、利息等费用,顺利结案。(www.daowen.com)

(二)案例二:亿利达纺织“2017.5.25”火灾案

表4 亿利达纺织投保明细

根据保单约定,被投保人投保明细如表4所示。

2017年5月25日凌晨被保险人昌邑市亿利达纺织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索赔3676059.67元,明细如表5所示。

表5 亿利达纺织索赔明细

2017年5月25日保险当事人双方委托鲁×公估进行保险公估,通过2天的现场勘验及事后复勘,依据公安部强制性行业标准《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中的折旧年限,鲁×公估出具理算金额为323247.85元(采用行业通用年限,理算金额为430694.43元),在维护双方共同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鲁×公估于2017年6月16日与保险人一同与被保险人沟通,保户回复需要考虑,如何计算需要了解一下,后续再次面谈及电话跟踪多次,均无回复。

考虑部分设备超过《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185—2014)中规定的折旧年限,本着尽快让被保险人恢复生产、维护被保险人合法利益的原则,保险人可以与被保险人协商并做出让步。等待期间,被保险人聘请深圳市双×公估理算金额为2719000.00元,因深圳市双×公估出具的理算金额直接采用重置价值扣除残值,而没有考虑设备的实际损失价值,致使保险当事人对理算金额的认识差异巨大,被保险人采用向保监局投诉、多次到保险人办公处协商等方式无果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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