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27】 A公司是B企业的股东,持股30%,自取得投资之日起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16年B公司由于决策失误,亏损1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A公司确认当年投资损失300万元后,2016年A公司会计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
案例分析
1.会计处理
作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
借:投资收益 3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000000
A公司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损失为300万元,企业所得税法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公告)规定: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会计确认的投资损失300万元,税收不允许扣除。纳税调整见表3-18。
表3-18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单位:元)
3.所得税会计处理
300万元登记在“纳税调整台账”收方,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将来股权投资转让时,差额300万元可以抵扣,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减少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300×25%=75(万元)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16年当期所得税为:(www.daowen.com)
应纳税所得额=2000+300=2300(万元)
应交所得税额=2300×25%=575(万元)
(2)2016年递延所得税为: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0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0-75=(-75)(万元)
(3)确认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为: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575+(-75)=500(万元)
4.会计处理
作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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