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论要做一件什么事情,总应该预先定下一个计划,或秩序。这个计划,这个秩序,就是所谓方法——或者称作做法。
学习英语,也是这样的,也须定一个方法才是。没有一定的方法,英语断乎学不成的,即使学得成,也必很是困难,事倍而功半。
现在我把学习英语的简便方法或秩序写出来,供大家研究。为行文便利起见,列为一个个的问题,依次解答他。
(一)文辞先呢口语先?
口语(Spoken)是最宝贵的言辞(Speech),因为他自己能构成活的语言(Language);世界上一切语言都是口语比文辞(Written)发生得早,缀法(Orthography)也是比较的近代所发明,而且它在语言的本质上,也比不上速记法(Shorthand)更其来得重要。
文辞是人工的,口语是随着自然的步骤而演进的;常能打破古旧的无用的障碍。所以口语是活的符号,而文辞简直是死东西罢了。
就小孩讲,他实在是口语的善用者,他能说一切文辞所不能达的音素,和一切最繁复最美丽的音调,而为缀法上所从不会讲到的。
我们用视觉来学习一个书写着的文字,固较用听觉来学习一个口说的文字为容易。然而论它的结果:假使我们仅仅学习了几个书写的文字,那么我们怎能领悟得人家的说话,一方面自己又怎能说自己所要说的呢?
有人说:由视觉得来的知识,要转换做听觉的知识,这是很容易的;我们既经知道一个字怎样写法,就不难学得他的读音。然而这句话是完全错误的。我以为学习文字最困难的事情,当在转换视觉的知识为听觉的知识;我们先知道了一个文字的发音法,然后去认识和记忆它的写法,这才是最便当的事了。
根据上述的理由,所以我们应该先学口语。
(二)我们于开始学习时需否为系统的听觉训练和正音练习?
我对于这个问题,是完全肯定的。假使我们不在这基础上从事练习,则随后的工作,都属谬误而不正确了。
睡在摇篮里的幼孩,他别的事情一些也不管,只是默习那流行的土话,他静静地谛听,更细细地模仿,起初虽则不完全,然而渐渐儿会认识和记忆那些单独的音素,和复杂的结合音了。观此可知听觉训练和正音练习,不是对于初学者很属重要吗?
而且,这种练习,又是很有兴味,常能因此引起一种研究语言的趋势。
(三)我们于初学时应否注意音调?
我以为这也是很值得注意的,音调(Intonation)在语言研究上,实占极重要的位置。有几种语言的言辞,若是没有正确的腔调,怕只能了解它的一半。就像我们中国的语言,如果讲时不带腔调,不是几几乎完全无从了解吗?
而且这种音调,不在初学时及早练习,那么以后欲求正确,实在是很困难的了。因为我们的音读,常常给习惯所牵制;不正确的读音,正是不良的习惯。习惯既深,一朝要改革他,更其觉得烦难了。
(四)字先呢句先?
人家常常以为字是语言的本位。实则又是一个谬误。现在我们姑且不必管它的本位,究竟是什么?而总不是字,那是可以断言的。
一句完全句语,常可节到极短,而不减原意。有时用几个字,也有时用字群(Word-groups如合沓及仂语是)或比字还少的(如接头附尾字)来表达都可以。只是你若不明白句子的构造,那可要难懂了。
从翻译上讲,句子大概可与外国语有相等的意思;而单字则每因其用法的不同,常有许多相异的解释,极不固定的。
从作文上讲,句子又是作文的基础,写了几个不结合的单字,不成功文章的。
就退一步而论,我们不要做文章,有意见尽可从口内宣布。然而仍非句子不为功,所以句子,实乃发表意见唯一的工具!(www.daowen.com)
据此,我们学英语,应当先学句子,不是极明了的吗?不过很有人以为初学者,记忆句子未免困难;而记忆单字,较为容易得多多。其实依我看来,两者正是相同。记忆一句六个字组成的句子,和记忆六个单字,有什么两样呢?
我们只要稍些记熟几句句子,就可根据之而变化转换,组成无数不同的句法。只在我们善于应用,就能得一而知百了。
至于各人的识字率(Vocabulary),尽可放在后期;转借语(Derivatives)、合沓语(Compounds)也宜稍缓学习。
(五)不规则的变化(Irregularities)应否于初学期内学习?
各种不规划的变化,较之有规划的变化,更其来得有用而常用;为便利起见,不妨把必需的几种变化,划入初期之内,以备应用。
还有许多例外的法式,本来不用过细的了解,在此期内,也尽可置之勿学。
在自然的语言中,本有些不合情理的和违背逻辑的;然而这也是无可如何的事,初学者只有勉强学一些人工的语言罢!
(六)初学英语即须流利呢还是渐渐地使它流利?
关于这个问题,人家又常以为读得慢而明晰是容易,熟而流利是困难;其实这也是一样的,也许流利是容易些罢!只有自己做文章时,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地呻吟下去,那未或者读得慢比较是容易了。但是这究竟不是很好的读法呢!
在有教育的人群中,发音发得更其响亮而迟缓,正是显出他不正确的弱点来,Cummings博士说得好:“流利便是正确的全部”(Fluency is an integral part of accuracy)。
一切简省法(Shortened forms)如Don’t,I’m等,初学者可不必去问它;然而一般学生很喜欢引用,以自炫其渊博,这实在是不良的习惯,应当改革它。
我们要想把已经说惯了的太清晰和太迟缓的言辞,一朝改变为流畅和谐的语调,而且要具有天然的节奏和韵律,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理由,常常听得人家读Sunday,two to two,或Four for four时,总和读Some day,2,2,2,或4,4,4,的声音一样了。
(七)结论
我的话是完了,现在再把它归纳一下:
(1)学习讲和听,应当在学习读和写以前。
(2)开始学语言时,应当有系统的听觉训练和正音练习。
(3)学习音调,宜在极早的时期。
(4)记忆句子,学习其构造法;应当在记忆单字,和学习变化式或转借语之前。
(5)包括不规则变化及习语,在早期学程内。
(6)开始时,先学发音的熟练和流利。
(此篇文字,系由越然供给材料,而由徐君调孚写成的。徐君善于白话文,曾有《沙乐美》等译本。 越然附注)
原载一九二三年六月五日《学生杂志》第十卷第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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