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吻一事,吾国不知始于何时。据我所知,古书中绝不言及此事;吾国有《茶经》《酒经》——甚至有《嫖经》——然无《吻经》。《说文》有“吻”字,作“口边”解,但无“接吻”之名。成语“吻合”两字,喻两事相同,不指两人合唇。章回小说中的“亲嘴”,固然就是接吻,但亦无提及何时起始者,或何人发明者。
不过依照生理,接吻必与性交同时发生。性交所以继续人类;接吻所以“前奏”(作动词用)性交。说谎窃物者,事后可以否认,可以赖得干干净净。吾国传代至今,总在五千年以上。我们可不可以说上古时代无性交呢?我们可不可以说上古时代的性交一定不接吻呢?接吻当然不是性交的主要条件。但是家鸽家畜在“情季”中,在性交前,尚有类似接吻的行动。我们的生理,反而不及禽兽的么?所以古书虽然没有记载,我们仔细推想,知道接吻一事,实与“开天辟地”同时。
性交时的接吻——夫妇间的接吻——应生理上的需要,为人类所公有。除此之外,尚有近戚间的接吻,朋友间的接吻,人与兽间的接吻,人与物间的接吻,……这些都是西洋独有的。西洋最喜欢接吻——无时不吻,无地不吻,无人不吻,无物不吻。他们非独以接吻为敬爱,并且以接吻为礼貌。
提起“礼貌”两字,让我讲一个中西风俗不同的故事:
晚清某大员的儿子,往西洋游学。毕业归国之前,他写信给他的父亲,说道,“男将于三个月内归国。所搭何船,何日启程,何时到埠,当再电禀。儿媳虽是西人,但其美貌贤德,决不在华人之下。到埠之时,家中除仆婢外,最好有尊长亲临。此为西俗,儿媳极重视之。”看至此,那位大员心中大怒,口中自言自语道,“难道要我做公公的,到埠头上去迎接儿媳么?好!现在时势变了,一切都要革新。好,好!到了那天,让我去接她罢。她的婆婆,年高而又脚小,当然不能到那些地方去的。”
到了海船抵埠的那个下午,他果然亲自“出马”。轮船停了;儿子媳妇,也下船来了。他们呼他爸爸;他看了几眼,又点点头。他独乘一车,他的儿子与媳妇合乘一车,同时回家。
他的媳妇到家之后,立时立刻要求她的丈夫带她到自己的房中去。坐还没有坐定,她已经放声大哭道,“我决定回娘家,决定原船回到娘家去。他不喜欢我,他不要我做你的妻子。你另娶罢。我决意回去。”
丈夫道,“什么话!你发痴了!爸爸一句话都没有同我们讲,你哪里能够知道他不喜欢你?”
她道,“你在欧洲这许多年,还不知道我们的规矩么?公公与儿媳初次见面,应该互相接吻。他一点表示都没有,还不是轻视我么?”
丈夫道:“为这件事,是不是?原来为这件事,是不是?……那末,你放心好了。你不必回去;他不一定不喜欢你。此地是中国;我们中国人,不行接吻礼。公公与儿媳,倘然有这种行为,旁人当作淫乱,或者禀告官府,或者奏明皇上,非把那个人杀死不可。你误会了。马上擦干眼泪,我同你去见婆婆……喂,我关照你,婆婆也不会同你行接吻礼的。”
据此可知接吻在西洋,除夫妻间表示亲爱外,尚有礼貌的作用。此类礼貌,非独现代的东方人不知实行,就是从前的西洋人也有所不明。荷兰学者伊蜡斯蚂斯[1](Erasmus)(生于公元一四六六年,卒于一五三六年),到英国去游历的时候,看见他们的接吻礼,实在行得太盛了。主客相见时,客人先吻女主,后吻男主,再吻他们的儿女——还要吻他们的猫狗。他的批评道,“接吻如此,未免过分!”
但英人接吻,并不过分。一个人的亲戚朋友,总有限的;与男女主人及他们的儿女猫狗接吻,为数必然不大。法人的接吻,真的“盛”了。法王路易第十二(生于公历一四六二年,卒于一五一五年),与诺曼底(Normandy)全区的妇女,不论长幼,个个都接过吻。又旧时法国富贵的男子,得与他所遇见的任何女子接吻。再法人非独男子与妇女接吻,并且男子与男子亦相互接吻。……西人有句妙话道,“法人的好接吻,好比鸭类的好吃水”。
礼貌的接吻,不一定四唇相触,也不一定使用大力。有时甲之双唇,轻触乙之双唇。法人称此为“对等”(huits),即“速接速离”的意思。有时甲之双唇,轻触乙之一腮或两腮。这不过“皮相”的行礼,有何亲爱?
除唇唇相接,唇腮相接外,另有与手足相接,唇与地皮相接,唇与古物相接等等,皆所以表示敬意。兹举数例如下:
(一)罗马国王彭博钮(PomPonius),准许贵族吻其手足——爵高者吻手,爵低者吻足。
(二)哥伦布自寻获美洲,回到本国来的时候,他乐极了;他一上岸,就跪下吻地。
(三)罗马圣彼得铜像手中所持之十字架,凡往参拜者,可以一吻。
上面所讲的吻,或与人接,或与物接——或接双唇,或接两腮,或接地皮,或接古物——粗粗看起来,似有无穷的变化,其实不外两种:(一)情欲的,(二)纯洁的。夫妻之吻,属于前者,母子之吻,属于后者——与男女主人接吻,与圣像国王接吻,亦属于后者。
据西洋科学家言,人身五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吻得其全。双唇相接,触觉而已;但在情吻中,两人定必默谈(听觉),鼻官定必相近(嗅觉),四目定必互视(视觉),双舌定必互伸(味觉)。伸舌互吮,当然有味。味为何味?是鱼味么?是肉味乎?是清香之气呢?还是恶浊之气呀?古代罗马人,深明这种气味,并且够够把它记述出来。他们说道,“倪禄[2](Nero)王之次妻名包庇亚(Poppaea)者,其吻香而且甜,颇似杨梅(草莓)。”倪禄王生于公元三七年,卒于六八年。
西人关于吻之气味,够够描写,关于吻之起源,也有记录。六世纪时,法国图鲁(Tours)城有大贤名雷拔(Leybard)者,以吻,鞋,指环三事为订婚之礼——鞋取服从之意,指环取接合之意,吻为亲爱之保证。
六世纪是接吻最早的记录,当然不是接吻的起始。接吻与开天辟地是同时的——我在上文已经提过。公历六世纪以前——公历前——世上早有许多浪漫事件。早有许多多情女子;例如,希腊的罕伦[3](Helen),埃及的葛刘备察[4](Cleopatra),他们难道不肯被吻么?他们难道不知吻人么?
天方国名著《香园》中,有接吻歌,共九行,甚妙,兹直译如下:
情爱焚心的时候,
没有地方可以找到医治之药;
就是魔术(www.daowen.com)
也无法止制心中之渴;
不论何种符咒,
一概失其效力;
最亲密的拥抱
反使心寒——
倘然缺少接吻之乐。
现在我再将上面的歌,改译四言韶语:
情欲焚身,
医疗乏药。
采取魔术,
全无策略。
利用邪咒,
依然力弱。
密密拥抱,
反而寂寞。
接嘴亲唇——
亲唇最乐。
原载一九四五年四月一日《语林》第一卷第三期
【注释】
[1]今通译伊拉斯谟,荷兰哲学家。
[2]今通译尼禄,古罗马暴君。
[4]今通译克里奥佩特拉,古埃及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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