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余家所保存之古物中,有鄂省革命军告示及其他要件。兹誊录于此,故以《辛亥文献》为题。惟辛亥秋之突然革命,突然成功,其经过已为今日二十岁左右之青年所不能明;非约略说明,不足以见本篇所录各件之意义。因此,先讲故事:
辛亥年(公历一九一一年)八月,武昌之成功,有谓“出乎意外”者,实则由于预备也。先此,清政不纲,民心离怨,国父孙中山先生之从事革命,即以“澄清天下”为目的。其乙未(一八九五年)广州之役,庚子(一九〇〇年)惠州之役,丁未(一九〇七年)潮惠钦廉之役,镇南河口之役,及丙午(一九〇六年)安庆徐锡麟之刺恩铭,辛亥三月黄花岗之七十二烈士,皆为武昌成功之基础。并且革命党同时有三合会,哥老会,同盟会等等组织,莫不以“反清复明”为宗旨。是故武昌之成功,虽似偶然,实有布置,虽是天意,实为人力。
武昌成功之突然,另有一因,即清廷之严防,搜捕,杀戮,与穷治也。此四者为之不得法,故自短其生命。八月十七、十八两日,鄂督瑞澂,于全城搜捕党人之时,发现印成之告示(其文字见本篇后幅),即将彭楚藩,刘汝夔,杨宏胜等正法。又于督署内查见炸药一箱,教练队军士两名,视为形迹可疑,即在署前处死。党人见机关已破,同志被捕,又因党册搜去,恐按册穷治,为救死计,遂有八月十九日之事。工程营首先发动,以“同心协力”为暗号,掣下肩章,手缠白布,号称民军。推吴兆麟为总指挥,攻楚望台,旗兵被杀者数十人。遂趋火药局劫取子弹,运至蛇山。其时十五协兵士,已齐集大操场,与工程兵合,即大呼“攻督署”。瑞澂,张彪遁去。民军拥黎元洪为都督,汤化龙为民政长,宣布独立。除北方之直隶,河南,与南方之张勋困守南京外,其他各省均立时响应民军。
故事已毕,兹先引民军起义前,瑞澂所搜得之告示全文。
二、民军告示
下录民军告示之原本,不用年月,请注意之:
盖闻归仁就义,千古有必顺之人心;返本归原,百年无不回之国运。自昔周不幸,胡虏分张——一见迫于玁狁,再见辱于匈奴。秦汉而还,四夷凶悍。以秦皇之雄鸷,仅拒于长城之外;以汉高之豪武,卒围于白登之间。虽汉武雄才大略,匈奴之患稍平,终不能犁庭而扫穴。晋魏以来,五胡迭兴递盛,横攘于河北者二百余年。李唐平之,亦不能斩根而刈蔓。降及宋世,为患尤酷;辽攘于前,金扰于后。及蒙古继起,竟屋宋社而墟之。我汉族首受轭于游牧威权下者,又垂及百年。自明兴而势始弱矣。崇祯时李闯致乱,三桂作奸。借寇以御敌,迎□以为君,俾彼夜郎自大之心,得以东方入寇,夺我天子乃文之号,俨然南面称尊。而乃蛮夷大长,既窃帝号以自娱,种族相抗,复杀生民以示武。扬州十日,飞毒雨而漫天;嘉定三屠,匝猩风于遍地。六七族之士民遭殃,数千年之由河变制。编发似尾,同人近于牛马;剃头如瓜,变华夏为蛮夷——辱我 黄帝轩辕之苗裔,污我尧舜汤武之规模。且也旗员众多,大权执之掌握,重加诛戮而不恤;汉官寥落,偶尔得参国政,大逞压制以为快。汉族视若犬马,□人保如珍珠。罹于万劫,又经二百余年。呜呼,决决神州,攘攘贵族,顾乃践蹴于铁骑之下,岂无仰首伸眉以与之抗者!今我同胞坐于涂炭,彼异族愈加苛刻。为拯甚矣!尚忍言哉?是以大举义师,除灭奸(?)贼——悯我汉族于水火,解我汉族于倒悬;令上国衣冠勿沦夷狄,逐异地犬狼,还我河山。凡我汉族,各事如常。从者奋然而来,居者安然自处。毋庸侵扰,各使闻知!
三、军 令
上录告示后,有军令七条如下:
革命军令
一、私逃者斩。
一、奸淫良民妇女者斩。
一、掳掠民间财资者斩。
一、蛊惑军心者暂。
一、泄漏军机者斩。
一、擅离职守者斩。
一、不听调遣者斩。
上录之军令,不用引号,请阅众注意之。
四、六言告示
黎元洪为都督后,即出六言告示。其时不用“民国某年”,而用“黄帝纪元某年某月某日”也。请阅六言告示(不用引号):
中国军政府大都督黎
今奉军政府命,告我国民知之:
凡我义军到处,尔等毋庸猜疑。
我为救民而起,并非贪功自私。
拔尔等于水火,补尔等之疮痍。
尔等前次受辱,甚于苦海沉迷。
只因异族专制,故此弃尔如遗。
须告今日□奴,并非我汉家儿。
纵有冲天义愤,报复竟无所施。
我今为此不忍,赫然首举义旗。
第一为民除害,与众戮力驱驰。
所有汉奸民贼,不许残息久支。
贼昔食我之肉,我今寝贱之皮。
有人急于大义,宜速执鞭来归。(www.daowen.com)
共图光复事业,汉家中兴立期。
建立中华民国,同胞无所差池。
士农工商尔众,必定同逐蛮夷。
军行素有纪律,一体相待不欺。
愿我亲爱同胞,人人敬听我词。
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八月廿八日立。
五、宜昌告示
下面所录(亦不用引号)者,民军未至宜昌时,先在城中所贴之告示也:
大清政府恶劣,同胞共见共闻。
处处与民争利,还说宽仁厚泽。
苛税杂捐日增,用途何人晓得。
违背先朝谕旨,假意国有政策。
本军顺天应民,已从川楚施设。
克日大军到宜,同胞莫切惊骇。
决不扰害商民,其各自安生业。
汉官倒戈来降,一体务其本业。
六、传 单
当时民军凡到一地,除告示外,必发传单,所以安民也。兹录全文如下:
为传知事:照得本军政府奉命天讨,原为兴汉灭□起见。盖国以民为本,民以君为戴。本军政府以安民为本,决不诛降戮服,以致扰害良民。凡尔等人民,务须各守尔职,各安尔业;士不退学,农不变耕,工不改作,商不变其贸易。凡尔人民,一体知悉。须至传单者!
传单上各钤“大汉国民军司令处关防印”十一字。黎元洪之六言告示(见前)则钤“中华民国军政府鄂省都督印”十二字篆文方印。
七、旗 式
民军所用之旗,大概为长方形,其文字如下:
革命军复汉排□,保教安民。
当辛亥七、八月间,四川成都有乩笔云,“勤吹笙,懒务花,打开烟明自汉家。君不久扬鞭走马,廷不久鼓角交加。且看麦子一场花,若问太平日,东边一团瓜。”说者谓此指民军之旗也,含“民国军”及“汉”四字。乩笔与文献无关,姑录之以见当时人之迷信。
八、附 录
下面影印者,同盟会及国民党之收据也,皆壬子年(公历一九一二年)事,故入附录。
(甲)同盟会据
收据上钤“中国同盟本部会计之印”十字朱文方印。其付款人姓氏,因非本人,故余特用墨钉以消除之。
(乙)国民党据
此据钤“理财科”圆印,又钤“国民公党本部”方印。当时之国民党,自称“国民公党”,吾人应注意之。付款人姓氏,亦用墨钉消除矣。
同盟会据
国民党据
原载一九四三年十月一日《中华月报》第六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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